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电影天堂 > 电影节证书给邮寄吗

电影节证书给邮寄吗

发布时间:2022-08-03 02:36:17

1. 第三届北京国际电影节的相关章程

第一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第三届北京国际电影节主竞赛单元(“天坛奖”评奖)和展映单元的影片及其机构、人员。
第二条
北京国际电影节经中国政府批准,由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以“共享资源、共赢未来”为宗旨,汇聚世界电影优秀成果,推动电影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
第三届北京国际电影节于2013年4月16日—23日在中国北京举行,历时8天。
第四条
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邀请著名电影人士组成“天坛奖”国际评奖委员会,承担“天坛奖”评奖工作。 与竞赛影片的制作或商业运作有利害关系者不得参加国际评奖委员会。
第五条
“天坛奖”设最佳影片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男主角奖、最佳女主角奖、最佳男配角奖、最佳女配角奖、最佳编剧奖、最佳摄影奖、最佳音乐奖、最佳视觉效果奖,评奖结果在第三届北京国际电影节闭幕式上发布,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杯。
第六条
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负责邀请与遴选影片参加主竞赛单元和展映单元。
1. 主竞赛单元送选影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影片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品;
影片规格为胶片影片35mm、数字影片为DCP格式;
影片为故事片,时长不少于70分钟;
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优先选择世界首映及未在其他国际电影节放映的影片。
2. 展映单元送展影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影片为故事片、动画片、纪录片;
除专题性展映单元以外,影片应为2011年1月1日以后出品;
影片规格一般为胶片影片35mm、数字影片为DCP格式;
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优先选择其他国际电影节获奖影片。
第七条
1. 主竞赛单元和展映单元影片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2. 主竞赛单元和展映单元影片报名,应登陆北京国际电影节官方网站,注册后在线填写提交《第三届北京国际电影节主竞赛单元和展映单元报名表》。
3. 在报名截止日前,将《第三届北京国际电影节主竞赛单元和展映单元报名表》下载打印签名后,同报名影片的DVD 样盘两张(内容应与电影拷贝一致),一起寄至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以到达时间为准)。 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承诺:报名影片DVD样盘仅用于与竞赛、展映有关的环节。
4. 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指定第三届北京国际电影节主竞赛单元和展映单元运输商为DHL,DHL账号为952551874。样盘、报名表寄出时,请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告知邮寄时间、邮寄内容以及运输单号。
第八条
对主竞赛单元入围影片和展映单元入选影片,送片方应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确认同意,确认后即不得单方面撤回。
第九条
1. 送片方在收到主竞赛单元影片入围和展映单元影片入选的通知后,应将影片剧照、海报、导演照片、主演照片和影片片花等宣传材料,于2013年2月28日前寄送至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以到达时间为准)。
2. 非英语对白的主竞赛单元入围影片和展映单元入选影片,送片方应提供完整的英语字幕拷贝和英语字幕台本,于2013年2月28日前将字幕台本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3. 2013年3月20日前,主竞赛单元入围影片和展映单元入选影片的送片方,应将拷贝(胶片或数字)通过DHL渠道寄送至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以到达时间为准),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告知邮寄时间、邮寄内容以及运输单号。
4. 影片送片方应提供影片拷贝寄回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将据此信息,在电影节闭幕后两周内将拷贝寄回。
第十条
1. 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承担如下费用:主竞赛单元入围影片和展映单元入选影片寄往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的影片拷贝运费、海关费、保险费;收到影片拷贝之日起至拷贝交还运输公司之日期间的影片保险费用和仓储费用;拷贝寄回的运费、保险费。
拷贝送抵影片公司指定国家或地区港口后的仓储费、海关费及其他费用由送片方自付。
2. 拷贝运抵北京国际电影节期间,如有损坏或遗失,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将根据拷贝产地当前标准制作价,支付新拷贝的制作费用。
3. 影片送片方应通过指定运输方式(DHL)寄送拷贝。如送片方使用非指定方式寄送拷贝,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不承担相关费用,对因此产生的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将邀请“天坛奖”入围影片的主创人员,出席北京国际电影节颁奖仪式;邀请展映影片的主创人员出席北京国际电影节相关活动。
第十二条
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承诺:所有参加电影节的影片仅限于电影节期间在指定影院放映。
第十三条
报名参加北京国际电影节即视为同意遵守本章程。影片送片方(包括但不限于制片人、发行商或相关组织)保证报送影片不具有任何权利瑕疵,并对因此产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负责解释。若有不同诠释,以中文版本为准。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有权处理本章程未涉及的一切事项。
第十五条
参加第三届北京国际电影节的影片样盘、报名表、宣传材料、拷贝等相关资料,请按如下地址邮寄:
收 件 人: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810室

