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影投资:有着人口上的优势,你还觉得投资电影不能赚钱吗
电影娱乐已经成为全民消费的新模式,中国观影人次和观众数量增长率在显著提升,就连五线小县城的影院在春节期间也是场场爆满。观众选择观影的影院数增多,消费主导权也随之提升。另外,电影导演、新制作公司纷纷加强与主流互联网平台的合作,推动电影新势力的崛起。加之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导向,也让电影投资成为未来5-10年最火热的投资方式!它到底有哪些优势呢?
优势一:国家政策上的扶持
2016年颁布的政策,出台“一带一路”文化发展产业规划;201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振兴法”;以及在2018年又成立了“国家电影局”,其目的就是扶植影视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部等支持鼓励个人,企业参与电影,促进电影产业健康繁荣发展,更使得整个电影行业勃发新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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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务院通过的《电影产业促进法》都有哪些内容
您好!国务院通过的《电影产业促进法》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电影产业健康繁荣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电影市场秩序,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影创作、摄制、发行、放映等活动(以下统称电影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影,是指运用视听技术和艺术手段摄制、以胶片或者数字载体记录、由表达一定内容的有声或者无声的连续画面组成、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用于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或者流动放映设备公开放映的作品。
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还应当遵守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从事电影活动,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和保障电影创作自由,倡导电影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鼓励创作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电影。
第五条国务院应当将电影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电影产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制定电影及其相关产业政策,引导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电影市场,促进电影市场繁荣发展。
第六条国家鼓励电影科技的研发、应用,制定并完善电影技术标准,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电影技术创新体系。
第七条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知识产权执法的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依法查处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从事电影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发电影形象产品等衍生产品。
第八条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电影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影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电影工作。
第九条电影行业组织依法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业务交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维护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德艺双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条国家支持建立电影评价体系,鼓励开展电影评论。
对优秀电影以及为促进电影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国家鼓励开展平等、互利的电影国际合作与交流,支持参加境外电影节(展)。
第二章电影创作、摄制
第十二条国家鼓励电影剧本创作和题材、体裁、形式、手段等创新,鼓励电影学术研讨和业务交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根据电影创作的需要,为电影创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验生活等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
第十三条拟摄制电影的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电影剧本梗概向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其中,涉及重大题材或者国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军事等方面题材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电影剧本报送审查。
电影剧本梗概或者电影剧本符合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将拟摄制电影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并由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出具备案证明文件或者颁发批准文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法人、其他组织经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与境外组织合作摄制电影;但是,不得与从事损害我国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伤害民族感情等活动的境外组织合作,也不得聘用有上述行为的个人参加电影摄制。
合作摄制电影符合创作、出资、收益分配等方面比例要求的,该电影视同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摄制的电影。
境外组织不得在境内独立从事电影摄制活动;境外个人不得在境内从事电影摄制活动。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应当协调公安、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管理等部门,为法人、其他组织依照本法从事电影摄制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
从事电影摄制活动的,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在摄制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护、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电影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或者破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
(三)诋毁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
(四)煽动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
(五)危害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宣扬淫秽、赌博、吸毒,渲染暴力、恐怖,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
(六)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七)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散布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其摄制完成的电影送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审查。
