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范冰冰馮小剛相關股票因何跌停
崔永元曝光演藝圈「陰陽合同」一事今天繼續發酵。 6月4日,受稅務部門調查影視從業人員「陰陽合同」問題的影響,A股影視傳媒板塊應聲大跌。 6月4日晚間, 范冰冰參股的唐德影視發聲。
影視從業人員逃稅傳言重擊之下,影視傳媒股一片哀嚎。
6月4日,受稅務部門調查影視從業人員「陰陽合同」問題的影響,A股影視傳媒板塊應聲大跌。截至收盤,與馮小剛深度綁定的華誼兄弟(300027)、范冰冰參股的唐德影視(300426)雙雙跌停。慈文傳媒(002343)、光線傳媒(300251)、歡瑞世紀(000892)等跌幅超過5%。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對逃稅罪明確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其中規定,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具體到崔永元所指的陰陽合同事件,還有待相關部門的進一步調查。
紀玉峰介紹,「不論是哪種合同,本案的實質在於納稅義務人有沒有根據實際收入依法納稅。因此明星一方是逃稅還是合法避稅,目前無法下定論。第二份合同尚未出現完整版本,錢是給個人的還是給工作室的,稅交了沒有;如果交了是以何名目交的,是否合理;如果沒交是稅後收入還是代扣代繳還是自行申報。這些問題一概不知的情況下,最好的選擇就是等待稅務稽查部門的調查結果。如果真的涉及逃稅,納稅義務人(可能是演藝明星,也可能是扣繳義務人)有可能會承擔補繳的義務,甚至承擔刑責。」
來源:鳳凰網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