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么评价韩国电影熔炉
现实的令人心痛。
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对那么可爱的孩子下手,还披着一层老师的伪善面孔,这是何等的令人作呕!
⑵ 韩国电影《素媛》的真实事件是什么样的
2008年12月11日,8岁的女孩娜英(化名)独自出门上学。就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她遭到了恶魔赵斗淳的性侵、毒打,命运随即发生了天翻地覆般地改变。
经检查,女孩腹部骨盆骨折,大小肠流出体外坏死、肛门和性器官80%损坏……当时,8个小时的抢救过后,女孩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却需要随身携带尿袋,甚至可能面临终身不育。
(2)韩国青少年性犯罪电影扩展阅读:
“素媛”案后,韩国法律确实作出了改善。比如对未成年人性犯罪量刑从重:从2009年起,韩国儿童性侵犯罪最高刑期从15年提高到30年。2013年,针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强奸犯罪最高刑期进一步升级到无期徒刑,同时不得假释。
另外,2011年,韩国开始实施“化学阉割法”。但赵斗淳却无法再被加刑。因为韩国法律有“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此前“素媛案”已经宣判,他不会受到新法的制约,刑期还是12年。
⑶ 韩国电影熔炉真是改变了韩国的法律吗
可以这么说。
电影熔炉改编自韩国女作家孔枝泳同名小说,以发生于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学校(距首尔四小时车程)的真实案件为蓝本创作,电影于2011年9月在韩国上映后,引起了巨大反响,据统计,总观影人数达到570多万,为韩国人口的十分之一,甚至连总统李明博也观看了此片。
这部电影引发了一系列法律的修订。详细介绍如下:
一、《熔炉法》
在强烈的民意背景下,2011年10月28日,韩国国会,208名出席会议的议员以207票赞成,1票弃权通过了《性侵害防治修正案》(又名《熔炉法》)。熔炉法规定:
1、性侵女身障者或不满13岁的幼童,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并废除公诉期;
2、对残障者性暴力犯罪的,删除了“不能反抗”的构成要件;强奸犯罪的处七年以上或无期徒刑,强制猥亵犯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仅提高了量刑刑期,而且不得宣告缓刑;
3、从事残障人保护及公益事业的人员,对残障者实施性暴力犯罪的,在量刑标准的基础上加重二分之一刑期以严惩。新法于2012年7月正式实施。
二、《社会福祉事业法修订案》
2011年12月29日,韩国国会通过了《社会福祉事业法修订案》。修订后的该法规定,对宏宴纤触犯《性暴力特别法》和《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十年内不得从事相关业务,在职期间对使用社会福祉设施的人员实施同类犯罪的,将永远禁止从事社会福祉事业的经营管理业务。祥粗
三、《对残障者实施性暴力等人权侵害预防对策特别委员会组成决议案》
韩国国会还通过了《对残障者实施性暴力等人权侵害预防对策特别委员会组成决议案》,该特别委员会将对以残障者为对象实施性暴力等侵害人权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关对策。
2011年12月19日,韩国大法院量刑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在性犯罪类型中新设对残障者实施性暴力犯罪,与对非残障者实施性犯罪相比,量刑标准由三年提高至五年。新的量刑标准将于2012年3月16日正式实施。