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符合本法规定的,准予公映,颁发电影公映许可证,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不准予公映,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法制定完善电影审查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并向社会公布。制定完善电影审查的具体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八条进行电影审查应当组织不少于五名专家进行评审,由专家提出评审意见。法人、其他组织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的,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可以另行组织专家再次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应当作为作出审查决定的重要依据。
前款规定的评审专家包括专家库中的专家和根据电影题材特别聘请的专家。专家遴选和评审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需要变更内容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重新报送审查。
第二十条摄制电影的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取得的电影公映许可证标识置于电影的片头处;电影放映可能引起未成年人等观众身体或者心理不适的,应当予以提示。
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不得发行、放映,不得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进行传播,不得制作为音像制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摄制完成的电影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方可参加电影节(展)。拟参加境外电影节(展)的,送展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在该境外电影节(展)举办前,将相关材料报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承接境外电影的洗印、加工、后期制作等业务,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但是不得承接含有损害我国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伤害民族感情等内容的境外电影的相关业务。
第二十三条国家设立的电影档案机构依法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并向社会开放电影档案。
国家设立的电影档案机构应当配置必要的设备,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电影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摄制电影的法人、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做好电影档案保管工作,并向国家设立的电影档案机构移交、捐赠、寄存电影档案。
第三章电影发行、放映
第二十四条企业具有与所从事的电影发行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资金条件的,经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电影发行活动。
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与所从事的电影放映活动相适应的人员、场所、技术和设备等条件的,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电影放映活动。
第二十五条依照本法规定负责电影发行、放映活动审批的电影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颁发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或者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企业、个人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应当将企业名称或者经营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放映设备等向经营区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国家加大对农村电影放映的扶持力度,由政府出资建立完善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服务网络,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农村电影放映,不断改善农村地区观看电影条件,统筹保障农村地区群众观看电影需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纳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给予补贴。
从事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的,不得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补贴资金。
第二十八条国务院教育、电影主管部门可以共同推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电影,并采取措施支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观看,由所在学校组织安排。
国家鼓励电影院以及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的企业、个人采取票价优惠、建设不同条件的放映厅、设立社区放映点等多种措施,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城镇低收入居民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等观看电影提供便利;电影院以及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的企业、个人所在地人民政府可以对其发放奖励性补贴。
第二十九条电影院应当合理安排由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所摄制电影的放映场次和时段,并且放映的时长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时长总和的三分之二。
电影院以及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的企业、个人应当保障电影放映质量。
第三十条电影院的设施、设备以及用于流动放映的设备应当符合电影放映技术的国家标准。
电影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计算机售票系统。
第三十一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前放映公益广告。
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不得放映广告。
第三十三条电影院应当遵守治安、消防、公共场所卫生等法律、行政法规,维护放映场所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保障观众的安全与健康。
任何人不得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电影院等放映场所,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进入电影院等放映场所;发现非法携带上述物品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应当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不得采取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秩序。
第三十五条在境内举办涉外电影节(展),须经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章电影产业支持、保障
第三十六条国家支持下列电影的创作、摄制:
(一)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题材电影;
(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电影;
(三)展现艺术创新成果、促进艺术进步的电影;
(四)推动科学教育事业发展和科学技术普及的电影;
(五)其他符合国家支持政策的电影。
第三十七条国家引导相关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加大对电影产业的投入力度,根据不同阶段和时期电影产业的发展情况,结合财力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综合考虑、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电影产业的支持,并加强对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
