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感受30字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將幻想同真實交織在一起,把人類世界發生的故事搬到動物、植物的世界中,這便讓整個作品看起來感染力十足。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內容簡介:
尼爾斯不愛學習,一看到書本就會犯困;不愛牧鵝放鴨,會經常捉弄家裡飼養的小動物,以至於家禽看到他就會咬他。可是同住一個小村莊里的還有一群小精靈,尼爾斯有一天戲弄了一隻小精靈,受到懲罰變成一個拇指大的小人。還沒等他弄明白是怎麼回事,他已經騎在家鵝馬丁的脖子上,和一群野鵝飛上了天空。
馬丁決定和野鵝飛往北方,那是他嚮往已久的拉普蘭。途中尼爾斯發揮人的聰明機智和狡猾的狐狸做斗爭,不畏艱險和困難智取烏鴉山的盜賊。尼爾斯和野鵝群一起主持正義,扶危濟困,在去往拉普蘭的路上,結交了很多好朋友。
正是這些經歷使尼爾斯從一個頑皮搗蛋的孩子變成一名具有正義感、真誠、智慧、勇敢、善良的小英雄。尼爾斯最終變成善良懂事的小男孩,他變回原形,回到家生活在父母身邊,從此也變成一名熱愛學習的好學生。
該作品不僅給讀者講述了一個頑童騎鵝旅行的故事,還告訴讀者相關地理概況、風土人情以及歷史知識等。
(1)騎鵝旅行電影記觀後感擴展閱讀: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創作背景:
1887年,一位名叫達林的師范學院院長請長期擔任地理、歷史教師的塞爾瑪,寫作一本以小學兒童為對象的通俗讀物,向瑞典兒童介紹歷史和地理。她創作時,心中有一個明確的意圖:「為了教育瑞典兒童熱愛自己的祖國。」
從教育學觀點出發,她認為「只有孩子們了解自己的國家,熟悉祖國的歷史,才能使他們真正熱愛和尊重自己的祖國」。這部長篇童話事實上是被當作教科書的變異品種出版的。
作者為了寫好這部作品,歷時幾年訪遍瑞典大江南北,認真搜集境內各種動、植物的詳細資料,細心觀察飛鳥走禽的生活習性和規律,並且在收集資料的途中也不忘對當地風俗、民間傳說等故事的搜集,這樣就極大的豐富了作品的真實性。
作者很多作品都是以家鄉為故事背景,構想這部童話作品也是她從一次散步經歷中找到的靈感:一次在花園散步時,作者被急聲傳來的「救命」驚呆,一個小男孩正在奮力抵擋朝他猛啄過來的貓頭鷹。而這一幕給作者留下深刻印象,後來這個畫面就是她童話中小主人公尼爾斯經常欺負家裡雞鴨貓狗遭到動物反擊的場景。
㈡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看完一本名著後,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東西,是時候抽出時間寫寫讀後感了。那麼你會寫讀後感嗎?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他們像兩只鎖不住的鳥兒,攜手純潔的友誼向著天空、世界飛去,用笑容將永恆的美滿和諧、天倫之樂彌漫。
葉聖陶說過:「苦水勝過白湯,痛苦勝過無聊。」尼爾斯的生活雖然常常遇到攔路虎,但卻被歡聲笑語填充了。尼爾斯,他沒有那賢良虔誠。沒有那麼無與倫比,卻有不可一世的頑皮性子和菱角,他喜歡惡作劇,因捉弄了小精靈而變成一個拇指大的小人兒,從此他便騎在鵝背上,跟著雄鵝走南闖北、周遊世界,飽覽了自然中的旖旎風光,學習地理知識,也飽嘗了歷經八個月的風風雨雨,但在這段艱辛險阻中,他猶如一塊雕像越是經過磨練,就越瑰麗越精緻。他不從旅途中學到了知識,並逐漸改正了缺點,養成了善良、機智、勇於舍己等優良品格,成長為一個真正的大人了。
尼爾斯的旅行,也是描繪著我們的生活。這部著名的優秀的傑作之所以能獲得諾貝爾獎並成為舉世無雙的兒童文學不僅是因為他有生動的想像力和平易優美的風格,更是因為他飽蘊了崇高的理想主義和對於現實生活的聯想!你想想看,在我們平淡無奇的生活中不也處處有難題嗎?不也處處有那些突如其來的驚心動魄嗎?其實,這本書不僅能振奮人心,更是一本生活的教材,為我們指點迷津,讓我們的在迷茫的時刻為我們苦口婆心,讓我們像尼爾斯一樣臨危不懼,用智慧戰勝困難!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是一場飛向天空,飛向理想的旅行,是每個人受益終身的旅行。
我翻開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被書中描寫的瑞典風光和風俗人情、青少年良好的品德深深地吸引。我一口氣讀完了這本書。
這本書記敘了,頑皮的尼爾斯因為惡作劇惹怒小精靈,被變成小人兒,又騎在雄鵝莫頓的背上,隨著大去旅行。通過歷險故事表達了青少年應有的良好品德。從書中我知道了沖動是魔鬼,堅持是成功的前提、有付出就會有收獲,幫助別人也是幫助自己……
我想我是不是呢?平時,我受不了一丁點委屈。記得有一次,好朋友誤會了我,我倆就大聲地吵了起來,後來我們又動手打了起來,最後我倆一氣之下絕交了。過了幾天真相大白,我倆又和好如初了。
還有一次,媽媽要我練字,我度日如年的練習著,字好不容易好看了一些,可我卻已經想要放棄了,最後我真的不
練了。現在我才明白堅持的重要性。我有一次,因為別人的筆壞了,我把自己的筆借給他用了,結果我在期末考試中筆用不了了,他在我危難時刻伸出援手,他幽默地說:「你也救過我的呀!」。
我激動地合上了這本書,我希望我們可以通過努力擁有這些美好品質!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講的是一個頑劣調皮,愛搗蛋的孩子尼爾斯,他居住在瑞典南部的一個小村莊。因為得罪了小精靈,再加上他平時經常欺負小動物,就被小精靈變成了只有拇指那麼一點大,又通獸語的小人兒。他騎著自己家的大雄鵝莫頓,跟隨大雁阿卡的雁群在飛往拉普蘭的途中,周遊了瑞典全國,飽覽了祖國秀麗的風光,親歷了祖國的歷史地理、人文掌故,並從他的動物朋友們身上學到了許多珍貴的品質。當他重返家園時,他不僅恢復了自己原來的樣子,而且變成了一個有責任心,有愛心,勇敢,樂於幫助人的好孩子,
尼爾斯騎著雄鵝莫頓,跟著大雁阿卡的雁群飛往拉普蘭的途中,發生了許許多多驚險刺激的故事:深夜遇險,救松鼠,救雄鵝,遇見黑老鼠和灰老鼠,鶴之舞表演大會,狐狸追蹤等等。幾乎每一次都是尼爾斯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氣使自己或幫助朋友逃離危險的,在幫助別人的過程中,尼爾斯漸漸明白了責任心,愛和友情,這讓他與動物們做了朋友,最終回到了家。
塞爾瑪·拉格洛芙寫這本書就是要告訴我們這些孩子:要保護動物,熱愛大自然!
我想,我們還要學習尼爾斯的精神:在身處逆境的時候,要保持冷靜,克服恐懼的心理,以智慧應對危機,並在一次次的磨煉中成長,變得勇敢,並改掉以前的缺點,變成一個好孩子。
在署假里,我讀了幾本書,比如:《鋼鐵是怎樣煉成的》、《日有所誦》、《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其中我最喜歡的一本童話書是《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這本書主要講了一個小孩叫尼爾斯捉弄了一隻小精靈,被小精靈用魔法變成了一隻拇指大的小人,尼爾斯遇見了一群大雁,就跟大雁一起飛,當然尼爾斯是騎著一隻天鵝飛。尼爾斯、大雁和天鵝飛到了許多地方,也經歷了許多困難、挫折。但最後尼爾斯恢復了人形,從此以後尼爾斯就和他的爸爸媽媽生活在一起。
我覺得尼爾斯非常頑皮、淘氣。他沒有變成拇指大的小人時,他專門欺負小雞、小貓、小狗等比較弱小的動物,害得這些小動物們都躲著他。但是尼爾斯也遭到報應,他就被一隻有魔法的小精靈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這些小動物都看見尼爾斯變小了,它們就紛紛走過來欺負尼爾斯,我相信尼爾斯受到了這些小動物的欺負,他再也不敢欺負它們了。
我們班上就有一些高大的同學欺負一些比較弱小的同學,我覺得高大的同學應該保護弱小的同學,大家一起共同進退,為班級多做貢獻。
讀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我覺得這本書告訴我們一個道理,那就是:我們要保護動物、植物,而且還要保護身邊需要幫助的人,這樣我們的家園才會變得更美好。
書,是一種神聖而美好的東西,它帶給了我們精神上的享受,是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糧,每一本書都蘊含著各種寶貴的知識,讓人感悟深深。若傍晚閑暇,你便可泡上一壺茶,坐在窗前悠悠地看書。看陽光跳躍在書頁間,聽著咕嚕咕嚕的煮茶聲。黃昏一抹霞光,似乎抹到了書上。 泛黃的書頁頓時亮了許多。
有這么一本書,它是全球優秀的童話作品中唯一一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品。這本神奇的童話書名字就是《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也是我最愛看的一本書。《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講了這么一個故事:男孩你尼爾斯天性十分頑皮粗野,愛捉弄小動物。之後他捉弄了小精靈,受到了懲罰,被變成了一個很小的小人,沒有身體上的優勢,他反被動物們欺負了。後來他騎上白鵝 跟著大雁們開始了一場從南到北的長途旅行。在這次艱苦的長途旅行中,尼爾斯飽受困難的磨練,這讓他也漸漸明白了許多。於是他回到家中後恢復了原型,也變成了一個善良勇敢又懂得保護動物的大好人。這部作品既幽默而又生動形象,十分引人入勝。情節跌宕起伏,我讀得可真是津津有味呢。同時,我還明白了不少人生的哲理。
第一章節中,尼爾斯變成了拇指小人,力氣變小了,而遭到了動物們的報復。這讓我明白不但要善待小動物們,而且要對任何人和任何動物都友好、寬容,不然他們也是會牙還牙的!