四、《教育公务员法修订案》
同时,电影中暴露出的光州仁和学校虐待和性侵害学生事件,也引发人们对学生人权和性侵犯问题的关注。韩政府为预防熔炉事件再次发生,积极推动国会通过《教育公务员法修订案》。修订案规定对实施性犯罪的老师将处以100万韩元以上的罚金并予以清退。
2011年10月起,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对全国所有寄宿型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特殊教育学校实施联合检查,并成立预防对残障学生实施性侵犯的“常设监督团”。同时还将对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关从业人员的蔽仿性犯罪经历进行调查。
五、《学生人权保护条例》
韩国各级教育机关对残障学生性侵害现状进行调查,并加强性教育以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韩国京畿道、光州、首尔等城市也相继出台《学生人权保护条例》,禁止间接体罚、禁止性别歧视等。
(3)韩国青少年性犯罪电影扩展阅读
电影真实案件:
2000年开始,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学校的部分教职人员开始对残障学生实施虐待及性暴力侵害。
2005年,光州仁和聋哑学校前行政室长金某在学校行政室用绳索捆住有听觉障碍的女生(当时18岁)手脚,强奸至伤。
2005年6月,该校教师全应燮向光州身障者家庭暴力谘商所揭发了此事。案件中的学生受害严重,时隔数年,曾为受害学生们做心理治疗的老师在回忆起当年受害学生的糟糕状况时,仍忍不住痛哭失声。
这所学校是私立学校,同时又是既能获政府补助又能向企业募款的社福法人单位,受《私立学校法》和当时实行的《社会福祉事业法》的双重保护,经营自主,完全不受外界监督。所以,虽然当地人权团体付出种种努力,寄希望于司法,但结果很不理想。
一审中,只有4人受到司法审判,其中校长、总务主任一审分别被判5年和10个月,2名性侵老师被判2年。二审更是发生大逆转,校长、总务主任以没有前科和与被害者家属达成协议(用公款支付和解费)而被判缓刑获释。
事实上,前述当事人在判决后没有接受任何实质性的惩罚,仍继续在学校担任职务。人权团体认为判决不公,一直坚持抗争,但收效甚微。
2008年,韩国女作家孔泳枝读到关于此事件的网络新闻,调查之下,很受震动。她将该事件写成小说在网络上连载,点击率超过1600万人次。
2009年,小说出单行本,大卖。电影中的男主角孔刘(正在服兵役)读到此书。
2010年8月,孔刘退伍,提出将小说翻拍成电影的计划。电影由著名导演黄东赫执导,孔刘主演,2011年9月上映。
电影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小说,它使这起已结案的性侵害案件重新走进人们的视野。很快,网络出现要求案件调查重启的百万人签名活动。在韩国民众的集中关注和推波助澜之下,韩国光州警方组成特别调查组再次着手对仁和学校事件进行调查。
2011年9月29日,40名涉案教职员工中,其中1名因涉嫌性暴力被起诉、12名因涉嫌向事业法人行贿予以不拘留起诉、13名受到向本人所任职机构通报处理、其他14人则接受内部调查。
2011年12月29日,光州地方检察厅对涉嫌对女学生实施性暴力侵害的另一主要当事人实施逮捕,该名当事人2006年曾因证据不足作不起诉处理。学校亦因被光州政府取消执照而暂时关闭。金某被判12年有期徒刑,戴电子脚镣10年,身份信息公开10年。
⑷ 有什么青少年犯罪、颓废、堕落的电影吗