第三十八条国家实施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电影产业发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人民群众需求和电影市场发展需要,将电影院建设和改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效保障电影院用地需求,积极盘活现有电影院用地资源,支持电影院建设和改造。
第四十条国家鼓励金融机构为从事电影活动以及改善电影基础设施提供融资服务,依法开展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并通过信贷等方式支持电影产业发展。
国家鼓励保险机构依法开发适应电影产业发展需要的保险产品。
国家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依法向电影产业提供融资担保,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方式分散风险。
对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公告的电影的摄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期限和利率。
第四十一条国家鼓励法人、其他组织通过到境外合作摄制电影等方式进行跨境投资,依法保障其对外贸易、跨境融资和投资等合理用汇需求。
第四十二条国家实施电影人才扶持计划。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培训机构等开设与电影相关的专业和课程,采取多种方式培养适应电影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
国家鼓励从事电影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学校相关人才培养。
第四十三条国家采取措施,扶持农村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开展电影活动。
国家鼓励、支持少数民族题材电影创作,加强电影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译制工作,统筹保障民族地区群众观看电影需求。
第四十四条国家对优秀电影的外语翻译制作予以支持,并综合利用外交、文化、教育等对外交流资源开展电影的境外推广活动。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电影的境外推广。
第四十五条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赠、资助等方式支持电影产业发展,并依法给予优惠。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影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受理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及时核实、处理、答复;将从事电影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电影片和违法所得以及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批准或者证明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本法规定的许可证、批准或者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本法规定的许可证、批准或者证明文件的;
(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本法规定的许可证、批准或者证明文件的。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没收电影片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的;
(二)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后变更电影内容,未依照规定重新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擅自发行、放映、送展的;
(三)提供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参加电影节(展)的。
第五十条承接含有损害我国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伤害民族感情等内容的境外电影的洗印、加工、后期制作等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电影片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电影主管部门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一条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放映广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许可擅自在境内举办涉外电影节(展)的,由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参展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自受到处罚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举办涉外电影节(展)。
个人擅自在境内举办涉外电影节(展),或者擅自提供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参加电影节(展)的,由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参展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自受到处罚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相关电影活动。
第五十三条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因违反本法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自吊销许可证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该项业务活动;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自吊销许可证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从事电影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将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制作为音像制品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的;
(三)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补贴资金的;
(四)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
(五)未依法接收、收集、整理、保管、移交电影档案的。
电影院有前款第四项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二)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审批活动的;
(三)不履行监督职责的;
(四)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五)贪污、挪用、截留、克扣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补贴资金或者相关专项资金、的;
(六)其他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情形。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违反本法规定二年内受到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有依照本法规定应当处罚的违法行为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依照本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具体情节行使行政处罚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对有证据证明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依法查封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设施或者查封、扣押用于违法行为的财物。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中,对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作出的不准予电影公映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 什么是网络大电影发展趋势
2014年,爱奇艺给网大做出定义:在网络上发行,时长超过60分钟,符合电影叙事规律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并以付费点播模式分账的电影。据前瞻研究院《中国网络视频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6网络大电影市场呈高速发展趋势,三年时间内数量翻两番迅速攀升,2016年我国上线网络大电影约2500部,同比增长高达263%,总播放量高达216亿。