2. 第六届北京国际电影节的活动章程

第一条
北京国际电影节经中国政府批准,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以“共享资源、共赢未来”为宗旨,汇聚世界电影优秀成果,推动电影交流与合作。
第二条
第六届北京国际电影节将于2016年4月16日——23日在中国北京举行,历时8天。
第三条
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邀请著名电影人士组成“天坛奖”国际评奖委员会,评奖结果在第六届北京国际电影节颁奖典礼上发布,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杯。
评委不能与参赛影片的制作和商业开发有关。
第四条
“天坛奖”设最佳影片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男主角奖、最佳女主角奖、最佳男配角奖、最佳女配角奖、最佳编剧奖、最佳摄影奖、最佳音乐奖、最佳视觉效果奖。
“天坛奖”入围影片数量不超过17部。入围影片可以使用北京国际电影节“官方选择”标志进行宣传。“天坛奖”获奖影片应规范使用北京国际电影节奖项名称。
第五条
“北京展映”将针对不同影片设立首映典礼、大师回顾、获奖集萃、科技奇观等多个专题影展,在电影节期间在合作影院和电影学术机构面向公众和业内人士放映。
第六条
“注目未来”单元以发现电影新人,捕捉国际电影未来的潮流和趋向,鼓励电影原创精神,展示电影艺术丰富多元的文化内涵为宗旨。“注目未来”单元设立“最受注目影片”、“最受注目导演”、“最受注目编剧”,评选结果在第六届北京国际电影节“注目未来”闭幕典礼上发布并颁发证书。
第七条
纪录单元致力于提高电影节的艺术视野和水准,选择多题材、多国别、多风格的优秀纪录片。本单元设置“纪录单元最终入围作品”30部,“纪录片专家团推荐作品”10部,包括特别推荐作品2部、推荐作品8部,在电影节期间指定影院、北京纪实频道、新媒体网站、移动媒体、沙龙活动上展映。第八条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负责邀请与遴选影片参加“天坛奖”主竞赛单元和“北京展映”非竞赛单元。1.“天坛奖”主竞赛单元报名影片应符合以下要求:影片为故事片,时长不少于70分钟;影片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发行;影片规格为胶片影片35mm、数字影片为DCP格式;优先选择全球首映及国际首映影片。2.“北京展映”非竞赛单元报名影片应符合以下要求:影片为不少于70分钟的故事片,以及时长不少于60分钟的动画片;除部分专题性展映单元以外,影片应为2014年1月1日以后出品;影片规格为胶片影片35mm、数字影片为DCP格式;报名科技奇观特种科普影片(球幕、巨幕、4D、动感影片)的格式技术要求详见《第六届北京国际电影
节“北京展映”科技奇观单元影片报名须知》。3.“注目未来”单元,送选影片应符合以下要求:影片须为故事片,时长不少于70分钟;影片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发行;影片规格为胶片影片35mm、数字影片为DCP格式;参展影片为导演的第一部或第二部故事片。4.纪录单元报名影片应符合以下要求:影片为纪录片,时长不少于60分钟;影片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发行;影片规格为胶片影片35mm、数字影片为DCP格式。
第九条
电影市场是北京国际电影节重要的活动版块之一,立足电影产业发展,以“展示·推介·交易·交流”为主题,活动包括招商展会、项目创投、行业对话、特约活动、签约仪式、市场放映六大板块,覆盖电影全产业链。
第十条
北京国际电影节每年举办“北京策划▪主题论坛”活动。第六届北京国际电影节电影论坛立足全球电影产业发展高度,旨在推动电影理念、艺术和技术的国际交流,增进中国电影界对国际电影业的了解与借鉴,促进国内外电影合作,探讨电影艺术与技术的最新发展。
第十一条
1.所有单元影片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31日。
2.所有单元影片报名,请登陆北京国际电影节官方网站,注册后在线填写提交《第六届北京国际电影节影片报名表》。