最後的那一章節中我深深的領悟到:並不是所有的朽木都不可雕也,尼爾斯從前那麼頑劣調皮,最後還不是變成一個替家人分憂,人見人愛的好孩子么。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完全全把我給迷住啊!我忍不住看了一遍又一遍,連媽媽叫我吃飯我都沒聽見。 我覺得自己彷彿也進入了尼爾斯的神奇故事裡,這本看似薄薄的書,帶給了我深深的感悟。這對我的人生肯定有很大幫助。如果我是一棵樹,那麼這本書就是最好、最天然的肥料。結出來甜甜的果子,自然是這篇作文嘍。
這是一個讓人改變思想的著名故事,讓我幼小的心靈受到了強烈的震撼——
很久很久以前,在瑞典斯康耐省南部的威曼豪格教區,有個名叫尼爾斯的男孩子。他愛拔小動物的毛,揪它們的尾巴,用木頭鞋子打它們,因此他就成為了動物眼中的「小壞蛋」。有一次他被家裡的小精靈發現了,精靈用魔法把他變小了,他從此不能再打小動物了,反而被小動物欺負了。
尼爾斯家的鵝看到天上有幾只大雁,就想跟著飛走,尼爾斯看到了馬上跳到白鵝背上,和白鵝一起飛上了藍天。
有一天晚上,大雁們都累了,在安安靜靜地睡覺。來了一隻狐狸叫斯密爾,它想吃大雁肉,在大雁們旁邊徘徊,它跳到冰上,阿卡隊長情急一下大聲呼叫,大雁們都飛起來了,可是有一隻母雁沒有飛起來,被斯密爾咬到了。尼爾斯抓住斯密爾的尾巴往後拉,拉了好久才把狐狸拉開,大雁轉危為安。尼爾斯躲在樹上,等到後來那群大雁又飛回來了,他的鵝又把他接走了。動物們在尼爾斯有難的`時候鼎力相助,讓尼爾斯感到羞愧不已,從此以後他和動物們成為親密無間的好朋友。
我從這件事情看到了尼爾斯的改變,他不再像以前那樣,捉弄小動物,以欺負小動物為樂,這是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動物們的痛苦上。他在經歷險情之後學會了愛護它們,和他們友好相處。
我以後也要愛護小動物,不會玩弄它們,我會讓流浪狗吃一口熱騰騰的飯,讓小動物有一個溫暖的家。
最近,我看了一本童話書名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他是世界文學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童話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芙。
尼爾斯原本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差生。並且還不喜歡上學。有一次他在家裡捉弄了一個小精靈結果被小精靈用魔法變成一個拇指大的小人兒。正在這時,一群大雁從空中飛過,家中一隻雄鵝想展翅跟隨大雁飛行,尼爾斯為了不讓雄鵝飛走,緊緊抱住鵝的脖子,不料卻被雄鵝帶上高空。從此,他騎在鵝背上,跟隨著大雁走南闖北,周遊各地。一路上他經歷了無數危險和苦難,可他沒有放棄,堅持到底。在旅行中,他漸漸從旅伴身上學到了他們的優點,逐漸改正了淘氣、不愛學習的缺點,培養了助人為樂的優秀品德。當他從返家鄉時,重新恢復了原先的摸樣。尼爾斯之所以能夠恢復原樣,正是因為他的堅持不懈和努力。
讀書的時候,我體會到了尼爾斯的心境,感受到了尼爾斯的進取上進、永不罷休、勇敢和善良精神,馬丁的堅持不懈;果果孝敬父母的精神;阿卡的遇事冷靜,還要機智地對付斯密爾這種心胸狹窄的人……等,在作家塞爾瑪·拉格洛芙的筆下,把尼爾斯描繪的栩栩如生,使讀者身臨其境。
讀了這本書使我懂得,凡事只要堅持不懈,終會有成果的!雖然我沒有像尼爾斯那樣的經歷,但這本書給我很多的啟迪,卻能夠讓我在今後的學習和生活中受益非淺,讓我領悟到了朋友之間的親情和友誼。
讀書的啟示 讀書是一件傳承知識,積累文化,涵養情志的事,現代社會是一個知識與交流的社會,因此讀書是開發和釋放人類潛力的重要途徑 。而我正是閱讀了六年的書籍,所以受益匪淺,我明白了書籍是前輩傳授精神、思想的一種途徑。
使我記憶最深刻的是讀了一本名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書,它講述了一個叫尼爾斯的男孩,他不喜歡讀書,非常調皮頑劣,生性粗野,因此被小精靈懲罰變成了和它一樣大的小人,而且能通獸語,尼爾斯非常的難過,他四處尋找小精靈,想求助它把自己變回去,結果怎麼也找不到小精靈,這時尼爾斯看到家裡的大雄鵝准備起飛跟隨大雁去旅行,他想阻止雄鵝飛走,一下跳到雄鵝的背上抱住了它的脖子,結果被雄鵝帶上了天,跟隨了大雁去旅行,在全國飛行的路上,他們遇到了很多危險,但尼爾斯在危險之中早已脫胎換骨,他用自己的智慧勇敢的與邪惡勢力抗爭,漸漸的,尼爾斯從一個調皮搗蛋的孩子變成一個勇敢、愛幫助別人的好孩子。因為他在旅途中見過各種各樣的動物,明白了助人為樂的道理。
你看一本小小的書就蘊含著如此深奧的哲理,難道書籍不是我們最好的夥伴嗎?
買回這本書時,我先閱讀了故事梗概,了解這本書的故事情節後,才開始閱讀這本書。讀了幾章時,我發現每章前面的「先讀為快」讓我對這章十分感興趣,並且十分期待!每章後面的「名師鑒賞」也很有用,讓我讀完每章後,有了更清楚的思路。當我讀完這本書,我就看扉頁中的閱讀指南,發現故事中的地點名稱不是編造的,原先是真實的。
作者塞爾瑪拉格洛夫,她是個瑞典人。拉格洛夫出生於瑞典的一個小庄園,3歲左右時雙腿完全麻痹不能行動。7歲時她開始很多閱讀書籍,她是世界上第一個獲得諾貝爾獎的女作家。我十分敬佩她因為她身患重病還堅持寫作。這本書包含了瑞典的歷史和地理,同時還能夠讓我們深刻的記住,我認為這種寫作手法很異常值得我們去學習。尼爾斯是一個頑皮、粗野、冷漠、又愛搞惡作劇的男孩,對父母沒有一點關愛之心,有一次,把爸爸媽媽關入地窖,記得他們團團轉,媽媽更是急得流了淚。這時,大雁飛過,家中的雄鵝莫騰經不住誘惑,也飛上了天,尼爾斯為了不讓雄鵝飛走,驚慌中被帶上了天空。從此跟隨大雁走南闖北,學習了祖國的地理文化,在歷險途中,他懂得了與動物好好相處,被成為了一個機智勇敢,善良誠實、充滿愛心、懂得團結的好男孩,他恢復了原形。
我為他感到驕傲,同時讓我又有了收養小動物的想法,因為它們干凈純潔的眼神讓我無法忘卻,我要和媽媽好好溝通,爭取實現我的願望!就這么辦!