随着2017年3月1日发行的《电影产业促进法》全面实施,网络大电影的审核要求及审核流程都将与院线电影一致,只有优质题材、制作精良的网络大电影才允许上线,未来网络大电影优胜劣汰成必然,进一步加快了网络大电影精品化趋势。
随着市场发展,网络大电影越来越是头部内容的天下,加速进入“内容为王”的时代,只要内容优质、用户认可,小投资也将可以撬动大收益。
4. 今年电影院行业的发展前景怎么样
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受限于内容质量的下滑、票补的减少、票房打假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中国电影票房增长放慢。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电影院线和电影院运营模式及投资策略规划分析报告》指出,国内院线进入整合阶段,有其必然性,是未来电影放映行业发展的趋势。究其根本,是资本希望能有更多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力。
目前,整个电影院线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年总票房超过40亿元,如万达;第二梯队年总票房20~30亿,如星美、大地;第三梯队年总票房在10~20亿,如横店、中影。接下来率先迎来洗牌的将是第三梯队,第一、二梯队院线龙头会进行向下兼并。
经过一轮整合潮后,院线龙头市场份额随之扩大,行业集中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并形成5-10家大型院线。与此同时,在掌握足够的话语权后,会有更多电影院线向上游的制片、发片环节延伸,最终成长为综合传媒集团。
5. 国家支持中小型企业及个人参与到影视,你跟我说一下,这个是多少条
在国家提振文化产业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背景下,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 促进影视剧行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2016 年 11 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将长期以来中国电影产业改革发展的成熟经验 上升为法律制度,为未来电影产业持续健康繁荣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对 电影产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的主 要制度措施将对中国电影产业产生深远影响:使电影产业成为拉动内需、促进就业、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降低电影行业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对 电影产业给予立体制度支持;进一步规范产业发展和市场秩序;明确电影正面导 向作用。电影产业促进法作为我国文化产业领域的第一部法律,是文化立法领域的重大突破,也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一座里程碑,将对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产生长 期深远的影响。 2017 年 4 月 19 日,《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在 2017 年 全国文化产业工作会议上发布。
《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坚持正确导向、以人为本、企业主体、创新驱动、跨界融合、统筹协调的发展原则, 提出到 2020 年,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培育形成一批新的增长 点、增长极和增长带,全面提升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文化产业成为国民 经济支柱性产业。
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产业结 构布局不断优化,文化市场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发挥,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持续增长,文化创造活力明显增强,文化产业吸纳就 业能力进一步彰显,文化产业对相关产业的带动和提升作用充分发挥。
2017 年 9 月、2018 年广电总局《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 见》、“限薪令”,规定电视剧及上星综合频道 19:30-22:30 播出的综艺节目,全困培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 40%,主要演员/嘉宾不超过总片酬 的 70%,其他演员/嘉宾不低于总片酬的 30%。
2017 年 9 月 27日《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十三五”发展规划》为广电转型升 级提供了极具操作性的行动方案,是下一阶段广电发展的路线指南。 2017 年 9 月,《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从电视剧的创作生产、行业秩序规范、走出去、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扶持政策 和保障措施。
2018 年 4 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首次全国电视剧创作规划会:要加快建设 电视剧强国,不断适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求,实现由数量型增长向质量行发 展的根本转变。
2018 年 12 月 13日,国家电影局下发《关于加快电影院建设促进电影市场 繁荣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到 2020 年,全国加入城市电影院线的电影院银幕总 数达到 8 万块以上。
2018 年 12 月 2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 提出创新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推动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本有效对接,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推动资产证券化,鼓励文化企业充分利用金融资源,投资开发战略性、先导性文化项目。
2019 年 1 月 23 日,国家税务局影视行业自查自纠申报税款已入库,靴子落 地,针对行业突汪尺唯出问题有效解决,化解行业风险,促进行业未来健康持续发展, 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创造有利环境。
2019 年 5 月 29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影视业综合改革促进我国影视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会议指出,推进影视业 改革,要从完善创作生产引导机制、规范影视企业经营行为、健全影视评价体系、 发挥各类市场主体作用、加强行业管理执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统筹推进 改革,既抓住当前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又聚焦影视行业标准、 从业人员诚信建设等配套性强、影响长远的要害问题,形成管用的长效机制。
在文化行业大力发展的当下,国家还先后出台了《关于支持中西部县城数字 影院建设发展的通知》、《关于奖励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影院的通知》、《“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十四五”文化产业困铅发展规划》等一批影视政 策推动影视行业发展,与此同时,各地也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加大影视产业的发展
6. 《电影产业促进法》的情况说明
关于《电影产业促进法》的情况说明
以下是关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电影局负责人关于《电影产业促进法》的情况说明,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 制定《电影产业促进法》的意义
对于制定《电影产业促进法》的意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负责人说:
一是,《电影产业促进法》将长期以来中国电影产业改革发展的成熟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为未来电影产业持续健康繁荣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对电影产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是,《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的五个方面的主要制度措施将对中国电影产业产生深远影响:将电影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电影产业成为拉动内需、促进就业、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降低电影行业准入门槛,调动全社会参与热情,激发市场活力;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对电影产业给予立体的制度支持;通过扩大监管范围,完善监管措施,细化监管程序,加大打击力度等,进一步规范产业发展和市场秩序;明确电影的正面导向作用,维护观众合法权益,鼓舞创作热情,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是,作为我国文化产业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电影产业促进法》也将对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产生长期深远的影响,对目前我们正在抓紧进行的文化产业领域的立法工作,将产生积极的示范作用。
■《电影产业促进法》的立法必要性及立法总体思路
自2002年电影产业化改革以来,我国电影产业取得长足进步和巨大成就,无论从电影生产数量,还是电影市场规模上看,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电影大国,但在从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迈进的过程中,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电影市场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电影市场秩序还要进一步规范,电影产业发展水平有待提高。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负责人表示,制定《电影产业促进法》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促进电影产业的发展,通过立法一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坚持放管并举,该放的放开,该管的管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社会力量从事电影活动提供便利。二是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激励作用,加大对电影产业扶持力度。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用地、人才等多种扶持措施,促进电影产业全面发展。三是既促进产业发展,又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 《电影产业促进法》在繁荣文艺创作、推动文艺创新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负责人介绍,为了在电影领域繁荣文艺创作、推动文艺创新,《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了以下制度、措施:
一是明确电影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创作原则。《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从事电影活动,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和保障电影创作自由倡导电影创作人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二是就电影作品本身,《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鼓励创作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电影,扶持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大题材电影,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电影,展现艺术创新成果、促进艺术进步的电影以及推动科学教育事业发展和科学技术普及的电影,并对优秀电影给予奖励。
三是《电影产业促进法》通过明确规定尊重、保障电影创作自由,保护电影知识产权,电影行业协会维护成员合法权益,为电影创作人员开展体验生活等活动提供便利和帮助等措施,积极营造激发创作热情的制度环境。
四是《电影产业促进法》通过鼓励电影科学技术创新、电影题材等创新与电影学术研讨和业务交流等措施,积极营造提高电影质量的制度环境。
■ 《电影产业促进法》在推动简政放权,激发电影市场活力方面规定了哪些主要制度?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负责人称,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是我国电影改革的重要措施,通过制定《电影产业促进法》,把很多已经推行的改革举措写入了促进法。比如:
一是减少审批项目、降低准入门槛。《电影产业促进法》未新设行政审批项目,同时还取消了电影制片单位审批、《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审批等行政审批项目、下放了电影片审查等多项行政审批项目。
二是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查标准。《电影产业促进法》简化了行政审批程序,并进一步规范了电影审查标准的制定和公开程序。
三是坚持放管结合,加强后续监管。在简政放权的同时,《电影产业促进法》也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以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电影市场环境。
■ 《电影产业促进法》在规范电影产业发展和市场秩序方面建立了哪些主要制度?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负责人介绍,《电影产业促进法》主要从四个方面对规范电影市场秩序做了规定:
一是国家引导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电影市场。
二是电影主管部门加强对电影创作、摄制、发行、放映等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创新管理手段,明确了违法行为的社会投诉处理制度并建立社会信用档案制度,加大对电影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
三是电影行业组织依法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业务交流和职业技能认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
四是在法律责任中对破坏市场秩序行为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
■ 《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了哪些加大扶持力度,提升电影产业发展水平方面的措施?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负责人说:
一是各级政府将电影产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制定电影及相关产业政策。
二是国家支持创作、摄制各类优秀国产影片,地方政府对电影创作、摄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
三是在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用汇等方面对电影产业采取优惠措施,激励资本投入、降低运作成本。
四是积极扶持电影科技研发、公益放映、人才培养、境外推广等事业发展,为电影产业发展夯实工业基础、培育人才梯队、拓展电影市场空间。
■ 《电影产业促进法》在维护文化安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主要规定是什么?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负责人表示:
一是明确电影的正面导向作用,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定为电影产业促进法的立法宗旨。
二是明确国家重点扶持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题材电影创作摄制,同时禁止影片含有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公德等内容,抑制、阻止不良、有害作品的制作、传播。
三是在鼓励开展平等、互利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同时,对从事过损害我国国家荣誉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伤害民族感情等活动的境外组织和个人予以限制。
四是通过规定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扶持措施,促进民族电影产业的发展;通过明确规定电影院放映国产电影的比例要求,更好地加强中国文化和中华文明的传播力度。
■ 《电影产业促进法》如何对从业人员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负责人说:
一是,《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要求,电影行业组织依法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等,通过行业自律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引导和规范。