3.在2016年1月31日前,将《第六届北京国际电影节影片报名表》下载打印签名后,同报名影片的DVD样盘两张(内容应与电影拷贝一致),一起寄至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以到达时间为准)。
如通过电影节官网上传报名影片样片,则无需寄送报名表和DVD样盘。
4.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指定第六届北京国际电影节影片国际运输商为DHL(DHL账号为950586809,此账号仅限发往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的样盘及正式参展的影片拷贝)。样盘、报名表寄出时,请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告知邮寄时间、邮寄内容以及运输单号。
5.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承诺:报名影片DVD样盘仅用于与竞赛、展映有关的环节。
第十二条
所有单元入选影片,送片方应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确认同意,确认后即不得单方面撤回。
第十三条
1.送片方在收到影片入围入选的通知后,应将影片剧照、海报、导演照片、主演照片和影片片花等宣传材料上传至北京国际电影节官方网站。
2.非英语对白的入围入选影片,送片方应提供完整的英语字幕拷贝和英语字幕台本,将字幕台本上传至北京国际电影节官方网站。
3. 2016年2月28日前,“天坛奖”主竞赛单元入围影片片方应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供速率为24帧/秒、与标准影院DCP格式一致的DVD样盘,用于评奖多语种字幕制作。
4. 2016年3月20日前,“天坛奖”主竞赛单元入围和各单元入选影片的送片方,应将拷贝(胶片或数字)通过DHL渠道寄送至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以到达时间为准),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告知邮寄时间、邮寄内容以及运输单号。
5.影片送片方应提供影片拷贝寄回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将据此信息,在电影节闭幕后一个月内将拷贝寄回。
第十四条
1.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承担如下费用:入选影片寄往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的影片拷贝运费、海关费、保险费;收到影片拷贝之日起至拷贝交还运输公司之日期间的影片保险费用和仓储费用;拷贝寄回的运费、保险费。
拷贝送抵影片公司指定国家或地区港口后的仓储费、海关费及其他费用由送片方自付。
2.拷贝运抵北京国际电影节期间,如有损坏或遗失,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将根据拷贝产地当前标准制作价,支付新拷贝的制作费用。
3.国际影片送片方应通过指定运输方式(DHL)寄送拷贝。如送片方使用非指定方式寄送拷贝,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不承担相关费用,对因此产生的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邀请“天坛奖”入围影片的主创人员出席北京国际电影节颁奖仪式,邀请展映入选影片的主创人员出席北京国际电影节相关活动。
第十六条
影片报名参加北京国际电影节即视为同意遵守本章程。影片送片方(包括但不限于制片人、发行商或相关组织)保证报送影片不具有任何权利瑕疵,并对因此产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负责解释。若有不同诠释,以中文版本为准。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有权处理本章程未涉及的一切事项。
第十八条
参加第六届北京国际电影节的影片样盘、报名表、拷贝等相关资料,请按如下地址邮寄:
收 件 人:北京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甲55号新闻出版大厦407室

