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拍影視劇時經常會用到一些明星的歌曲作為背景音樂,請問需要付一定的版權費嗎
是的,如果用到一些歌曲作為背景音樂,是需要支付給版權所有人版權費的,現在的知識產權管理越來越嚴格,很多場合如果用到了別人的作品,都要支付相關的版權使用費。
2. 學校拍一部微電影,非商業用途,想問一下裡面的插曲會不會涉及到版權問題
你好,未經授權的使用並傳播,是侵權的。後期下載量、觀看量等都有可能被版權人追究法律責任。
3. 拍電影想用到一首歌作為插曲,需要購買版權嗎,直接用算侵權,犯法嗎
如果你拍電影,並用來牟利,顯然需要獲得使用權啊,要不然肯定算侵權的
《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明確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里講的刑事責任,就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以營利為目的,侵犯著作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4. 然後有很多音樂電影什麼都要版權問題
歌曲、電影本身就已經產生了著作權的相關權利。我們國家為了保障著作權人的權利在著作權法中確定了十七項關於專利的保護。從互聯網上歌曲可能本身不會受到侵權行為。但是傳播者是屬於侵犯了信息網路傳播權的行為。詳見著作權法第十條。電影作品如果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再次展現電影作品的依然會侵犯著作權人的放映權。本身可能不會涉及侵權行為,但是如果進行傳播就會涉及到侵權行為。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條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的權利,計算機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第三節 權利的保護期
第二十條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條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5. 電影插曲版權問題
在我國「著作權」即「版權」。
我國現行《著作權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錄音錄像製作者使用他人作品製作錄音錄像製品,應該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鄧麗君的這首歌涉及到好幾個著作權人。作詞、作曲、演唱者、唱片公司、發行製作單位。一般來說,流行歌曲的著作權一般歸唱片公司享有。唱片公司作為法人,享有的著作權期限為作品發表後的50年。
所以您在該作品保護期內使用應該徵得相關權利人的許可。
6. 拍電影引用別人的配樂可以嗎涉及侵權嗎
拍電影引用別人的配樂不可以,涉及侵權。
著作權是有期限的保護著作人知識財產的權利,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著作權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是保護思想本身。著作權在一定期限經過後,著作財產權即歸於失效,而屬公有領域,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
錄音錄像製作者的專有權錄音錄像製作,指用機械、光學、電磁、激光等科學技術手段,將作品音響或者圖像記錄在唱片、磁帶、磁碟、激光碟或其他載體上的行為。若未經當事人許可,引用他人錄音是構成侵權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八條 (一)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可以授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行使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依法設立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非營利法人,被授權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為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主張權利,並可以作為當事人進行涉及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訴訟、仲裁、調解活動;
(二)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根據授權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費。使用費的收取標准由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和使用者代表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申請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應當將使用費的收取和轉付、管理費的提取和使用、使用費的未分配部分等總體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並應當建立權利信息查詢系統,供權利人和使用者查詢。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進行監督、管理;
(四)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設立方式、權利義務、使用費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對其監督和管理等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7. 微電影主題曲版權問題
你的問題涉及版權,可以到中國國家版權局,申請音樂作品的著作權,取得了版權證書,可以規避音樂作品的侵權問題,如果不放心,可以去中國音樂家協會(簡稱:中國音協),請教專業的老師,由音協工作人員,代為向國家版權局申請著作權。這樣更為穩妥。最後,預祝您在比賽中取得好成績。
8. 電影插曲的版權問題
版權當然是有的 只不過做電視節目的背景、音效等等 唱片公司並不會很追究 因為並沒有太大的利益沖突
而電影裡面有的插曲、配樂等等,就必須經過唱片公司的同意,還要簽署書面的協議等 要不然就屬於侵權行為了 很多電影再最後的字幕裡面 都會出現每首歌的名字 作者 出品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