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唐山大地震》中的媽媽救人時做出的選擇你覺得如何呢
在那一個時代,重男輕女的要素是廣泛的(不是說重男輕女對,僅談時代狀況)。這一狀況不是那個時代特有的專利權,是代代相傳承出來的。(之前的祖譜,女生是的名稱是沒有資質被記述以內的)而從許多 媽媽的日常看來,有關重男輕女,一部分女性是迫不得已的,是迫不得已跟隨時代驚濤駭浪走,被時代,被男權社會的流行核心理念所拘束的。
故事情節舍女救子她不是同意的,她的挑選是失落無可奈何超過重男輕女的那樣的妻子被跟這些徹底不給孩子生路的媽媽一樣狠罵,我認為是有失公正的 。劇中媽媽的這一挑選能以對與錯考量嗎?選哪一個對她自身而言全是罪。之上僅對於徐帆女性演的《唐山大地震》這一著作中的媽媽開展剖析。對於角色原形由於沒深入了解因此害怕妄言。也由於題型僅僅對於影視製作,因此不扯原著小說,原著小說里徐帆女性在訪談上說壓根沒有「救親姐姐」這方面,這方面是她自身再加上去的。因此要扯原著小說,我跟你一起往去世了罵那一個打小心眼兒里「重男輕女」,不管不顧親姐姐好歹,分毫活下來機遇都不給親姐姐爭得的媽。
轉過頭來找不到了,內心很有可能惦記著遺體被解決了也是不由自主的邏輯思維。此外,假如選了閨女,那侄子又做不對哪些?不可以由於侄子是男的就……。那麼跟那類由於親姐姐是女的你沒選便是重男輕女的見解又有何差別?就無需抨擊啦? 那一個當侄子的也不恨媽媽啦?侄子還能說媽我為你不被別人說重男輕女把我你舍棄得很高興?
② 你怎麼看《唐山大地震》中媽媽選兒子棄女兒的行為
影片《唐山大地震》是根據張翎的小說《餘震》改編而成,由導演馮小剛執導。徐帆、張靜初、李晨、陳道明、陸毅和陳瑾等聯袂出演。影片於2010年7月12日在中國河北省唐山市舉行全球首映式[1]。
電影描述1976年發生在中國唐山的7.8級大地震中,一位母親只能選擇救姐弟之一。母親最終選擇救了弟弟,但姐姐卻奇跡生還,後被解放軍收養,32年後家人意外重逢,心中的裂痕等待他們去修補的悲感情節,再一次勾起了當代人們對那一段慘痛災難的回憶。
電影當中,爸爸媽媽發現地震了以後,在別人都拚命地往外跑的時候,他們卻拚命地往樓里跑,因為他們的孩子還在裡面!登(女兒)、達(兒子),在搖曳的樓中哭喊,爸爸往裡沖,樓塌了,爸爸就往生了!當救援隊來的時候,發現兩個孩子被一塊石板壓著,兩個孩子只能救一個,在媽媽經歷了無數次的嘗試後,最終選擇救助兒子。這時候的女兒是清醒的,能聽見媽媽的選擇!心疼得都碎了,救了兒子,但是他失去了一隻胳膊,萬幸的是女兒也沒死,但是她卻不想去找媽媽,心裡怨恨!
