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为什么很多人认为电影院“禁止外带食物”是霸王条款
很多人认为电影院“禁止外带食物”是霸王条款是因为影院没有任何限制消费自由选择的权利。
顾客自带食品不许进入放映厅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禁止外带食品”是实实在在的霸王条款。虽然不能说影院带有垄断性质,但就行为本身来说,带有明显的利己性,忽视了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
当然,影院提供的是文化消费,包括销售爆米花、可乐及其它的食品饮料,事实上都是文化产品衍生出来的服务,是综合的需求。跟酒吧一样,酒是歌舞娱乐消费的延伸,很少有谁带着酒去酒吧。同理,带着零食去影院的也不多见。很明显,这是消费类型、消费环境所决定的,爆米花+可乐+电影,是标配模式,带有独特性。
(1)电影院不让外带食物扩展阅读:
并非都是霸王条款
拒绝外带食品,电影院有两个层面的考量:
一是,为顾客看电影创造舒适的环境。如果允许外带食品,这个喝啤酒,那个啃鸭梨,这个嗑瓜子,那个砸核桃,不光气味难闻,还影响注意力,甚至造成安全隐患,降低看电影的舒适程度。
二是,电影院特殊的经营方式所致。现在,电影票价比较亲民,在三五十元浮动,促销时低至十几元,薄利多销吸引更多顾客。为多挣钱,除了影片提成,电影院还会挖掘潜力,于是诞生了捆绑销售的商业策略。
即用低价电影票吸引客流,他们中的一部分肯定会主动购买爆米花、可乐等商品,影院用这部分钱来弥补电影本身销售的不足。顾客看了低价电影,影院挣了足够的钱,可以说是双赢。
Ⅱ 电影院不让外带食物合法吗
电影院不让外带食物不合法。具体原因如下:
所以呀,电影院不让外带食物的做法是不对的,我们消费者完全有权利说“不”!
Ⅲ 电影院不让带外食合法么
1. 法律分析:电影院禁止携带外食入内可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这包括选择是否携带个人食物进入电影院。
2.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这意味着消费者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在外食方面自行准备或选择其他供应商。
3.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这同样适用于选择是否携带个人食物进入电影院以及选择吃什么食物。
4. 消费者有权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因此,如果消费者决定携带外食,电影院无权阻止。
5.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这表明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喜好和需求,选择观看电影时伴随的食物。
Ⅳ 电影院不让外带食物合法吗
电影院不允许外带食物不合法。以下是详细解释:
法律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电影院不允许外带食物的规定,属于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行为,因此是不合法的。
格式条款无效:如果电影院的店堂告示或相关声明中含有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内容,那么这些内容将被视为无效。这意味着电影院不能依据这些无效的规定来拒绝消费者外带食物。
消费者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电影院不允许外带食物,实际上是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一种限制,违反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电影院不允许外带食物是不合法的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并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