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瘟疫电影:《瘟疫》
电影《瘟疫》是一部于2006年上映的美国恐怖片。以下是关于该电影的详细解答:
上映时间与制片地区:
导演与语言:
影片时长与主要演员:
剧情梗概:
影片风格与影响:
综上所述,电影《瘟疫》是一部以孩子对成年人展开不寻常战斗为剧情核心的美国恐怖片,具有紧张刺激和深刻心理冲击的特点。
Ⅱ 《瘟疫》 这部电影讲什么
1987年某天年轻的丹麦导演拉斯冯特里尔与制片人凯斯打赌说他可以花一百万丹麦克朗(现相当于130万左右人民币)拍一部电影,这在当时的丹麦几乎算是投资电影的底线了。凯斯欣然应赌并给他们找来了100万丹麦克朗,于是电影《瘟疫》开拍了。
丹麦电影学者彼得谢普勒说,《瘟疫》不算是部好电影,但却是不得不有的电影。因为,从某个层面来讲,《瘟疫》可以说是拉斯冯特里尔的自传性电影,也是可直接透彻的了解拉斯冯特里尔如何将他个人的理论实践于电影中的电影,更是想要了解拉斯冯特里尔电影创作方式的绝佳范例。
但就对于影片本身而言,我同意彼得谢普勒的前半句,《瘟疫》不算是部好电影。拉斯在《瘟疫》中采用双线并行,互相交错的叙述方式,一方面叙述拉斯和他的长期共同编剧尼斯佛索是如何进行《瘟疫》中的电影《瘟疫》的创作,一方面又将他们即时的创作用影像表现出来。在电影中拉斯、尼斯,甚至凯斯都扮演自己,拉斯又在电影中的电影里扮演主角梅斯梅尔医生。
应该说,电影中的《瘟疫》在大部分时间里是个不错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梅斯梅尔是一个希望利用自己所学去帮助可能遭受瘟疫折磨的人们的医生,但在最后他发现自己其实就是那场瘟疫的始作俑者,他就是病源的携带者,是他传播了这场瘟疫,所有人因他受尽折磨,而他却以为自己是一个解救者。这也是拉斯在欧洲三部曲(《瘟疫》是欧洲三部曲第二部,其它两部为《犯罪分子》《欧洲特快列车》)中不断重复的母题:“无知的执善,却是促发助长邪恶并使其不朽的推手”。但拉斯对梅斯梅尔设计了一个最后投向宗教信仰怀抱的结局,这是一种玩笑,令人无法开怀的玩笑,科学向神学跪倒,结局仓促且不能令人信服。或许这只是个初本,又或者拉斯借此讽喻些什么,更或者拉斯只是想通过一个简单的故事构想来表达他的母题,用不着细究。
所以这或许不能算这部影片的大缺点,整个影片真正的硬伤来自他的另一线。影片一开始就通过一个莫名的画外音告诉我们,在这五天的创作之后来自现实世界的真正瘟疫就要爆发。所以说,一开始导演就明确的告诉我们,这不是一个单纯的拉斯冯特里尔怎样创作电影的教学片。但我们满心期待的现实世界的真正瘟疫是什么呢。影片最后用十几分钟时间描述一个女孩被催眠并进入电影中的电影《瘟疫》的剧情,我不知道该怎样来描述女孩这十几分钟的表现。观影时,面对女孩从抽搐到歇斯底里,彻底疯狂,乃至莫名奇妙不明所以的脖子上长出脓包时,我坐立不安,不知所措,心里一个劲问,咋啦,这是咋啦,羊癫疯?疯牛病?太无厘头了吧。如果说这就是导演要表现的现实世界的真正瘟疫,那这也太勉强了吧,几乎没有铺垫,突然的直接的以极其夸张的表演表达一个莫名其妙的主题以期提升影片的深度,坦白说,很有些失败。在影片的解说音轨里尼斯说,我们是想表现艾滋病的,用这么小的投资表示这么大的主题……。小投资表现大主题是有点难,而且可以肯定他们表现的不能算是很好。
还有,影片开始拉斯搭乘计程车,计程车一再后退而不前行引来司机哈哈大笑这场戏也有些夸张。拉斯对此解释说一部电影如果要卖座,必须要有好笑的桥段。这其实并不好笑,即使好笑也表现的太刻意了。而且讽刺的是他的《瘟疫》很不卖座。当然我觉得他在《瘟疫》里的一些讽刺还是很好笑的,比如在医院里那两个一唱一和的医生,还有那个神父喃喃说他学了两天就当神父了,以及拉斯他们和凯斯在饭桌上对丹麦电影当权者的嘲讽,等等。
再者,大概是因为投资的原因,影片的画面、拍摄都让人以为这或许是拉斯在《Dogma’95宣言》以后拍摄的影片。影片为黑白画面,很多场景都使用手提式拍摄,现场收音,在户外你甚至都能听到风声“呼呼”的掠过。让人在整体观影上感觉有些粗糙
Ⅲ 我以前看过一部外国的电影, 讲的是一个城市里面的人感染了瘟疫
我是传奇
罗伯特·奈维尔是纽约市一个才华横溢的病原体学者,为美国军方服务。他作为政府投资研究抵抗流行性疾病的疫苗的先头部队,看着病毒在街道上如此肆虐,却也只有无能为力的份儿。这种通过空气就能传播的病毒最终以一种难以抵御速度笼罩了整个城市,使得总统只能下令封锁纽约市,未被感染的人才能出城。可想而知,这种做法造成了市民的极大恐慌,纽约城顿时乱作一团。罗伯特在焦急之中将妻子佐伊和7岁的女儿马莉送上出城的直升机,却目睹他们死在面前的惨剧……这种时候,死亡也许是最好的选择,因为那些被感染却没有死的人,身体发生了异变,成为一种可怕的生物,不再存在任何理智的思考,行尸走肉般地居住在城市地下的黑暗和阴影当中,躲避着阳光--他们对新鲜的血与肉,有着最为原始的渴望。 这场灾难所导致的后果,就是纽约变成了一座死城,而罗伯特就成了这里仅存的一个人类--不知何故,他的血液对这种病毒有着天生的免疫能力。罗伯特知道自己可以支配两种武器,那就是他在科学上的专业知识和自己的血液。曾经在军队里讨生活的经历,帮助他选择了在这座被废弃的城市中生活的方式,完全是高度系统化的,他每天都要坚持大量的体能训练,还要不间断地发出求救或寻找和自己一样的幸存者的无线电波……罗伯特是一个非常自律的人,否则在这种极端孤独的情况下,正常人都有可能发疯。唯一还在与罗伯特并肩作战的,就是他最为忠诚的伙伴萨姆,一只德国牧羊犬。白天,罗伯特带着萨姆外出寻找维持生命的供给,然后去实验室时做研究、发无线电波;到了晚上,他们把自己关在一个坚固得有如堡垒的建筑物中,观察那些怪物在城市的街头“觅食”。除了每天尽责尽职地做同样的事情,罗伯特在这座“空城”当中也享受到了完全的自由:他可以驾驶着他的跑车在街道上横冲直撞;在战斗机上打高尔夫;用无价的珠宝装饰他的堡垒等等,就连市中心最繁忙的商业街,如今也变成了罗伯特自家的“后花园”。作为人类最后的希望,罗伯特被唯一的一个残留下来的任务驱使着,那就是使用自己血液中的免疫系统,寻找逆转病毒的方法。虽然他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一个庞大的天文数字,但是他没得选择,因为他的时间就快用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