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史上最有名的十大罪犯
檔案編號 001
如霧般消失的元祖連環殺手--Jack The Ripper
姓名∶不詳
外號∶「開膛手傑克」(Jack The Ripper)
出生日期∶不詳
現況∶死亡,具體資料不詳
殺人數目:5 人
殺人方法:割喉,接著肢解
犯案地點∶英國倫敦東部白教堂區 (Whitechapel)
殺人時期:1888 年 8 月 31 日至 11 月 9 日
定罪日期∶從未被拘捕
惡行實錄:就時間而言,「開膛手傑克」並不是史上第一個連環殺手,在他出現之前已經有連續殺人犯存在過,但他肯定是將「連環殺手」四個字發揚光大的人。
他殘忍的虐殺方法令當時的倫敦陷入一片恐慌之中,人人都懼怕他的名號。
其實他的犯案時期並不長,只有短短的 3 個月,但他所帶來的震撼卻相反一直影響後世的人,除了因為他殺了 5 名 *** ,手法一次比一次殘忍外(岩中念「開膛手」並非只是虛銜,第 4 名死者就是被剖開身體,發現時腸臟都掛在肩膊上,最後一名更是面目全非,面孔被剁得再無法辨認,身體器官有些不見了,有些則四散在案發現場),更重要是他曾多次親筆寫信到警署公然挑戰警方,甚至送上死者的耳朵、腎臟和兇刀,警方卻一直捉不到他,可見他的膽量不輕。
為他再添傳奇性的是他在第 5 宗案件後,忽然像人間蒸發般消失,從此再沒出現,只留下一個到現在也未解開的問題--他究竟是誰?
檔案編號 002
嗜好殺人的史上第一殺人王--Henry Lee Lucas
姓名∶Henry Lee Lucas
出生日期∶1936 年 8 月 23 日
現況∶死亡,在德州 Huntsville 監獄被執行死刑
殺人數目:最少 150 人,自稱約 360 至 600 人
殺人方法:沒有特定 犯案地點∶遍布全美國各省份,也有可能在歐洲和日本
殺人時期:1960 年至 1983 年 定罪日期∶1983 年
惡行實培歷錄:要數殺人殺得最多的連環殺手,非 Hernry Lee Lucas 莫屬,最少也有 150 人之多,他更自稱殺了 360 至 600 人,因為他在被捕前亦經常外游,在歐洲和日本也殺了人,實際的數目並沒有記下來,但他的主要捕獵區域還是在家鄉美國。
這位傳奇的連環殺手殺人的原因,可追朔到他的童年。
他自少就被母親虐打,其中一次更嚴重得令他腦部受創。
結果到了他 23 歲的時候,他就把母親 *** 並刺死以報復,被法庭判入精神病院 40 年,之後獲假釋外出卻死性不改。
直至 1982 年的 10 月,德州警方因為找到一個屬於一名失?寡婦的空手袋而展開調查,並曾經調查他,但並沒有找到證據證明他是兇手,倒是以他藏有危險武器拘捕他,豈料他到了警署後竟不耐煩地把自己 20 多年的殺人經歷一一說出來,包括他有另一名同黨 Ottis Toole(他的只性戀情人,據說是他把部分屍體吃掉),殺人原因是對方不願意和他 *** 。
後來死者數目不斷增加,警方曾經認為部分只是他的幻想,但他卻能明粗困確指出某些藏屍地點和屍體的狀況,令人不得不相信他。
曾經警告過精神病院的心理評估人員不要放他和他會繼續殺人的 Henry Lee Lucas,也許最令世人震驚的是他在法庭對自己行為的辯解。
「我喜歡殺人就好像其他人喜歡散步罷了,只是嗜好不同。
如果我需要獵物,我只需到街上去隨便找一個。
」
檔案編號 003
D.I.Y. 明星連環殺手--Edward Gein
姓名∶Edward Theodore Gein
出生日期∶1906 年 8 月 27 日
現況∶死亡,於 1984 年 7 月 26日於 Mendota 精神復康病院自然死亡
殺人數目∶最少 2 人,實際數位不詳,估計該有接近 20 人
殺人方法∶槍殺並肢解剝皮,製成手工藝品
犯案地點∶美國東岸 Plainfield,Wisconsin
殺人時間∶1954 年 12 月 8 日至 1957 年 11 月 16 日
定罪日期∶從未經法庭定罪,但在 1958 年 1 月 6 日被判終生囚禁於國家精神病院。
惡行實錄∶連環殺手的經歷曲折離奇,確是非常適合作為電影的題材,因此亦經常被搬上大銀幕,但多數只是 B 級恐怖電影,能同時成為兩部荷裏活一級大作參考物件的連環殺手,就只有 Edward Gein 一人。
他的生平跟希治閣 (Alfred Hitchcock) 在《觸目驚心》內對主角 Norman Bates 所描述的非常相似,他和哥哥 Henry 和媽媽 Augusta 住在 Plainfield,Wisconsin 郊外一個非常偏僻的獨立平房。
他和哥哥在成長過程中幾乎都留在這楝建築物內,沒有朋友和正常的社交圈子,更不知異性為何物,生命中最重要的位置就一直被那位佔有欲強、憎恨女性的母親所佔據,形成了他孤僻和不知常理世情的性格。
在他的兄長和母親相繼去世後,他開始顯露他潛在變歪了的性格。
他先是把母親的屍體保留在家中,好像她從未死去。
接著為了滿足對女性的慾望而去掘墓起屍,最初只是觀看她們或觸摸她們,但後來變本加厲,把屍體剝皮並縫製成人偶。
但他第一次親手把活人殺死,卻要等到 1954 年的 12 月 8 日,他把附近酒吧的店主 Mary Hogan 殺死並剝皮。
他的惡行要直至 3 年後才被發現,在警方找尋工具店店主 Bernice Worden 的時候,Bernice 的兒子想起他在案發前曾經來買防雪劑而起疑,結果在他的家中發現了大量惡心的「人類手工製品」,包括用人皮造的燈罩、由人頭骨所造的湯碗、頭骨床頭布置和由 *** 造的皮帶等,死者面部的皮膚連頭發則成為了面具。
雖然聽起來如此令人發指,但他也有值得可憐的地方,因為與世隔絕令他根本連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也毫不知情。
據說後來他重投社會後行為變回正常,更在精神病院內成為一位慈祥的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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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編號 004
不舉俄羅斯殺人狂--Andrei Chikatilo
姓名∶Andrei Chikatilo
外號∶「羅斯托屠夫」(The Rostov Ripper)
出生日期∶1936 年 現況∶死亡,於 1994 年 2 月 14 日在獄中被槍斃處決
殺人數目∶最少 53 人
殺人方法∶折磨至死、虐殺並烹屍吃掉
犯案地點∶橫跨整個俄羅斯,主要在羅斯托 (Rostor)、莫斯科 (Moscow) 和聖彼得堡 (St. Peter *** urg)
殺人時期:1978 年 12 月至 1992 年 定罪日期∶1992 年 10 月 15 日 有關電影∶《Citizen X》
惡行實錄∶Andrei Chikatilo 曾經是一名受人尊敬的老師,在家人眼中更是一個慈祥和藹的祖父,在鄰居眼中則是一個快樂的已婚男人,他是那一種在「可能是連環殺手」的嫌疑名單中排名最低的人,偏偏他正是俄羅斯一連串虐殺和食人案件的元兇。
根據他的妻子 Fayina 在後來所講,導致他丈夫連環殺人的原因,應該是因為他無法正常地勃起與女性 *** ,他只有在對方死了之後,才能進行性行為。
他最喜歡在巴士站或火車站留連,遇上適合的獵物便跟蹤,偶然也在街上找。
物件以離家出走的小孩子和 *** 居多,性別和年齡對他而言也不重要,例如他第一位殺害的就是一個只有 9 歲的女孩,也殺過 20 多歲的男性。
另外他殺人時有一個特點,就是他會把被害者的眼睛除去,因為他害怕死者眼中那份欠缺生命的空洞。
他也喜歡把獵物帶到森林裡去,有時甚至先和他們行幾哩路才下手。
但比起他令人齒冷的殺人行為,他的被捕過程卻相對地平淡得很,只是警行憑不斷努力進行偵查,證明他是真凶並拘捕他。
檔案編號 005
同性戀食人王--Jeffery Dahmer
姓名∶Jeffery Dahmer
外號∶「密爾沃基怪物」(The Milwaukee Monster)
出生日期∶1960 年 現況∶死亡,在獄中被另一名囚犯所殺
殺人數目∶17 人
殺人方法∶沒有特定,但會先奸屍,再烹屍吃掉
犯案地點∶美國東岸密爾沃基 (Milwaukee) 和俄亥俄 (Ohio)
殺人時期:1988 年 1 月至 1991 年 7 月
定罪日期∶1992 年 6 月
惡行實錄∶Jeffery Dahmer 可能是犯罪史上最冷血、最令人發指的連環殺手。
他的外表就有如一個再普通不過的男孩子,即使你在街上遇見他,你也不會特別注意他,但他卻做出如惡魔般的罪行。
本身是同性戀者的他,堪稱是《沈默的羔羊》裏食人博士 Hannibal the Cannibal 的真人版本。
