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电影票的服务费是按什么标准收取的
服务费是伴随着网票平台的出现,才兴起的产物,主要包含了售票系统技术费、网络售票管理费、电话短信通讯费、电商平台手续费以及取票设备维护费,总而言之,服务费就是电影院线、影院售票系统提供商和购票网站共同收取的费用。
2017年初,服务费开始被正式计入票房统计之中,虽然这笔费用不参与最后的票房分成,但对于总票房的提升却功不可没。
电影院看电影注意事项
在电影院看电影的时候,如果你不想买不到电影票的话,最好是提前预定座位,现在很多买票软件都可以买特定场次的电影票的,可以提前预定,这样还可以买到很好的座位。
一般根据电影院影厅的大小最佳的观看电影的位置是不同的,但是一般在电影院中间位置的效果是最佳的,提前买票才可以买到最佳位置。
B. 服务业(影视拍摄,宣传)增值税的税点是多少
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增值税征收率为3%。
如果你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则现代服务业增值税率为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你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征收率3%计算,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不能抵扣。
根据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指进行专题(特别节目)、专栏、综艺、体育、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电影等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制作的服务。具体包括与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相关的策划、采编、拍摄、录音、音视频文字图片素材制作、场景布置、后期的剪辑、翻译(编译)、字幕制作、片头、片尾、片花制作、特效制作、影片修复、编目和确权等业务活动。
例如:A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影视作品、专题片拍摄和影视后期制作的影视机构。2013年8月1日,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8月,承揽其他电视剧的部分制作取得收入106万元,给外单位修复影片取得收入212万元;同时,受托境外一家公司制作电影片头和片尾,取得收入400万元。已知当月认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万元,并且能正确核算征免税进项税额,那么,A公司8月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4有关规定,向境外单位提供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免征增值税,因此,该公司取得的境外电影制作收入400万元,不缴纳增值税。同时,依据〔2013〕37号文件规定,现代服务业除有形动产租赁以外,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因此,A公司8月应纳增值税为〔(106+212)÷1.06×6%-8〕=10(万元)。
(2)电影票税点扩展阅读: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中规定: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国家税务总局 -营改增税收政策的通知
C. 发员工电影票交个税
这个应该不用缴纳的,给员工发放电影票属于福利范围,也是国家政策大力倡导的,促进中国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以及提高国民精神文化素养的一个有力手段,给单位员工发放电影票券,是一个值得倡导的福利关怀行为。
D. 票务代理开发票含什么请问,我们公司给对方代理买电影票演出票,能给对方开具什么发票谢谢!
摘要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1、开票公司名称、税号;
E. 电影院电影票税率多少,销售的东西税率是多少
您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都是3%,一般纳税人销售电影票增值税率6%,销售东西增值税率是17%
F. 电影院增值税怎么缴税
1.混合经营:为方便消费者,电影院内设小卖部出售休闲食品,“营改增”试点前,按混合销售行为一并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该文件明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因此,在“营改增”试点前,电影院将售票收入、销售货物收入一并按“文化体育业”3%的税率申报营业税是有政策依据的。
而在“营改增”试点后,不再有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视同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规定。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3号)第三条规定,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程序,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电影院按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相关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按17%税率计算增值税,售票收入按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例如,2013年7月,某市环宇影城经当地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8月实现电影票房收入318万元(不含预售电影票收入),出售食品收入58.5万元。本月购进货物(均为不含税价款)中,食品25万元、电影器材8万元和电费7万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月通过认证。8月应缴纳增值税=318÷1.06×6%+58.5÷1.17×17%-(25+7+8)×17%=18+8.5-6.8=19.7(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97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97000。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97000
贷:银行存款197000。
2.预售票收入: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现代部分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其中收讫销售款项,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上述规定强调的是已提供应税服务,才发生纳税义务。影院预收票房收入,尚未提供应税服务,也就不存在增值税销项税的计算,应在提供应税服务完成时确定纳税义务时间。
G. “票房分账”各方涉及哪些税收
“票房分账”如何缴税
近日,据各大媒体报道,由于大量新的制片技术的应用和人工费用的提高,影片的制作成本也在快速上涨。为此,中影、华谊、博纳、星美和光线五大电影发行公司经协商,达成共识:自2012年贺岁档上映的《1942》、《王的盛宴》、《大上海》、《泰囧》等影片开始,五家公司发行国产影片所签署的《国产影片票房分账发行放映合同》中,发行方与院线的票房分账比例将不低于45∶55,即在之前的43∶57基础上,发行公司再次提出了“加薪”要求。于是“分账”两字注定成为2012年末中国电影界最炙手可热的话题之一。而此间有网友也来电咨询“票房分账”各方主要涉及何种税收,应如何申报缴纳,国家为扶持电影事业发展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所谓“票房分账”是指对每百元票房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进行的分账,即所谓“上游分账”和“下游分账”。上游分账是指电影制片和发行方可以收取税后票房的43%;下游分账是指院线和影院环节获取税后票房的57%。简单说“票房分账”就是制片方、发行方与放映院线、影院分票房收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票房分账”主要涉及流转税种的营业税,属于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税后分账。从营业税层面而言,纳税人需要在纳税主体的确认,计税依据及适用税目的确定和现行税收政策优惠上进行区分。