其實媽媽會選擇兒子放棄女兒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千百年來的傳統中,重男輕女已經是中國人骨血中的一部分,就算在日常生活提現不出來,又或者你自己也不著么覺得,但在生死攸關時刻,這一切都里瞭然於心了,其實電影里的媽媽並非不愛女兒,他在做選擇時也是萬般無奈,萬般糾結,以至於整個後半輩子都在余恨中度過,但是他認為丈夫死了,兒子就是丈夫家唯一的血脈,也就是唯一的根,她必須要留住丈夫的唯一血脈,其實小編看到這里是有點憤慨的,因為作為一個新時期的女生,我不明白也不想明白這些所謂的血脈。所謂的兒子才是家的支撐,當然劇中的母親受傳統的影響有這種觀念無可厚非,雖然他餘生都在遺憾中度過,但他並不後悔,就算重來一千次,她還是會做當初的選擇。這裡麵包含了一種血緣的歸屬感,一種家族的延續使命。
這個選擇放在當下,可能所有的媽媽也還是會選擇兒子吧!可能是小編不太理解這種思想,但這種思想真真的存在
當電影看到這里時,每個觀眾心裡都是難受的,都是最愛的,放棄誰都是良心的煎熬與痛苦。劇中媽媽選了兒子舍了女兒,此後32年都是在對女兒的愧疚,思念,良心的煎熬中度過,而女兒在32年的時間里明明可以回去找親人卻一直不回去,因為她心裡始終有個結,媽媽舍了她,救的是弟弟...她認為女兒方登很懂事,會理解她的選擇。
劇中方登很乖巧懂事,很愛媽媽。電風扇打開時,方達只顧玩,方登卻想著對著媽媽扇。方登的懂事,媽媽心裡最明白。危急關頭,媽媽姐姐把生的希望讓給最小的弟弟,她認為方登會理解的。
方登太小,無法體會媽媽的心情,她還是只記著媽媽只救了弟弟,32年的時間都不肯原諒。懂事的孩子往往受委屈,被犧牲。我們的內心常常愧疚的恰是最愛的人。電影劇情需要這樣設置,方登作為女兒的心靈成長歷程,媽媽李元妮的內心煎熬,自我救贖,是電影要表現的關於人性,情感,心靈拷問的主題。
看完電影你無法說對錯,其實不管選了哪一個,這份遺憾和愧疚都會延續,只是在面對這種選擇時千百萬家庭都會選擇兒子,就算理解,也無法承受自己永遠成為被遺棄的哪一個。如果是小編的話,小編可能無法釋懷。
③ 《唐山大地震》:媽媽面臨「二救一」,為何救兒子放棄女兒,你怎麼看
作為父母,我們總說生兒生女一樣好,畢竟都是自己手心手背上的肉,必然做到一碗水端平。可真能這樣做到的人,卻極少!
一、對待兒女,父母真的會偏心
上午的時候,和兒子一起在家裡重溫了一部災難片,馮小剛拍攝的《唐山大地震》,看完真的心疼電影中的媽媽元妮。
老話說道「養兒方知父母恩」,只有成為母親才最能明白為人父母的不易以及生命的可貴。
公平在孩子眼裡是最重要的東西,畢竟那是證明父母對自己愛的唯一途徑。
3、獎罰分明做到一視同仁
當孩子做了好事或是犯了錯誤,父母必須做好公證的判決,給予同樣的懲罰和獎勵政策。只有這樣,孩子們才能明白如何為人處世,並且讓他們知道「天之犯法與庶民同罪」,誰也包庇不得。在這種教育方式下養育出來的孩子,才會更容易明白父母的良苦用心。
④ 《唐山大地震》中媽媽選擇救兒子不救女兒,你怎麼看這件事情呢
《唐山大地震》中媽媽選擇救兒子不救女兒,你怎麼看這件事情呢?