1、1985年的《少年犯》,少年犯方刚、肖佛、沈金明的故事 《围城》关于青少年犯罪题材的电影,出现青少年犯罪问题进行解剖,把镜头触及到每个青少年的家里。 《青涩记忆》以戒除网瘾为主题 2、香港的《靓妹仔》是1983年第二届香港电影金像奖十大华语片之一,影片大胆揭露了香港的阴暗面,涉及青少年犯罪、吸毒、当妓女等暴力色情内容。 3、韩国的《暴力社团》又命《黑帮高中》,韩国一部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影片 4、日本的:大岛渚的《青春残酷物语》 5、台湾的:杨德昌《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 6、一部电视剧:20个青少年犯罪案例真实改编电视剧《共守一片蓝天》 7、香港的:陈果《香港制造》
⑸ 韩国十九禁电影有哪些
韩国十九禁电影有:《不可描述》、《人间课堂》等。
以下是关于韩国十九禁电影的详细解释:
1. 十九禁电影定义:韩国电影中,被评定为十九禁的电影通常包含较为深入或具有争议的主题,如暴力、色情或社会问题等。这类电影只适合少数成年观众观看,未成年人禁止观看。
2. 《不可描述》介绍:该电影是韩国一部备受争议的十九禁作品。影片涉及复杂的社会背景和人物关系,展现了人性的阴暗面和道德困境。由于其强烈的现实主义风格和深入探讨某些敏感主题,被评定为十九禁。
3. 《人间课堂》解析:这部电影聚焦于现代教育和社会问题,探讨了青少年面临的压力和挑战。由于影片中涉及到一些敏感的社会议题和较为强烈的情感表现,因此也被列为十九禁电影。
4. 十九禁电影的影响:这类电影虽然受到一定限制,但在韩国电影界仍有一定影响。它们通过深入探索社会现象和人性问题,引发观众的思考和讨论。同时,也为成年观众提供了多样化的观影选择。
⑹ 《妈妈别哭》的悲剧和残忍,教育是罪魁祸首
《妈妈不哭》是一部韩国青少年性犯罪的悲剧电影,讲述了得知女儿因被男学生们强暴而自杀的妈妈亲自为女儿报复的残忍故事。
这部电影的可怕在于它跟《熔炉》、《素媛》一样都是改编自韩国现实中的真实事件。
唯一不同的是《熔炉》、《素媛》都是成年人对孩子的性犯罪,《妈妈不哭》却是一群未成年人的犯罪。(孩子们的无知犯下的罪,有时比成人更可怕可恶)
电影一开始出现的镜头就是气质优雅的女人和一位西装革履的男人站在法院门口,刚办完离婚手续。
接着女人就去接上学的女儿回家。
在车上,女人问到面容姣好的女儿:刚上高中的感觉怎么样。
女儿反问妈妈:离婚的感觉怎么样?
母女俩亲密宛如一对无话不谈的好姐妹。
妈妈不干涉女儿的感情和成长发展,这种宽厚融洽轻松的教育本可以让女儿成长得更好。
但是妈妈满足在和女儿成为好姐妹的关系上,而忽略了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引导。
虽然女儿已在读高中,处于青春期尾声,拥有了强烈的自我意识和思想,但毕竟年龄尚小。
她的社会阅历、人生经历很有限,距离能够清楚分辨危险和是非还有很大一段差距。
影片中的妈妈很尊重女儿,缺少引导女儿对危险的警惕,忘了对女儿进行适当的束缚,所以女儿放学后没能按时回家时有其他约会时,妈妈并不知道她在哪里、和谁在一起、在干什么。
女儿在学校遇见班上冷酷沉默的少年并且对他很有好感,旁边的朋友提醒她这个男同学不是好学生,但女儿初来乍到,对这个沉默寡言如同父亲的少年并不了解,她单纯的认为只是不爱学习。
女人再次来接女儿,看见女儿一同出来还帮女儿背着大提琴的男同学,妈妈十分亲切的和他打招呼,随后看见这位男同学和头发衣着夸张的几个不良少年在一起。
妈妈隐隐感到不安,手里的方向盘一转,汽车就远离了这些不良少年,却没有对女儿进行提醒教育。
女儿说到内衣变小,乳房又长了时,妈妈如同对待闺蜜一样直接袭胸跟女儿嬉戏打闹,她没有提到保护自己的话题。
母女俩一起敷面膜聊深闺话题,妈妈问到女儿喜欢的人就提醒她别像妈妈一样,不小心上了床就把整个人生都托付给人家。
妈妈把话题说到这里,也只是点到为止,没有过多涉及性安全的教育。
这对母女的关系是完全可以敞开谈性、给女儿做足性教育功课的,但是很遗憾,妈妈没有。
妈妈只是结合自己经验之谈劝告女儿,她没有考虑除了心甘情愿被骗上床之外,还有很多种失身的可能:性强迫、强奸等性犯罪。
妈妈和女儿及女儿好朋友一起做巧克力,女儿做好巧克力带去学校主动约少年要送礼物给他,结果少年约女儿去学校教学楼的天台,妈妈当时看到的几个不良少年对她进行了轮奸。
女儿给妈妈电话求救时,妈妈被游泳教练约进了KTV没有听到电话。