他會把他有興趣的獵物綁架,然後殺害、 *** ,最終吃掉。
和 Andrei Chikatilo 一樣,他只有透過奸屍才能獲得性滿足和 *** ,偶然也會望著犯案的寶麗萊自瀆。
在食方面,他也非常講究,只會選擇想吃的部位貯放於雪櫃,其餘的全放到他於廚房特製的硫酸池處理掉。
在 10 多件案件當中,他曾經試過先後殺害兩兄弟,最恐怖的一次試過把被害者的頭蓋骨鑿開,並灌入水銀。
他最終被捕可說是一場意外。
在 1991 年 7 月的晚上,兩名警探 Patrolmen Routh 和 Rolf Mueller 在巡邏時遇上一名黑人青年 Tracy Edwards,他告訴警察他附近的一名鄰居揚言要剖開他的心並吃掉。
三人一起來到調查事件真偽,起初找錯了另一人,但最終也來到 Jeffery Dahmer 的家,並在內發現大量人頭和殘肢,雪櫃裏更有切好的人肉和一個人頭!他最終被判有罪並要坐牢 1070 年,在獄中也如電影中的 Hannibal 一樣被單獨、高度監視下隔離。
但他還是死在獄中,因為另一名在獄中的囚犯聲稱受上天感召,要殺死他替天行道,他的一生就此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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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編號 006
以殺人連系的一「家」人--Charles Manson and Manson Family
姓名∶Charles Manson
出生日期∶1934 年
現況∶生存,在 San Quentin 監獄終生監禁
殺人數目∶7 人,但他自稱殺了 35 人
殺人方法∶虐殺 犯案地點∶美國西岸加州 (California)
殺人時間∶1969 年
定罪日期∶1971 年 3 月 29 日
惡行實錄∶在「披頭四」(Beatles) 熱潮堀起的 60 年代,Charles Manson 和當時很多的青少年一樣,極度迷戀披頭四的音樂,但是在結他以外,他亦迷上了另外一樣非常流行的東西--毒品。
他本身是一名 *** 的兒子,在美國非法出生,年少時已經犯案累累,檔案被標明「危險」和「永不可信任」。
在保釋外出期間,他曾兩度結婚,如一個正常的普通人般組織家庭,但兩次婚姻也以失敗告終。
不過兇殘的殺人組織 Manson Family 並不是真的指一家人,而是一群仰慕他的追隨者(多數為年青富有的中產女性)所組成的殺人集團。
到了 1969 年,這個組織已經有 25 個主要會員和 60 個一般黨員。
有一天,身為首領的他宣布進行終極計劃「Helter Skelter」(披頭四其中一張大碟名),發動末日的種族和階級戰爭,並揚言只有他的信徒才可以存活下來。
首個受害的單位是著名導演波蘭斯基 (Roman Polanski) 的大宅,除了波蘭斯基外出拍片避過一劫之外,包括他有身孕的妻子 Sharon Tate 在內的 5 人都被虐殺,接著則是一間超級市場的東主 LaBianca 夫婦。
但這場戰爭在這裏就停住了,原因是其中一名中堅分子 Susan Atkins 因另一椿謀殺案被拘捕後,不知為何滔滔不絕的把所有罪行招供,惡名昭彰的 Manson Family 就此瓦解。
檔案編號 007
優等生殺人王子--Ted Bundy
姓名∶Theodore Robert Bundy
外號∶「校園殺手」(The Campus Killer)
出生日期∶1947 年
現況∶死亡,於 1989 年 1 月 24 日在科羅拉多州 Skarke 監獄被電椅處決
殺人數目∶最少 19 人,但有可能高達 40 人
殺人方法∶絞殺 犯案地點∶遍布全美國各省份
殺人時間∶1974 年 1 月 31 日至 1977 年 2 月 15 日
定罪日期∶1979 年 7 月 24 日
惡行實錄∶每個人都應該曾經遇上過一個這樣的人物--他品學兼優,樣貌英俊,從來不憂心沒有約會物件,曾經是男童軍,運動方面也十分優秀,之後進入一間著名的大學,同樣以優秀的成績畢業,跟著在 *** 內工作,高薪厚職且社會地位崇高。
Ted Bundy 就是這樣的一個模範生,但在他心底的深處,卻住了一頭惡魔。
他最喜歡潛入校園殺掉女學生,又或者以他的魅力邀請女學生出外遊玩,再加以殺害。
最喜歡以「Hi! I am Ted!」向獵物自我介紹的他,自 1974 年 1 月 31 日第一宗案件發生之後,一直沒有被警方懷疑,直至 1975 年的夏天他因為違反交通規則而被拘捕,整個真相便開始成形。
先是一個險遭他殺害的倖存者 Carol Da Ronch 出庭指證他,被判綁架罪成立的他,之後原本要出席科羅拉多州另一項謀殺指控的他,卻忽然逃走,之後一直以不同的身分和樣貌四處逃避追捕。
檔案編號 008
肥胖的殺人小丑——John Wayne Gacy
姓名∶John Wayne Gacy
外號∶「胖子」(The Fat Man)、「殺人小丑」(Killer Clown)
出生日期∶1942 年 3 月 17 日
現況∶死亡,於 1994 年 5 月 10 日被注射毒針處決
殺人數目∶33 人 殺人方法∶絞殺
犯案地點∶美國東岸芝加哥 (Chicago)
殺人時期:1972 年至 1978 年 12 月
定罪日期∶1980 年 3 月 12 日
惡行實錄∶小丑該是令人快樂和引人歡笑的,但遇上由 John Wayne Gacy 所扮演的小丑,你只會驚慌尖叫。
出生於芝加哥的他,以優異的成績於商學院畢業,之後結了婚並成為了一名出色的銷售員。
他非常受所居住的社區的鄰居所喜愛,特別是小孩子,因為他會扮演名叫「Pogo」的小丑去娛樂他們。
但是他年青時也曾因為性騷擾男同事和意圖 *** 男孩而留下案底,只是他之後一直表現得循規蹈矩,掩飾了他潛在的 *** ,令人一時未能察覺得到。
直至 1978 年 12 月 11 日,一名叫 Robert Piest 的男孩在出外工作面試後一去不返,他當天所約見的建築營造商正是 John Wayne Gacy。
警方開始針對他來調查,但他對事件一概否認,最終警方決定搜查這位好好先生的大宅。
結果他們並沒有找到 Robert Piest,卻在一道隱藏門下的地庫找到 7 具腐爛了的屍體,那一刻他們才驚覺找到了美國其中一名冷血連環殺手,之後在屋內和後花園再掘起 28 具屍體,包括 Robert Piest 在內的其餘 5 名被害者,則因為家中再沒空位而被拋入河中棄屍。
身型肥胖的他,在以瘦為主的連環殺手界確是較為罕見的。
至於殺人的原因,他自稱是出於對同性戀的憎恨,但其實被害者中大部分也是異性戀者。
對於這種指控,他並不認同。
「當我 *** 了他們,一切便已足夠。
他們要為進行過同性戀的性行為而死!」
檔案編號 009
惡魔的首席門徒——Richard Ramirez
姓名∶Richard Ramirez
外號∶「夜間狙擊者」(The Night Stalker)、「惡魔的門徒」(Devil's Disciple)
出生日期∶1960 年 2 月 28 日
現況∶生存,在 San Quentin 監獄等候執行死刑
殺人數目∶最少 19 人,真實數目不詳
殺人方法∶沒有特定
犯案地點∶美國西岸洛杉磯 (Los Angeles) 和三藩市 (San Fransisco)
殺人時期:1984 年 6 月至 1985 年 8 月 31日
定罪日期∶1989 年
惡行簡評∶在 1984 年至 1985 年的一年裡,洛杉磯和三藩市都被一片恐怖的氣氛所籠罩,一切也是因為一名神秘的連環殺手所致。
他喜歡偷偷在晚上潛入別人的家中,然後把成年的男性射殺或扼死,再把女性和小孩暴力 *** 、殺害再肢解,在完事後則下他的標志——一個倒轉的五角星,在牆上、在鏡子上,甚至在死者身上。
由於他跟其他連環殺手不同,既無特定的殺手方式(射殺、用棒打死、割喉、赤手空拳打死和扼死等都試過),亦非針對某一特別類型的人(被害者年齡由幾歲到 70 歲,各行各業都有),毫無線索下令警方對這名無差別殺人犯束手無策,有些市民更相信他有惡魔的超能力。
整件案子的轉捩點在於警方找到一輛相信是這個殺手用來載獵物到郊外的車子(他也喜歡把小孩帶到郊外再獵殺),並在車上找到屬於一名少年積犯——Richard Ramirez 的指紋。
雖然警方立即把他的照片發放給傳媒,但這名囂張兇殘、目空一切的殺人狂,卻要等到 1985 年 8 月才被捕,當時他正在洛杉磯的郊外,試圖把一個女人拉出車外,卻被她的丈夫反擊阻止,接著更遭圍觀的人認出他就是那殺人魔,慘被痛毆一頓才交到警方手上。
他到了被判死刑那一刻還維持一貫的自大跋扈,「死刑?好可怕呢!想嚇死我嗎?人終歸一死。
各位迪士尼樂園再見!」
以上是專家評的,第十位我加在如一位我國的殺人狂,白寶山,一共打死打傷15人。
㈡ 古代的十大酷刑有那些
歐洲的......
