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电影学院录取条件有什么
北影的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北京电影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唯一、世界知名的电影专业高等院校,是北京市主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教育部重点支持建设的艺术高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第三条 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面向全国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含华侨、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北京电影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设立“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电影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北京电影学院设立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北京电影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除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以外)。文、理兼招,学制为四年。
第八条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除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以外)和高考文化课考试。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统考范围内的,考生均须按所在省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省级统考不要求或不涉及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志愿。
第九条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的港澳台侨学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的港澳台侨考生,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相关规定,参加“联招考试”,台湾省考生也可选择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进行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由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 北京电影学院录取规则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表演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
第二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录音艺术专业。
第三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电影学专业、摄影专业。
第四类: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依据我校投放所在省的招生计划数,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附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相关规定执行)【文、理】× 100
※ 对于个别省份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不一致时:高考文化课成绩比值计算办法依据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对于考生所在省未做出相关规定的,分数比值计算办法为:(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含附加分)÷艺术类高考文化满分×普通类高考文化满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第十二条 报考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除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外,高考总分还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我校投放所在省的招生计划,按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具体的招生计划、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报考手续、考试科目、录取原则等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16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北京电影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专业每学年10000元;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专业每学年80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每学年6000元。高职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每学年19000元。
第十六条 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为专科层次学历。
第十八条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2048291;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82044801。学校网址:http://www.bfa.e.cn。
第十九条 北京电影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专业考试的考前辅导班。凡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的考前辅导班,我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② 北电摄影系怎么考
北京电影学院所有专业都属于艺术类,都是提前批招生,都要经过专业考试
北京电影学院摄影系(电影摄影方向)要求如下:
一、具体招生条件看每一年的招生简章,学费是一年一万,现在电影学院摄影系有两个方向,但是都在一起学习,不过考法不同,一种只需要简单面试,凭文化课择优录取;一种是要求文化课小分,例如语文90,英语80以上,然后凭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每年12月份出招生简章,过完年基本在2月报名考试。
二、专业课会有美术考试,需要知道一些色彩理论和具有素描功底,当然画的越好分越高。还有电影知识常识和电影评论,(图片)摄影常识,不会太有专业性,但是简单的要懂,哪部电影是谁导的,谁演的,奥运冠军是谁等等,那幅画是谁画的,超女第四名是谁,电影评论你多看看电影就好,光圈快门,品牌型号分类等等。这些是初试,分两天,第一天画画和色彩,第二天笔试,就考这些。
三、初试过了,就面试,面试过了拿文化课准考证,回家高考,高考过了,要么小分要么总分过了,就准备入学吧。
附:
2015年北京电影学院摄影系影视摄影进修班招生简章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电影、电视事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影视摄影专业人员的理论修养,满足基层和边远地区从业人员学习进修的迫切愿望,我院摄影系2015年度影视摄影进修班继续招生。进修班课程的设置囊括了摄影系电影摄影专业方向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基础理论课程、课程演示及实习。
一、招生人数:
2015年影视摄影进修班拟招收70人左右。
二、学制及学费:
学习时间:2015年9月-2016年6月(脱产学习,30学时/每周)。
学 费:45000元。
学费包括以下费用:
课时:在校期间学习约20门课左右,预计900学时左右。
影片观摩:在校期间将观摩近100部国内外优秀影片(电影拷贝)。
教材:提供课程涉及的教材。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l、招生对象:
主要面对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所属各电影制片厂、各省市电视台、有线电视台、电教中心、各大部委音像录制单位、各大企业电视台、各文艺团体及部队系统的电视制作单位以及各广告、影视、文化公司的从业人员。
2、招生条件: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志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⑵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⑶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实际拍摄经验;
⑷身体健康。
四、报名办法:
l、学员报名可到校面报也可函报。
2、报名时需交下列有关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
(3)报名表(到本系领取或从网页下载均可,必须由单位或档案所在地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本人影视或图片摄影作品光盘;
(5)报名时交1寸免冠照片5张;
(6)报名费100元。
五、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1日-6月12日
外地学员函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报名费请通过邮局汇款,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是"2015年影视摄影进修班XXX(姓名)报名费"。摄影系的地址及收款人请参见本简章第六条。
本地学员可直接到北京电影学院摄影系办公室报名(逸夫楼G楼301室)。
六、通信地址及联系人、电话: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G楼301摄影系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人:张洁 老师
电话:(010)82283210
七、录取方法:
1、根据学员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及作品,经招生小组评定后择优录取。
2、学员办理报名手续后,无论录取与否,报名提交的材料请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到摄影系办公室取回。
3、报名的学员请于7月初在北京电影学院网站上查看“2015年摄影系影视摄影进修班录取名单”,摄影系不再单独邮寄录取通知书。
八、几点说明:
1、根据多年进修班教学经验,有相关从业经验的学员学习效果更佳。
2、学员入学后,因本人原因或因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而中断学习者,一概不予退还学费。
3、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医药、食宿费用均自理,学校不安排宿舍。
九、结业: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查合格后,由北京电影学院发给《进修结业证》。北 京 电 影 学 院
摄 影 系
2015年5月
③ 北京电影学院每年的招生人数是多少
北京电影学院每年的招生人数是人。
北京电影学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的艺术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
北京电影学院的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中央电影局表演艺术研究所。该所1951年更名为中央文化部电影局电影学校,1953年更名为北京电影学校,1956年改制为北京电影学院。
据2019年2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北京电影学院占地主校区达105亩;怀柔校区(在建)占地面积667亩,总投资约28亿元,首期工程预计将于2019年投入使用。
北京电影学院特点
截至2018年9月,学校有教职工561人,其中专任教师336人,外聘教师85名。学校拥有“万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中宣部及北京市“四个一批”人才、“高创计划”领军人才、全国及首都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先锋、长城学者等人才百余人次。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北京电影学院
④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条件是什么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者均可报考。
(1)表演学院专业要求: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听力正常,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2)注意事项: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一律不许化妆,严禁穿着增高鞋,使用增高垫;进入三试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 2018 年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未按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学科专业设置
北京电影学院拥有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等三个一级学科,具有系统、科学的电影学科专业体系。现有文学、导演、摄影、电影学和影视技术等5个系。
