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利维坦的介绍
《利维坦》 是一部由安德烈·萨金塞夫执导,阿列克谢·谢列布里亚科夫、 耶伦娜·利亚多娃和弗拉季米尔·弗多维琴科夫等主演的俄国剧情片,于2014年5月23日在戛纳电影节上映。该片讲述科里亚一家面对市长强行征收房屋和土地的故事。该影片入围2014年戛纳电影节主竞赛单元,并获得最佳编剧奖。本片赢得第72届金球奖最佳外语片,并代表俄罗斯角逐第87届奥斯卡最佳外语片,最终入围了第87届奥斯卡最佳外语片。
❷ 利维坦是什么
《利维坦》(Leviathan,全名为《利维坦,或教会国家和市民国家的实质、形式和权力》,又译《巨灵论》)是托马斯·霍布斯创作的政治学著作,1651年首次出版。
《利维坦》一共分成四大部分。第一部分“论人”,以人与生俱来的能力为出发点,论述“自然状态”和自然法的问题。第二部分“论国家”,主要论述了由契约所产生的国家的各种形态、主权以及人权。第三部分“论基督教国家”,主要论述了教会的政治地位与个人的信仰自由。第四部分“论黑暗王国”,主要对宗教、哲学以及政治思想展开意识形态的批判。该著作详细阐明了社会契约论。
《利维坦》给后来的洛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带来了深远的影响。该书几个世纪以来,一直被列为领袖人物必读名著之一,被列为政治书籍之首,在19世纪的欧洲,更是为各国元首所追捧,是王室教育的基础教材,也是国王日常必读书籍之一。
(2)俄罗斯电影利维坦简介扩展阅读:
内容简介
《利维坦》全书分为四部分。
第一篇是《论人类》。霍布斯将人的生命看做一种机械的运动,认为趋利避害、自我保存是人的生命运动即人性的根本原则。在没有任何政治权威的自然状态中,人们为了私利而争斗,呈现出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
第二篇是《论国家》。主要论述自然状态中的人出于对死亡的畏惧,在理性指引下,相互间订立契约,放弃个人的自然权利,将之交付给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的会议,从而组成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本质,主权者的权力是绝对的、不可分割的。臣民对主权者必须绝对服从,但又强调国家的作用在于保护个人的安全。
第三篇《论基督教体系的国家》和第四篇《论黑暗王国》,主要揭露、抨击罗马教会的腐败堕落、教皇侵犯世俗权力的行径,提出了政教合一、教权服从王权的主张。
❸ 求一部恐怖电影的名字! 是潜水艇在海底遭遇怪物。
烈血海底城。
《烈血海底城》是由乔治.柯斯马图斯执导的恐怖片,彼得·威勒、理查德·克里纳等参加演出。
该片讲述了一群人被围困在一个孤绝的环境中面对一个异物的残酷挑战,异物从太空中进入了海底,在深海的探矿工作站中对那里工作的六男二女展开了大屠杀的故事。
剧情简介
残酷挑战。不过这次异物从太空中进入了海底,在深海的探矿工作站中对那里工作的六男二女展开了大屠杀。
三洋矿物公司正在波罗地海深处进行一项为期90天的矿物开采活动,在海底探测过程中,巴兹因失去和母船的联系,忙打误撞发现一艘海底沉船。船员伊丽莎白奉命将巴兹带回,经托马斯博士证实,这是一艘名为“利维坦”的俄罗斯商船。
船员们在利维坦号上的保险柜中发现了几卷关于船员失踪事件的录影带以及一瓶伏特加,对疏于酒精的巴兹等人来说,上好的伏特加更具吸引力。第二天起床,巴兹感到后背不适,8小时后离奇死亡。由此船员们才意识到,他们很可能将利维坦号上一种神秘恐怖的生物带了回来。
❹ 利维坦的内容简介
《利维坦》全书分为四部分,分别为“论人”、“论国家”、“论基督教国家”、“论黑暗王国”。该书写于英国内战进行之时。在这书中霍布斯陈述他对社会基础与政府合法性的看法。在人类的自然状态下,有一些人可能比别人更强壮或更聪明,但没有一个会强壮到或聪明到不怕在暴力下死亡。当受到死亡威胁时,在自然状态下的人必然会尽一切所能来保护他自己。霍布斯认为保护自己免于暴力死亡就是人类最高的必要,而权力就是来自于必要。