20.懲治鞋——鞋子常常被結合頭手枷(站立時枷住頭部和手腕的一種裝置)使用的。只要靠腳趾支撐不住身體,鞋跟上的鋼針就會刺入腳跟。
19.邪教尖叉——邪教尖叉是一個酷刑裝置,一個兩頭帶尖叉的金屬棒,由一條皮帶固定在頸部,一頭插入下頦,另一頭直指胸骨。只有伸長頸部,才會減少痛苦,此刑具會造成巨大的痛苦。四個叉點位於下頦和胸骨之間的設計,會讓受刑人有足夠運動幅度讓他的嘴開口招供。
18.浸河——主要用於對婦女,將其浸河內、大桶或池塘內,多用於懲罰罵街婦女和巫婆,浸了一段時間後,給予招供的機會。如果她供述,就被打死。如果她不招供,她就再次被浸河。這一過程通常是反復直受刑者溺斃或放棄此種刑罰,讓自己被另一種方法處死(上吊,或燒死(很少用))。
:
17.木靴子——受刑者的腿被置於兩塊厚木板之間再用繩子束緊。拷問者在繩子間用錘子猛烈地向下打入楔子。每打入一次楔子,楔尖部位的脛骨就被粉碎。該刑罰至少要在腿的上下兩側打入12根楔子。當木靴子拆除後,骨頭碎片就像裝在一條松垮的袋子里一般。
16.水刑——這是所列歐洲酷刑中唯一一個非中世紀的項目。水刑是二戰期間日本戰俘警衛隊最喜歡的刑罰。如果受刑者是首次受刑,必將用鐵絲網和抹布封住他的嘴。然後把水從鼻子里灌進去,受刑者的胃對越來越大,等膨脹到一定程度的時候,行刑者用腳用力地踹他的胃,胃破裂之後人就死亡了
:
15.貓爪——使用起來很簡單,就是慢慢地往下撕肉,很多時候,所有肉都被撕下來,而露著骨頭。
14.拉架——看起來就像是:捆緊手腳往相反的方向拉你的身體,直到你的四肢慢慢地從關節連接處脫出來。
13.四馬分屍——四馬分屍是拉架的更高一級刑罰方式,只用於兇殺犯和那些企圖殺害貴族或皇室成員的犯人。囚犯的四個手腳分別被捆綁,由四匹馬同時向四個方向拉,瞬間即可分屍。(#在中國有五馬分屍)
12.開花梨——根據受刑者的性別將梨在閉合狀態下插入肛門或陰道,然後用手搖動使梨開花直到使人感到相當難受。
:11.清洗靈魂——在許多天主教國家,神職人員認為,如果強迫一個靈魂邪惡的人吃下去沸騰的熱水或燃燒的煤塊或二者都吃,他的腐敗的靈魂就能得到清洗。當然,這要在沒有因他的罪行而受罰之前進行,一種」溫暖的刑罰「,如果你願意。
10.吊籠——圖中的受刑者還是比較幸運的,因為大部分使用吊籠的犯人是完全赤裸地暴露極端寒冷或炎熱的環境中。而且多數處吊籠刑罰的犯人通常都是在進行了其他刑罰以後最後才被吊在那裡。但要等——很長時間!受刑者留在牢籠中,直到他被弔死或渴死,這可能需要數周時間。
9.碎頭機——用碎頭機執行死刑通常是這樣的:牙齒擠入牙槽內,周邊顎骨破碎。然後眼睛從眼窩射出,腦漿從耳朵噴出來。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許多國家仍使用同一版本的碎頭機,作為當今的審訊工具。
8.在柱子上火燒——最愛慶姿瞎用於那些被指控犯有褻神罪的巫婆。神職人員認為,焚燒一個巫婆可永久消滅她在有形世界的邪靈,從而消除可能發生的任何進一步對無辜靈魂污染。言之有理。
:7.猶大尖凳——受刑人被懸掛上述金字塔尖狀物的上部慢慢降低,塔尖插進襠部。鏈子的松緊取決於劊子手的心情,他可以控制受刑者的體重是否全部作用於這一個點上。
6.刀凳——刀凳是猶大尖凳的變種。我們相信,該圖片沒有解釋得很清楚。
5.鐵娘子(鐵處女)——以下1515年8月14日第一次使用鐵鐵娘子的記錄:「偽造的硬幣放在裡面,門被緩緩關閉,從而尖銳的鋼針從幾個部位刺入他的胳膊、腿、腹部、胸部、膀胱、大腿跟、眼、肩膀和屁股中,但不足以殺死他,一般犯人會慘叫上幾天幾夜才死去。
4.審訊椅——不僅有數以百計的微小釘尖讓人感到難以坐住,通常還在下面點火將鐵椅子烤到一個可怕的燙傷熱度。
3.刺刑——這是中世紀在在阿爾及爾,突尼西亞,的黎波里和Salee(翻不出來是什麼地方)對叛國者標準的處罰形式。不管你是否相信,一旦這根長刺從受刑者的肛門插入,再從他的嘴或譽空咽喉里穿出,受刑者可以這個狀態活一天以上,並在爛泥中爬行,供大家觀賞。
2.鋸刑——鋸刑可能代表了人類聰明才智的最黑暗冊戚的時刻。其原理是,當受害者倒吊下來,大部分的血液將湧向頭部。這在整個過程是最重要的,你看,因為作為行刑者看到的是受害者的襠部。頭部的血液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氣,這樣做的後果最可怕,因為在切到肚臍的位置前,有時鋸到上腹部前,犯人的意識都非常清醒,可以避免血流失過快而死。
1.輪刑——好了,最後的也是最危險的。輪刑僅次於吊籠,在中世紀時期的德國是最常見刑罰形式。首先,受刑者(通常是赤裸的),他的四肢分開綁在地上。不過,木製輻條分別對應各主要關節,如手腕,腳踝,膝蓋,臀部和肩膀。行刑者用沉重的包鐵的輪子打斷四肢和關節。但是,這僅僅是惡夢的開始。等四肢的骨骼分別打碎,和血、肉混成綿軟狀態後,四肢被編到輪子的輻條上,然後正面朝外懸掛展示。痛苦的受刑者將繼續保持該狀態數日,他或她死後會變成烏鴉和昆蟲的大餐。
西方酷刑的前十位......
