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志願者有沒有報酬或補助
有的,有榮譽證明,還有工作餐
30左右的工作餐,統一的,就算姚明成龍來吃的也一樣
B. 社區志願者補貼一般有多少
區志願者補貼一般為1200元。志願者是自願參加社會公益服務,不是職業,因此志願者是沒有工資的。志願者是指志願貢獻個人的時間及精力,在不為任何物質報酬的情況下,為改善社會服務,促進社會進步而提供服務的人。
志願者的特徵如下:
1、志願者是無償,不是開業、打工,而是不計報酬的;
2、志願者不是救世主,而是與被幫助者處於平等、互相尊重的地位;
3、志願者不僅是給予了他們幫助,同時也得到了收獲——自我的一種成長;
4、志願者的出發點不是好奇心的滿足,而是對社會的回報;
5、志願者不是指揮者、教育者,而是用生命去影響生命。
《志願服務條例》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志願服務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合理安排志願服務所需資金,促進廣覆蓋、多層次、寬領域開展志願服務。
C. 志願者補貼一般有多少
法律分析:志願者服務期間給予一定生活補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000元)。同時,志願者所在地列入國家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的,執行所在地科員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按月發放。交通補貼按志願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務地之間的實際里程發放,每年發放兩次。全國項目辦按每人350元的標准,統一為西部計劃志願者購買綜合保障險等。
法律依據:《中國注冊志願者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各級團組織、志願者組織主要依據注冊志願者的服務業績,參考服務時間,定期組織開展評選表彰活動,授予志願者榮譽稱號。
D. 北京幾十萬志願者有工資嗎有的話,又是多少錢
你所說的是這次北京奧運會志願者吧,不只幾十萬哦,是150萬志願者,這次北京奧運會,我有三個朋友都在裡面當志願者,錢是沒有的,如果有那還稱得上志願者嗎(當然,可能要看所負責的工作所定),但是吃穿住行是有的,不可能叫我從海南島挑大米到北京去吃吧。
E. 志願者補貼標准2020
志願者雖然有一定的生活補助,但各地各組織的志願者補貼是不同的。有的地方給志願者提供上千元補貼。比如此前武漢武昌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招聘志願者時,明確表示每人補貼1000元/天,免費食宿。工作內容為在疑似病人隔離點的酒店做醫生、護士工作。
志願者聯合國定義為「自願進行社會公共利益服務而不獲取任何利益、金錢、名利的活動者」,具體指在不為任何物質報酬的情況下,能夠主動承擔社會責任而不獲取報酬,奉獻個人時間和助人為樂行動的人。
我國志願者定義:在自身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參加相關團體,在不謀求任何物質、金錢及相關利益回報的前提下,在非本職職責范圍內,合理運用現有的資源,服務於社會公益事業,為幫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開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實際的,具一定專業性、技能性、長期性服務活動的人。
志願工作是指一種具有組織性的助人及基於社會公益責任的參與行為,其發展可追溯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福利主義抬頭導致各國政府支出崩塌,發展義務工作以解決社會上不勝負荷的需求。自願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的人。享受乘坐公交車,地鐵免費,免費進公園及旅遊景點。
1、什麼是志願者補貼?
根據民政部制定發布的《志願服務基本術語》,志願者補貼(volunteer allowance)是指志願服務組織或其他組織對志願者在志願服務中支出的交通、通訊、食宿等費用給予的補助。
2、該不該給志願者發補貼?
這個問題,其實沒什麼好糾結或爭吵的。能發甚好,不能發也沒關系。
志願者是自願、無償地向他人和社會提供公益服務。所以,志願者不領工資這一點是無需質疑的。但為志願者發放一定的補貼,卻是可以理解的做法,目的就是為了減輕志願者的經濟負擔,增強服務的積極性和可持續性。畢竟志願者服務社會也需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作支撐,而且大部分志願者尤其是年輕人收入並不高的情況下,長期做志願者所要付出的各種經濟成本加起來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所以,有條件的公益機構一般都會為志願者提供交通費、餐費、通訊費、油費之類的補貼,以鼓勵他們更持久地服務於社會;但也不是必須得發,暫時沒條件的機構,也無需強求,把志願者用好,把服務做好,才是關鍵。
3、志願者拿補貼是有償服務?
志願者補貼,並非勞務費、工資之類的勞動報酬。把志願者拿點補貼錯當成有償服務,或者覺得做志願者不該談錢、碰錢、拿錢,純屬不必要的誤會。而且,如果有人真在乎那點錢,來做志願者的可能性也不大。
F. 北京志願者有工資嗎
志願者有很多種呢,工資差別很大,我知道的有每月1W多的,也有每天10圓的,
G. 北京奧運會志願者會不會發補助一天大概是多少
確實不一樣。一般的志願者不會有資金方面的補助,只是每天中午提供午餐;場館的業務經理或同級別的志願者會有補助,但也比較少的。奧運實習生的補助比較多。
至於你說的街頭志願者,可能多是屬於城市志願者,一般是沒有補助的據我了解。
但是每個志願者會得到奧運贊助商提供的一系列包括服裝、背包等在內的工作用品和紀念品。另外憑證件在北京可以免費乘坐公交車
補充回答:
一天200元??OMG……難以想像。北京共有40萬城市志願者,以自發自願原則參與奧運會服務,接受這么多錢補助的可能性太小了。也許你問的不是志願者吧。如果是奧運實習生的話還有可能
H. 志願者補助發放標准
1、參加西部計劃的,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願者,3年內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志願者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報考公務員等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出省服務的和在本省服務的志願者優惠政策一致;研究生支教團2011年納入西部計劃基礎教育專項實施,2011年前的可享受西部計劃的相關政策。
2、 志願者服務期間給予一定生活補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000元)。同時,志願者所在地列入國家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的,執行所在地科員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按月發放。交通補貼按志願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務地之間的實際里程發放,每年發放兩次。全國項目辦按每人350元的標准,統一為西部計劃志願者購買綜合保障險等。
第十四條 獎章授予制度
團組織、志願者組織根據志願者注冊後參加志願服務的時間累計,授予不同級別的志願服務獎章。
(一)注冊志願者自獲得「五星志願者」後,參加志願服務時間累計達到500小時的,由地(市)級團委、志願者協會授予獎章。
(二)注冊志願者自獲得地(市)級獎章後,參加志願服務時間累計達到800小時的,由省級團委、志願者協會授予獎章。
(三)注冊志願者自獲得省級獎章後,參加志願服務時間累計達到1000小時的,由共青團中央、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授予獎章。
(四)連續專門從事志願服務超過6個月的,可視情況直接授予地(市)級及以上級別獎章。
(五)獎章獲得者名單應及時報上級團組織、志願者組織備案。獎章授予可視實際情況定期舉行。
志願者是自願、無償地向他人和社會提供公益服務。所以,志願者不領工資這一點是無需質疑的。但為志願者發放一定的補貼,卻是可以理解的做法,目的就是為了減輕志願者的經濟負擔,增強服務的積極性和可持續性。畢竟志願者服務社會也需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作支撐,而且大部分志願者尤其是年輕人收入並不高的情況下,長期做志願者所要付出的各種經濟成本加起來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所以,有條件的公益機構一般都會為志願者提供交通費、餐費、通訊費、油費之類的補貼,以鼓勵他們更持久地服務於社會;但也不是必須得發,暫時沒條件的機構,也無需強求,把志願者用好,把服務做好,才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