寒假對於酷愛讀書的我來說,是快樂的、充實的。因為我可以有大把的時間來自由支配了。期間,我讀了好多的課外書,不過最喜歡的要數爸爸給我新買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了。不到兩天的時間,我就看完了這本書。我被書中曲折的故事情節深深吸引:因為捉了森林裡的小精靈,尼爾斯變成了不到5厘米高的小人兒;因為莫頓—一個可愛的家鵝的到來,尼爾斯開始了漫長而又艱險的騎鵝之旅,目的地是阿佰蘭。在這個途中,他遭遇了狡猾的狐狸、幫助了可愛的小松鼠、拯救了整個鵝群,從一個頑皮任性的小男孩,變成一個樂於助人的好孩子。
捧著這樣一本書,我久久不願放下。因為瑞典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芙寫得這個故事太生動、太曲折了,它不由自主地讓你一直看下去。後來,我還了解到這位作家是與安徒生齊名的作家,真是一位寫故事的高手啊!這本書吸引我的還有尼爾斯的勇敢善良、靈活機智,尼爾斯克服了旅途中一個又一個困難,越過了一個又一個難關,最後尼爾斯回到爸爸媽媽的身邊。
這本書除了生動的故事外,還有許多豐富的地理知識、歷史知識、民間故事、節慶典故,它讓我在知識的海洋里暢游,讓我了解了歐洲的風土人情,領略了瑞典的自然風貌。他在小說中描寫的山水景色、森林動物,彷彿是一個個真實的畫面呈現在我的面前,使人產生了一種去瑞典親身體驗的念頭,我期盼著那天盡快到來。
合起書,腦海中回味著尼爾斯的人生旅程,我不禁想起我自己:有時我也不想學習,光想出玩電腦、看電視;或者擺弄一下瓶子里的小金魚、籠子里的小白兔:有時候我很膽小,晚上上廁所都需要大人陪著,總以為黑暗裡到處是妖怪,有時遇到一些事也不冷靜,時不時還與父母頂嘴;有時我也很懶,懶得起床懶得鍛煉……與尼爾斯比起來,我要改變的地方還很多,希望今後我能做得更好。
如果有可能的話,我真想和尼爾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裡去旅行,一起欣賞風景如畫的自然風光,一起與詭計多端的斯密爾戰斗,一起體會幫助別人以後的快樂,用我們的力量和智慧創造一個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美好家園。
這個故事,還讓我懂得這樣一個道理:只有真心地去幫助別人,才能真正享受到快樂,尼爾斯就是一個例證。所以我要說,尼爾斯,好樣的!你是我學習的榜樣。今後,我將從每件小事做起,從關愛周圍人的做起,把自己塑造成富有愛心、懂得感恩的孩子。
去年寒假我讀了一本趣味的童話書,名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由瑞典女作家塞爾瑪。拉格羅夫撰寫的。它講述了一個名叫尼爾斯的小男孩,不愛讀書學習,經常調皮搗蛋,捉弄小動物,所有的小動物都厭惡他。在春天的一個早晨,他在捉弄一個小狐仙的時候,被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兒。更糟糕的是,他一不細心被一隻家鵝帶到了空中,加入到一群大雁的遷徙旅程,從南至被橫飛整個瑞典。旅行途中,這拇指大的小人兒經歷了很多奇怪的事情:他和大雁們用車輪戰術打敗了詭計多端的狐狸;幫忙大雁逃出牢籠,找到「媽媽」……
在驚心動魄的旅行途中,小尼爾斯長大了,長成一個勇敢、聰明、充滿了愛心的少年。同時這本書也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僅有善待身邊的每一種動物,你才能真正長大。
在我的身邊,也有許多這樣的例子。記得有一天,我出門玩,看見一群人在欺負一隻無家可歸的小鳥。只見他們一會兒拽拽羽毛,一會兒戳戳小鳥的腦袋,甚至還用一根細線綁住鳥兒的腿,讓它不能飛翔……這時一個小男孩跑過去阻止了他們,他說:「人和動物應當和諧相處,共享一片藍天,你們應當善待它們。看,小鳥都被你們折騰成什麼樣啦?」那群人聽了,慚愧地低下了頭。他們細心翼翼地解開了細線,放了小鳥,還幫它築巢,讓它們有一個溫暖的家。
是呀!僅有人和動物和諧相處,世界才會充滿陽光!
㈢ 《騎鵝旅行記》讀後感
讀完一本名著以後,大家一定都收獲不少,為此需要認真地寫一寫讀後感了。到底應如何寫讀後感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收集的《騎鵝旅行記》讀後感範文(通用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這本書的主人公是尼爾斯,他不愛學習,喜歡調皮搗蛋。有一次,他因捉弄了小精靈而被變成了小人——他在院子里走動,希望能找到小精靈,向它道個歉,求它把自己變成人。他沒有找到小精靈,但他發現雄鵝莫頓打算飛走——同大雁們一塊旅行。為了不讓莫頓逃走,尼爾斯拉住了它。結果,他們都飛上了天空。於是,尼爾斯乾脆騎在莫頓身上和大雁群一同旅行。一路上,他們見識了很多很多。
讀這本書,你不能不想到人與動物之間的關系:這本書,以動物的視角揭露了人對動物的殘忍——拿機槍掃射大雁群,把小鴨當誘餌誘捕眾多鴨兒,為自己方便而剝奪無數動物的家園。
讀這本書,你不能不想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的道理:尼爾斯是個愛調皮搗蛋的孩子,大家都不喜歡他。然而,在他那調皮搗蛋的後邊,卻藏著一顆滾燙滾燙的、金子般的心——樂於助人的心。
但是,我最賞識的還是在面臨選擇的時候,總有一條兩全其美的路,只要你敢於去做——就一定會成功!
尼爾斯和雄鵝莫頓感情越來越深,但他想變回人的慾望也更加強烈了。一天,他無意中得知,只要能將莫頓帶回家,讓它被母親殺掉,自己就可以變回人。有一天,出現了戲劇性的場面:莫頓被尼爾斯的母親關在了屋裡,馬上就要被母親殺掉——它一被殺掉,尼爾斯就會變成人;但這樣,尼爾斯就會失去一個知己。尼爾斯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是靜觀其變,二是跑去敲門阻止——但這樣,尼爾斯變成小人的事情就會被父母發現,其後果不言而喻。怎麼辦?怎麼辦?尼爾斯選擇了後者——他跑去敲門,自己突然變回了人;接著,他又說服母親,保全了莫頓——多好的一個結果!
讀這本書,我感覺自己好像在和一位長者談話。它告訴我,用心照顧一個小生靈,體會到的最美麗的情感不是獲得,而是付出。
寒假裡,我讀了好多課外書,不過我最喜歡的要數《騎鵝旅行記》了。書上有兩個可愛的主人公,一個是被小精靈變成了小精靈的尼爾斯,一個是一隻會飛的雄鵝,雄鵝帶著尼爾斯跟著大雁飛。沒想到雄鵝竟神奇地飛上天和大雁們一起旅行。於是尼爾斯開始了漫長而又危險的騎鵝旅行。一路上,他們破壞了狐狸斯密爾的許多詭計,從強盜山逃出來,尼爾斯差點被國王銅像踩扁,幸虧木偶幫助了他,還有打敗了灰田鼠兵團,救了小松鼠……他們經歷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難,終於到了拉伯蘭。
後來,尼爾斯知道了變回人的方法,那就是只有別的生物願意變成拇指大就可以了,過了夏季,他們往回飛,飛到家裡的時候,一隻小鵝願意變小,尼爾斯就變大了,回到爸爸媽媽身邊。尼爾斯也從一個調皮搗蛋的孩子變成一個勇敢、樂於幫助別人的好孩子。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這本書不但讓我懂得了許多道理,知道尊重他人,要熱心幫助別人,更讓我領略了瑞典的高山大河,森林草原,聆聽了許多動人的古老傳說。
我希望能有人讓我變小,我會十分高興地去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讓我們人類和動物互相幫助,讓我們的世界變得更加美好。
「他走上堤岸後,又回頭望著飛越大海的雁群。男孩對雁群無比留戀,他似乎盼望再次變成能跟隨大雁飛翔的大拇指。」
這就是《騎鵝旅行記》的結尾。尼爾斯與大雁告別了,我也應該和尼爾斯、大雁及書中的全部動物「告別」了。但樂於助人的尼爾斯的形象,卻深深地印在我的腦海里。這本書是瑞典女作家希爾瑪?拉格洛芙的童話名著,1909年曾獲諾貝爾文學獎。書中主要寫了一個經常欺負動物的男孩—尼爾斯,他被狐仙變小了,他騎在熱愛自由的雄鵝毛幀背上,跟隨大雁旅行。經歷了許多危險、困難,使他懂得了許多道理,漸漸成為了一個熱愛、幫助、關心動物的好孩子。
以前我的表弟也像原來的尼爾斯一樣,愛欺負動物,對家裡的小貓一點也不愛護,經常用腳踢它。我給他講了這個故事後,他再也不敢欺負動物了,也許他害怕被狐仙變小吧!
人人對動物都應該愛護,大家想想如果沒有動物的話,我們人類會多麼的孤單,沒有昆蟲傳授劃分,花草樹木都會枯萎,我們也永遠吃不上瓜果,喝不上牛奶和蜂蜜了。啊!那將是個多麼冷清、可怕、毫無生機的世界!人們應該保護好環境,給動物一個安身之所,不應該殘殺、驅趕它們。
人與人之間也應該這樣。互相殘殺是野蠻的行為,戰爭帶來的只有災害和破壞!只有和平共處、相互幫助,我們的生活才會更加美好幸福,我們才能安靜地坐在教室聽老師講課,學習更多的知識,把祖國建設得更美好。
《騎鵝旅行記》寫的是一個名叫尼爾斯的14歲農村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在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勞卻又十分貧困的農民。尼爾斯不愛讀書學習,調皮搗蛋,喜歡捉弄小動物。一個初春,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裡因為捉弄一個小精靈而被精靈變成一個拇指般大的小人。正在此時,一群大雁從空中飛過,家裡一隻雄鵝也想展翅跟隨大雁飛行,尼爾斯為了不讓雄鵝飛走,緊緊抱住鵝的脖子,不料卻被雄鵝帶上高空。從此,他騎在鵝背上,跟隨著大雁走南闖北,周遊瑞典各地,歷時八個月才返回家鄉。他騎在鵝背上,看到了祖國的奇峰異川,學習了祖國的地理歷史,聽了許許多多的故事傳說,也飽嘗了不少風險和苦難。在漫遊中,他從旅伴和其他很多動物身上學到了許多優點,逐漸改正了自己不愛讀書學習、淘氣的缺點,培養了勇於舍己、助人為樂的優秀品德。當他重返家鄉的時候,不僅重新變成了一個高大帥氣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個溫柔善良的好孩子。這本書是瑞典女作者塞爾瑪·拉格洛夫(1858~1940)。
讀完這本書,我知道了,要有良好的品德和旺盛的求知慾望,要善於取人之長補己之短。同時,我從這本書里飽覽了瑞典的錦綉河山,學習了瑞典的地理歷史知識和文化傳統,也了解了生長在這里的各種植物和動物。
魔法,在人們的虛擬之下,變得十分的美妙,我們在想像的時候,會覺得它十分的奇妙,似乎無所不能。在《騎鵝旅行記》這本書當中,主人公尼爾斯,就是因為得罪了魔法小精靈,才開始了自己既風險又有趣的旅行。
內容大概是這樣的:
小男孩尼爾斯十分的不愛讀書,經常欺負動物,三月的一天,尼爾斯因為得罪了小狐仙,變成了拇指大的小精靈。一群的大雁從天上經過,尼爾斯家的一隻雄鵝想跟他們一起飛走,尼爾斯連忙抱住了他的脖子,想阻攔,結果被起飛的雄鵝帶上了天空,開始了漫長的旅行。
沒看完這一本書,我多想好好的贊賞這一本書,內容十分的生動,歡快,也顯得十分樸素和幽默,裡面也大量蘊含了許許多多的地理知識和神話故事,這樣,在我們看著一本書的同時,也學會了一些關於地利的知識,這真是一本好書!