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都需要世界上的每样东西,也有拿取每样东西的权力。但世界上的东西都是不足的,所以就有持续的,基于权力的“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人生在自然状态下是“孤独、贫穷、龌龊、粗暴又短命”(xiii)。
自然状态下的战争并非对人最有利的状态。霍布斯认为人因为自利和对物质的欲求,会想要结束战争——“使人倾向于和平的热忱其实是怕死,以及对于舒适生活之必要东西的欲求和殷勤获取这些东西的盼望”(xiii, 14)。
霍布斯认为社会要和平就必需要有社会契约。社会是一群人在一个威权之下,而每个人都将所有的自然权力交付给这威权,让它来维持内部和平和进行外部防御,只保留自己免于一死的权力。这个主权,无论是君主制、贵族制或民主制(霍布斯较中意君主制),都必须是一个“利维坦”,一个绝对的威权。
对霍布斯而言,法律就是要确保契约的执行。利维坦国家在防止人对人的攻击以及保持国家的统合方面是有无限威权的。至于其他方面,国家是完全不管的。只要一个人不去伤害别人,国家主权是不会去干涉他的。(不过,在国家主权之上并没有任何更高的权力可以防止国家破坏这规则。)国家主权也要保持内部的平等。 霍布斯以讨论人性作为本书的首部分。他将一个人类描述为一种不断变动的事物,他试图通过实例来指出人类的一切都可以用唯物的方式呈现,也就是说,无需诉诸一外在于人类心灵、非物质的灵魂或是能力。 霍布斯接着将这种术语定义清楚。 善和恶不过是用来形容一个人的喜好和欲望的术语,而这些喜好和欲望也只是喜好接近或远离某对象的心中倾向。 他指出当时最有影响力的政治神学,经院哲学,之所以兴盛发展是建立将许多日常用语混淆在一块,像是“无形的物质”一词,这对于霍布斯而言就是一种词语上的矛盾。
霍布斯在描述人类心理时,完全没有提及“至善”(Summum Bonum),这是过去的权威主张。不仅是在概念的“至善”是多余的,并且从人类欲望的多变性来看,也不可能有这样的事物。因此,任何政治共同体若希望提供其成员最大的利益,将会被这种目标所分裂,因为没有人可以决定什么是最大的利益。 其结果将是内战。
然而,霍布斯指出有“至恶”(summum malum),即最大邪恶的存在。此即对暴力死亡的恐惧。 一个政治共同体可以建立在此种恐惧上。
既然没有“至善”,自然状态下的人就不会组成一个最寻求最大公共利益的政治团体。但在一个政治共同体之外,则是一个无政府的状态。 有鉴于人类本性与欲望的多变性,以及对稀缺资源的需要以满足这些欲望,自然状态,如霍布斯所称这个无政府主义的情况,必然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bellum omnium contra omnes),亦即所有人之间的战争。即使两个人不争斗,也不能保证一人不会因为其财产或是某种受屈的荣誉感试图杀死另一人,所以他们必须不断地对彼此抱持戒心。甚至抢先攻击自己的邻居,也是非常合理的。
因此,在人人相互为敌的战争时期所产生的一切,也会在人们只能依靠自己的体力与创造能力来保障生活的时期中产生。在这种状况下,产业是无法存在的,因为其成果不稳定。这样一来,举凡土地的栽培、航海、外洋进口商品的运用、舒适的建筑、移动与卸除须费巨大力量的物体的工具、地貌的知识、时间的记载、文艺、文学、社会等等都将不存在。
