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北京电影学院录取条件有什么
北影的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北京电影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唯一、世界知名的电影专业高等院校,是北京市主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教育部重点支持建设的艺术高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第三条 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面向全国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含华侨、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北京电影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设立“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电影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北京电影学院设立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北京电影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除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以外)。文、理兼招,学制为四年。
第八条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除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以外)和高考文化课考试。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统考范围内的,考生均须按所在省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省级统考不要求或不涉及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志愿。
第九条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的港澳台侨学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的港澳台侨考生,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相关规定,参加“联招考试”,台湾省考生也可选择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进行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由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 北京电影学院录取规则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表演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
第二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录音艺术专业。
第三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电影学专业、摄影专业。
第四类: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依据我校投放所在省的招生计划数,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附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相关规定执行)【文、理】× 100
※ 对于个别省份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不一致时:高考文化课成绩比值计算办法依据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对于考生所在省未做出相关规定的,分数比值计算办法为:(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含附加分)÷艺术类高考文化满分×普通类高考文化满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第十二条 报考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除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外,高考总分还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我校投放所在省的招生计划,按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具体的招生计划、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报考手续、考试科目、录取原则等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16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北京电影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专业每学年10000元;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专业每学年80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每学年6000元。高职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每学年19000元。
第十六条 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为专科层次学历。
第十八条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2048291;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82044801。学校网址:http://www.bfa.e.cn。
第十九条 北京电影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专业考试的考前辅导班。凡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的考前辅导班,我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Ⅱ 北京电影学院2016级表演系名单!求!16级表演系本科名单!
北京电影学院2016级本科表演录取名单:
有两个班,后来分成了三个。
关晓彤(最火的人不用说了吧) 盛蕙子(关晓彤室友) 任雨萌 丁博,黄靖怡,彭一格(华夏夏,童星演员),柯俊伊,吴曼思,王馨悦,美克利亚(新疆人,全名不知道),吕小萌,赵怡婷,杨诗倩,张艺赢,周也(这个辨识度高),龚婉怡,徐樱洛,朱婷(明星脸妥妥的),李博样,洪佳宁,于昕仡(网红脸) 以上都是女生。
望采纳!
Ⅲ 北京电影学院分数线是多少
北京电影学院2019年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1.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创意策划)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8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22名。
2.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剧作)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8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32名。
14. 电影学专业(制片与市场)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0%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98.98。
15. 电影学专业(电影评论)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0%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99.00。
16. 摄影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87.64。
17. 动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03名。
18. 漫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59名。
19.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动漫策划)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8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30名。
20. 影视技术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45名。
21.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96.46。
22.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8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35名。
(3)北京电影学院2018本科录取名单扩展阅读:
一、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1、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2、对于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市),我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3、对于个别省份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不一致时:高考文化课成绩比值计算办法依据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
4、若考生所在省(市)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成绩并列
1、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按照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分数比值排序并列的情况,则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Ⅳ 北京电影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005年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文化与传播方向)414达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方向)412
3、动画专业(网络游戏方向)414达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排名,择优录取
4、导演专业(剪辑方向)院定线 (不含数学)414,按专业40%加文化课60%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英语不低于90分
5、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不含数学)248按专业40%加文化课60%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不含数学)248达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排名,择优录取
7、表演专业(表演方向)(不含数学)248专业成绩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达分数线后,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8、录音艺术专业(影视音乐录音与创作方向)412达分数线后,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9、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不含数学)248达分数线后,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语文90分以上,外语80分以上
10、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不含数学)248达分数线后,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语文90分以上,外语55分以上
11、表演专业(表演方向)2年(不含数学)194达分数线后,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2006年
北京电影学院属于艺术类院校。2006年2月份进行了招生各专业的专业考试,并确定了专业合格考生名单,考生涉及31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港台地区),本科、高职生合计1480人。
6月份全国高考后,我院结合2月份的专业成绩和考生的高考成绩,根据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对本科、高职进行了拟录取。我院本科、高职录取原则如下:
一、 本科录取原则,以下分专业说明录取原则:
1、表演专业(表演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286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76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5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摄影专业(图片商业摄影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58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5、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人物造型方向) 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1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虚拟空间设计方向) 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7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7、广告学专业(影视广告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29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8、录音艺术专业(影视音乐录音与创作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2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9、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24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0、动画专业(漫画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66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1、导演专业(纪录片方向)须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55分,对于文化过线的专业合格的考生,要求英语分数不得低于90分(满分150分),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剧作方向)总分按考生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考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排名[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课成绩 ÷ 750×100×0.4+考生专业课成绩(百分制)×0.6,达到综合成绩文科、理科均为63.86分后,择优录取。