二是,《电影产业促进法》也对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直接提出了倡导性要求,设定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将有利于电影从业人员树立社会形象,促进电影产业健康发展。其中,“德艺双馨”中的“德”,就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德艺双馨”中的“艺”,就是艺术才华的高低,有行业共识,有群众口碑。《电影产业促进法》鼓励电影创作者既要具备良好的品德,也要体现不断精进的艺术才能。知名的电影从业者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严格要求,做好表率。
三是,《电影产业促进法》对从业人员行为划定了合法开展活动的范围和界限,指导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并对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罚款、吊销许可证、一定期限从业禁止等。
■ 《电影产业促进法》在推动电影公益服务,维护观众权益方面由哪些举措?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负责人表示:保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是政府的责任,所以《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要求将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纳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由政府出资建立完善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服务网络,统筹保障农村地区观众观看电影的需求。同时规定,由教育和电影主管部门共同推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电影,并采取措施支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费观看。此外,鼓励电影放映者采取多种措施,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城镇低收入居民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等观看电影提供便利,政府可以发放奖励性补贴。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影产业促进法》进一步明确了电影从业主体的法律责任。《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规定了电影院的电影放映质量保证责任、广告播放时间限制和观众安全健康保障责任,并禁止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主体通过制造虚假交易、虚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
■ 《电影产业促进法》在推动中国电影走出去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负责人介绍:
一是,《电影产业促进法》强调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鼓励通过互办电影节展、合作拍摄影片、选送优质国产影片参加境外的电影节(展)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扩大中国电影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电影强国的国际地位。
二是,《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应该以多种方式对走出去的优秀电影的外语译制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外交、文化、教育等部门也应充分利用各自的对外交流渠道和资源,积极推广优秀国产影片。国家同时鼓励多主体、多形式的境外推广活动,最大程度地激发和利用社会上的活跃资源,为国产电影的境外推广发挥积极作用。
■ 《电影产业促进法》对违法行为规定了哪些处罚措施?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负责人表示:
一是根据具体违法行为的种类和程度的不同,《电影产业促进法》采取了停止违法活动,没收电影片、违法所得及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一定金额或违法所得倍数的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撤销有关批准或者证明文件、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规定期限内禁止从事相关电影活动或担任从事电影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
二是明确规定了违法行为的从重处罚情形。三是为了保障行政执法行为的顺利开展,《电影产业促进法》还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四是为了保证行政处罚与其他法律责任的衔接,《电影产业促进法》就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违反其他行政管理法规的行政责任及纪律责任承担问题作了指引性规定。
■ 《电影产业促进法》对涉外电影管理制度立法中是如何考虑确定的?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负责人说:
一是《电影产业促进法》主旨是为了促进国产电影发展。无论是从行政管理、产业促进的角度,还是从立法原则、具体制度及法律责任方面,电影产业促进法主要着眼于对国内电影产业的规范和促进,着眼于对国产电影的扶持和保护。从国外立法情况看,其他国家电影产业促进法律一般也不详细规定涉外电影问题。
二是《电影产业促进法》就中外合作摄制电影、举办涉外电影节(展)、国产影片赴境外参展以及境内主体洗印、加工、后期制作境外影片等中外合作、交流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是关于涉外电影管理制度,将在对《电影管理条例》修订中统筹解决。《电影管理条例》在规范涉外电影管理问题时,将援引《电影产业促进法》有关内容审查标准、审批制度等共通性规定,从而保障法律制度的一致性。
■ 《电影产业促进法》和《电影管理条例》是何关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负责人表示:
一是二者定位不同。《电影产业促进法》是基础性的、纲领性的制度规范,它确定促进电影产业发展的基本制度、措施。条例是从电影产业促进法派生出来国务院颁布的配套行政法规,是对法律制度的进一步细化。
二是《电影产业促进法》保留、完善了条例的一些制度。在保留了条例规定的电影片审查、发行、放映活动审批制等主要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完善了产业扶持、市场规范等相关制度措施。
三是《电影产业促进法》取消了条例的一些制度。如取消了电影单片许可制等行政审批项目、下放了电影片审查等多项行政审批项目。
四是《电影产业促进法》还需要条例细化、补充。主要是在电影进出口管理问题和电影海外推广问题需要拾遗补缺;在电影审查程序、发行、放映企业审批、变更、终止的具体条件等问题需要细化。
;7. 2016年中国文化发展呈现出哪些显著的特点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创意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省市文化产业发展指数(2016)”,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表现出以下特点:
首先,呈现稳步增长态势。2016年全国省市文化产业的均值达到了73.71,比2015年的73.65略有上升,且从2010年起,年平均增速1.08%。其次,东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水平较高,但中西部增速较高。这表现在,2016年综合指数排名前十的省市中,除四川、江西以外,其余均位于东部地区;增长最快的10个省市中,有8个位于中西部地区。最后,从均衡度来看,2015-2016年整体呈现波动上升趋势,说明文化产业的生产力、影响力、驱动力均衡发展。
一、文化产业关键环节积极创新
1、文化与科技融合成风向标,新兴业态不断拓展
2016年,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日益紧密和深化。根据“中国省市文化产业发展指数(2016)”,二级指标科研环境指数得分为70.79,和2015年相比继续提高,科研投入和技术应用都迈上更高台阶。
具体表现如下:首先,VR技术、AR技术、虚拟增强技术、人工智能等在文化之间的交互和融合不断深入。网络、阿里、腾讯、小米、乐视、暴风、爱奇艺、360甚至芒果TV均积极谋划VR布局,为“VR元年”锦上添花。其次,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不断推进,对文化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传统文化产业的优化和升级、新兴文化产业的培育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文化金融与国家战略、文化经济活动密不可分