在作者拉格格孚(1858~1940)的筆下,這一本書讓我感到美妙,我也懂得了世界的奇妙,是無處不在的,我們會在生活上觀察到許許多多的有趣的事情,只要你具有一個會觀察的眼睛,那麼,世界的每一處都將是金子!
我最近讀了一本名叫《騎鵝旅行記》的書。裡面講述了主人公尼爾斯變成了小精靈騎著一隻雄鵝的故事。
尼爾斯原來是一個壞小孩,他不愛聽課,還常常欺負動物,他的爸爸媽媽為他操碎了心。
有一天,尼爾斯的爸爸媽媽去教堂了,他們讓尼爾斯在家裡背書,尼爾斯害怕他們回來一頁一頁地讓他背,只好乖乖念書。他有氣無力的喃喃低語似乎是絕佳的催眠曲,尼爾斯睡著了。過了一會兒,他被一陣窸窸窣窣的輕響弄醒了。他抬頭望見了一面鏡子,鏡子里有一個小精靈正在媽媽最喜歡的箱子旁。他的頑劣勁又上來了,心想,如果來個惡作劇捉弄一下這個小精靈。一定很好玩。尼爾斯捉住了小精靈,他將網罩不停的抖動,防止他爬出來,可不知怎麼,他倒下地昏睡了。當尼爾斯醒來的.時候,自己卻變成了小精靈。尼爾斯想要去求他家飼養的動物,告訴他小精靈的的去向,可那些被他欺負的動物不僅不告訴他,還笑他活該。這時,一群大雁飛來了,他們呼喚著家鵝跟他們一起去旅行,一隻叫莫頓的雄鵝想要和他們一起,便煽動著自己的翅膀,尼爾斯怕他一飛走,爸爸媽媽會傷心,就朝他奔去,使勁抓著家鵝的脖子,跟著家鵝一起飛上了天空。
尼爾斯在旅行中,漸漸變了,他不在欺負動物,也盡力做好事,使大雁們願意接受他,和他們一起去北方。
最後,尼爾斯回到了家鄉,他變回原來的樣子,也長大了。大雁們和他告別了,就在他們飛走的時候,尼爾斯心中有一個希望,希望自己能夠再一次變成一個小精靈隨著大雁們飛過平原和高山,飛過森林和海洋,遨遊天下……
尼爾斯使我懂得了動物之間的感情,他們像人一樣,有喜怒哀樂,有的聰明,有的狡猾。而我們要善待動物。沒准,你也會變成這樣的小人兒,那個時候,你會被動物罵成活該,還是會得到他們的幫助呢?
今日,我將媽媽給我買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看完了。這本書讓我跟隨著尼爾斯一齊進行了一次趣味而又艱辛的旅行。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個十四歲的小男孩尼爾斯。有一天,尼爾斯不在家認真讀書,卻跑到農場玩耍,因為調皮而被一個小精靈變成了一個沒有巴掌大的小人兒。他爬到矮牆上躺著,看見一隻叫莫頓的大雄鵝想要飛起來。於是,尼爾斯立刻從牆上跳到雄鵝的身上央求它不要飛走,可是雄鵝莫頓不聽,之後只好帶著尼爾斯一齊飛上了天空。就這樣,尼爾斯開始了他的冒險之旅。
在接下來的旅程中,尼爾斯和莫頓先後遇見了大雁阿卡、老鷹高爾果、小灰雁鄧芬、狐狸斯密爾。其中讓我感受最深的是尼爾斯和大雁們的故事。大雁們停在草地上休息,一隻狐狸偷偷地鑽了出來,一口咬住了一隻大雁。尼爾斯立刻勇敢地挺身而出,最終大雁獲救了,尼爾斯也贏得了很多朋友。之後,尼爾斯又遇到了無數困難。
最終,尼爾斯被小精靈變了回來,又回到了家。尼爾斯還常常想再次和大雁一齊旅行。
這本書讓我懂得了,我們不能尼爾斯一開始那樣調皮搗蛋,要做一個真誠、勇敢、友愛的人。還要多多歷險,不經歷風雨,哪能見彩虹?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書名叫《騎鵝旅行記》,這本書的作者是塞爾瑪拉格洛芙。
故事有兩個主人公,一個名叫尼爾斯,它因為捉弄一個懂魔法的小精靈,小精靈把他變成了一個小人兒。另外一個是大白鵝莫騰,它想證明家禽也能幹一番轟轟烈烈的事業。小人兒尼爾斯坐在大白鵝莫騰背上,飛到空中,和一群大雁一起開始了一段充滿艱辛而又危險的旅行。
在這次旅途中,尼爾斯和大雁一起飛過了整個國家。有一次,一隻狐狸在外面尋找食物,它發現在冰上睡覺的大雁,就叼著一隻往家裡跑,尼爾斯發現了,他不顧自己的安危,趕緊跑過去,用力地扯狐狸的尾巴,大雁趁機從狐狸手中飛走了。
還有一次,它們落在一個叫斯康奈的小村莊尋找食物,幾個淘氣的孩子發現了,並把大白鵝抓走了,尼爾斯想救大白鵝,躲進了小男孩的植物標本罐里,跟著小男孩進了城堡,最後成功救下了大白鵝。
通過這次旅行,尼爾斯從調皮搗蛋的小孩,變成了一個勇敢、機智、樂於助人的小孩。我要向尼爾斯學習,成為一個善良、勇敢、樂於助人的人。
近段時間,我讀了一本由瑞典著名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芙寫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書。書中詳細描寫了一個不愛學習、懶惰、喜歡惡作劇的小男孩尼爾斯騎鵝的歷險記,在經歷了各種困難和危險,最終變成了一個勇敢、機智、善良、樂於助人的大男孩兒。
讀了這本書,我真是百感交集。開始讀的時候我並不喜歡尼爾斯,因為尼爾斯是一個壞孩子。讀到最後時,我被尼爾斯的那種不怕困難,樂於助人的精神感動了。我體會到了尼爾斯那種不屈不撓的奮斗精神。這讓我聯想起最近這段時間的自己,覺得自己掌握的知識太少,學習上還滿不在乎,導致這幾次考試沒有達到理想的分數,我真是羞愧難當。尼爾斯和我一樣都是淘氣包,都挺聰明,從尼爾斯的變化中,我覺得我也應該端正學習態度,變壓力為動力,認真學習,暗暗給自己訂了學習計劃:上課認真聽講,積極舉手發言;堅持當天知識當天消化,不欠帳;空餘時間爭取多做練習。
愛因斯坦說的好:天才等於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運氣。相信我,以後會加倍努力的!
看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我覺得這本書里的尼爾斯和雄鵝莫頓都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調皮搗蛋、愛捉弄人的尼爾斯被小精靈變成小人兒後,在艱險刺激的旅行中,顯得善良又有責任心,學會了用愛心去幫助別人。小精靈最後把他變回人與親人重逢的時候很感人。而雄鵝也因為堅強勇敢、樂於助人,最終找到了自己的配偶(小灰雁鄧芬),它們還生出六隻小雁,從此過著幸福生活。
我覺得《拯救松鼠一家》這個故事寫得最精彩,夜深時,一隻叫斯密爾的狐狸躥到浮冰上,想偷襲大雁。當他快挨到一隻大雁時,突然爪子一滑,在冰上刮出了刺耳的聲音。大雁們聽到聲響後,紛紛張開翅膀往空中飛去。但是最近的那隻大雁來不及逃走,便被狐狸咬住了翅膀。尼爾斯挺身而出,為救大雁勇敢與狐狸戰斗,但他畢竟太小了,斗不過狐狸。雄鵝趁著大雁們與斯密爾糾纏的時刻,機智地把被困的尼爾斯救出來。第二天尼爾斯又勇敢地救了松鼠的一家。大雁們看見尼爾斯是個勇敢、樂於助人的孩子,不再趕他走。
這個故事使我感悟到,要有愛心,要樂於助人,才能成為大家喜愛的孩子;只要堅強勇敢,團結一致,就肯定能戰勝敵人。
㈣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世界文學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童話作品。下面是我為大家收集的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歡迎大家分享。
有一個男孩,叫尼爾斯。他由於戲弄一個小精靈而變成小精靈後,他有了一個本領:能聽懂任何一隻動物說話。他爬上了圍牆,一群大雁把雄鵝莫頓引去跟他們一起旅行,尼爾斯跳下來,抱住雄鵝,說:「你不能飛走!」可為時已晚,雄鵝把他帶走了……
這本書的主要內容就是這樣,我讀的廢寢忘食,愛不釋手,思緒隨著尼爾斯在藍天上飄揚。
我被小男孩的善良感動了,他幫助被關在籠子里的松鼠媽媽,找來了她幼小的孩子。他的行為也感動了捕捉松鼠媽媽的人們,他們決定把松鼠媽媽和她的孩子們都放了。尼爾斯有救了被幾個小孩捉走的雄鵝,他利用他的聰明和膽識,幫助雄鵝重新回到雁群。
我被尼爾斯的勇敢感動了,他在阿卡的幫助下找來了小口哨,把數量眾多而又十分殘暴的灰老鼠趕出了黑老鼠的地盤,幫助黑老鼠保住了最後一塊地盤……
俗話說:「一本好書是一本好老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一本好書,我為擁有這本書感到驕傲和自豪!我對作者十分敬佩,我要好好學習,長大寫一本好書,讓更多的孩子吸取書中的營養。
不久前,我看完了一本書,叫《尼爾斯騎鵝歷險記》的書。這本書讓我明白了一個非常重要的道理就是:團結、智慧、友誼可以戰勝一切困難!