最糟糕的是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 因此,如何避免自然状态变成了政治思考的核心。这种思考往往与自然法思想密切相关,但霍布斯认为这不应该称作“法”,因为没有人可以有能力加以实行。人类理性最关注的便是寻求和平,但当和平无法达成时便会思考如何以战争取得最大利益。 霍布斯明白指出在自然状态中没有正义的存在,每个人对于任何事物都能够声称自己具有所有权。 自然法的第二守则即是,任何人都应该放弃主张拥有一切事物,当其他人也愿意如此做的时候,借此远离自然状态,并且建立一个有权统治这些事务的共和国。霍布斯总结第一部分,指出能够落实上述两条的另外17条自然法原则,并且回答一个主权国家当人民不同意其存在时,这个主权代表了什么意义。 第二部的开头便论述一个国家存在的目的:我们看见天生爱好自由和统治他人的人类生活在国家之中,使自己受到束缚,他们的终极动机、目的或企图是预想要通过这样的方式保全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更为满意的生活;也就是说,要使自己脱离战争的悲惨状况。正像第八章中所说明的,没有有形的力量使人们畏服、并以刑法之威约束他们履行信约和遵守第十四、十五章两章中所列举的自然法时,这种战争状况便是人类自然激情的必然结果。国家是在所有人都同意以下方式所成立的:“人人都向每一个其他的人说:我承认这个人或这个集体,并放弃我管理自己的权利,把它授与这人或这个集体,但条件是你也把自己的权利拿出来授与他,并以同样的方式承认他的一切行为。” 主权有12个主要权利: 由于他们订立了信约,这便意味着他们不再受任何与此相反的旧信约的约束了。这样说来,已经按约建立一个国家的人,由于因此而受信约束缚必须承认某一个人的行为与裁断,按照法律说来,不得到这人的允许便不能在自己之间订立新信约,在任何事物方面服从任何另一个人。 因为被他们推为主权者的那个人承当大家的人格的权利只是由于他们彼此间的信约所授与的,而不是由他对他们之中任何人的信约所授予的,于是在主权者方面便不会违反信约;这样一来,他的臣民便不能以取消主权作借口解除对他的服从。 由于多数人以彼此同意的意见宣布了一个主权者,原先持异议的人这时便必需同意其余人的意见;也就是说,他必须心甘情愿地声明承认这个主权者所作的一切行为,否则其他的人就有正当的理由杀掉他。 由于按约建立国家之后,每一个臣民便都是按约建立的主权者一切行为与裁断的授权者,所以就可以得出一个推论说:主权者所做的任何事情对任何臣民都不可能构成侵害,而臣民中任何人也没有理由控告他不义,因为一个人根据另一个人的授权做出任何事情时,在这一桩事情上不可能对授权者构成侵害。 根据以上所说的道理看来,处死一个主权者,或臣民以任何方式对主权者加以其他惩罚都是不义的。 决定哪些学说和意见有害于和平,哪些有利于和平,决定对人民大众讲话时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和什么程度内应受到信任、以及决定在一切书籍出版前,其中的学说应当由谁来审查等都属于主权范围。因之,主权者便有权审定意见和学说,或任命全体审定人,把这事当成和平所必需的事,像这样来防止纠纷和内战。 主权还包括以下的全部权力,即订立规章,使每一个人都知道哪些财物是他所能享有的,哪些行为是他所能做的,其他臣民任何人不得妨害。 司法权也属于主权的范围。这就是听审并裁决一切有关世俗法与自然法以及有关事实的争执的权利。 与其他国家和民族宣战媾和的权利也是主权范围内的权利。 平时和战时一切参议人员、大臣、地方长官和官吏的甄选权也属于主权范围。 交付给主权者的权力中还有根据他事先制定的法律对每一臣民颁赐荣衔爵禄之权以及施行体刑、罚金与名誉刑之权。 必须有荣衔法规,并且还要有一个公开的尺度来衡量对国家有功或者有才能为国立功的人的身价;此外还必须有某一些握有武力来执行这些法律的人。 霍布斯明确反对的权力分离的想法,像是以后美国宪法的[三权分立]。第6部分可能是过去比较没有重视的部份,他主张媒体审查并且反对言论自由,只要这对于主权的统治有所危害。“管辖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根据世代生育的方式,另一种是由征服而取得的。”162 前者叫做宗法的管辖权,后者叫做专制管辖权。
国家的类型
国家的类型有三个形式(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