2016年,各级政府出台文化金融相关政策,形成导向性影响,也吸引了社会资本对文化金融的关注度。根据“中国省市文化产业发展指数(2016)”,二级指标文化资本指数得分为76.74,普遍高于其他同级指数,而且各省市分值差较小,说明全国文化金融在政策引导下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具体表现如下:首先,财政部文化司成立,从文化司的职能涵盖范围看,大文化产业和融合性产业的政府财政视角将越来越明朗;其次,财政部下达44.2亿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力地支持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且专项资金实施方式确定为“基金化+重大项目”模式;再次,文化行业首次纳入国家PPP推广战略,促进了文化领域的投融资创新尝试;最后,文化企业上市热潮高涨,截至2016年11月,全国共有1192家文化企业挂牌新三板。总体上,文化金融的发展越来越深入。
3、文化企业品牌建设进一步加强
2016年,我国文化企业更加注重品牌建设,品牌价值链开发,品牌认知度、影响力和辐射力等因素。
根据“中国省市文化产业发展指数(2016)”,二级指标社会影响指数得分为75.91,和2015年相比有所提高,说明文化企业的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不仅BAT互联网巨头驰名中外,其他一些优秀文化企业自主品牌也在APEC、G20等重大国际会议中惊艳亮相,在发挥品牌价值的同时,提升了我国文化企业品牌的国际话语权。
4、文化消费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明显
2016年,我国文化消费市场活跃。具体表现如下:首先,文化消费持续增长。根据“中国文化消费指数(2016)”,我国文化消费综合指数持续增长,由2013年的73.7增至2015年的81.5,平均增长率为3.4%。其次,文化消费各环节都在改善和优化中。文化消费环境、文化消费意愿、文化消费能力指数、文化消费满意度均呈上升趋势,其中文化消费环境指数上升速度最快。
最后,文化消费政策利好进一步扩大。2016年,文化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第一批共两次先后设立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共45个,有力地拉动了文化消费的增长。
5、IP开发热潮持续
2016年,IP继续呈井喷之势。互联网、影视等各类资本强势进驻IP产业链,使得IP站在了内容时代的潮头之巅。根据“中国省市文化产业发展指数(2016)”,二级指标市场环境2016年得分为78.32,比2015年有小幅上涨,说明版权资产运营管理正在不断完善。
首先,IP跨界成热点。原创文学、游戏、影视、卡通形象等优质IP广受关注,尤其是影游跨界IP,凭借“怀旧”“情怀”等情感体验,与消费者保持了良好互动,创意营销吸引了粉丝共鸣,逐渐成为资本新宠。其次,IP开发也受到专门法律法规的保护。2016年4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并发布了《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为文化企业版权资产运营管理提供支持,促进了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这一全价值链条的逐渐完善。
二、文化产业重点行业百花齐放
1、电影产业发展回归理性
中国电影产业在经历了2015年同比增长48.7%的爆发式阶段后,于2016年进入平缓增长的“新常态”。
首先,电影仍然是最受欢迎的文化产品。根据“中国文化消费指数(2016)”,电影在受欢迎的文化产品中排名第一。其次,电影票房进入理性增长期。2016年,中国电影票房增幅收窄,国内票房市场规模稳定在了450亿人民币左右,同比增幅只有2.1%。最后,法制环境进一步优化。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电影产业促进法。这一里程碑式法律的出台,使电影市场有法可依,逐渐规范。
2、数字创意产业迎来重大政策利好
2016年,国家加大对数字创意产业的扶持力度。数字创意产业首次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获得重大利好政策,将进入高速发展期。
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将达到15%。数字创意产业,成为要重点培育的5个产值规模达10万亿元级的新支柱产业之一。
3、音乐产业IP至上,互联网平台争霸不断
2016年,中国音乐产业更进一步地迈向成熟,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发展空间和市场潜力巨大。
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亮点:首先,在线音乐并购整合,格局大变。2016年7月15日,QQ音乐与海洋音乐合并,成立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充分发挥版权集成优势,占有绝对的市场份额。这样一来,腾讯音乐娱乐集团、网易云音乐、阿里音乐构成了在线音乐的“新三国”格局,竞合博弈,谋求共赢。其次,“音乐+消费”“音乐+影视”“音乐+直播”“音乐+电商”等创新模式不断涌现,为音乐市场注入新鲜活力。
4、游戏、电竞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2016年,我国网络游戏产业整体呈现快速、稳定的良好发展态势。一是产业链日益完善,产业环境逐渐成熟;二是在游戏品种、数量、题材类型、市场规模和从业人员数量等方面,都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三是本土原创网络游戏开始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四是游戏直播、影游融合成为游戏行业发展新模式。
根据“中国文化消费指数(2016)”,游戏行业的受欢迎程度相比2015年,提高了10%左右。2016年,中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达到1655.7亿元,同比增长17.7%。其中,电子竞技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达到504.6亿元,占中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的30.5%。
5、国产动漫发展迅速,二次元潜力无限
2016年,国产动漫发展迅速,不仅出现了《十冷》《大圣归来》等优秀动漫作品,而且催生了规模持续扩大的二次元经济。
首先,原创动漫公司与互联网巨头合作,原创和资本的完美组合,推动了国产动漫迅速发展。A站、B站分别划归阿里、腾讯旗下,奥飞动漫9亿全资收购“有妖气”,光线传媒成立彩条屋。其次,不断增长的用户规模成为二次元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其中年轻用户是主力。
6、文化旅游市场竞争激烈,特色小镇成为新亮点
2016年,我国旅游市场规模稳步扩大,除主题公园、旅游演出、文化艺术园区等旅游新业态之外,特色小镇独具竞争优势。根据“中国文化消费指数(2016)”,与2015年相比,2016年文化旅游的消费人数增幅较大,在十大文化产品/服务的消费支出水平方面,文化旅游位居第一。
随着“到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这一国家目标的提出,文化旅游市场又将迎来新的繁荣期。在首次入选的127个小镇中,有100个与文旅产业有关,占比78.74%。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特色小镇,基本都与文旅产业开发有关。特色小镇嫁接特色旅游,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了新方向。
7、网络直播成为大潮流
2016年,堪称网络直播元年。一方面,网络直播行业呈现井喷状态。国内提供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的企业超过300家,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25亿,市场营收达到20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200%。
另一方面,网络直播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违规现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文化部先后采取各种政策措施加以严肃整顿、积极引导,网络直播有望走上追求优质内容的专业化发展之路。
概而言之,2016年我国文化产业链结构不断优化,附加值显著提高。产业链前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IP跨界成为内容原创动力;产业链中端受VR、“互联网+”等技术革命推动,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水平大幅度提升;产业链末端文化企业发力品牌建设,文化消费潜力得到进一步释放。此外,人才、资金、版权等文化产业要素市场不断完善,为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如是,关键环节积极创新,重点行业百花齐放,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逐渐有了新动能、新成就、新机遇~
8. 环球华网:电影节催生好电影,还是好电影成全电影节
春暖花开,又到了电影节扎堆来袭的季节。第七届北京国际电影节于4月16日正式拉开序幕,接下来陆续准备摆开电影盛宴的是中美电影节、上海国际电影节,再往后是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长春电影节、金鸡百花电影节……电影节不断争夺眼球的同时,又会给中国电影带来怎样的机遇?