這個故事是這樣的:一個非常喜歡虐待小動物的小孩叫尼爾斯,不料,有一天小精靈給他施了魔法,變成了一個拇指般大的小人兒,因此遭到了被他欺負的動物們的嘲笑;就在這時,一群大雁從空中飛過,他們向尼爾斯家裡養的鵝喊道:「跟我們一起去旅行吧!」一隻叫莫頓的鵝忍不住了,便想一起去,這時,尼爾斯兩手緊緊抱住莫頓的脖子,怕它飛走,可沒想到,已經變小的尼爾斯卻從此開始了一次漫長的旅行……他們的旅途中有許多危險,但是他們用團結、智慧、友誼戰勝了一切的困難。旅行中,尼爾斯變得懂事了,也長大了;我想,就像我們自己一樣,這是童年中的一段重要的成長經歷。
我喜歡這本書中的阿卡、大雁們、莫頓、鄧芬,和那善良、機智、勇敢的尼爾斯,不過我最討厭裡面的壞狐狸斯密爾,說起壞,斯密爾真是壞透了……當然,令我喜歡的還有那瑞典的美麗迷人的景色!在我的想像當中,瑞典簡直是讓我無法表達出來,因為它太美了!
我讀完這本書後,懂得了很多道理,我想大家推薦這本可以引領你們遨遊童話世界裡面的書!
在課後的時間中,我看了一本書,名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今天我就向你介紹介紹。
我先介紹一下作者。瑞典的著名作家拉格洛夫寫出了這本書。1904年夏她開始爬山涉水到瑞典全國各地考察,為寫「一本關於瑞典的、適合孩子們在學校閱讀的書……一本富有教育意義、嚴肅認真和沒有一句假話的書」做准備。1906至1907年,《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被作為歷史、地理教科書出版。這部童話巨著使她成為蜚聲世界的文豪,贏得了與丹麥童話作家安徒生齊名的聲譽。
頑劣調皮的小男孩尼爾斯,居住在瑞典南部的一個小村莊。因為得罪了小精靈,被變成了大拇指那樣大小、能通獸語的小人。他跟隨大雄鵝,周遊了瑞典全國,飽覽了祖國的歷史地理,人文掌故,並從他的動物朋友們身上學到了許多珍貴的知識、品質和道理。
當他重返家園的時候,它不僅恢復了身形,變回了原來的自己,而且成為了一個有責任感、有愛心的好孩子。
尼爾斯從一個調皮搗蛋的孩子變成一個勇敢、幫助別人的好孩子。幫助別人是最快樂的,我也要做這樣的孩子。要是讓我變成尼爾斯,我也十分願意,我要去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讓我們的世界變得更加美好。
寒假裡,我和媽媽一起去新華書店裡買書,我選了一本《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寒假裡我每天都會利用一會時間讀這本書。這本書很有趣,我非常喜歡看。
尼爾斯是一個調皮搗蛋的男孩子,一開始他因為自己的搗蛋和不守信用,惹惱了精靈而受到懲罰變成拇指大小。但是他在意爸爸媽媽的感受,當大白鵝要飛走時他立刻沖過去想要留住它,為了不讓雄鵝飛走,尼爾斯緊緊地抱住鵝的脖子,結果不但鵝飛走了,還把尼爾斯帶上了天空。從此尼爾斯就開始了自己的騎鵝旅行,他從南方一直飛到最北方的拉普蘭省,歷時八個月才返回家鄉,當他重返家鄉時,不僅重新變回了原來的樣子,而且成了一個樂於助人且又勤勞的好孩子。
在驚險的旅行中,尼爾斯營救大雁時表現的非常勇敢和機智,最後戰勝了敵人。我們也要像尼爾斯一樣,不管是幫助別人還是自己遇到苦難,也要勇敢的去面對,並且用自己的智慧去解決問題。尼爾斯的堅強和毅力也值得我們向他學習,在生活中,我們小朋友也要用堅強和毅力去克服各種困難。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一本童話冒險類的書,裡面敘述了主人公尼爾斯變成「小人」後,騎著他的家禽雄鵝游遍整個瑞士的故事。
尼爾斯住在瑞士的一個小村莊里,他總趁父母出去時,欺凌弱小,惹人討厭。小精靈施魔法把尼爾斯變成拇指大的小人。家禽看到尼爾斯變小,紛紛嘲笑他。好心的雄鵝決定帶他環游瑞士。在途中,遇到一群善良熱心的大雁。
他們在庫拉山遇到了狡猾的狐狸,它把一隻大雁殺死了,叼著它下了山。尼爾斯傷心極了,從這一刻起,不得不說尼爾斯開始喜歡動物了。因為他們為了給同伴報仇,不怕困難、千辛萬苦地找到那隻狐狸,但它每次都逃跑,終於有一次被尼爾斯關在籠子里。同伴們都贊賞尼爾斯的優秀品德,看到了尼爾斯改過自新的一面。
這次旅行中,尼爾斯不僅變得善良,還變成富有正義感的小男孩。作者正是想通過書中的主人公尼爾斯在各種困難與挫折中成長的故事,告訴我們:我們不能遇到任何困難就退縮,而是要勇敢前進,戰勝困難,做一名勇敢善良的人。這不僅是童話書,還是「教科書」。
近段時間,我讀了一本由瑞典著名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芙寫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書。書中詳細描寫了一個不愛學習、懶惰、喜歡惡作劇的小男孩尼爾斯騎鵝的歷險記,在經歷了各種困難和危險,最終變成了一個勇敢、機智、善良、樂於助人的大男孩兒。
讀了這本書,我真是百感交集。開始讀的時候我並不喜歡尼爾斯,因為尼爾斯是一個壞孩子。讀到最後時,我被尼爾斯的'那種不怕困難,樂於助人的精神感動了。我體會到了尼爾斯那種不屈不撓的奮斗精神。這讓我聯想起最近這段時間的自己,覺得自己掌握的知識太少,學習上還滿不在乎,導致這幾次考試沒有達到理想的分數,我真是羞愧難當。尼爾斯和我一樣都是淘氣包,都挺聰明,從尼爾斯的變化中,我覺得我也應該端正學習態度,變壓力為動力,認真學習,暗暗給自己訂了學習計劃:上課認真聽講,積極舉手發言;堅持當天知識當天消化,不欠帳;空餘時間爭取多做練習。
愛因斯坦說的好:天才等於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運氣。相信我,以後會加倍努力的!
今天,我剛剛讀完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就已經被書中的故事情節深深吸引住了。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個名叫尼爾斯的小男孩,他非常喜歡搞惡作劇。一天,他捉弄了一個有魔法的小精靈,小精靈一氣之下把尼爾斯變成了一個拇指大小的人。正在尼爾斯生氣時,忽然看到自己家的雄鵝莫頓要和一群大雁一起飛天旅行,他想挽留莫頓,便緊緊摟住莫頓的脖子,不料,莫頓將尼爾斯也帶上了天空,尼爾斯便開始了他的飛天旅行。
路上,尼爾斯慢慢學會了幫助別人,他在一個小島上救了一隻名叫鄧芬的小灰雁;還冒著差點被狐狸吃掉的危險,救了一群烏鴉······
後來,尼爾斯和莫頓又回到了家,過上了幸福、安定的生活。
讀過這本書,我非常羨慕尼爾斯可以騎在鵝身上旅行,常常幻想自己和他們一起冒險旅行。我還很佩服尼爾斯的勇氣和他樂於助人的美好品質。他被鵝帶上天空竟一點也不害怕,還冒著危險救了那麼多人。他是多麼勇敢、有愛心啊。想想自己,遇到一點小困難都克服不了,我要向尼爾斯學習,做一個勇敢、樂於助人的孩子。
翻開這本《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我便津津有味地讀了起來:作為一個小書迷,我在語文書上有幸讀到了這本書的節選,我情不自禁地被這想像生動的情節所吸引,連忙去圖書館借了這本書,迫不及待的就把它讀完了。現在,我就來給大家分享一下: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由瑞典作家塞爾瑪拉格洛芙所創作,是一部享譽世界的兒童文學作品。這本書主要講了一個頑皮的孩子尼爾斯非常喜歡捉弄小動物,還十分調皮搗蛋,不讓大人省心。有一天,他因為捉弄小狐仙,被小狐仙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正當它絞盡腦汁時,一隻家鵝飛上了天空,尼爾斯措不及防,就和家鵝一起飛上了天空,在途中經歷了許許多多的事情,小尼爾斯也逐漸變成了一個伶俐、乖巧可愛懂事的孩子。小狐仙又因此把尼爾斯變了回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我們要愛護保護動物,保護動物。現在由於綠化環境的減少,動物們賴以生存的環境也在逐避減少。環境已經被破壞了,動物們,尤其是珍稀動物,已在逐漸滅絕,最近我們的動物物種已經消失100多種,我們一定要學會保護、愛護動物,不讓它們因環境變化而再次消失!
這本書讓我懂得了,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珍惜動物,從我做起!
前幾天,我讀了一本書,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書中講的是一個叫尼爾斯的調皮男孩子,被小精靈變成了一個拇指般大的小人,騎在白鵝莫頓身上,與大雁一起旅行,經歷了種種困難之後,他終於成為了一個關愛動物,關心他人的好孩子!
