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戲劇 話劇 戲曲 電影的區別
1.表演的生活化。電影的紀實性要求電影表演必須真實、自然、生活化。電影演員是在真實的外景或逼真的內景中進行表演創作的,這就要求演員的創作與真實的環境融為一體,同樣真實。戲劇演員是在虛擬的舞台和規定的情景內進行表演創作,這就要求演員的創作在假定的舞台上信任,感受真實。另外,電影攝影機的運動隨時改變著觀眾的距離與視點。在近景和特寫中,演員的一個眼神、肌肉的抽動、皺紋的顫抖都清晰可見,任何虛假、誇張的表演都使觀眾難以忍受。戲劇演員是在舞台上,要在全身的形體帶動下去行動,完全要融入到規定情景中,和影視區別是,這里不是注重某一個地方。當然,電影表演和戲劇表演的生活化決非用生活去代替表演,不是自然主義地再現一切生活內容,它是以生活原型為基礎,經過選擇、提煉,再現生活中的人物性格的藝術。戲劇藝術展現手法要相對誇張。
2.表演的連續性與非連續性。時空自由是電影藝術獨具的特點。影片中鏡頭的分割與組合,可以將任何畫面與其他畫面並列。這種時空的自由造成電影表演的非連續性。為了生產上的需要,電影拍攝既不連貫,又不按順序,它使演員在幾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里斷斷續續甚至顛倒地生活(扮演)在角色中,然而電影在放映時又是連續的並不顛倒的,這就要求電影演員具有在非連續性的「鏡頭表演」中保持人物形象的統一性、完整性的能力,能保持人物思想、感情、性格的連續性。這就要求電影演員充分深入地研究劇本,把握人物基調、性格及其發展,掌握劇情的矛盾沖突和人物形體、心理動作線,確定角色的重場戲、過場戲和高潮戲,處理好表演的力度和節奏。時空局限是戲劇藝術的特點,戲劇演員在幾個月的時間里
話劇《茶館》
一直從頭體驗到尾,可以說是一天以劇情人物生活幾次,不時的體驗,不時的創新,也就造成了戲劇的連續性。
3.鏡頭感與整體感。電影演員是在攝影機鏡頭前進行表演創作的,因此必須有鏡頭感。鏡頭感包括:表演生活化;對畫面的想像與體會;對不同景別、不同攝影技巧的適應;對攝影棚、實景拍攝以及無觀眾交流、無對手交流的適應。電影演員必須學會分析分鏡頭劇本提供的條件並根據導演的藝術處理來設計和構思自己的表演,不同景別的鏡頭要以不同的表演分寸和手段來體現。遠景和全景、近景與特寫這兩極鏡頭要求演員運用不同的動作幅度和功力技巧。要求更豐富的內心體驗和細膩的表情。戲劇演員在舞台上進行創作,注重的是外部整體感,因為舞台是固定的,要根據場景的假定性來迫使觀眾相信。戲劇演員在台上分析調度,來讓舞台愈加真實。因此戲劇演員更注重的是舞台整體,而不是個體。
4.生產條件對演員的要求。電影表演不僅與電影藝術的特性有密切聯系,而且受到電影企業生產條件的制約,電影演員必須適應其各種條件。例如,要經受「無窮等待」的考驗:拍內景,要等布光、等攝影技術條件、等美工、等化裝、等道具等等;拍外景,要等日出、等日落、等下雨、等下雪等等。又如要適應各種拍攝條件,如寒冷、高溫、強光照射等等。戲劇表演是與表演藝術緊密相連的,舞台的假定性可以在任何時候下雨,通過自身的表演,讓觀眾感受到雨水。沒有制約。
5.一次性的藝術。電影表演一般都是一次性的藝術,在通過後期剪輯後在電視上播出,這就是這部影視的生命結束。戲劇表演是多次性的藝術,因為戲劇演員每次演出都有新的體驗,也有新的表現。可以說戲劇演員每演一次就會有不同的感受與體現。
⑵ 電影與戲劇的異同
電影和戲劇有著本質上的區別,電影是用畫面來表現內容的,運用的是蒙太奇表現手法,是「視聽語言」藝術。話劇則是運用舞台來表現內容,運用對話設置劇情沖突,場景只能用布景來轉換,舞台的空間很小,戲劇屬於文學范圍。
電視既不屬於電影更不屬於戲劇,電視是隨著電影演變而來,但是跟電影的拍攝方法還是有些差別,電影是用膠片,光感色彩都比較鮮明,表現的事物比較生動。
而電視劇則是運用錄象帶拍攝完成,其色彩質感遜色於電影。但是電視劇和電影本質上沒什麼區別。
電影,是由活動照相術和幻燈放映術結合發展起來的一種連續的影像畫面,是一門視覺和聽覺的現代藝術,也是一門可以容納戲劇、攝影、繪畫、動畫、音樂、舞蹈、文字、雕塑、建築等多種藝術的現代科技與藝術的綜合體。
電影是一種視覺藝術,用於模擬通過錄制或編程的運動圖像以及其他感官刺激來交流思想,故事,感知,感覺,美麗或氛圍的體驗。電影一詞是電影攝影術的縮寫,通常用來指電影製作和電影業,以及由此產生的藝術形式。
電影是由特定文化創造的文化文物。它們反映了這些文化,進而影響了它們。電影被認為是一種重要的藝術形式,是大眾娛樂的來源,也是一種教育公民的有力媒介。電影的視覺基礎賦予了它傳播的普遍力量。
戲劇,指以語言、動作、舞蹈、音樂、木偶等形式達到敘事目的的舞台表演藝術的總稱。文學上的戲劇概念是指為戲劇表演所創作的腳本,即劇本。戲劇的表演形式多種多樣,常見的包括話劇、歌劇、舞劇、音樂劇、木偶戲、皮影戲等。戲劇是由演員扮演角色在舞台上當眾表演故事的一種綜合藝術。
戲劇的起源實不可考,目前有多種假說。比較主流的看法有二:一為原始宗教的巫術儀式,比如上古中文,「巫」、「舞」、「武」三字同源,可能是對一種乞求戰斗勝利的巫術活動的合稱,即戲劇的原始形態。另一為勞動或慶祝豐收時的即興歌舞表演,這種說法主要依據是古希臘戲劇,它被認為是起源於酒神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