10.船底拖曳
船底拖曳本是一種針對海盜的酷刑,後來行刑范圍不斷擴大。受刑者被綁在繩子和滑輪上,在船底來回拉拽:繩子通過船底從右舷拉到左舷,使其受到來自龍骨的摩擦。龍骨深深刺入他們的肉中,此時,對於受刑人來說,淹死也許更好受一些。
9.鼠刑
這種酷刑被稱為「鼠刑」和「老鼠刺激」,利用人天生對嚙齒動物的恐懼心理,慢慢折磨受刑者。行刑者一番表白之後,將幾只老鼠放入一個大桶內,桶內有一個出口,也是老鼠們唯一的逃生之路,行刑者用受刑者的腹部堵住這個口,然後加熱大桶以激怒老鼠。
無論方式如何,最終結果都是一樣的:飢餓的老鼠在明火刺激下愈加興奮,只能嘗試從唯一的出路逃出去:它們必須咬開受刑者的腹部溜走。一些文學作品中對鼠刑有所描述,比如喬治•奧威爾的《1984》和詹姆斯•喬伊斯的《芬尼根守靈夜》,但歷史著作中罕有記載。
8.鱷魚剪
「鱷魚剪」同其名稱聽上去一樣令人毛骨悚然:一根兩端用鐵鑄的管子,管子裡面是成排的鐵釘,行刑者將鐵釘加熱,放到某些附肢上面。接下來便是慘不忍睹的一幕:行刑者用鱷魚剪緊緊夾住受害者的生殖器,不緊不慢地來回摩擦,生殖器傷痕累累,此時受刑者早已痛不欲生。他們的下場只有一個——小命不保,只是由於失血多少和感染程度,他們喪命的時間早晚罷了。
7.二人鋸
在實施二人鋸這種刑罰時,行刑者先將受害者衣服剝光,將他們頭朝下吊起來,雙臂綁在身後。接著,兩個行刑者一邊一個,將鋸子放在裸體受害者兩腿之間,從襠部開始向下鋸。身上的鮮血全都流到頭上和軀干,受害者早已成了一個血人,剛開始可能還有些意識,到了鋸子鋸到心臟位置的時候,就是再痛也感覺不到了。
6.碎頭器
碎頭器這樣令人毛骨悚然的酷刑需要藉助於同樣可怕的工具:將一個鐵碗放到受害者的頭頂,項圈和下巴板布滿大螺絲釘,使受害者無法活動——這便是具有粉碎效用的粉碎機。行刑者將受害者的頭部夾在鐵碗和板子中間,然後轉動螺桿,此刻,一邊是行刑者滿足的笑聲,一邊是受害者痛苦的慘叫。金屬頭箍開始不斷施壓,受害者的牙齒粉碎,眼珠從眼眶凸出來,不幸的是,他們在斷氣之前還要承受比這還要痛苦的折磨。
5.鐵處女
「鐵處女」是一種人形鐵框,兩面互相用鐵鏈聯接,將犯人綁在其間,再把兩面合攏,框上許多突出的長釘,就會貫穿釘入受害者身內。釘子尖銳的前端慢慢刺入身體,先是手腕,然後是腳等其它幾個部位,接下來是眼睛、肩膀和臀部。看上去雖然很疼,但還不至於立刻要了受刑者的性命。在這期間,他們不停地發出凄慘的叫聲,有時連續哀號幾天才能死去。
4.釘樁
顧名思義,釘樁差不多就是由熱炭加熱的鐵叉的現實版本,用以將犯人釘死在上面。這不由得讓人想起十字架處死犯人的酷刑,不過釘樁沒有任何象徵意義:行刑者把犯人衣服剝光,釘在一根尖銳的木樁上。這種酷刑雖使犯人的失血最少,但也許是最痛苦的刑罰,他們往往一連幾天保持著清醒意識,直至由烈日曝曬至死。
3.「教皇梨」
亦稱「痛苦梨、「窒息梨」,或乾脆直接稱為「梨」,這種手持裝置的末端同梨把存在某些相似之處,只不過另一端變成了螺絲柄。與「撒旦」同床共枕過的女人一早醒來,會發現陰道內會有「梨把」,同另一個男人睡過的男同性戀會在肛門發現它的蹤影。放入裡面後,行刑者會轉動手柄打開這個梨形裝置,接著,它就像鮮花綻放一樣,三個如剃刀般尖銳的「花瓣」慢慢打開,受刑者因極度痛苦而亡。
2.輪刑
在涉及對死刑囚犯進行懲罰的問題上,很少有哪種酷刑如輪刑一般盛行。首先,受刑者的四肢分開綁在地上。行刑者用沉重的包鐵輪子打斷他們的四肢和關節。等四肢的骨骼分別打碎,和血、肉混成綿軟狀後,四肢被編到輪子的輻條上,然後推到公共場所示眾,他們一邊遭受別人的辱罵、羞辱,一邊奄奄一息慢慢死去。
1.蟲刑
古希臘哲學家普羅塔戈最早將其作為波斯人的刑罰提到過,蟲刑也許是對人類最殘忍、最瘋狂的一種懲罰。如果還有比這更殘暴、更可憎的懲罰,我們同樣也想知道。行刑者將罪犯面朝上綁到一條船上,之前強迫他們吃下足夠多的蜂蜜和牛奶,以引發嚴重的腹瀉。這還不是最糟糕的結果。行刑者接著會在犯人的腹股溝和腋窩等部位塗上蜂蜜,然後將船推入一個發著惡臭的池塘。腹瀉物和蜂蜜當然會招來蟲子,它們鑽進犯人的腔部去啃五臟六腑,並最終開始從肉裡面繁殖
然後是中國的......
