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美國大片中警察說明白怎麼說
Roger
Roger that
是收到命令的意思,一般戰爭片里士兵也這么說
希望可以幫到你,喜歡請採納~ 歡迎追問
Ⅱ 電影中稱呼警察CAR 怎麼拼寫啊謝了!!!
police是警察
美國說警察普遍用cop這個詞。
cop是police的俚語,不是警察的正式用語。
Sir可以表示長官,香港叫警察作sir。
Ⅲ 女警官的英文翻譯
一、Madam口語上,一般都使用"Madam」, 這是對女上司、女警官的尊稱。
讀音:英 [ˈmædəm] 美 [ˈmædəm]
二、policewoman 讀音:英 [pəˈli:swʊmən] 美 [pəˈlisˌwʊmən]
釋義:n.女警察;女警官
復數: policewomen
用法例句:
1、He even tried to sweet-talk the policewoman who arrested him.
他甚至想和逮住他的女警官套近乎。
2、The policewoman found a frightened child in the hut.
女警察在小屋裡發現了一個受驚的孩子。

(3)警官電影里怎麼說擴展閱讀:
同類詞
1、policeman讀音:英 [pə'liːsmən] 美 [pə'liːsmən]
釋義:n. (男)警察
例句:The policeman watched his quarry go into a bar.
警察看著他在追捕的人走進一家酒吧。
2、constable 讀音:英 ['kʌnstəbl] 美 ['kɑːnstəbl]
釋義:n. 警官;治安官;巡官;(皇家或貴族的) 總管
例句:Could you please help me, Constable?
警察, 您能幫助我嗎?
3、bobby 讀音:英 ['bɒbi] 美 ['bɑːbi]
釋義:n. (英)警察
n. 鮑比(男子名;Robert的昵稱)
例句:These days, the bobby on the beat is a rare sight.
現在很少能看到巡邏的警察。
Ⅳ 電影中警察圍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最常用的台詞是什麼
最佳嫌疑人》以商戰為線索,講述了一個由一張價值百萬美金的「失眠葯方」引發的明爭暗奪,兩國公司之間在談判之餘的明爭暗鬥,以及爭斗之餘尋找「誰是最佳嫌疑人S」的更深層次爭斗。
電影《最佳嫌疑人》中的經典台詞
(一)交易已經開始了,你沒有回頭路。
(二)你知不知道,有種感覺,總好像飄著。
(三)別再說謊了,再說下去,你自己也該信了。
(四)明明是抗議,為什麼都跪著呢?
(五)我必須在交易前,拿到阮大志手裡的東西。
(六)不要以為你做得事情沒人知道。
電影《最佳嫌疑人》劇情簡介:
百年葯廠承工制葯的老闆李總飾,決定炒樓盤賣地,不想再賣葯了。他重金聘請的香港高管阮大志牽線找來日本的買家宮下先生。不想,宮下看中的只是承工能夠治癒失眠的玉露散神片的獨家配方。就在雙方談判陷入僵局之時,聲稱手握秘方的「神秘人S」的出現更讓談判迷霧重重。承工制葯廠銷售總監林以泰是一名重度失眠患者,整日似夢非醒唯唯諾諾工作的他,卻陰差陽錯洞悉S與日本買家的交易。成為捉鬼人後,林以泰發覺無論是直屬上司阮大志、關系曖昧的高級文秘安淇兒、還是日方代表的妖嬈助理梅川美紀子每個人都心懷鬼胎,甚至他最信任的葯廠員工老宋飾都行為古怪,每個人都是最佳嫌疑人。而此時,躲在某個角落的內鬼「神秘人S」卻對所有人的
Ⅳ 美國電影裡面怎麼說「警察」的謝謝:)
書面語是ploice
但是警察們口語中往往用的是cop
Ⅵ 為什麼歐美電影中管警察叫cop而不是police
Cop是俚語(slang),
就象港產電影管警察叫條子一樣的道理
Ⅶ 港片中的女警官用英語怎麼稱呼
港片中的女警官用英語稱呼為:Madame,比如:Yes,Madame!
madam
英[ˈmædəm]
美[ˈmædəm]
n.
女士;
小姐;
喜歡指使他人的年輕婦女;
[例句]Try
them
on,
madam.
太太,試穿一下吧!
[其他]
復數:madams
Ⅷ 電影中警察抓壞人的時候經常說的話是怎麼來的
那句話的名字叫米蘭達警告::「你有權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麼你所說的一切都能夠用來在法庭作為控告你的證據。你有權在受審時請律師在一旁咨詢。如果你付不起律師費的話,法庭會為你免費提供律師。你是否完全了解你的上述權利?」
這一告誡的形成,緣於美國的一個案例。事情是這樣的:米蘭達是一個青年,他在1963年被亞利桑那鳳凰城警方以綁架和強奸一個18歲弱智少女罪名逮捕。他在警察局接受了兩小時的訊問後,簽下一份坦白文件。但是事後,他又說並不知道「憲法第五修正案」賦予了他沉默的權利。也就是說,米蘭達不知道自己有沉默權,也不知道自己有取得律師幫助的權利,而警察也沒有告訴過他。他的律師在法庭上抗議說,根據憲法,米蘭達的坦白不可以作為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的證據。雖然憲法修正案已經存在了近200年,直到上世紀60年代初,美國司法一直沿用歷史上傳下來的原則:要是嫌犯「自願」作出的坦白,就可以遞交法庭作為證據。並不強調警察必須告知嫌犯他有什麼樣的權利。「自願」而不是強迫,是那個時候惟一的標准。所以,米蘭達的坦白還是作為主要證據,在法庭上將他定了罪。他被判了20年監禁。他以自己「沒有被告知權利」作為理由,一路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接受最高法院的復審。
1966年,沃倫首席大法官主持的最高法院作出裁決,指出公民在接受訊問以前有權知道自己的憲法第五修正案權利,警察有義務將它告訴嫌犯,告知權利之後,才能訊問。因此,米蘭達一案被宣布無效,發回重審。
從此以後,如果美國警察在抓人的時候忘了這幾句關鍵的話,那麼人犯所作的一切供詞在審理時都將被判無效,而最終人犯也可能會被法庭放走,因為他的權利在逮捕時受到了侵犯。自1966年起,美國所有的警察在訊問嫌犯以前,都必須將「米蘭達警告」先告訴嫌犯,不管警察那時候是多麼忙亂,多麼匆忙,心情多麼不好,形勢是多麼緊張。這就是著名的「米蘭達警告」的由來。
米蘭達一案發回重審的結果:最高法院作出米蘭達一案裁決以後,米蘭達一案重新開庭,重新甄選陪審員,重新遞審證據。米蘭達本人原來的坦白當然是不能用了,幸好檢方找到了新的證據。米蘭達曾經跟以前的女朋友吹噓過自己的犯罪經歷,警察找到了這個女朋友,她在法庭上作了證。米蘭達再次被判定有罪。1972年,米蘭達獲假釋出獄。1976年,34歲的米蘭達在酒吧里與人爭執斗毆,被刺身亡。警察逮捕了一個刺殺他的嫌疑犯。在訊問開始前,警察向嫌犯傳達了「米蘭達警告」,嫌犯選擇保持沉默,但警察還是依法將其起訴。
Ⅸ 港片中經常聽到男警官怎麼用英語
回答和翻譯如下:
港片中經常聽到男警官。
Male police officers often heard in Hong 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