国家的区别在于主权者的不同,也就是在于代表全体群众和其中每一个人的人有差别。统治权不操在一人手中便操在多人组成的会议手中。而会议则要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权进入,便是并非每一个人、而只有不同于其他人的某些人才有权进入,因此我们便显然可以看出,国家只有三种。因为代表者必然不是一个人便是许多人。如果是许多人,便不是全体组成的会议,就是一部分人组成的会议。当代表者只是一个人的时候,国家就是君主国,如果是集在一起的全部人的会议时便是民主国家或平民国家,如果只是一部分人组成的会议便称为贵族国家。
而且就只有这三种:
此外就不可能有其他的国家了。因为主权必然是不归一个人握有,就要由许多人握有,或全体握有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一点我在前面已经说明了。在历史和政治书籍中还有其他的政体名称,如僭主政体和寡头政体等。但这些并不是另外的政府形式的名称,而只是同一类政府形式遭人憎恶时的名称。因为在君主政体之下感到不满的人就称之为僭主政体,而不高兴贵族政体的人就称之为寡头政体。同样的道理,在民主政体之下感到不满的人就称之为无政府状态,意思就是没有政府的状态。但我认为任何人都不会相信,没有政府也算是一种新的政府。根据这同一理由,人们也不应当在他们喜欢某种政府时便认为它是某种政府,而在不喜欢或受到统治者压迫的时候又认为它是另一种政府。
在实际的考量之下,君主制是最好的:
这三种国家的差别不在于权力的不同,而在于取得和平与人民安全(按约建立国家的目的)的方法上互有差别。如果把君主政体和另外两种政体加以比较,我们就可以看出:第一,不论任何人承当人民的人格、或是成为承当人民人格的会议中的成员时,也具有其本身的自然人身份。他在政治身份方面虽然留意谋求公共福利,但他会同样或更多地留意谋求他自己以及他的家属和亲友的私人利益。在大多数情形下,当公私利益冲突的时候,他就会先顾个人的利益,因为人们的感情的力量一般说来比理智更为强大。从这一点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说:公私利益结合得最紧密的地方,公共利益所得到的推进也最大。在君主国家中,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是同一回事。君主的财富、权力和尊荣只可能来自人民的财富、权力和荣誉。因为臣民如果穷困,鄙贱或由于贫乏、四分五裂而积弱,以致不能作战御敌时,君主也就不可能富裕、光荣与安全。然而在民主政体或贵族政体中,公众的繁荣对于贪污腐化或具有野心者的私人幸运说来,所能给予的东西往往不如奸诈的建议、欺骗的行为或内战所给予的那样多。
继承
继承权永远与主权密切相关。民主和贵族的继承制较为简单,君主制则相对困难:
关于继承权的问题,最大的困难发生在君主政府之中,这种困难所以产生是因为初看起来谁将指定继位者不明确,有许多时候他所指定的继位者是谁也不明确。因为在这两种情况下需要运用的推理都比每一个人一般惯于运用的更严格。
因为在一般人都没有仔细思考。 然而,继承绝对是君主的天赋权力:
关于具有主权的君主的继承者由谁指定的问题,写的真的很烂,(因为选任的国王和王侯并不具有主权的所有权,而只具有使用权),我们要考虑的情形是:要不是在位的国王有权规定继承问题,便是这种权利又重新归于散乱无纪的群众之中。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具有主权所有权的人死去之后根本没有给群众留下任何主权者,也就是没有给他们留下任何大家应统一在他身上,因而能做出任何统一行动的代表者,于是他们便不能选举任何新君主;这样一来每一个人便都有平等的权利臣服于他认为最能保护他的人;如果可能的话,他还会用自己的武器来保卫自己,那样就是回到混乱状态当中去,回到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状态当中去,和当初建立君主国的目的背道而驰。因此我们就可以显然看出,君主国一旦按约建立,就永远将继承者的问题交给在位的国王根据其判断与意志处理了。
但是由谁任命君王则不总是确定的:答案是:
有时还会发生在位之王指定继承其权力的人是谁的问题。这一问题可以根据他明确的语言和遗嘱决定,也可以根据其他充分的默认表示来决定。
这意味着:
当他在世时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通过明确的话语或遗嘱来宣布,如罗马最初的几位皇帝宣布其继承人的情形就是这样。
要注意的是,这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因为继承人一词本身并不意味着传位者的子女或近亲,而只是指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宣布的应继承他的地位的任何人。因此,如果一个国王以口头或书面方式明确地宣布某某人将成为其继承人,那么这人在前任国王死后马上就具有当国王的权利。
然而,实际上这代表了:
但在没有遗嘱或明确的话语的地方,就要遵从代表意志的其他自然表示,其中有一种就是习惯。因此,在习惯规定绝对应由最近的亲属继位的地方,最近的亲属便有继位的权利。因为在位之王不愿如此的话,他在世时是很容易宣布这一点的。
所以在现实中我们首先会挑选长子。
宗教
在“利维坦”,霍布斯明确指出,主权有权干预宗教信仰与教条,而且如果不这样做的话,他是自起争端。霍布斯提出了他自己的宗教理论,但指出他会顺从主权的意志(当主权被重新建立,再次提醒读者:“利维坦”是在内战期间所写),无论主权的理论是否合理。塔克认为,它标志着霍布斯是宗教战争后共和国的宗教政策的支持者。
税制
霍布斯也探究了主权征税的问题,不过他的经济理论并不如政治理论受到重视。 霍布斯相信正确的平等也包括了征税的平等。税制的平等并不基于财富的平等,而是根据他对于国家法律的维护与维持所尽的心力。 霍布斯也支持国家应该要帮助那些无法自力更生的人,这便从国家的税收里支出。 在第三部分,霍布斯试图考察“基督教”国家的本质。首要的问题便是,我们要信奉哪本圣经,以及为什么。如果任何人声称超自然的启示比起民事法来得重要,那么国家便会出现混乱,霍布斯强烈希望避免这种情况。 因此霍布斯在开头便声明,我们并无法确定某个人的话是否为上帝的启示。
当上帝对人传谕时,要不是直接传示,便是通过另一个曾经直接听过他谕旨的人转达。上帝怎样直接对人传谕,听到过传示的人是完全能理解的;但另一人能怎样理解这一点则纵使不是不可能知道,也是很难知道的。如果一个人向我声称上帝以超自然的方式直接向他传了谕,而我又感到怀疑,我就很难看出他能提出什么论据来让我不得不相信。诚然,这人如果是我的主权者,他便可以强制我服从,使我不用行动或言辞表示我不相信他的话,但却不能让我不按理性驱使我的方式去思想。要是一个没有这种权力管辖我的人那样声言的话,他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强使我相信或服从。
这是好事,但如果过于热切追求,会导致圣经被全盘拒斥。 因此,霍布斯认为我们需要一种检验方式:真正的检验是在研究圣经的篇章之上:
这样就显然可以看出,唯有传布上帝已经确立的教义和显示可以立即实现的奇迹两者结合起来才是圣经上让人承认一个真先知——也就是承认直接的神启的标志,任何一项单独说来都不足以使另外一个人不得不尊重他所说的话。
圣经自从我们的救主以后就代替了,而且充分地补偿了一切其他预言的短缺。通过明智而渊博的解释,再加上精心的推理,我们对上帝和人类的义务的知识所必需的一切法则和诫条都很容易从圣经中推论出来,而无须神灵附体或超自然的神感。我讨论地上的基督教体系国家的最高统治者的权利,以及基督教臣民对其主权者的义务时,则正是要从《圣经》中去寻找原理。
“奇迹既然已经绝迹”,这意味圣经是唯一可以被信赖的。霍布斯接着讨论了圣经当中不同教派都接受的各个篇章还有那些不同教派之间争论不休的议题,还有圣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获致其权威性。霍布斯认为,没有人能知道这是否为神的话语,这点是很清楚的(虽然所有基督徒都相信它),唯有那些上帝以超自然方式启示的人能够明白。因此,真正的问题是:以圣经经文做为法律有什么的正当性?毫无疑问,霍布斯的结论是,这是没有办法被确定的,因此政府仍应该采用民法作为法律依据。