表演学院、声音学院、美术学院、动画学院、管理学院、摄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数字媒体学院、视听传媒学院、高职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分院及研究生院、基础部和培训中心,共计19个教学实施单位,涵盖了电影创作的每一个行当。
囊括了电影创作的全部环节,是唯一能独立进行故事片创作的院校,电影学学科综合实力领军全国,位列世界前茅。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北京电影学院
⑤ 2015年北京电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院系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报考我校艺术激举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以外,原则上应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考生应在复试阶段提交能够证明自身创作经验的作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选拔考核的重要参考。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毕戚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北京电影学院只在本校设立的报考点,不承认在其他任何报考点的报名信息。凡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0050”;“报考点”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150”;“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考生的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进入复试的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手铅陵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院校,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院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我校公布的《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不列入导师姓名,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填报志愿。考生在复试中由其所报考院系根据考生志愿及考生成绩等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9:00—11:30;14:00—16:30。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北京电影学院C楼二层。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书》。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考生应在12月15日至29日期间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2月27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2月28日上午 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
12月28日下午 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
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
3.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二为全国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业务课一、二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4.初试考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具体的考场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于2014年12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请注意查看。考生也可在初试前一天到我校查看校园内张贴的考场安排并熟悉考场。
5.考生成绩由我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二)复试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预计于2015年3月中下旬发布),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和方向可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我校预计将于2015年4月底前组织复试。复试前,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体检
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研究生学制为三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我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收费标准
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22000元/学年。
我校相关奖助办法见附件。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
(一)我校向考生及社会发布的文件、通知或说明只通过校园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bfa.e.cn/yx/yjsb/index.htm),认真查看的招生信息,因不及时查看校园网发布的招生信息或误读信息而耽误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我校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凡是打着北京电影学院旗号举办的考研辅导班均属假冒;我校从未公布过往年专业考试试题,也不出售往年专业考试试题。
(三)由于校舍条件局限,我校自2012年起不再为研究生安排住宿。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邮政编码:100088;
招生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招生咨询电话:010-82283407;
招生监督电话:010-82283351。
北京市研招办招生咨询、监督电话:010-82837222。
⑥ 技校生可以考北京电影学院吗
技校毕业生是可以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的,注意是毕业生才可以报考,不是在校生的。因为技校就是中专,和高中是同等学历的。
技工学校简称“技校”。 技工学校与中等专业学校(中专),职业高中(职高)一样,等同于高中层次学历。
根据《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报考要求是:
⑦ 我应该如何报考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简章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l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l 报考表演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l 报考摄影专业各方向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l 报考动画专业、美术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l 报考导演专业、录音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
l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招收计划为:男18名,女17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经纪人方向)招收计划为:男17名,女18名。
l 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方向)招收计划为:男8名,女7名;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录音方向)招收计划为:男6名,女6名。
l 摄影摄像技术专业(影视照明设计方向)只招收男生。
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5.凡报考我院本科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6.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同时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报考我院高职各专业(方向)的考生所报考的专业涉及省统考的,除按省有关规定参加省统考外,还须按照(教学司函[2007]108号)“同意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2008年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文件规定,到我院参加专业考试。
7.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报考。
四、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五、专业报名及参加专业考试
(一)专业报名
1.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l 《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l 提供考生所在省“艺术高考(Q吧)考生号”。
l 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l 报考我院的专业涉及省统考范围的,考生还需提供《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的原件及复件印。
l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凡已有生源所在地的报名证必须交复印件一份。
l 往届毕业生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学生证)
l 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5张(含报名表一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考专业)。
l 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l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2.考生交验的报名材料,经院、系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
3.动画学院各专业方向报考注意事项
l 网上报名:从2008年1月1日起至1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
在1月1日—1月10日前网上提交作品的发榜时间:2008年1月15日于网上发榜。
在1月11日—1月15日前网上提交作品的发榜时间:2008年1月20日于网上发榜。
获得参加复试资格的考生从网上直接打印《初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到我院现场办理初试手续
⑧ 北影研究生非艺术类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电影工作者的摇篮,是目前中国高等艺术院校中唯一的电影专业院校,在国内电影教育界和文化艺术界享有盛誉,也是世界著名的电影艺术高等学府。我校以优良的教学传统,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系科专业,完善的教学设备以及规范的教学秩序,成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2015年我校本科计划招生489名,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含华侨、港澳台地区),无分省计划(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除外),文理兼招,学制4年。高职计划招生60名,分省计划,文理兼招,学制2年。
提醒广大考生:
1.我校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6日至1月18日。
2.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各专业方向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各阶段《专业考试准考证》,我校不组织现场报名及现场确认,请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简章,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认真填写报名信息。
3.我校2015年部分专业方向除北京考点之外,另设:沈阳、杭州、深圳、重庆、成都考点,外埠考点只设初试(或初、复试),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相应考点所设置的考试。
4.我校不提供纸质版的《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所有考生敬请登陆校园官方网站,下载电子版招生简章,详见附件。
5.由于学校及周边停车位有限,请广大考生来我校参加考试,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希望对你有帮助,记得采纳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