电影节激增的背后是电影市场的高速扩张
随着中国电影票房的极度火爆,近年来国内各类型的电影节纷纷应运而生,官方的、民间的,让人目不暇接,“电影节经济”高烧不止的背后折射出的是近年来中国电影市场的高速扩张。
从2010年开始,中国内地电影市场发展速度惊人,连续5年票房都保持在40%以上的增速。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电影总票房为457.12亿元,其中国产电影票房为266.63亿元,占票房总额的58.33%。
《建军大业》剧组亮相第七届北京国际电影节。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电影节最大的受益者要数小成本、小制作的影片。如果说大制作影片依旧可以靠院线收益过活,一些因为不够商业而无缘传统院线的电影可以在一些国际电影节上奋力一搏,收获的业界口碑很大程度上能帮助影片收回更多的成本。因为电影节而一炮打响的影片和一战成名的电影人不在少数,正是因为有了那些鼓励创新和重视艺术性的电影节,电影艺术才能在商业化盛行的环境中保持多元性,具有才华的电影人才也才有了立身之所。
电影圈里有个玩笑:“票房好的就别指望拿奖,拿奖的就别指望挣钱。”对此杨步亭并不完全认同。在他看来,每个地方的电影节都代表着当地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电影节的奖项也必然会颁给与其主流价值观相一致的作品,“因为这个评选的标准并非单一的票房数字,所以出现奖项结果和票房数字不一致的情况,是有可能的,这在世界各地的电影节上都是常见的。从近年来中国各个电影节的颁奖情况来看,我们中国电影是‘得民心者得奖项’的比例越来越高了”。
没有好电影办不出好电影节
根据一项全球523个电影节提供的调查反馈来看,资金充裕能保证按时举办品质上乘活动的电影节仅占3%。而这种不均衡的资金状况,是导致电影节质量良莠不一的关键因素之一。戛纳、威尼斯、柏林等一些大牌电影节陆续成为其举办地的经济增长引擎,而一些影响力不够的电影节却陷入了连嘉宾路费都难承担的窘境。
到目前为止,国内比较有影响力的国际电影节只有上海国际电影节和北京国际电影节,但其国际影响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相对于各国电影行业对戛纳、威尼斯等国际电影节奖项的关注,国内电影节的国际知名度却暗淡了很多。电影节的概念在中国起步较晚,跟国际上知名的电影节相比,中国的电影节无论是经营运作还是影响力上都具有不小的差距。国内不少电影节的评奖因缺乏国际一流电影节严格专业的评奖标准而逐渐沦为电影节的配角。
电影节喧嚣的背后是中国电影市场高度同质化以及有口碑有市场的好电影相对匮乏的现实。“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好电影,怎么可能办出好电影节?”有业内人士直言,中国办不出好电影节的原因有很多,但其中最直接的一个原因是我们缺乏更多优秀的电影。
通过电影节让业内人士和观众欣赏到更多的优秀电影,从而提升中国电影的艺术水准,是很多电影节主办方美好的心愿。尽管2016年全国票房增速放缓引发诸多争议,但在票房之外,中国电影出现的一些可喜现象却有目共睹:影片质量整体提升、类型题材进一步多样化、主旋律题材电影有突破、影院硬件设施不断完善、艺术电影放映联盟启动等;《百鸟朝凤》《我们诞生在中国》这样的影片开始试水小众电影的市场化之路;《湄公河行动》为主旋律电影商业化的成功提供了一种可能;《长城》迈出了中国电影与欧美深度合作、走向全球市场的第一步……
更多的中国电影人已经认识到,电影市场回归到一个冷静、理智的状态来,反而可以从另一个角度促使中国的电影制作者、电影艺术家们进行更深刻的思考。
电影节的诞生首先被给予的期望就是对各主办地本土电影产业的促进和刺激。电影节对本土电影的肯定和为举办地所带来的关注度和交流的机会都是促进本土电影产业发展的原动力。如今越来越多国际电影节的出现,表明电影产业对于在全球范围内各国间进行交流有着越来越高的需求。
在电影节展映的影片,由于是经过评审团精挑细选的,几乎部部质量上乘。可惜的是,在当下这种商业利益为重的社会,观众却无缘在影院一见。通过电影节近距离、大规模地接触到世界高水准的电影,可以尽快提升中国电影的制作水准。
与此同时,电影节自身也在经历着种种考验。就算是已经非常成熟的电影节,如今都面临着各种困境。尽管越来越多传统的电影节在为自己的平台注入更多新媒体和科技的元素,而电影节如何为电影人带来更多的利益,电影节又是否能引领电影产业的革新风潮?这些仍旧是电影节带给人们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