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劇場電影院禮堂設置在地下時,為什麼不可以設置在地下三層
建築設計時可以將400平的電影院放映廳設置在地下室,但不應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樓層。
根據國家標准 GB50016-2014《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5.4.7 劇場、電影院、禮堂宜設置在獨立的建築內;採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築時,不應超過2層;確需設置在其他民用建築內時,至少應設置1個獨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和甲級防火門與其他區域分隔。
2、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觀眾廳宜布置在首層、二層或三層;確需布置在四層及以上樓層時,一個廳、室的疏散門不應少於2個,且每個觀眾廳的建築面積不宜大於400m²。
3、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不應布置在三層及以上樓層。
4、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時,宜設置在地下一層,不應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樓層。
5、設置在高層建築內時,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自動滅火系統。
② 公共娛樂場所不允許設置在建築內哪一層
公共娛樂場所不允許設置在建築內地下一層以下的樓層,根據《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在地下建築內設置公共娛樂場所,除符合本規定其他條款的要求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只允許設在地下一層;
(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二個,安全出口、樓梯和走道的寬度應當符合有關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三)應當設置機械防煙排煙設施;
(四)應當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五)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
(2)哪些建築內不可以設置電影院擴展閱讀:
本規定所稱公共娛樂場所,是指向公眾開放的下列室內場所:
(一)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二)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三)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
(四)游藝、游樂場所;
(五)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
③ 居民樓下可以開電影院嗎
不能開,居民樓周圍都不能開,何況是樓下呢,就更不行了!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七條娛樂場所不得設在下列地點:
(一) 居民樓、博物館、圖書館和被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築物內;
(二)居民住宅區和學校、醫院、機關周圍;
(三)車站、機場等人群密集的場所;
(四)建築物地下一層以下;
④ 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不允許設置在建築內
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不允許設置在建築內地下二層。
歌舞廳、卡拉0K廳(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廳)、夜總會、錄像廳、放映廳、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藝廳(含電子游藝廳)、網吧等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簡稱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應布置在建築的首層或二、三層,宜靠外牆設置,不應布置在袋形走道的兩側和盡端。
當必須設置在其他樓層時,不應設置在地下二層及二層以下,設置在地下一層時,地下一層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應大於10m。
(4)哪些建築內不可以設置電影院擴展閱讀
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第七條
娛樂場所不得設在下列地點:
(一)居民樓、博物館、圖書館和被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築物內;
(二)居民住宅區和學校、醫院、機關周圍;
(三)車站、機場等人群密集的場所;
(四)建築物地下一層以下;
(五)與危險化學品倉庫毗連的區域。
娛樂場所的邊界雜訊,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標准。
⑤ 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不允許設置在建築內哪層
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不允許設置在建築的地下一層以下,也就是地下二層是不允許設置娛樂場所的。
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七條娛樂場所不得設在下列地點:
(一)居民樓、博物館、圖書館和被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築物內;
(二)居民住宅區和學校、醫院、機關周圍;
(三)車站、機場等人群密集的場所;
(四)建築物地下一層以下;
(五)與危險化學品倉庫毗連的區域。
娛樂場所的邊界雜訊,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標准。
(5)哪些建築內不可以設置電影院擴展閱讀: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
(一)販賣、提供毒品,或者組織、強迫、教唆、引誘、欺騙、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嫖娼;
(三)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
(四)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五)賭博;
(六)從事邪教、迷信活動;
(七)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娛樂場所的從業人員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賣淫、嫖娼;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上述行為提供條件。
⑥ 電影院的防火分隔規定
法律分析:劇場、電影院、禮堂宜設置在獨立的建築內;採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築時,不應超過2層;確需設置在其他民用建築內時,至少應設置1個獨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和甲級防火門與其他區域分隔。
2、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觀眾廳宜布置在首層、二層或三層;確需布置在四層及以上樓層時,一個廳、室的疏散門不應少於2個,且每個觀眾廳的建築面積不宜大於400m。
3、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不應布置在三層及以上樓層。
4、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時,宜設置在地下一層,不應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樓層。
5、設置在高層建築內時,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自動滅火系統。
法律依據:《電影院建築設計規范》