因之,一个人如果没有得到上帝的超自然启示,说明这是他的律法,也没有以这种方式说明公布这种法律的人是他差遣来的,那么除了根据其所发命令具有法律效力的那种人的权威以外,他就没有义务服从。也就是说,除开根据国家赋托给主权者(唯一具有立法权的人)身上的权威以外,根据任何其他权威他都没有义务要服从。
他讨论了十诫,并问道: “这两块法板的法律约束力究竟是谁赋与的。无疑,它们是由上帝亲自制定为法律的。但法律除开对于承认其为主权者的行为的人以外,并没有约束力,而且也不成其为法律。以色列人既不得走近西乃山听上帝对摩西传谕,那么他们又为什么必须服从摩西提交给他们的这一切法律呢?其中有些的确是自然法,如第二法板便整个全是,所以这些法就应当认为是不但适用于以色列人、而且适用于所有的人的神律。并得出结论,“”制定宗教法典之权,也就是将《圣经》规定为法律之权原先便是属于世俗主权者的。最后,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一个人已经是世俗主权者而同时又皈依了基督教,他在教会中的职分是什么。答案是主权者都称为万民之牧(教士);因为任何臣民除开得到他们的允许和批准以外,都不能合法地向百姓宣教。在第三部分中有相当大的篇幅都在探讨圣经。然而,一旦接受了霍布斯的最初论证(即没有人能够知道其他人所接受的启示),根据他的逻辑,他的结论也必须要被接受。(宗教权力从属于民政府)。对于圣经的详尽讨论对于该时代应该是相当有必要的。世俗政府拥有最高主权如霍布斯所见是相当必要的,因为内战中许多教派起而骚动,霍布斯用了相当多的篇幅,目标是要击退罗马教皇的挑战。
❺ 值得一看的俄罗斯电影
值得一看的俄罗斯电影是《利维坦》、《回归》、《孤独之岛》、《我是怎样度过这个夏天》、《邮差的白夜》等。
1、《利维坦》
2014年的电影《利维坦》获得了评论界和大众的好评,赢得了金球奖最佳外语片奖,并获得了奥斯卡最佳外语片提名。
❻ 失魂的巨兽 ——评电影《利维坦》
“它畅泳于大海之时,波涛亦为之逆流。它口中喷着火焰,鼻子冒出烟雾,拥有锐利的牙齿,身体好像包裹着铠甲般坚固。性格冷酷无情,暴戾好杀,它在海洋之中寻找猎物,令四周生物闻之色变。”——《约伯记》第四十一章
俄罗斯西北部的巴伦支海,一望无尽的北冰洋与宁静的港口小镇,开场长达两分钟的空镜头将基罗斯托克的冰海暖池展现的淋漓尽致,大理石般深邃的镜头语言再配合激昂振奋的交响乐,只需一眼便能看出这是俄罗斯导演的作品。
安德烈.萨金塞夫向来是个擅长用寓言和典故的导演,在这部《利维坦》中我们几乎随时都能发现导演藏在高筒靴里的宝藏。
在《利维坦》中这幅巨大的鱼骨出现过两次,第一次是科里亚的儿子罗马在搬家中发现父亲和莉娅在地窖中亲热后愤怒的摔门离去,一个人坐在鱼骨边哭泣。他无法接受那个年轻的女人代替自己的母亲在家中的位置,也无法原谅父亲对莉娅的一再纵容甚至是没有底线的原谅。在这一刻,罗马这个成长中的青年坐在巨大的海兽骨架旁哭泣,这个镜头毫无疑问是被赋予了深刻的寓意的,罗马——向来是俄罗斯民族的骄傲,自公元十五世纪莫斯科大公伊万三世迎娶拜占庭公主索菲亚后,俄罗斯民族已经将这个辉煌的名字刻在了自己的心中,看见当今俄罗斯的国徽双头鹰你就能明白这个名字在俄国人心中的分量有多重。但作为辉煌文明的代表——罗马却坐在深海巨兽利维坦的骨架边哭泣,在这一段只有同期声的场景中无疑显得有些妖魔化,这样的镜头似乎在预示着即使无比辉煌的罗马文明在海洋之主这头巨兽面前也是脆弱不堪的。
作为《圣经.旧约》中提到的怪兽,利维坦是深海的主人,据说连上帝也无法与之正面抗衡,在神话和寓言中这头巨兽就是强大、毁灭的代名词,而在英国哲学家霍布斯的著作《利维坦》中,这个名字又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强势的国家与政府暴力机关。没错,上图中鱼骨在萨金塞夫这部影片中同时被赋予了两种寓意,它既是象征俄国政府瓦迪姆的物象又是莉娅所见到北冰洋中鲸鱼的神话产物。