在這本書里,我最喜歡大雁阿卡,他是個關心集體的隊長,還十分聰明,每當狡猾的斯密爾想出詭計時,都被他和尼爾斯一一識破。
讀過這本書,我不禁自我檢討起來:之前的我,和尼爾斯一樣,也曾經是個喜歡捉弄小動物的孩子,總是害得小動物們一見到我,就跑得遠遠的……現在,我要向書中那位成長後的尼爾斯學習,樹立起保護環境的意識,給動物們一個安身之地,不驅趕它們,也不殘殺它們。
假如這個世界上沒有其他動物,那又是一個怎樣的世界呢?鮮花怒放,卻沒有蜜蜂來授粉、醞釀蜂蜜;夏天,我們再也看不見翩翩起舞的蝴蝶和提著燈籠的螢火蟲了;在各個國家,再也看不見五彩斑斕的飛禽走獸了。
人對動物要友好,人與人之間也應該這樣,欺負弱小,體現的是殘暴,只有和睦相處,這個世界才會更加美好!
假期里,媽媽給我買了一本書《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我越看越喜歡,被文中的故事情節所吸引。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主要講了主人公是瑞典南部鄉村的一個14歲男孩尼爾斯。他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勞而又十分貧困的農民,但是尼爾斯天生性格粗野,非常頑皮,對讀書沒有一點興趣,專愛惡作劇,欺負小動物。
一個初春的一天,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裡因為捉弄一個小精靈,被小精靈變成了一個大拇指大小的小人。他騎在雄鵝莫頓身上跟著大雁經歷了一次長途旅行,旅途非常艱苦,最終他成為了一個勤勞、善良、勇敢、自信的男孩。
我最喜歡的故事情節是:黑夜降臨時,有一隻夜裡出來覓食的狐狸,看見了一群大雁,狐狸等大雁睡熟後,抓住了一隻大雁,這時尼爾斯也忘記了害怕,勇敢的憑著自己的聰明機智,從狐狸的口中救下了大雁,同時狐狸也得到了教訓。
讀這本書我明白了:沒有挫折、困難的人生是蒼白的,讓我們也循著他們的足跡,踏上追夢的旅程吧!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享譽世界的文學作品,也是第一本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冒險小說,這本書的作者是塞爾瑪?拉格洛夫。
中的主人公尼爾斯·豪格爾森是個頑皮、搗蛋的孩子,他不愛學習,一看到書本就會犯困;不愛牧鵝和放鴨,經常捉弄家中飼養的小動物,以至於家禽見到他都會咬他,他用木鞋打牛,扯公雞的雞冠,揪黑貓的尾巴……甚至多次氣的他媽媽站在那裡哭。
一次,他捉弄了銅在村莊里的小精靈,被變成了拇指大的小人,遭到了動物的報復,做壞事要遭報應的,他還沒能弄明白這是怎麼一回事,又被家裡的大雄鵝帶上了天,家鵝決定和大雁飛往北方,那是他嚮往已久的拉普蘭。途中巴爾斯展開了一段難以想像的奇幻冒險之旅。
尼爾斯經歷了各種磨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還是「鶴之舞表演大會」上,狐狸斯密爾偷襲大雁們。
鶴之舞表演大會是一年一度的動物集會,大家在這天不用擔心被兇猛的動物傷害,不論飛禽還是走獸,在這一天,都會參加這盛大的集會,雁群也不例外,尼爾斯騎在雄鵝莫頓的脖子上,一起赴會。在這美好的日子裡,狐狸斯密爾卻悄悄潛入了雁群,准備痛下殺手時被尼爾斯發現了,狐狸群咬破了斯密爾的耳朵,並把他驅逐了,後來斯密爾尋雁群報仇,每次都被尼爾斯發現。
尼爾斯隨雁群扶危濟困,從頑皮的孩子成長為善良,勇敢,智慧的小英雄。
兒童評論家安武林說過:「災難是人生的磨刀石。」正因為這些災難,尼爾斯才成長為人見人愛的好孩子。大雁開始不願接納尼爾斯,到後來成為朋友,也是尼爾斯的成長過程啊!
今天我看了一本《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書。剛看到這本書的名字,問號就在腦子里轉圈圈,人怎麼能騎在鵝背上去旅行。
這本書里講的是一個叫尼爾斯的小男孩被一個小精靈變小了,然後他就做在鵝背上,被鵝帶上了天,和大雁一起去旅行,在途中尼爾斯還幫了大雁許多忙,尼爾斯從無惡不作的狐狸那裡救走了大雁,把狗熊從人類手中救出來,尤其是孤單的老農婦這一段讓我應象最深刻,當尼爾斯知道老農婦的子女都不能陪她度過晚年時,她感到很難過。老農婦死後,尼爾斯幫老農婦合上雙眼把她的手擺成十字。尼爾斯還做了許多好事。尼爾斯原來是個愛欺負動物不愛學習的小男孩變成了一個善良的小男孩。最後他的善良、勤勞、樂於助人的精神讓他又變成人。
讀完這本書,使我知道我應該改掉我身上的壞毛病,做個勇敢的的男子漢,遇到事要動腦筋,還要有一顆純潔善良的心。
我今天早上把《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完了。媽媽讓我試著寫一個讀後感。
故事的主人翁叫尼爾斯,是一個調皮的小男孩。被森林裡的小精靈,變成了一個不到5厘米高的小人。因為想回家跳到一隻鵝身上,可家鵝說自己要去阿佰蘭,尼爾斯便和鵝群一起飛向阿佰蘭……
在路上,尼爾斯救了小松鼠,幫助了古城裡的動物們,救了整個鵝群,體會到了助人為樂的樂趣。不過他也有難過的時候,比如只有水草和小蟲吃,螞蟻也欺負這個小人兒,還有……
當有一天在家門口看見爸爸媽媽時,他變成了正常人!在鵝群的幫助下,他知道了家的溫暖。
我認為,如果我是前面的尼爾斯,就應該馬上改正,如果我是後面的尼爾斯,應該多多進步不要後退。
近期,我讀完了《騎鵝旅行記》這本書,小主人公尼爾斯讓我敬佩,更讓我感動……
這本書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小的時候的尼爾斯不愛學習,而且喜歡捉弄小動物們。有一天他因為捉弄小精靈而被施了魔法,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碰巧的是一群野鵝從尼爾斯家飛過,還不停呼喚,讓家鵝與他們一起飛行。一隻強壯的雄鵝——馬丁動了心便一起與野鵝飛行。尼爾斯為了不讓馬丁飛走,就抓住了他的脖子,可是因為自己變小而力氣不足,就被馬丁拉到了空中,就這樣,一段漫長的飛行之旅開始了。
尼爾斯跟著阿卡的野鵝大隊飛遍了瑞典,他們一路上遇到種種困難。尼爾斯從這些危險中得到了鍛煉,擊退了危險的狐狸,拯救了小松鼠,得到烏鴉強盜首長的信任,逃離了棕熊老窩。最讓我意想不到的是,尼爾斯為了馬丁以及野鵝大隊的朋友們,放棄了自己的家人。
有一次野鵝大隊再一次從尼爾斯家上方飛過,阿卡讓尼爾斯下去看看自己的家人,尼爾斯就在大院里轉來轉去。無意間聽到了母親與父親的對話,心裡十分難過,眼淚就不受控制了,爸爸媽媽從屋子裡走出來。爸爸看到那些鵝很是驚喜,一把就抓住了馬丁的脖子,把他扔到了鐵籠子里。
那時,尼爾斯見到這一幕就不顧一切的向父母跑去,甚至已經忘了自己變成了一個小狐仙,告訴他們不要傷害馬丁,但是尼爾斯並不知道,在一旁目睹了一切的小精靈已經被這一幕所感動,早已把他變回了原來的樣子。
讀完這本書,尼爾斯讓我學到了勇敢和堅持不懈的精神。在以後的學習和生活中,我也要向尼爾斯看齊,遇事不慌張,沉著冷靜的去解決一道道的難題。
今天我看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講的是一個叫尼爾斯的小男孩,爸爸要出去,叫他自己看書,他看了一會就睡著了,當他醒來時候,發現有一個小精靈在他的面前,尼爾斯拿了一個帽子把小精靈扣住,小精靈請求把他放了,尼爾斯故意打開帽子,小精靈剛要出來,又被尼爾斯拿帽子扣住,就在這時,他腦門上挨了一下就暈過去了,醒來的時候他發現自己變得只有巴掌大,他著急的找小精靈,但怎麼也找不到,而且他能聽懂院子里動物的語言……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做人要誠實,說話要算數,要不就會受到相應的懲罰。
㈤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給人的是什麼啟示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告訴我們,要做一個勇敢、熱心的孩子,還要善於去幫助別人。
尼爾斯通過勇敢和智慧,幫助野鵝群戰勝狡猾的狐狸,成功解救一隻野鵝,才緩和了尼爾斯和野鵝群緊張的關系,也為尼爾斯贏取了阿卡的信任。
只有人和動物互相取得信任和尊敬,才可以和諧共處。尼爾斯通過自己的智慧、勇敢和真誠成功化解了人和動物之間的矛盾,說明人和動物是能夠成為好朋友的。
盡管這些故事看似荒誕,但是作者卻告訴讀者這樣一個簡單的道理,人只要善待動物、善待自然,學會與動物協作,與自然相處,人將會和自然成為最親密的夥伴。
創作背景
1887年,一位名叫達林的師范學院院長請長期擔任地理、歷史教師的塞爾瑪,寫作一本以小學兒童為對象的通俗讀物,向瑞典兒童介紹歷史和地理。
她創作時,心中有一個明確的意圖:「為了教育瑞典兒童熱愛自己的祖國。」從教育學觀點出發,她認為「只有孩子們了解自己的國家,熟悉祖國的歷史,才能使他們真正熱愛和尊重自己的祖國」。這部長篇童話事實上是被當作教科書的變異品種出版的。
作者為了寫好這部作品,歷時幾年訪遍瑞典大江南北,認真搜集境內各種動、植物的詳細資料,細心觀察飛鳥走禽的生活習性和規律,並且在收集資料的途中也不忘對當地風俗、民間傳說等故事的搜集,這樣就極大的豐富了作品的真實性。
