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电影票只改不退!法律人士:电影票不能退属于霸王条款,该如何处罚
在我们现实的生活当中,可能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体验,比如明明约定好的事情,但是临时有事就不能去完成了,就拿电影票来讲,可能我买了这个电影本来是要打算看的,但我临时有工作安排,没有办法准时的来看,这场电影,那么这个电影票应该如何办呢?
即使是说电影票在平台购买的时候就已经做出了不可退票的提示,但是这种规定是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的。如果说电影票能够做到像机票火车票,或者是在商场买衣服,有一个明确的统一的标准的话,这样子能够在全国范围内达成共识,那么才是可以理解的。
『贰』 电影院开场15分钟后不能买票是否属于霸王条约
这个算不上,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电影已经开场了,你在买票进去就会里面的观众造成影响,这种规定是让一部分人不爽,但保证了大部分观众的利益。而且这对主任没什么额外的好处的
『叁』 电影票只改不退!法律人士:电影票不能退改属霸王条款,你怎么看
这从某种程度上属于霸王条款,在有些电影院实际上就是如此,只要购买了电影票,那么页面都会显示不支持退票,目前电影票退改签政策主要都是由电影方面所决定,并不属于国家政府法律所制定,所以从很大程度上来说,平台这种做法实际上就是一种霸王条款,因为完全没有任何法律效应没有更好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相关内容,我们大致可以知道,电影方出台的这种实际上就是一种霸王条款,如果在生活当中我们想要去追究责任,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对我们进行一定赔偿。
『肆』 影院不能带饮料算霸王条款吗
法律分析:一般在电影院外面就已经公示了不能私自带饮料进去,如果说自己看到了的话就应当遵守,如果强制性带饮料进去的话电影院可以追究一切责任,这个并不是属于霸王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伍』 电影票不能退改属霸王条款!退张电影票有多困难
我们周围一定有很多喜欢看电影的朋友,当然也遇到过因为临时有事而看不成电影的时候,或者买错票、选错时间的时候。每当发生这种情况大家想要退票或者改票却被电影院告知不可以退也不可以改,让人有苦难言,气愤不已。这完全属于霸王条款,有明确的通知规定,电影院的这种霸王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我们消费者一定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
电影票退换的问题还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现如今还是有非常多的电影院不支持退换。这种霸王条款属于一种违法行为,电影院将其应该承担的风险让消费者为其承担了。所以以后遇到这种现象的时候消费者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不接受这种霸王条款。
『陆』 济南一男子遭电影票“不退不改”霸王条款,如何改变消费者的弱势地位
一、济南男子遭霸王条款,电影院被罚8000元
济南的一位小哥在网上购买了两张电影票,但是因为时间选错了选择了第二天,然后小哥就给电影城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要求改签一下,但是电影院的工作人员态度非常的恶劣并且表示了这两张电影票不退不换不改签。气愤不过的小哥赶紧给市场监督管理局打了举报电话,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说,这样的霸王条款就是违法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随即对电影城做出了处罚8000元的处理结果。

人民公仆为人民,实施监管的上级领导部门,可以在闲暇之余或者其他时候进行适当的便衣暗访。针对有这种霸王条款的商家第一次进行口头警告并教导的行为,第二次就处罚。只要这种暗访的多了,就一定会更加的约束商家的行为。毕竟商家也不知道谁是暗访的,这种暗访活动一定要经常举行,不能做无用功,空白话,一定要主抓实际,想法设法的保障消费者们的合法权益,改变消费者处在弱势地位。
『柒』 为什么很多人认为电影院“禁止外带食物”是霸王条款
很多人认为电影院“禁止外带食物”是霸王条款是因为影院没有任何限制消费自由选择的权利。
顾客自带食品不许进入放映厅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禁止外带食品”是实实在在的霸王条款。虽然不能说影院带有垄断性质,但就行为本身来说,带有明显的利己性,忽视了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
当然,影院提供的是文化消费,包括销售爆米花、可乐及其它的食品饮料,事实上都是文化产品衍生出来的服务,是综合的需求。跟酒吧一样,酒是歌舞娱乐消费的延伸,很少有谁带着酒去酒吧。同理,带着零食去影院的也不多见。很明显,这是消费类型、消费环境所决定的,爆米花+可乐+电影,是标配模式,带有独特性。

(7)电影院霸王扩展阅读:
并非都是霸王条款
拒绝外带食品,电影院有两个层面的考量:
一是,为顾客看电影创造舒适的环境。如果允许外带食品,这个喝啤酒,那个啃鸭梨,这个嗑瓜子,那个砸核桃,不光气味难闻,还影响注意力,甚至造成安全隐患,降低看电影的舒适程度。
二是,电影院特殊的经营方式所致。现在,电影票价比较亲民,在三五十元浮动,促销时低至十几元,薄利多销吸引更多顾客。为多挣钱,除了影片提成,电影院还会挖掘潜力,于是诞生了捆绑销售的商业策略。
即用低价电影票吸引客流,他们中的一部分肯定会主动购买爆米花、可乐等商品,影院用这部分钱来弥补电影本身销售的不足。顾客看了低价电影,影院挣了足够的钱,可以说是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