Ⅰ 电影解说侵权吗
【法律分析】:不一定侵权。如果实际上影响了对影视剧的正常使用或不合理地损害了影视剧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这种使用也是侵权的。自媒体影视解说必须要得到版权方的许可,得到版权方的授权再进行解说,这样才能够有效规避风险。法律规定,经版权方授权的剪辑制作和发布的不侵权。未经版权方授权的剪辑制作和解说:对原作品画面的使用一般不构成合理使用,属于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Ⅱ 剪辑外国电影会被告吗
剪辑国外的电影是有属于侵权行为如果自媒体电影剪辑是以营利为目的,且并未获得授权的一般则构成侵犯著作者权益的行为。相关法律条款是这样规定的: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Ⅲ 自媒体电影解说侵权么
自媒体电影解说原则上说是属于侵权的。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电影片段是非法的。严格来讲,当事人应该提供完整的录音录像材料,录音录像是不能私自截取的。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Ⅳ 国外上映过的电影国内还未引进,提前在国内传播是否属于侵权
属于侵权。
《刑法》中有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
Ⅳ 用文字解说电影会侵权吗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为您带来解答。您的问题属于《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解说电影属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也就是说,您若在适当范围内使用电影截图,并不会侵权。但同时也需要注意,在解说时不能歪曲、篡改他人作品,且引用的作品需是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如果回答能帮到您,请采纳并点赞。如能提供更为详细的信息,我们可提供更为具体且有针对性的解答。欢迎您电话咨询我们的专家。
Ⅵ 剪辑外国电影会被告吗
严格来说,这些电影确实是侵权的,但是也没啥电影厂商去告人家,毕竟人家这样是帮自己免费宣传了,如果看的人多的话,对他们也是有一些好处的。
01、视频平台上电影剪辑五花八门。
现在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兴起,很多自媒体开始做起了电影剪辑的解说工作,随便进入一个短视频平台,然后搜索关键字,往往能搜索出来一大堆相关的自媒体,各种名字,各种类型风格的都有,而且这种自媒体还很吃香,我就关注了好几个这样的自媒体,来满足自己看电影的欲望,而且看这种电影,往往比较省时间,几分钟到十几分钟的时间里,就能大概了解一部电影了,不用花那么多的时间再去看了。
02、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电影剪辑算侵权吗?
在视频上发布别人的电影剪辑,按理来说确实是侵权的,只不过人家电影公司也一直没有告过,再加上短视频平台也没有太好的约束手段,所以就造成了剪辑电影这种情况特别容易出现,如果人家电影公司真的较真的话,完全可以告人家的,所以,想要做这个的话,还是有一定的风险的。
总结:
自媒体做那些电影剪辑的视频其实也是违法的,只是因为他们也可以给电影公司带来一定的好处,所以目前也没有什么电影公司去告这些自媒体。
Ⅶ 直播翻墙的电影违法吗
不违法违规。
因为你没有版权,如果真的想直播,还是做直播一些国外的吧,因为电影都是有版权的。如果b站直播没有经过版权方的允许,就擅自播放外国电影,会被电影的版权方追责的,所以b站直播一般不会播放外国电影。
Ⅷ 外国电影剪辑,封面不会侵权吧
外国电影剪辑,封面算是侵权的。但是也没啥电影厂商去告人家,毕竟人家这样是帮自己免费宣传了,如果看的人多的话,对他们也是有一些好处的。
如果剪辑的人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是不能进行私自剪辑传播的。此时,著作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的特征有:
1、有侵权的事实。
2、行为具有违法性。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Ⅸ 把外国电影改编成话剧舞台剧会侵权吗
不会,外国的电影拍摄时也是根据剧本拍的,追究起来最多不过是用了别人的剧本拍了我们自己的戏,那电影一公映剧本等于是公开了,所以从哪方面都算不了侵权。
十面埋伏,就更不用说了,剧本早已经公开,不管谁如果拍出来比原来的收视率好,就可是说这次拍摄是成功,没人会追究侵权这一说。
你看看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都拍了多少个版本,现在三国又再拍一种完全新视觉感受的电视剧。
所以说根据剧本自己拍摄不会有人说侵权,前提是不会和以前的演员、场景、背景音乐等等完全一样。
累死了
打得我手都开始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