第五條 放映機房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h的隔牆和不低於1.5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隔開。
第六條超大城市綜合體中的電影院,應採取嚴格防火分隔措施:電影院與其他區域應有完整的防火分隔並應設有獨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
⑦ 人員密集場所及特殊場所有哪些消防設施布置要求
01 人員密集場所布置
1 觀眾廳、會議廳、多功能廳
建築內的會議廳、多功能廳等人員密集的場所,宜布置在首層、二層或三層。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不應布置在三層及以上樓層。確需布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的其他樓層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一個廳、室的疏散門≥2個,且建築面積宜≤400㎡
2.設在地下或半地下時,宜設置在地下一層,不應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樓層
3.設置在高層建築內時,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自動滅火系統
2 歌舞游樂放映游藝場所
歌舞廳、錄像廳、夜總會、卡拉OK廳(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廳)、游藝廳(含電子游藝廳)、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網吧等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不含劇場、電影院)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不應布置在地下二層及以下樓層
2.宜布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內的首層、二層或三層的靠外牆部位
3.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兩側或盡端
4.確需布置在地下一層時,地下一層的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10m
5.確需布置在地下或四層及以上樓層時,一個廳、室的建築面積≤200㎡
6.廳、室之間及與建築的其他部位之間,應採用耐火極限≥2.00h的防火隔牆和1.00h的不燃性樓板分隔,設置在廳、室牆上的門和該場所與建築內其他部位相通的門均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3 電影院、劇場、禮堂
劇場、電影院、禮堂宜設置在獨立的建築內;採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築時,≤2層;確需設置在其他民用建築內時,至少應設置1個獨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採用耐火極限≥2.00h的防火隔牆和甲級防火門與其他區域分隔
2.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觀眾廳宜布置在首層、二層或三層;確需布置在四層及以上樓層時,一個廳、室的疏散門≥2個,且每個觀眾廳的建築面積宜≤400㎡
3.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不應布置在三層及以上樓層
4.設在地下或半地下時,宜設置在地下一層,不應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樓層
5.設置在高層建築內時,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自動滅火系統
4商店、展覽建築
1.商店、展覽建築採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築時,≤2層:採用四級耐火等級建築
2.營業廳、展覽廳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應布置在首層或二層;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應布置在首層
3.營業斤、展覽廳不應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樓層
4.地下、半地下營業廳、展覽廳不應經營、儲存和展示甲、乙類火災危險物品
02 特殊場所布置要求
5兒童活動場所
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和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宜設置在獨立的建築內,且不應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當採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時,不應超過 3 層;採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時,不應超過 2 層;採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築時,應為單層;確需設置在其他民用建築內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應布置在首層、二層或三層
2.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應布置在首層或二層
3.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應布置在首層
4.設置在高層建築內時,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
5.設置在單、多層建築內時,宜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
6 老年人照料設施
老年人照料設施宜獨立設置。當老年人照料設施與其他建築上、下組合時,老年人照料設施宜 設置在建築的下部,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獨立建造的一、二級耐火等級老年人照料設施的建築高度不宜大於32m,不應大於54m;獨立建造的三級耐火等級老年人照料設施,不應超過2層。
2、老年人照料設施,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和1.00h的樓板與其他場所或部位分隔,牆上必須設置的門、窗應採用乙級防火門、窗。
當老年人照料設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動用房、康復與醫療用房設置在地下、半地下時,應設置在地下一層,每間用房的建築面積不應大於200m²且使用人數不應大於30人。
老年人照料設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動用房、康復與醫療用房設置在地上四層及以上時,每間用房的建築面積不應大於200m²且使用人數不應大於30人。
7 醫療的住院部分
1.醫院和療養院的住院部分不應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2.醫院和療養院的住院部分採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築時,≤2層;採用四級耐火等級建築時,應為單層;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應布置在首層或二層;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應布置在首層
3.醫院和療養院的病房樓內相鄰護理單元之間應採用耐火極限≥2.00h的防火高上的門應來用乙級防火門。設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門應用常開防火門
8 教學建築、食堂、菜市場
1.教學建築、食堂、菜市場採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築時,≤2層;採用四級耐火等級建築時,應為單層
2.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應布置在首層或二層;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應布置在首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