(1)剝皮
歷史上最愛搞剝皮的人是明太祖。由於他是貧民出身,最恨貪官污吏,一旦被他抓到貪污,下場通常就是剝皮。他即位之初,曾抓到一對父子貪污,震怒之下,下令剝皮。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剝皮實草」則是後來的事,並且有規定,貪污多少兩銀子以上就處以此刑。
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從這里撕開,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剝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從這里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會有一個從頭頂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了土裡。
(2)腰斬
電視上的包青天,開鍘的時候我們看到的都是把人頭塞進去,刀起頭落,彷佛中國式的斷頭台。但是根據歷史上的記載,包青天那三把鍘刀其實是腰斬用的。也就是一刀下去,就要把人分成兩段。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能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大家可以算算看一共要多少時間,而這段時間受刑人又得受多少苦痛。李斯也是被腰斬的。
據說明成祖要求方孝孺執筆草詔,方孝孺執意不肯,明成祖威脅要誅他九族。方孝孺厲聲說:「誅我十族也不怕!」明成祖一怒之下,把他的朋友、學生算是第十族,一並誅卻,當時株連數千人。
(3)鋸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
(4)車裂
即「五馬分屍」,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不要以為這沒什麼,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要花多少時間我不知道,不過恐怕不是幾秒鍾就可以解決的。而撕開的時候,恐怕是血雨滿天。
(5)凌遲
說到凌遲處死,那可就不簡單了。以前聽人家罵「殺千刀的!」意思就是詛咒這個人給凌遲處死。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早期凌遲一共要割1000刀,由兩個劊子手執行,從腳開始割,割下1000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元朝時要求要割到300刀。到明朝時,朱元璋即位後下令要割到3000刀,也就是在割了2999刀時犯人還有氣;若未割滿這3000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所以劊子手強烈請願,終以2954刀為限。受此刑最殘的人是大太監劉瑾,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更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禎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叛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漁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6)縊首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岳飛父子就是這樣子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的。
(7)烹煮
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
方法是找個大瓮,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瓮里。
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瓮!」
(8)油煎
類似於後來的鐵烙鐵。方法是先將一口平的鐵盤燒熱後,將人放在上面,不到片刻時辰,犯人就會被燒焦。
(9)宮刑
在中國的歷史上,有關宮刑的東西可以寫成一本書。宮刑的歷史非常久遠,君不見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說宮刑就不得不提到「閹割」。閹割,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睾丸)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然後拿利刃一刀子全部割掉。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這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以前就會有父母因為家境不好,把自己的小孩閹掉,希望可以進宮當宦官。閹下來的東西則要保存好,以後進棺材的時候要一起放進去,才算是全屍。
(10)刖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要出入行走都得靠拐杖。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要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11)卸塊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合一,即「大卸八塊」。通常先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12)穿刺
人身上有幾個地方,紮根小刺就會哭爹喊娘——手指甲縫便是其中之一。俗語說:「十指連心」,被針插進指甲縫會痛得椎心刺骨。穿刺,一般是用針和竹簽穿刺指甲。
(13)活埋
公元前212年,一些方士和儒生對秦始皇進行議論、誹謗,於是秦始皇下令追查,共逮捕了460人,全部在咸陽活埋了。這大約是歷史上較早的活埋事件。後來,因為活埋省力,速度也快,因此也是戰爭時對待敵國俘虜常用的手段之一。
活埋,有時候也和凌虐「合並使用」。方法是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頭,然後開始凌虐。
(14)服毒
服毒,一般是對待對有身份、有地位或立過功的人——賜死。這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葯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鴆」這種毒葯。「鴆」(zhèn)是傳說中的鳥,羽毛含有劇毒,只要把羽毛泡在酒里,立成毒酒,入喉即死。也稱是「封喉鳥」。「飲鴆止渴」比喻喝毒酒解渴。
其次應該就是砒霜。這種毒葯中外皆有使用,以前拿來毒老鼠,當然,要人死也是很好用的。而且據說砒霜沒有什麼特別的氣味,長期少量加在飲食中人注意不到,自然一步步被毒死。
至於小說中所謂「見血封喉」的毒葯,應該是影響呼吸系統之類的葯,讓人沒辦法呼吸,窒息而死,所以叫「見血封喉」。不過比起這些東西來,現代人用的東西應該是毒多了……至少古人不會用輻射。
(15)灌毒
灌毒是施刑者對犯人先灌一次毒葯,然後喂一次解毒葯,然後再灌另一種毒葯,直到將犯人毒死,目的是使犯人嘗遍了死的恐怖和痛苦。
(16)棍刑
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裡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歷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這種酷刑還有變形,就是對待淫婦用的「木馬」。(滿清十大酷刑那部電影里有)也是拿根木樁,從下體插進去,由於木樁在木馬上,人又坐在木馬上,身體的重量會往下落,木樁便會慢慢穿入,也讓人死得很慘。
(17)灌鉛
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18)梳洗
這里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范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19)斷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樑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於是,姬重耳批准,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20)重枷
明代的這一刑法卻很特別,戴枷之人必須站立,不準座卧。枷的重量超過常人體重,最重曾經做過300斤的大枷,給犯人戴上後幾天就得活活累死。
(21)杖刑
據明史記載,東廠、錦衣衛常用的一項刑罰叫做「杖刑」,特務對於「杖刑」的執行非常有講究,對一般的犯人行刑官只說「打著問」,意思是不必太重;要求打重一些的,就說「好生打著問」;要求狠狠打,不論死活的就說「好生著實打著問」。一般來說,只要犯人被抓進來,18種刑具都要受過一遍。
還有一種專門用於朝廷上的杖刑叫做「廷杖」。顧名思義就是行刑於「廷」。廷杖的發明權雖然遠可推至隋唐,但都沒有像明朝一樣,成為廟堂的一道特色菜。明代的廷杖始於明太祖鞭死開國元勛永嘉侯朱亮祖。朱亮祖父子作威作福,多為不法,罪有應得,但朱元璋卻開了廷杖大臣的先例。後明英宗恢復了廷杖,廷杖就成了明朝殿廷上不可缺少的點綴,直到其滅亡。
歷史上被廷杖的大多是一兩個人,但在正德十四年,明武宗要南巡,眾朝臣上疏反對。武宗大怒,下令把情節嚴重的下詔獄,其餘107人戴著重枷罰跪於午門之外5天。5天之後,就開始廷杖了,一頓棍子下來,當場打死11人。時隔不久,這個紀錄就被打破,嘉靖皇帝同時廷杖124人,其中16人當場死亡。上百人被扒下衣服,排在太和殿下,上百根棍子同時起落,一時間聲響震天,血肉橫飛,那氣勢,那場面,一定是蔚然大觀,很讓皇帝賞心悅目、神氣十足的。
對女子的(可能和前面的有點重復).....
日本
1.穿胸
這種刑法一般是在戰爭時候對待敵國女性戰犯的.這種刑法不是我們想像的從胸口刺進去,而是用蒂尖的鐵棍從側面穿透胸部,然後掛在木竿上面示眾....
2.剖腹
日本古代有女性忍者,執行任務失敗被抓之後,一般不讓她自殺,而是剝光了衣服放在木板上,然段用尖刀從胸骨中間拮進去,一直劃到小腹部,之後內臟都會流出來,慘不忍睹.
3.銅烙
這是一個比較變態的刑法,一般用於通姦的女人.道具是一個銅棍,插在爐子上面,爐子燒熱,銅棍就會烤的通紅.把女犯人綁在架子上面,然後把陰道對准棍慢慢放進去.....
4、捆綁
日本戰國時代,抓到敵國女人之後用一種韌性很好的鋼繩捆起來,而且捆的很緊,繩子末端穿一個鐵環,然後用一個類似於轆轤的東西拽那個鋼繩,最後犯人的骨頭都會被勒斷。
5、板燒
這個刑法類似於燒烤。即把鋼板燒熱,然後把犯人剝光放在上面。直到烤熟....(我聞到一股烤肉味……)
6、開顱
把犯人鎖在鐵箱子裡面,只漏出頭部。然後用一個大錘子砸下去,後果可想而知。
7、挖胸
把女犯人的胸部用利刃割下喂狗,這個比較變態。(日本人是怎麼想的?....)
8、萬箭穿身
把犯人綁在一塊大木板上,然後就有10幾個弓箭手站立旁邊。行刑官下令射在哪裡,馬上就會有如雨點般的弓箭射在犯人的那某個部位。如果遇到變態行刑官的話....
9、砧板拖
中間放一塊鐵板,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突起的小鐵塊,一般比較鋒利,是鑄造時鑄的。兩匹馬拉著犯人在上面來回拖拽——當然犯人要赤身裸體。結果就是...
10、斷指
把犯人的10根手指截下,不過不是用刀砍,而是生生拽下來。很多犯人受刑之後都死於劇痛。
11、絞刑
這個刑法有點特殊,不是把人吊起來,而是用繩子纏住犯人脖子,然後有兩個人拽兩頭,直到犯人斷氣為止。這個刑法還比軟人道。(印象中楊貴妃就是這么被處死的吧?)
12、輪×
把女犯人發配到軍隊裡面,長官會讓士兵開色戒。開果就是一個女人被xxxx個男人弄,最後死掉.(日本人夠絕的……這個就當我沒說……)
13、杖腹
把犯人四肢分開,成「大」字型綁住,然後用木棍擊打腹部。結果往往是子宮破裂,內臟碎裂,大腿下面好多血....
中國......