回到家的妈妈不见女儿,却误以为女儿已经早早睡下,(这样粗心的妈妈,生活中还真不少,比如高速路上把孩子遗忘在中途,自己却把车开回了家……)最后被警察通知赶到医院得知女儿被性侵的事实。
这时候妈妈依然处理的很不好,医生告诉她没有大碍之后,如果她能正向引导孩子,给予孩子更多的精神支持,告诉女儿没关系,而不是痛哭流涕,女儿的羞耻感可能不会这么强烈。
以至于女儿被视频威胁时,强烈的羞耻心让她不愿意视频被妈妈看见,她没有告诉妈妈、也没有报警,只身一人前往索要视频,遭遇再次强奸。
第一次强奸后几个少年几乎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因为国家对未成年的保护没有办法严惩他们。
法院上受害的少女战战兢兢如同被审判,犯罪的少年们却嚣张如同审判官。(影片中可恶的少年在现实生活中也不在少数,他们就是一群教育不当培养出来的性暴力、各种犯罪、杀人的人提木偶)
视频索要不成反被再次强奸,女儿不堪羞辱,用出门时带在身上的刀割掉了自己的头发,最后躺在浴室里自杀。
打开女儿的手机,看到了女儿被威胁以及勒索的视频,看见女儿再次被强奸时强迫裸体拉琴时,妈妈崩溃了,她充满了愤怒和绝望,之后她开始自己实施复仇杀掉他们。
不少留言弹幕在不断的骂女儿蠢,遇到被勒索的事情直接报警就好了,更有人骂女儿不自爱,因为是她先约男孩才导致了强奸悲剧。
观众就像是一群站在审判视角位置的上帝,只知道对局中人指手画脚,各种急怒的谩骂。
试想,青春期的少女想亲近喜欢的男生,单纯的想送一份表达爱的礼物,这是正常的成长中的必要状态,这竟然被骂成不自爱。
有问题的不是女孩不该主动约男生,而是没人教涉世未深的孩子们懂得自我保护。
换成我们任何人,未必会比她做得更好。
我们对美好的事物没有戒心,认为它们具备美好的特征,看见喜欢、长得好看的人,我们的警戒心会松懈下来,这是人性使然。
把这怪罪在孩子身上,肯定不可以。
我们应该做的,不是辱骂孩子没脑子、真蠢、智商真低,更不是禁止孩子们情窦初开,而是要提醒:
情愫暗生的少男少女啊,美好的事物未必真正美好,不要被表面迷惑放松警惕,无论面对谁,都需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
比如不要单独约见不够熟悉的朋友,约朋友不要同意去偏僻人少的地方,比如天台、被人们忽略遗忘没有人烟的场所。
影片中女儿受到视频威胁时,那些骂她蠢透了,活该的人,可能也忽略了,换做现实生活中我们,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能想到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直接报警?强烈的自尊心和羞耻感会引导我们做出报警的选择吗?
如果真的如此,为什么生活中那么多被强奸的女孩选择了忍气吞声?
直接告诉母亲吗?尽管母女感情更像闺蜜,可以讨论性和身体的话题,但是你愿意让闺蜜看自己的隐私视频吗?更何况是被强奸的耻辱视频!
把事情告诉母亲,这么羞耻的视频被母亲看到,在没有做过性教育的家庭里,有多少人有这种勇气?
就算是接受过性教育的孩子,遭遇这种事情也未必一定有勇气。
所以女孩拿了一把刀,企图鱼死网破找他们索要视频,连鱼都没杀过的孩子,就算手里有刀,又怎么可能下得了手!
至于到最后,母亲愤怒杀人,这是对司法不能处置未成年人的绝望,也是对自己失去生活希望的绝望,哪怕我死,至少也会让他们付出惨重的代价。
如果不是当事人,我们可以轻易从理性的角度来分析事情,因为我们抽离了遭遇不幸事件的情绪感受,我们缺乏对身处不幸的理解,所以才会站在优越感的位置去骂他们真蠢、活该。
换了我们,我们有谁又会做得更好呢?
我们还会有这份理智去让反复强奸自己孩子导致孩子自杀身亡的罪犯接受法律的制裁吗?而且保护未成年的法律无法让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样的法律,哪个母亲还会继续抱任何幻想?
电影是真实事件的改版,但愿我们能从电影当中引以为戒,学会给孩子一份更好的教育、性教育、成为孩子人生的向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