13、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达到我院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08分后,择优录取。
14、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男女生比例各占50%),达到我院分数线男生文科、理科均455分,女生文科、理科均为475分后,择优录取。
15、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达到我院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27分后,择优录取。
16、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达到我院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84分后,择优录取。
17、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文科为516分,理科为528分后,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二、 高职录取原则,各专业录取办法为:
1、影视表演专业(表演方向)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20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影视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影视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234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文化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对于个别省市高考是3+综合考试或者3+2考试等的考生,根据有利于考生的原则,分别以文理标准要求,只要符合文理分数线之一,即视为文化过线。
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
我院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政策,在录取完第一志愿后,如果还有招生名额会充分考虑非一志愿的考生。
2007年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剧作方向)总分按考生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考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排名[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课成绩 ÷ 750×100×0.4+考生专业课成绩(百分制)×0.6]。达到综合成绩文科、理科均为59.53分后,择优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文化与传播方向)总分按考生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考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排名[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课成绩 ÷ 750×100×0.4+考生专业课成绩(百分制)×0.6]。达到综合成绩文科、理科均为66.02分后,择优录取。
3、导演专业(故事片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0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文科291分、理科286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5、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291分、理科286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文科528分,理科531分后,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7、录音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文科486分、理科478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8、录音艺术专业(影视音乐录音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291分、理科286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9、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美术设计方向)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45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0、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特技方向)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6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广告导演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3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3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男生文科、理科均457分,女生文科、理科均为466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4、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经纪人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男生文科、理科均406分,女生文科、理科均为496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媒体理论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59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6、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49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7、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50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8、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61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9、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30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0、动画专业(漫画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7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008年
6月份全国高考后,我院结合3月份的专业考试成绩和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根据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对本科进行了拟录取。我院本科录取原则如下: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剧作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课考试成绩(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理科分数线(不分文、理科)455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60%)与文化课考试成绩(40%)综合排名。达到综合成绩为51.455分(不分文理)后,择优录取。
[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750×100×0.4+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0.6]。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文化与传播方向)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导演专业(剪辑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43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表演专业 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25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5.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40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文科515分,理科502分后,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7.录音艺术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文科472分、理科455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男、女生分别排名,择优录取。
8.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录音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男(不分文理)310分,女(不分文理)38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男、女生分别排名,择优录取。
9.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美术设计方向) 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35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0.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特技方向) 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35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广告导演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283分、理科273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虚拟空间设计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283、理科273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男、女生分别排名,择优录取。
14.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经纪人方向)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男、女生分别排名,择优录取。
1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媒体理论方向) 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6.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 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7.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7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8.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9.动画专业(漫画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7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本科考生必须参加国家规定的文化课所有科目的考试,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凡有科目缺考者(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均视为缺考),一律不予录取。
我院录取考生,依据各省报送考生所填报志愿为准。由于考生误报、漏报志愿等原因,造成无法被我院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
Ⅳ 2018年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分数线
北影今年的分数线是610分北京电影学院(Beijing Film Academy),简称北电(BFA),是中国唯一、亚洲最大、世界知名的电影专业院校,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主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教育部重点支持建设的公办艺术院校。北京电影学院的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中央电影局表演艺术研究所。1951年更名为中央文化部电影局电影学校,1953年更名为北京电影学校,1956年最终改制为北京电影学院。建校60余年来,北京电影学院为新中国电影事业培育了2万余名电影工作者,被誉为“中国电影人才的摇篮”。
Ⅵ 北京电影学院05表演系本科班名单(要完整的)
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2005届本科班名单
女生:杨幂(北京)、高小迪(北京)、宋雨(北京)、张璇(北京)、张小斐(北京)、王骆丹(上海)
张华鑫(北京)、崔婕(北京)、焦俊艳(北京)、王梦(北京)、周敏(江苏)
端木崇慧(黑龙江)、袁珊珊(湖北)、唐婉(北京)、张然(北京)、唐增旭(黑龙江)
男生:张戈(重庆)、包罗君(重庆)、蒙海(四川)、常晟(辽宁)、韩张(辽宁)
宋雷涛(江苏)、季肖冰(江苏)、吕蒙(黑龙江)、王任君(山东)、白恩(内蒙古)
曹满栋(北京)、朱晓华(陕西)、田源(陕西)、经超(上海)、孔令西(北京)
戚九洲(北京)、张子君(黑龙江)
Ⅶ 在2018年北京电影学院的录取分是多少
北京电影学院的录取分各地不同,例如,2018年,北京本科一批是637,四川是604,湖南是631,还有很多省份没有招生计划。
Ⅷ 2018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录取了多少人
指标是50人
Ⅸ 北京电影学院2011录取名单在哪能查到啊
官网 应该八月份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