杖刑 隋唐以來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規定婦人犯了奸罪,必須「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並達到凌辱之效。
拶刑 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酷刑。拶是夾犯人手指頭的刑罰,故又稱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對女犯慣用此逼供。
刑舂 古代對婦女犯罪施用的一種刑罰。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後押送官府或邊境軍營,服曬谷、舂米之勞役。
幽閉 對女犯施行的宮刑,開始於秦漢。即使用木槌擊婦人腹部,人為地造成子宮脫垂,是對犯淫罪者實施的一種酷刑。
賜死 古代對身份特殊的罪人採用賜毒酒、賜劍、賜綾、賜繩等物,由其自斃。
㈢ 一部老電影 開頭就是日本大屠殺剩下白骨如山,有一口井裡面有倖存者。九幾年看的,當時看了很害怕,忘記
屠城血證
電影《屠城血證》於1987年上映,主要演員為翟乃社、陳道明、雷恪生、沈丹萍、吳莉婕、劉江等;導演羅冠群;影片圍繞南京大屠殺的史實展開,將日本侵略者的罪行用電影的方式展示給世人,是中國大陸第一部關於南京大屠殺題材的影片;該片獲1988年廣播電影電視部1986-1987年優秀影片獎,獲1991年日本東京世界和平電影節故事片獎。
㈣ 「十惡不赦」之罪都指哪些罪行觸犯後會遭到什麼懲罰
在古代律法中,罪犯在遇到皇帝大赦時,即裂陪沒使是已經被判處死刑者,也通常能夠得到赦免,但有一種罪犯卻不在赦免之列,那便是犯“十惡”者,而這也是古代最為嚴重的罪名。《唐律》規定,凡犯十惡者,不適用八議,且為常赦所不原,意思是說就算皇帝也不能用“八議”特權對其進行減輕處罰,且不在大赦之列,而這也是“十惡不赦”之說的來源。
“十惡”作為古代重刑,不僅朝廷對其懲處極為嚴厲,而且在初唐時期,如果地方州縣有人觸犯“十惡”,就連主管此地的州刺史也會遭遇到彈劾懲處,可見朝廷對這些犯罪行為的重視程度。
㈤ 中國古代十大罪行是那些
一、謀反。指的是以各種手段企圖推翻封建政權的,這歷來都被視為十惡之首。
二、謀大逆態遲。指毀壞皇帝的宗廟禪喚、陵寢、宮殿的行為。
三、謀叛。指叛國罪。這與謀反有明顯的不同,謀叛是叛逃到其它敵對國家。
四、惡逆。指打殺祖父母、父母以及姑、舅、叔等長輩和尊親。
五、不道。殺不應該處死因的三人以上以帆襲李及肢解人體。
六、大不敬。偷盜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偽造御用葯品以及誤犯食禁。
七、不孝。指咒罵、控告以及不贍養自己的祖父母、父母。祖、父輩死後亡匿不舉哀,喪期嫁娶作樂。
八、不睦。毆打、控告丈夫和大功以上的尊長以及小功尊屬。
九、不義。指毆打、殺死長官(一般指州縣長官),丈夫死後不舉哀並作樂改嫁等。
十、內亂。指與祖父、父親的妾通姦。
從「十惡」的內容,我們明顯可以看出它的封建法律的階級性。因為它絕大多數條款都是為了鎮壓人民的反抗。而「十惡不赦」自從《齊律》出現這些條款後一直沿用到宋元明清,因為封建統治階級把它看成是維護自己統治的重要工具。
㈥ 自由已失,人性未泯!香港電影史上十大監獄題材電影!
香港電影可謂是無所不為,任何題材的電影都敢拍,這也是我們喜歡香港電影的主要原因,尤其在九七之前,那個時代香港電影題材豐富多樣,暴力、江湖、情義、墮落、希冀......哪怕是限制級的也毫不避諱,此時期的商業電影已經具備了無孔不入的特點,其中監獄影片也是這個時期香港電影比較成功的產物之一。電影將政府的一些陰暗面和服刑人員賤如豬狗的人權赤裸裸的展示在熒幕上,當時估計也運李只有香港電影敢如此大膽!87年的《監獄風雲》橫空出世,引發了一系列監獄題材電影的跟風,不過真正算得上經典的也就那麼幾部,我們就來盤點香港十大監獄題材電影。
第十名:死亡監獄
影片講述了囚犯決定與Richard拼個你死我活的故事。Richard乃島上最高的當權者,他深信嚴厲苛刻管治才能令囚犯馴服,於是對囚犯便如狗一般看待,也為他們改了狗的名字,憨狗、熱狗、皮狗、黑狗、肥狗便是他的傑作,他們在島上過著慘無人道,人狗不分的監狼生涯。面對如斯苛刻的生活,他們對從前的錯誤早已深咎痛悔,無奈卻已踏上此條不能回歸之路。一次,人緣甚佳的老者皺皮狗被Richard借故殺死,引來眾囚犯積壓的怨恨爆發,他們決定與Richard拼個你死我活,一場火爆的大暴動即將爆發。影片反映了服刑人員毫無人權的監獄生活,結局凄涼,以至於整部影片看完,很多人都有一種揮之不去的酸楚感,久久不能平靜。
第九名:黑獄斷腸歌2之無期徒刑
由梁宏發執導,吳鎮宇、何家駒等主演的黑幫動作片。
影片講述了講述了獄警與律師的妹妹成為愛侶,卻被獄長強奸而自殺。獄長的兇殘成性,引起監獄暴動。相對於第仔悄做一集,第二集的格局完全是低成本的製作,場景及卡士念衡都不強勁,全片很大程度是靠吳鎮宇的個人魅力支撐。此片的故事十分公式,不外乎是寫監獄內囚犯被瘧待的遭遇,不過今次特別強調獄警丑惡的一面,除了容錦昌外,全片的獄警都比囚犯更邪惡,而且十分陰險,恐怖非常。全片瘧打場面不算太多,但是獄警的罪行如收黑錢和強暴少女等就比瘧打暴行更賤更令人發指。反而眾多囚犯就比較溫和,最惡毒如何家駒等都較有人性,非如《監獄風雲》般冷血無情。
第八名:監獄風雲之少年犯
是《監獄風雲》系列劇情片之一,由鄭偉文執導,梁烈唯、雷宇揚、吳瑞廷等領銜主演。
第七名:女子監獄
由林德祿執導的劇情片,鄭裕玲、馮寶寶、夏文汐等領銜主演。
影片講述了何家慧在結婚當天,因錯手傷了她未婚夫偉良的債主而被判入獄,在女子監獄中,她雖然認識了白薔薇、亞琴等不少好朋友,但同時也受到多方面的不公平對待,包括山東婆不斷欺壓,令她感到身處於人間地獄。她正直不阿,而且善良堅強,忍受不了這樣的生活時候,恰逢一次出逃的機會,沒料到同倉的琴的兒子也跟在裡面。明明可以逃獄的她為了救龍龍折回,又再次受到獄警連同山東婆的欺負,她奮起狂反擊,而偏偏在這時她得悉自己懷孕的消息。最後在獄警的長期欺壓和監獄中犯人之間的爭斗中,阿慧贏得了大家的尊重,最後再一次暴動中,犯人們一起見到了獄政署署長,得到了應有的人權,阿慧也平安地完成了服刑回到了家人的身邊。此片大牌雲集,影片製作也算中規中矩,不過女人打架終究是抓抓撓撓而已,矛盾都沒讓人很恐懼的那種。不過夏文汐的角色真可謂是「烈女」一枚,氣場強過大姐頭啊!