这部电影的情节的步步推进,整部电影的气氛也越来越压抑。在官与民的问题下,政府官员的腐败、国家权利分配的不均、阶级分化严重、家庭关系的紧张、由于偷情科里亚与迪马的分道扬镳……在这个俄罗斯西北部的小港,将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民族所面临的所有问题全被揭露了出来,从民族层面来说,这些问题已经不仅仅影响到了俄罗斯民族的物质世界更是一场空前的信仰危机。
东正教,在伊万三世大公迎娶拜占庭索菲亚公主后被定为俄罗斯国教,由于俄罗斯民族的罗马情节,东正教也自然而然的被他们视作正统。祷告、洗礼、领圣餐这些都是信仰东正教的俄罗斯民族数百年来一直在做的,可在历史上,这个民族经历过三次信仰危机,第一次在十九世纪,俄罗斯这个古老的帝国迈着缓慢的脚步开始走向近代化的同时丢弃了这个古老民族的诸多高尚的传统,一代文学大师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罪与罚》的故事背景就是在俄罗斯民族面对时代大变革的同时信仰的缺失(甚至是需要救赎);第二次危机在二十世纪,苏联建立的社会主义政权欲将耶稣的形象从瓦西里大教堂中抹去,可这个倔强的战斗名族却用一株株窗前的向日葵将圣子留在心中;而第三次,也就是现在,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在重建过程中出现无数新的问题。导演萨金塞夫以巴伦支海偏远地区的小港作为背景,以小见大将整个俄罗斯的问题揭露出来,个人、家族、政府乃至宗教,与东正教有关的影像在本片中一共出现过四次,第一次在二十三分钟,瓦迪姆(市长)因为对无法连任市长的不安而去寻求主教的安抚,可主教却回答道,“你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俗世担忧,并让他牢记那个预言。”瓦迪姆还是感到不安,追问主教是否是自己做的还不够多,主教却这样回答他。第二次是在主教家中。
导演将主教的家布置的金碧辉煌,和俄罗斯传统大家族的富贵相几乎一样。第三次则是科里亚在妻子失踪后在杂货店偶遇瓦西里神父,神父跟他讲了约伯的故事,可很显然科里亚就是当下丧失了信仰的那类俄国人,他并不理解神父的故事也没有拿圣餐,只是帮神父将面包抗回了神父的住处。接下来的一场戏戏剧张力极强,神父开始挨家挨户的分发面包,可有位看似虔诚的老妇亲手从神父手中拿过了面包却随即将圣餐扔到了猪食槽里。全片前后关乎正统、民族自豪感、国家荣耀的宗教象征——圣餐,最终却化作了几只家养动物的饲料,对于一向以虔诚、善良和高尚的俄罗斯民族,这无疑是巨大的讽刺。而最后一次东正教的出现则是在片尾,此时迪马早已离开这座偏僻小港,莉娅自杀,罗马被帕莎夫妇收养,科里亚被抓进监狱,科里亚的小屋最终也如瓦迪姆之愿被拆除,此时本片在基础剧情上的矛盾似乎已经结束,故事也似乎进入尾声。但俄罗斯、俄罗斯民族以及他们的灵魂究竟该怎样得到救赎?
主教在教堂中宣扬的俄罗斯民族的进步又究竟要怎样来填补这个曾经辉煌的民族在信仰上的缺失?
二十一世纪的俄罗斯民族,在贝尔加湖畔的烟波缭绕和伏尔加河船夫粗犷的嚎叫中,升天大教堂旁克里姆林宫内,那只名叫利维坦的巨兽,将在新的世界体制下带领他的人民何去何从?
更多精彩文章尽在Myouth,欢迎投稿~
❼ 利维坦的剧情简介
故事背景设在俄国西北部巴伦支海沿岸的一座小港口城市。主人公科里亚和前妻的儿子,以及年轻貌美的妻子利里娅过着平静的生活。科里亚有自己的小楼,落地窗外是小河流过,小楼底层经营着汽车修理店。而当地腐败的市长以公用设施建设为名前来强行征收房屋和土地时,悲剧生活的序幕就此拉开。
这部影片讲述的故事发生在巴伦支海附近的小村中,但也可能发生在任何一个个人利益与政权利益发生冲突并且能够提前明确谁会赢得战斗的国家。贪得无厌的市长盯上了尼古拉一家所住的房子,并企图白占那块土地——实际就是强占。市长行为粗鲁,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下,从警察局到法院,他知道如何驯服不顺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