㈥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50字。好段、
最近,老師向我們推薦了一本好書《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一下子我就被書中有趣的故事吸引力。書中講的是從前有一個小男孩,不愛學習,總是愛捉弄小動物。一次,爸爸媽媽要去教堂,讓他在家讀經書。可是爸爸媽媽剛走,他就拿起了獵槍,結果砸住了腳。
接著他又用網扣住了住在他家的小精靈,小精靈生氣了,把它變成了很小很小的小人兒。他現在能聽到小動物的話。因為他平時總愛欺負家裡養的小動物,現在動物們看見他這么小,便張口就罵男孩。一天,一隊大雁飛了過來,呼喚著他家的鵝一起飛走。
他聽見了,趕快騎到了鵝的身上。他想不讓鵝飛走,因為這是他家唯一的一隻鵝。可是,一瞬間他家的鵝飛起來了,他也跟著游覽世界。
一開始,他跟著大雁在一個地方過夜,可是大雁的頭領被狐狸抓走了,他以為是。他和鵝用盡全力把他救了出來,大雁的頭領很感激他。告訴他,它叫阿卡,從此他們成了好朋友。我為小男孩的勇敢而感動。
小男孩又跟著大雁一起飛走了。大雁阿卡看見小松鼠被一個老奶奶抓走了,他告訴了尼爾斯,尼爾斯趕快過去。他找到了小松鼠的四個孩子,他帶著他們去了老奶奶的家,他對老奶奶說了是怎麼回事,老奶奶被感動了,把小松鼠放了。
旅途中的尼爾斯在一點一點的變化著,他從一個淘氣、不禮貌的小男孩變成了一個勇敢、善良又樂於助人、勤勞的小男子漢。
俗話說「一本好書是一位好老師」,我被尼爾斯的一舉一動所感動。讀了這本書使我認識到,要從小培養良好的品德,要有刻苦學習知識的精神,虛心向別人學習,不斷地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點,這樣才能真正地成長起來。
㈦ 《騎鵝旅行記》10篇讀後感30-50字 記住只要30-50字30-50字 快開學了,求大哥發話
這本書講的是關於14歲小男孩尼爾斯的故事,尼爾斯不喜歡讀書非常調皮,還經常捉弄家裡的小動物,大家都非常討厭他有一天尼爾斯,因為在家裡行動一個小精靈的小精靈變成了小人,這時候一群大雁從天空飛過家中一隻熊額莫頓,也想展翅跟隨大雁飛行尼爾斯,為了不讓鵝飛走就緊緊抱住額的脖子大熊額剛好學會了飛行,就連帶著尼爾斯一起飛到了空中。從此,尼爾斯騎的大熊貓的背上跟隨大雁走南闖北
這本書最讓我感動的尼爾斯,雖然力量也不大,但是他還是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幫助別人在旅途中他遇到困難,從不低頭朋友有了困難中,他總是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這不是我們需要學習的美好品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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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
作者 烏魯木齊航空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一本很經典的書,作者形象的描寫了,兩個可愛的主人公,尼爾斯,莫頓尼爾斯因捉弄小精靈,被小精靈變小了,踏上了旅行的路程。尼爾斯在旅行過程中遇到了很多很多的麻煩,他們勇敢地解決了。尼爾斯從一個捉弄動物的壞小孩,變成了一個勇敢,互相幫助,心地善良的好孩子。我很欣賞故事裡面團結友愛的精神,這本書深深的打動了我。
在旅行過程中尼爾斯學會了機智,勇敢,懂得了尊重他人尼爾斯在這次旅行中有很大的收獲。尼爾斯的一舉一動滲透了孩子們純潔的心靈,在旅行過程中,雖然很驚險,但很有趣。
如果我是尼爾斯,我要騎上家鵝莫頓在天空中飛翔,那是多麼的驚險,微微的涼風吹來,那是多麼的美好,聽聽鳥的叫聲,那是多麼的舒暢,聞聞泥土的芳香,那是多麼的快樂,摸摸草的葉子,那是多麼的興奮,忘記一切煩惱,那是多麼的高興。
如果我是尼爾斯,走進鬱郁蔥蔥的森林,和小松鼠玩皮筋,和小兔子玩打羽毛球,和小猴子打網球,和青蛙比游泳,沿著彎彎曲曲的小路,走到湖邊,小魚在湖水裡快樂地游泳,大家盡情地玩耍,開心極了,我非常想和動物們做朋友。如果森林裡的動物都是我的好朋友那該多好呀!
如果我是尼爾斯,我要到峽谷中看有名的鶴之舞,音樂開始了,仙鶴隨著音樂翩翩起舞,我突然感覺,我也再跳有名的鶴之舞,大家一起翩翩起舞,看完我才知道我不是再跳的一員。
我也要做尼爾斯,樂於幫助別人。
㈨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
當賞讀完一本名著後,你有什麼總結呢?這時候,最關鍵的讀後感怎麼能落下!但是讀後感有什麼要求呢?以下是我幫大家整理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精選1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近段時間,我讀了一本由瑞典著名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芙寫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書。書中詳細描寫了一個不愛學習、懶惰、喜歡惡作劇的小男孩尼爾斯騎鵝的歷險記,在經歷了各種困難和危險,最終變成了一個勇敢、機智、善良、樂於助人的大男孩兒。
讀了這本書,我真是百感交集。開始讀的時候我並不喜歡尼爾斯,因為尼爾斯是一個壞孩子。讀到最後時,我被尼爾斯的那種不怕困難,樂於助人的精神感動了。我體會到了尼爾斯那種不屈不撓的奮斗精神。這讓我聯想起最近這段時間的自己,覺得自己掌握的知識太少,學習上還滿不在乎,導致這幾次考試沒有達到理想的分數,我真是羞愧難當。尼爾斯和我一樣都是淘氣包,都挺聰明,從尼爾斯的變化中,我覺得我也應該端正學習態度,變壓力為動力,認真學習,暗暗給自己訂了學習計劃:上課認真聽講,積極舉手發言;堅持當天知識當天消化,不欠帳;空餘時間爭取多做練習。
愛因斯坦說的好:天才等於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運氣。相信我,以後會加倍努力的!
讀書,讀好書,好讀書,是成為優等生的關鍵!閱讀一本好書,能為自己繽紛的童年增添更多的樂趣,是為自己提供個了解世界,探知社會的窗口……
在學校的提倡下,我在寒假購買了一本《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我一買回來,便離不開雙眼了,幾乎走到哪,就看到哪。最後感嘆一句:真是一本好書!這本書的內容非常有趣——淘氣的小男孩尼爾斯不小心被精靈變成了一個小人兒,他乘著家裡的大白鵝,跟隨大雁到處歷險。在這歷險的期間,尼爾斯經歷了許多驚險而奇怪的事情:和大雁聯合打敗了詭計多端的狐狸;用魔哨幫組黑老鼠戰勝白老鼠;勇敢地用尖刀與搶劫的大鳥搏鬥;把鳥巢當船劃,從獵人槍口下救出綠頭鴨;有從熊口死裡逃生,還把瀑布當滑梯玩……他經歷了血多事情,再也不像以前那樣無精打采,變得彬彬有禮,他回到牛棚,希望看望父母,但又不想讓父母看到自己的樣子擔心!卻不料家鵝與妻子回來探望,被父母抓住,尼爾斯猶豫了很久,最終還是決定救回好朋友,但意外地發現——他變回原來那麼大……
這本書非常有趣味,同時也讓我受益良淺:要好好做人,不要惡作劇,待人真誠,彬彬有禮;珍惜自己的生活,不然哪天碰到精靈,後果可就不堪設想!
最近我看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一打開這本書,我就被故事情節所深深吸引。
這本書講了一個名叫尼爾斯的小男孩,他任性又淘氣,還常常讓父母操心。有一天,尼爾斯因為捉弄小精靈,結果卻被小精靈捉弄成了一個小矮人。之後,尼爾斯騎在鵝背上,跟著大雁去旅行。於是尼爾斯開始了漫長而又危險的騎鵝旅行。一路上,尼爾斯碰到了許多趣味和冒險的事情,同時在旅行中,尼爾斯結交了很多朋友,他們之間相互幫忙,建立了深厚的友誼。尼爾斯由一個任性又淘氣的小男孩,變成了一個勇敢、愛幫忙別人的小男孩。最終他回到了自我的家並變回了原形。
讀了這本書,我覺得樂於助人是最歡樂的事情。並且還要愛護動物,愛護大自然。應對困難,不要驚慌,要勇敢。
這個寒假,我看了許多書,但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尼爾騎鵝旅行記》了。
書中主要講述了一個調皮的小男孩尼爾斯,因為捉弄一隻小妖精被變成了一個小人兒,一隻家鵝馬丁不甘心終日生活在鵝棚之下,便跟隨一群野鵝飛往了北方。一路的旅行波折不斷,但在這次驚險刺激的騎鵝旅行中,尼爾斯看到了美麗的風光,增長了許多知識,結識了許多動物朋友,聽了許多傳奇故事,同時也經歷了重重困難與危險,當他再次回到自己的家時,他變善良了,不再和以前一樣調皮了。尼爾斯不僅變回了人,還成了一個勇敢的男孩。
《尼爾騎鵝旅行記》這本書,讓我知道了一個很重要的一點:給予他人,幫助他人。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是世界上第一本獲得諾貝爾獎的童話。我讀完這部世界經典文學名著後,腦海中留下了許多感人和有趣的畫面......