第六名:第一繭
由梁本熙導演,劉德華、吳家麗等主演的黑幫劇情片。
影片中吳家麗在片中挑大樑,電影其實主要是通過講述回憶的方式展開WINNIE入獄前的生活,獄中的各方勢力各懷鬼胎,獄警想要平靜,就要拚命鎮壓冒泡的女囚,卻又不得不平衡各方勢力。任何小的環境下面都會有小群體,尤其是在監獄這樣一個特殊的環境裡面。每個人都在為自己的夢想而拚命,卻最終仍不得不從於命運。因為襲警,偷竊入獄的小妹是一個富家女,老爸是一個名氣很大的富豪,卻一樣受到獄警和獄霸的百般折磨,生死未卜;少女玉鳳深愛著ROBERT,甘願為他出生入死,一心想著出獄後和他過上幸福生活,卻不知自己只是ROBERT的一顆為老大復仇的棋子,最終就在出獄後的監獄門口慘死於ROBERT的越野車下;大肚女囚也算一個悲情人物,前半生靠賣身過活,後半生就要和將要出生的孩子和丈夫過上正常生活的時候,卻陰差陽錯慘死獄中;男人婆是獄中一霸,千方百計折磨新人,最終謀劃越獄卻被摔死。WINNIE最後頂替玉鳳受罪,進入了監獄中的「死亡地域」,繼續她沒遇到玉鳳前的孤獨生活。這部電影就是把人生遇到的各種困境進行放大,展現人生的諸多無奈。
第五名:火燒島
由朱延平執導,成龍、劉德華、洪金寶、梁家輝、庹宗華、王羽等領銜主演。
影片有著一個超白金的豪華演員陣容,記得小時候,那時的錄像廳老闆都會在黑板上寫上一個片子的主演,以吸引觀眾,這個片子的明星都寫不下了,但是電影本身劇情漏洞多多,整體粗枝大葉,除了暴力展示之外沒有太多的商業亮點,該片主要講述警官黃偉受命調查一件涉及警員犯罪的案子,為搜集證據,黃偉犯險入獄。火燒島典獄長治下的監獄充斥著暴力、不公,以及制度化的犯人毆斗。黃偉很快在獄中結識了室友小朱和因思念兒子多次越獄的劉世傑,並經歷了幫派人物大林的入獄洗禮。檯球選手大錘因誤殺幫派大哥之弟鋼珠入獄,大林受命向大錘復仇,此事被獄中大哥桂老大調解。黃偉、大錘、鋼珠、劉世傑等四人被典獄長吸收進入「清風隊」,在執行暗殺任務的過程中,黃偉意外的發現了自己追查多時的幕後真凶。嚴格意義上來說,此片算不上完全的監獄題材電影,不過片中對監獄里的幫派斗毆以及監獄生活描述的還是不少!
第四名:黑獄斷腸歌之砌生豬肉
由鄧衍成執導的犯罪片,由梁朝偉、張文慈、林國斌等主演。
影片主要講述了一名充滿正義感的記者程安因為在報紙上揭露警察的貪污行為而被華探張耀祖栽贓藏毒而入獄的故事。片中的「砌生豬肉」是陷害、嫁禍的意思,六十年代的香港警界貪污成風,導致黑獄重重,《正報》記者程安(梁朝偉 飾)撰文揭露警界黑幕,然後被生生陷害入獄,受盡大佬們侮辱,程安憑借正氣與知識為犯人聲張權利,逐漸獲得大佬們尊重,獄中生活有所好轉。作為監獄片,影片中所有該有的元素全都具備,還增加了許多酷刑奇觀,奇風異俗,有些奇趣。梁朝偉作為知識分子,在獄中受盡苦難和凌辱,後來在獄中融入環境,與人建立起友誼。吳孟達是個監獄通,講述了獄中種種怪誕行為的來龍去脈。與《監獄風雲》不同的是,主人公身陷囹圄之時,沒有以暴抗暴,而是進退有據,以智慧取勝。影片比較可看的部分,主要是那些折磨人的酷刑,還有就是大明星梁朝偉的精湛演技。此片算得上真正意義上監獄題材電影中比較上乘之作了,告訴人們在絕境中不一定要靠反抗才能求生存,進退有據,以智慧求生存才是好手段!
第三名:力王
由嘉禾電影有限公司出品的動作片,由藍乃才執導,樊少皇、樊梅生、大島由加利領銜主演。
該片在監獄題材電影中比較另類,講述了力王在監獄中飽受警察的壓迫,最終發怒反抗,殺死獄長而逃脫監獄的故事。力王在獄中替潺弱但心地善良的老囚犯老馬(曾近榮飾)申張正義,並揭穿了幕後販毒主腦正是獄長本人,還將罌粟田燒光。於是單眼蛇糾合獄中東南西北四倉之四大天王聯合起來陷害對抗力王。這是一部大快人心的電影,同時也是一部灰暗的黑色電影,監獄對人性的殘酷折磨,其手段之丑惡怪異,都讓人看得目瞪口呆,可是透過黑暗暴力的表象可以注意到它「反抗體制,力爭自由」的主題。《力王》血腥暴力到無以復加的地步,藍乃才將一幕幕血肉模糊的搏擊場面奉獻給觀眾。影片在最大限度上挑戰了觀眾視覺和心理的承受極限,雖然該片可以化為動作片的范疇,但影片所具備的重口味殺戮場景和超越現實的武打設計,是完全可以看做邪典電影的仙風道骨。本片在營造割肉絞筋、開膛破肚和腦漿塗地的血腥效果上一板一眼的照搬原著漫畫,如此極端的影像在20世紀90年代香港影壇獨樹一幟,這也使得影片成為港片歷史上自實行「電影分級」之後第一部因過度暴力而被列為三級的影片。
第二名:監獄風雲2逃犯
由林嶺東執導,周潤發、徐錦江、陳松勇等領銜主演的劇情片。
影片是《監獄風雲1》的續集,主要講述了因誤殺妻子而被捕入獄鍾天正和獄中兩大幫派及獄隊長的恩怨故事。鍾天正(周潤發飾)因誤殺妻子而被捕入獄,在第一集中由於和管教(張耀揚 飾)的沖突,被延長刑期。獄中分為兩大幫,大陸幫以大圈龍(陳松勇)為首,以樹立威勢與香港幫時有沖突。鬼欲收買大圈龍不果,故對龍懷恨在心。年初一正當慶祝之際,香港幫與大陸幫突起混亂,鬼派獄警鎮壓。鬼欲利用犯人骷髏頭毆打正泄憤,過程中骷髏頭錯殺另一囚犯,鬼於是教唆他誣害龍,在如此含冤不白下龍毅然逃獄。另方面,鬼又指使骷髏頭散播謠言,謂正出賣龍,大陸幫於是誓要對付正,正為自救被迫逃亡。正往孤兒院欲接良仔一起離港,可惜事敗,被送回監房。鬼遂藉此借刀殺人,調正往大陸幫監倉內,危急存亡中,正只好借放火逃出倉外。兩幫犯人怨恨更深,一場大打鬥隨即展開,一番越獄風雨後,阿正最終還是回到監獄,但這個卻為自己懂事的兒子阿良感到高興,並稱兒子為「良哥」。續集雖然仍以監倉,囚犯為發展的主題,但在導與編的刻意安排下,打鬥的背後仍滲透著一段令人難忘的友情,正如瑪莉亞所唱:「人生於世上有幾個知己,多少友誼能長存……」
第一名:監獄風雲
由林嶺東執導,周潤發、梁家輝、張耀揚等人主演的劇情片。
影片講述了監獄中的犯人、黑幫以及典獄長之間的恩怨情仇。中國監獄黑幕電影中以林嶺東導演的本片最為著名,這部影片也被後來的效仿者視為其開山鼻祖。本片以寫實手法對監獄的聚焦,成為了《監獄風雲》這部電影最為出色的著點所在,在那乍看平靜的監獄生活下所暗藏弱肉強食的生存法則,電影將一個微縮版的江湖社會在這囚禁之地呼之欲出,於此中不僅用殘酷的黑暗將社會陰暗面以深刻的揭露,更值得一提的是,周潤發與梁家輝飾演的阿正與阿耀,他們在獄中的桃園之誼,則如同劃破黑暗的一縷微光,帶有浪漫主義色彩的俠義,為人感受到希望與正義的光芒。 監獄本是一個法制空間,雖有種種關於監獄生活的聳人聽聞,但是主流媒體對於監獄法制形象的正麵塑造一直左右著受眾的視點。而在林嶺東的電影世界裡,港英當局的監獄成了一個充斥著壓榨的法外王國,林嶺東不僅向觀眾展現了這個人所少知的王國,而且賦予了它真實的質感,令受眾在憤怒中觀看,握著拳頭離場。本片不但能帶來強烈的視覺沖擊力,對人性善惡美醜的剖析和社會陰暗面的揭露往往也更具深刻性。影片中周潤發與梁家輝精彩演繹的震撼程度不差暴力版肖申克,張耀揚飾演的殺手雄更是令人不寒而慄,難以忘記。
結語:由於監獄是一個特殊的環境,以監獄為背景創作的影視作品的也相對比較局限,但是其特殊性和極端性使得這里的矛盾沖突更為集中和強烈,它們或反映監獄生活的殘酷,或剖析人性的善惡美醜,或揭露社會的陰暗面,但它們都有一個共同點,警示人們好好珍惜眼下的生活,不要行差踏錯,遇事別沖動,生活中謹記「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這才是監獄題材電影所要傳達的真正主旨!