放映收入按“文化体育业”税目中“文化业”纳税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9号)规定,放映收入是指直接公开再现影片而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影院票房收入以及其他直接以社会公众为受众的收入。不包括影片在电视、网络等媒介上的播映收入。在营业税税目适用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文化体育业”税目中“文化业”,是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其中播映,指通过电台、电视台、音响系统、闭路电视、卫星通信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以及在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映各种节目的业务。因而放映院线、影院票房收入就全额按“文化体育业”税目中“文化业”纳税。但影院的映前广告,属于广告的播映,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广告业”税目征税;如果取得票房收入的地区属于“营改增”地区,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映前广告播映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中的广告服务,应缴纳增值税,广告播映收入的纳税主体是广告播映方,此部分收入不属于票房分账的范围。
“票房分账”前先要缴纳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这里的3.3%是指“文化体育业”适用的3%税率和分别按实际缴纳营业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7%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3%。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适用存在行政区划差别,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票房提取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得税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6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执行相关营业税政策。电影放映单位放映电影,应以其取得的全部电影票房收入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其从电影票房收入中提取并上缴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得从其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另外,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为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促进文化企业发展,《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规定,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营业税。
电影发行单位的发行收入、片租收入及版权转让收入免营业税
发行收入是指以影片发行权、放映权、播映权等为销售对象而取得的各种收入,具体而言电影发行单位收入包括以下三种:一为发行收入,是指电影发行单位从电影放映单位取得的分账收入;二为片租收入,是指电影发行单位按合同、协议约定的租价或定额向各放映单位出租影片所取得的片租收入,应该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全额征收营业税;三为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单位将拥有所有权的电影拷贝以出租形式将播映权在一定限期内转让给电影放映单位取得固定的片租收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一条第六款所规定的,因转让著作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录音磁带母带的业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由于从1994年,制片厂可以直接向国内各级发行、放映单位发行影片,并实行收入分成,因而这里的发行单位也包括制片方。
在税收政策优惠上,对非“营改增”地区而言,财税〔2009〕31号文件明确规定,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票房分账”中的制片方、发行方从院线和影院取得的发行收入和片租收入在上述期限内,相关营业税实行免征政策。而对实行“营改增”的地区如上海市以及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等八省市而言,根据财税〔2011〕111号文件规定,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中的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2〕86号)第四条规定,2013年12月31日之前,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属于试点纳税人的,对其转让电影版权免征增值税。
H. 2019票房破35亿的《哪吒》电影要交税几个亿
按照华语电影的票房分账行规,分账前要扣除5%的电影发展基金,以及3.3%的税费。
也就是35亿乘以3.3%大约等于1.15亿也就是要交1.15亿的税。
电影院放映收入是按照现代服业6%税率缴纳增值税,关于放映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电影放映服务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I. 增值税的税点怎么计算
(1)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
销售额*(1+7%)=销售收入(含税)
(2)开900元的发票,可供抵扣的进项税为:
900/(1+7%)*7%=53.85元
开900元的票,应该承担53.85元税。
(3)开600元的发票,可供抵扣的进项税税为:
600/(1+7%)*7%=35.90元
(4)这样可抵扣的进项税多了:53.85-35.90=17.95元。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范围和税率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如下所示:
一、征收范围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税率
1、改革之后,原来缴纳营业税的改交增值税,增值税增加两档低税率6%(现代服务业)和11%。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范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根据上海试点的经验,改革之后企业的税负有所降低。营业税是按收入全额计算缴纳税金的,改成增值税之后,可以扣除一些成本及费用,实际上可以降低税负。
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对现行征收增值税的行业而言,无论在上海还是其他地区,由于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税负也将相应下降。
12万户试点企业中,对3.5万户一般纳税人而言,由于引入增值税抵扣,与原营业税全额征收相比,税负会有所减少甚至大幅降低;对8.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实行3%的征收率,较原先营业税率要低2个百分点。改革的确存在个别企业税负增加的情况。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率是多少
新增两档按照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交通运输业转换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间,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
为使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改革试点选择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3、广告代理业在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内,税率为:6%.
广告服务,指的是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作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是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J. 电影票价格提高百分之5 ,电影院观众人数减少百分之8,其中生产者和消费者各承担多少税收
貌似题目描述的不够清楚吧?
只知道电影票价格提高百分之5
可是税收的百分比是多少呢?
有没有随之变化
而电影院观众人数减少百分之8
还是不知道比例的大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