一個叫尼爾斯的小男孩,他非常頑皮、淘氣、不愛學習,並且非常喜歡捉弄小動物,有一天,他想捉弄一個小精靈,不幸被變成了一個只有拇指大的小人。接著,被家裡的一隻雄鵝帶上了天空,開始了和一群大雁開始一場冒險之旅。
在這段旅行的過程中,尼爾斯學習到了很多地理知識,也經歷了許多的危險和苦難,但最大的收獲是幫助了很多的人和動物。尼爾斯幫助大雁的領頭阿卡脫險;幫助黑老鼠大軍引開灰老鼠;幫助小燕子;還為山羊除害......尼爾斯的行為是多麼不好。
他的這種勇於擔當、有責任感的精神令我佩服;同時也讓我明白了人與人之間要相互尊重,和睦相處;人與動物之間,也不能隨便的傷害與捉弄。否則當自己遇到困難需要別人幫助時,一定不會有人來幫助你。
讀完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裡面我最喜歡尼爾斯,因為尼爾斯是一個調皮的男孩,整天把小動物們搞的雞飛狗叫。他趁父母做禮拜的時候,把家禽的毛,並在父母的衣櫃里調戲一個小精靈,被他變成了小人兒,隨著大雁去旅行。
通過看《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讓我知道了不能欺負小動物,而且讓我知道尼爾斯這樣做雖然不對,但是他有勇氣、樂於助人的行為使我感覺他是一個好男孩,所以,我要向尼爾斯的有點學習!
我讀完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個繪本書。
故事講的事,有一個叫尼爾斯的人,因為捉弄一個小精靈,結果被小精靈變成了比小石子大一點的小人。這時天空中飛過一群大雁,家裡有一隻叫莫頓的雄鵝也想跟隨大雁去旅行,所以也展翅而飛了。
在這次不平常的的漫遊中,尼爾斯變成了勇敢、善良、樂於助人的好孩子。
讀了這本書後我懂得了動物和人類是好朋友,我們要愛護保護它們。我們不能自私,會讓你失去朋友和快樂。我們同學之間也要向尼爾斯學習,學習他那種無私奉獻、助人為樂的精神。
終於讀完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講的是一個叫尼爾斯的十四歲小男孩兒,由於他總是調皮搗蛋,惹惱了一個小精靈。為了懲罰他,小精靈在他身上施了魔法,把他也變成了一個能聽懂所有動物語言的小精靈。尼爾斯變小後騎著一隻雄鵝跟隨一群大雁去了很多地方,經歷了很多事情。
這次旅行之後他懂得了很多道理,也變得比以前懂事了!我也很喜歡和爸爸媽媽一起去旅行,我們每次去一個地方,總能了解一些當地風土人情,領略自然風景之美!我好期待下一次的旅行,不知道爸爸媽媽什麼時候才能帶我去。
看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我覺得這本書里的尼爾斯和雄鵝莫頓都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調皮搗蛋、愛捉弄人的尼爾斯被小精靈變成小人兒後,在艱險刺激的旅行中,顯得善良又有責任心,學會了用愛心去幫助別人。小精靈最後把他變回人與親人重逢的時候很感人。而雄鵝也因為堅強勇敢、樂於助人,最終找到了自己的配偶(小灰雁鄧芬),它們還生出六隻小雁,從此過著幸福的生活。
我覺得《拯救松鼠一家》這個故事寫得最精彩,夜深時,一隻叫斯密爾的狐狸躥到浮冰上,想偷襲大雁。當他快挨到一隻大雁時,突然爪子一滑,在冰上刮出了刺耳的聲音。大雁們聽到聲響後,紛紛張開翅膀往空中飛去。可是最近的那隻大雁來不及逃走,便被狐狸咬住了翅膀。尼爾斯挺身而出,為救大雁勇敢與狐狸戰斗,但他畢竟太小了,斗不過狐狸。雄鵝趁著大雁們與斯密爾糾纏的時刻,機智地把被困的尼爾斯救出來。第二天尼爾斯又勇敢地救了松鼠的.一家。大雁們看到尼爾斯是個勇敢、樂於助人的孩子,不再趕他走。
這個故事使我感悟到,要有愛心,要樂於助人,才能成為人們喜愛的孩子;只要堅強勇敢,團結一致,就一定能戰勝敵人。
在眾多課外書中,我最喜歡的就是《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它的作者是塞爾瑪拉格洛夫,打開這本書,你不僅能和尼爾斯一起瀏覽瑞典的奇山異水、秀麗風光、湛藍的天空,潔白的雲朵,遼闊的草原,茂密的森林……還可以聆聽到許多動人古老的傳說。這本書主要講了這樣一個故事:主人公尼爾斯很調皮,有一次,他捉弄小妖精,被小妖精用魔法變成了一個小人兒。最後,尼爾斯騎在他家的大白鵝身上,跟著一群大雁出發,開始了一段長途旅行。
通過這次奇異的旅行,尼爾斯看到了很多美麗的風光,增長了不少知識,結識了許多朋友,也聽到了許多傳奇的故事……同時,尼爾斯不斷成長,成了個善良、勇敢、冷靜思考、助人為樂的好孩子。
不是只有尼爾斯能冷靜思考,記得有一次,我和同學三人一起去知識競賽。在與對方打成平手的情況下,考官要我們回答四大名著中每本書的主要人物以決勝負。這時,我低下頭,沉思起來。另外兩人搶先說:「劉邦、項羽、張飛、林沖」。「對不起,錯了。」兩人都出局,輪到我了,我一口氣說出來「林沖、賈寶玉、沙僧、劉備。」「回答正確」隨著考官的一聲令下,我們勝了。其實只要我們冷靜思考,沒什麼能難倒。
書中的尼爾斯雖然變成了小人,但他沉著冷靜、勇敢面對戰勝了許多困難,我們為什麼不可以呢?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世界文學史上第一部,也是目前為止唯一一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童話作品。
這本書講述了小男孩尼爾斯,跟隨雁群由瑞典南方飛往北方的故事。尼爾斯因為戲弄小精靈而被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兒,同時具有了可能各動物交流的神奇功能。當他得知家裡的雄鵝莫頓要跟雁群一起離開時,著急地抱住莫頓的脖子,阻止他飛走,但是卻意外地騎在鵝背上,開始了一段奇妙的旅行!
一路上,尼爾斯看到了許多他從未領略過的風景,了解到不同地域的獨特風貌與傳統習俗,也遇到各種各樣的動物和人,聽到了一些神密莫測的故事。尼爾斯和雁群在旅程之初招惹到了狐狸斯密爾,這只奸詐狡猾、心胸狹窄的狐狸總是想要傷害他們。他窮追不舍,不惜跋山涉水地一直緊緊跟隨雁群的足跡。斯密爾多想嘗試想要抓信尼爾斯,但都被尼爾斯機智地逃脫了。
尼爾斯原本有個很好的機會,可以在一夜之間變回原來的樣子,但是他不想趁火打劫,也不想把自己的開心建立在別的痛苦之上,所以尼爾斯選擇了放棄,不僅如此,他還熱心的幫助梅貝森找回了書稿。尼爾斯在這次旅途中,逐漸改正了自己淘氣的缺點,還培養了自己助人為樂,舍己為人的優秀品德,變成了一個勇敢、善良、有同情心和責任感的小男孩!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主人公尼爾斯,是一個住在斯料耐省南部的一個小農莊裡,長的瘦瘦高高的,有一頭亞麻色的頭發。他最喜歡的事情是吃飯,睡覺和惡作劇,最不喜歡別人讓他學習。
有一天,尼爾斯冒犯了一個小精靈,小精靈一氣之下把他變成了一個小人。這時,一群大雁飛過,家裡的雄鵝受到了大雁的呼喚,想跟它們一起飛行,尼爾斯跳上雄鵝背想要留住它,可他反而被帶上藍天,從此開始了他的充滿艱辛而又危險的旅行。
在這次旅途中,尼爾斯和大雁們一起飛過了整個國家,經歷了水災、森林大火,拯救了被狐狸叼走的大雁,領略了祖國的大好河山,最重要的是通過這次旅行,尼爾斯改變了自己的壞習慣,變成了一個熱心幫助別人的人。最後,尼爾斯回到了故鄉,得到了小精靈的諒解,又回復了自己原來的樣子,和家人團聚了。
讀完這本書,我深刻的感受到了尼爾斯勇敢無畏、熱心助人的精神,我以後也要做一個這樣的人。我想,這就是我讀完這本書得到的最大的收獲。
翻開這本《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我便津津有味地讀了起來:作為一個小書迷,我在語文書上有幸讀到了這本書的節選,我情不自禁地被這想像生動的情節所吸引,連忙去圖書館借了這本書,迫不及待的就把它讀完了。現在,我就來給大家分享一下: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由瑞典作家塞爾瑪拉格洛芙所創作,是一部享譽世界的兒童文學作品。這本書主要講了一個頑皮的孩子尼爾斯非常喜歡捉弄小動物,還十分調皮搗蛋,不讓大人省心。有一天,他因為捉弄小狐仙,被小狐仙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正當它絞盡腦汁時,一隻家鵝飛上了天空,尼爾斯措不及防,就和家鵝一起飛上了天空,在途中經歷了許許多多的事情,小尼爾斯也逐漸變成了一個伶俐、乖巧可愛懂事的孩子。小狐仙又因此把尼爾斯變了回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我們要愛護保護動物,保護動物。現在由於綠化環境的減少,動物們賴以生存的環境也在逐避減少。環境已經被破壞了,動物們,尤其是珍稀動物,已在逐漸滅絕,最近我們的動物物種已經消失100多種,我們一定要學會保護、愛護動物,不讓它們因環境變化而再次消失!
這本書讓我懂得了,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珍惜動物,從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