㈦ 電影《731》講述了什麼故事
電影《731》講述了1933年以來3000多名祖國同胞慘遭迫害的故事。
電影《731》是一部反戰主題電影,聚焦二戰時期七三一部隊的罪行,電影由趙林山執導,劉恆編劇,張家輝主演,聚焦二戰時期日軍七三一部隊的罪行,講述1933年以來3000多名祖國同胞慘遭迫害的故事。其他演員還包括海一天、賈冰等,該片將在侵華日軍七三一細菌部隊安達特別試驗場遺址進行外景拍攝。
電影《731》主要刻畫從1933年以來塵封了84年之久的3000多名祖國同胞、國際同胞慘遭迫害的故事。用大量的珍貴的鏡頭還原歷史,表明歷史是真實客觀存在,任何時候都不會忘記。
(7)明清十大罪行電影擴展閱讀
電影的其他有關信息
導演趙林山曾表示,電影《731》不拉民族仇恨,以主講人性關懷為主要觀影訴求,通過人性自我救贖的呈現,增強時代觀影人群的「強國情緒」。王俊凱將特別出演電影《731》,錄制VCR宣傳。
張家輝自曝收到劇本後僅七天便確定合作意向,從接觸項目至簽約項目全程線上進行。他還表示收到劇本後第一件事就是留長發、蓄須、減重,只為了能夠更加接近電影中即將飾演的角色。當聊到吳鎮宇直播提到「過氣藝人朋友」名單中有自己時,張家輝笑稱「我看到直播後覺得吳鎮宇不是我的朋友」。
㈧ 一生必看10部反貪電影
一生必看10部反貪電影有:
1、《黑錢》
本片講述的是由鄭昊飾演的公務員李賓和好友陳啟及剛走出監獄的老胡之間發生的故事。此片的目的是想通過講述不同人面對金錢的故事,向社會傳達積極向上的力量,帶給觀眾正能量,獲得心靈上前進的動力。
㈨ 「十大酷刑」都有哪些形式為啥在其前冠以「滿清」二字
刑罰,是對犯罪分子施加肉體損傷、毀壞或限制的諸種手段的總稱,是用來震懾和打擊犯罪分子的有效手段。自有人類社會以來,特別是私有制、階級、國家形成後,刑罰與人類可謂如影隨形。自夏朝起,每個朝代都非常重視刑律的制定。史書記載,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湯刑》,周朝有《呂刑》等。近代程樹德輯有《九朝律考》,系統的整理了傳世文獻中記載的古代中國歷代制定的法律條文。自20世紀七十年代以來,考古工作者在今湖北雲夢睡虎地、湖北江陵張家山等地,分別發掘了秦、漢墓葬,發現了書寫秦律、漢律的竹簡,使我們對秦漢時期的刑法、刑罰,有了更為充分、直觀的認識。
這二種刑罰,常用於賜死貴族官僚後妃等,以保全其屍首,讓罪犯體面尊嚴地死去。
插針是刑訊逼供時使用的一種行刑方式。顧名思義,就是在指甲和肉之間,插入竹刺或鐵(鋼)針。
秦漢以後,最殘酷的死刑行刑方式,可能非凌遲莫屬。古籍中亦謂之支解、磔,民間俗稱千刀萬剮。其大概出現於五代時期。遼代時,被正式列入刑法法典。(參見《遼史·刑法志》)明朝以前,凌遲主要用於處罰犯有十惡不赦罪行的囚犯,如謀反、大逆等。明清時,子女兒媳打罵父母或公婆、兒殺父、妻殺夫,都是觸犯倫理道德的重罪,要處凌遲之刑。明朝被凌遲處死者,有明武宗時專擅朝政的宦官劉瑾,被碎割3357刀;明朝崇禎年間,翰林院庶吉士鄭曼,以「杖母不孝」,被「凌遲」處死,剮了3600刀;抗清民族英雄袁崇煥也因崇禎誤中反間計,被凌遲處死。不明真相的北京市民,還爭食其肉以泄憤。
㈩ 依大明律,采孩童生枝者,凌遲是什麼電影
凡「採生折割」人者,凌遲處死。其財產斷付於死者之家。其妻,其子雖等同居家口雖不知情,亦流二千里安置,知情為從者斬」——《大明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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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很多人都沒有聽過這個罪行——採生折割。但這是一樁令許多人都不能釋懷的罪行,也是最為殘酷,詭吊的一個罪行。而今在我們的社會之中,抹掉了這一項單獨的罪名,但在某些偏僻地區也許還存在著。
也許大家或多或少的,也見到過這些被「採生折割」的人。比如在大街上,見到一個殘缺不全的乞討孩童,或是面目皆毀,或是奇形怪狀的殘疾之人。而這些人,就有一部分是被採生折割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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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生折割最開始叫做「采生」,與巫蠱之術有關。那時候以治病為名義,將人殺害之後肢解其屍體,並立即采其生魂,用以祭鬼。在《唐律》之中就有專門懲治采生之人靈魂的條例,但卻未曾全盤禁止。
元朝時期有法律明文禁止此事,但卻無濟於事。後發展到了宋明時期,就更加殘忍了。他們已經變為了直接活人肢解,來祭祀鬼神。而到明中期之時,又由殘酷化為了吊詭。
這時期名詞已經化為了「採生折割」,就是為了取出人的耳目臟腑之類的東西。將兒童的手腳綁住,用重物擊打後腦致死,再用尖刀剖開肚皮,取其臟腑,折割其肢體,向神獻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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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像是邪教,實際上也就是邪教。當年採生折割之隱前旦罪行風靡,逼的明朝律法用重典懲罰,作為更邪惡的罪行來處置。但這行為還是沒有消失,一直延續到清朝時期。
大家也許都聽過一句話叫做「吃什麼補什麼」。而當時的採生折割不僅混合了那些吊詭的巫蠱之術,甚至還有一些庸醫將其混進了中醫理論之中。比如「以形補形,以人補人」等二傻子才信的理論,甚至流毒至今。
以至於清朝時期專門悔手在《大清律例》中增加了一條對於「採生折割」罪行的補充釋文:
「更有或剜人臟腑,或孕婦胞胎,或室女元紅之類,以供邪術之用,皆為採生折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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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竟有一些已經沒了倫常,沒了心智的江湖爛人在這找到了一個發財的辦法。就是抓住正常的,健康的人,用「採生折割」之法將她們變成奇形怪狀的殘疾人,造成各種你從未見過的模樣。然後放在大街上,利用眾人的同情心,做乞討斂財的工具。
這是古代黑暗江湖中傳了千年的齷齪勾當,其手段之殘忍,令人發指。並且他們還創造出了種種令正常人變得奇形怪狀的辦法,比如袁枚的《子不語》之中就有記載過一種。
即有人抓來孩童,先用葯將孩童的皮膚致以腐爛脫落。後再將狗毛燒成灰,和著特質的葯物給孩童喂下,等待著孩童長出狗毛和狗尾。其成功率極低,一個犬狀兒童的背後,不知是多少孩童的生命。
還有那種將一成年男子和一孩童的皮肉粘合在一起的,是為「連體人」,還有種種不一樣的。當然這樣的事情不僅是中國有,國外也有很多。比如雨果就在他的小說《笑面人》中,講述了《兒童販子》這樣的一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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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國外的中世紀很流行「畸形秀」這樣的一種馬戲團,大家感興趣的可以去查閱一下。裡面大多都是各種異於常人的畸形殘疾人,除了少部分天生的殘疾,大部分都是人為變成這樣的。
「採生折割」手段殘忍至極,人性淪喪道德缺失。面對利益灶擾,不知這些人的底線到底在哪裡。而封建王朝已經成為了過去,採生折割者也隨著社會的進步越來越少。但拐賣者,虐待者依舊有許多。大家覺得這樣的人,到底應該要怎樣判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