元妮愛丈夫,她得為他留後元妮的丈夫原本可以不用死的,可是在最後的關頭,他拉住了妻子,將生的機會留給了她。丈夫對妻子的愛,不惜以生命為代價。活著的妻子,又怎能不為丈夫考慮。
都是自己的孩子,放棄誰都是不行的這個電影中母親用了二十秒的時間去做了選擇,她選擇救了自己的兒子,當時這位母親的心情是很多人都理解不了的,她用三十多年的時間去思念自己的女兒,不管什麼時候,這個母親都是在思念著自己女兒的,父親因為救孩子去世了,而母親就是兩個孩子活下去的支柱再往後的幾十年時間里,母親都是在懺悔的。
⑤ 《唐山大地震》中的媽媽為什麼在救人的時候會做出這樣的選擇呢
怎麼講。裡面的媽媽肯定是有一些偏男孩的。這一沒有洗。可是,挑選弟弟我卻不覺得徹底是重男輕女的緣故。盡管裡面是有這一要素存有,可是在劇里這一媽媽的意向里,顯著是迫不得已和迫不得已
點評盡管她在「番茄事情」含有偏孩子的狀況,可是她在做決定前的那數分鍾里,沒有像這些徹底絕情的母親一樣,分毫存活的機遇都沒給孩子爭得,眼也不眨就下決策(這兒只說電影,不扯原著小說)。再挑選救弟弟以前,她是跟援救男人們對峙了好一陣地,對峙了多長時間?回答是:從本來弟弟能大聲呼喊,神智不清保持清醒到弟弟沒有了響聲奄奄一息。這就是她與援救男人們對峙的時間,在這里一段時間里,她不斷地哭叫著,求著,要求援救的男人們兩個都救。
可是抨擊這一點是務必要充分考慮那一個時代特徵,那一個時期廣泛重男輕女,這不是說媽媽重男輕女便是正確了。只是說,許多 女性的重男輕女是迫不得已的,最少劇里的媽媽除開番茄那塊,在別的層面也沒有主要表現出更為側重孩子。例如,散熱風扇那邊,媽媽懷著兩個孩子一起吹,幸福快樂且情不自禁地接吻閨女,沒有接吻懷里的孩子。再聊背包挑選上,母親拿出背包順手丟給躺在床上的倆小孩,就忙來到,沒有管兄妹倆如何分派。親姐姐手簡單,先選了自身喜愛的,弟弟接著拿出剩餘的一個,倆人都很開心。倆小孩的爸爸媽媽都沒有什麼獨特反映。
⑥ 《唐山大地震》中,媽媽選擇救兒子不救女兒,究竟做錯了么
手心手背都是肉,怎麼選都是錯,活著的人最痛苦。在生活面前,我們無權指責一個絕望的母親。7.8級地震,毀天滅地,丈夫當場死亡,同樣大的SLATE下壓著兒子和女兒,撬開兒子這個頭,女兒就被壓死了,撬開女兒這個頭,兒子就死了。兩人都是自己的親生骨肉,這都是元妮的命,她撕心裂肺地為身邊的人哭泣。我求求你,救救我!"。
不可否認,那一刻的袁妮是有目的的。但我們還是不能用道德標准來指責這個無路可走的可憐女人。因為她的自私,一是因為愛,二不是失敗者。溫妮愛她的丈夫。她不得不為他救人她的丈夫本來可以救自己的命,但在最後一刻,他抓住了妻子,給了她活下去的機會。丈夫對妻子的愛,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一個活著的妻子怎麼能不為她的丈夫著想呢?
在我們民族的傳統觀念中,女兒終究是要嫁人的,但兒子可以延續家族。在那個年代,無處不在的牆上寫著 "生兒子還是生女兒都一樣 "的標語,其實是對生女兒的諷刺,因為傳統觀念根深蒂固,不可能輕易改變。在影片的開頭,Yuani買了兩個西紅柿。她的弟弟方達已經吃了一個,想吃另一個。方達姐姐告訴母親,弟弟已經吃過了。但母親告訴她:弟弟還小,你得讓著他。如果你想吃,媽媽明天會給你買。一個西紅柿都能做成,還能有活命的機會?
⑦ 為什麼電影《唐山大地震》里,媽媽最後選擇救兒子不救女兒
這個事情懵懂時看,覺得母親真狠,只救了弟弟。等我真正做了母親,有了兩個孩子,再回頭看這個電影,特別能理解這個母親當時的選擇了。
一個母親在災難面前,丈夫已經過世,兩個孩子一個還能痛哭大喊,一個虛弱到敲石頭,這種情況下,生命的分量何其沉重!就像我們看過的抗戰片,一組士兵突擊失敗,有人深陷囹圄,有人沖出了重圍,出去的人要返回去救還在危險里的戰友,這時肯定是先救還能動的,而一旁奄奄一息快要不行的,這時只能顧全大局,能救幾個是幾個。
片中的母親也大抵是個普通的慈愛的母親,在和平的生活中完全做到了一雙兒女兩個都愛,然而面臨災難,冥冥之中的選擇似乎被什麼似有似無的東西牽動,再讓這東西夾雜在單純的喪女之痛中,血淚中還要摻進沙子,傷口上還要撒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