3. 软件著作权证制证发证后邮寄到手需要多久

软件著作权证制证发证后需要3三的时间出证书,另外邮寄版权局走的是挂号信的形式,大概时间在15-20天左右。

4. 商标证书是用挂号信还是快递方式邮寄给申请人

商标证书邮寄方式:
1.挂号信:有的信件寄了会丢失,这时候,你可以寄挂号信,不会丢,但比普通的信件邮费贵。
它就相当于快递,但它比快递便宜,当然通常比快递慢几天,你不很急的话寄挂号信还是很实惠的
2.快递:商标证书也可以快递信件,快递比挂号收费要高,速度更快。都要确保收信人本人亲自签收。

5. 中国长春电影节的组织架构

中国长春电影节章程由中国长春电影节组织委员会于二○○八年四月发布。
第一条 中国长春电影节,是经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国际制片人协会承认,以华语故事片评奖为主,具有国际性质的电影赛事。
第二条 电影节的宗旨是:友谊、交流、发展。电影节的主题是:繁荣华语影视创作,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主要内容包括“金鹿奖”华语故事片评选、中外影片展映、影视论坛和其它电影文化活动。
第三条 中国长春电影节主办单位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吉林省人民政府、长春市人民政府。中国长春电影节承办单位为:吉林省、长春市相关部门。
第四条 中国长春电影节每两年举办一次。
第五条 中国长春电影节参赛、参展影片条件:(一)选送影片必须是华语故事片。(二)参赛影片必须是中国长春电影节节期内出品的华语故事片(含数字影片)。(三)参展影片出品时间不超过五年。(四)参赛、参展影片应是全新拷贝,规格为35mm或用高清设备拍摄的影片。(五)为便于中国观众观看,凡参展的外语片建议制作中文字幕。凡符合本章程标准的影片,经电影节组委会邀请,制片方或发行商同意后,皆可报名参赛、参展。对符合规定但排映档期在报名截止后的影片,可由制片方或发行商直接与电影节组委会取得联系。凡欲报名参加中国长春电影节评奖和展映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可采取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组委会办公室接到报名申请后,邮寄相关材料。第六条送片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已经入选的影片。选送影片的制片方、发行商或相关组织有义务确保影片与参赛参展行为的合法性。电影节组委会保证入选影片只在电影节期间的指定影院放映。参展影片放映场次最多不超过三次。
第七条 中国长春电影节参赛、参展影片的片目由电影节组委会选片小组确定,电影节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奖委员会对参赛入围影片进行评奖。评奖委员会由具有一定建树和权威的知名电影专家9至11人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评委7至9人。评委会负责对影片进行终评。评选结果在颁奖晚会上公布。对获奖者,电影节组委会分别颁发金鹿奖杯、奖金和证书。
第八条中国长春电影节设置下列奖项:(1)最佳华语故事片奖;(2)最佳导演奖;(3)最佳男主角奖;(4)最佳女主角奖;(5)最佳男配角奖;(6)最佳女配角奖;(7)最佳摄影奖;(8)最受群众欢迎影片奖;(9)最佳新人奖;(10)最佳音乐奖;(11)最佳数字影片奖;(12)评委会特别奖。
第九条凡参赛、参展影片,制片方或发行商应按电影节组委会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下列材料:(一)报名表、导演和主要演员艺术简历、影片内容简介、剧照、海报及其它相关资料。(二)参赛、参展影片的1/2录像带(PAL)、BTSP或激光视盘(DVD、VCD)。(三)向电影节提供电视播出的影片片段介绍(最多不超过四段,每段不超过三分钟)。
第十条电影节组委会负责拷贝、录像带、激光视盘在长春电影节期间的安全,保证版权不受侵犯。电影节闭幕后,影片拷贝随即送回。如在此期间发生丢失、损坏,电影节组委会将赔付拷贝复制的费用。
第十一条获得参赛入围资格的影片,电影节组委会将邀请影片出品人、制作人、主要演员出席电影节相关活动,并为其中两人提供从住地至长春最近路线的交通费用;电影节期间组委会指定宾馆的食宿及市内大会交通费用。
获得邀请参展资格的影片,电影节将邀请该片的导演、制片人、主要演员出席电影节相关活动,并负担其中一人在电影节期间组委会指定宾馆的食宿及市内大会交通费用。
第十二条寄往长春电影节的影片拷贝及选片使用的拷贝、录像带和激光视盘的运费、海关费、保险费由送片公司或拷贝出借人承担。电影节组委会只承担收到拷贝起至拷贝交还运输公司期间的影片保险费和拷贝的仓储费,以及拷贝寄回给送片公司的运费、保险费;不负担拷贝运抵送片公司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港口之后的仓储费和海关费。
第十三条所有被电影节组委会邀请的参赛、参展影片拷贝按报名通知的指定地址和联系方式邮寄。参赛、参展方必须提供拷贝寄回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四条凡有关组织或人员一经报名参加中国长春电影节,即被视为承认并接受本章程。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相关法律裁决。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国长春电影节组委会。

6. 支付宝蚂蚁森林的证书会邮寄给你吗

不会,只是一个数字编号。

阅读全文

与电影节证书给邮寄吗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电脑显示器画面像老式电影 浏览:842
纶电影日本 浏览:908
俄罗斯电影神曲叫什么 浏览:193
邯郸哪个县拍过电影 浏览:234
破茧威龙电影哪里可以看 浏览:589
手机爱奇艺下载电影存在哪里了 浏览:328
周星驰赌场电影顺序 浏览:174
女孩去法国巴黎当保姆什么电影 浏览:321
告别茱莉泰国电影 浏览:193
俄罗斯战争电影营免费高清在线 浏览:464
电影在正规平台下架如何观看 浏览:492
哪里有免费电影大片看 浏览:849
营口辽河大剧院电影 浏览:875
伤感的电影大全国语版 浏览:356
日本军装电影 浏览:798
欧美产妇生小孩电影 浏览:580
印度电影百度网盘 浏览:55
女孩叫克洛伊的美国电影 浏览:242
电影战神2女主角是谁 浏览:427
电脑上电视电影 浏览: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