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電影植入廣告是什麼時候開始的,如何看待這一行為
贊助商的追捧,源於植入式廣告具有獨特的傳播優勢,這些優勢歸結為一點,就是能夠形成強大的品牌滲透力。
首先,植入式廣告的受眾數量龐大。有報道稱,只有上映2萬場,上座率在70%以上的影片才能吸引到電影廣告(包括貼片廣告和植入式廣告),這也說明植入式廣告的受眾數量極為可觀。以《手機》這樣的叫座影片為例,其受眾包括影院觀眾、VCD觀眾(不要忽略掉數量龐大的盜版市場)、電影頻道觀眾,再加上相關新聞報道的受眾,品牌與受眾的接觸率是極為可觀的,其千人成本可以控制在一個合理的水平,甚至會低於某些大眾傳媒。
除了接觸數量之外,植入式廣告更大的優勢在於其「接觸質量」,也就是說品牌可以爭取到現有媒介狀況下的稀缺資源--高度專注狀況下的受眾注意。隱性的廣告由於其出現的不規律性以及與情節的高度相關性,很少會遭到受眾的抵觸與拒絕。正如業內人士指出的那樣,「電視頻道掌握在觀眾手中,而當他坐進黑漆漆的電影院時,就不能不接受你的廣告」,這反映出植入式廣告本質上是一種強制性廣告。如下圖所示,植入式廣告在受眾廣告信息接收圖譜中處於較高層次--專注接收層.
從消費行為的角度考察,植入式廣告對受眾消費行為產生一種光暈式影響,特別在電視電影這樣聲像俱全的媒介中,強烈的現場感,對消費者形成一種行為示範;如成龍片中的三菱汽車與「勇氣與冒險」聯系在一起,在深化品牌影響力的基礎上,獲得豐富的品牌聯想,最終贏得廣泛的認同與品牌價值的提升。這種潛移默化的影響力正是贊助商夢寐以求的。
當然,植入式廣告也存在著不容忽視的弱點:
品牌的適用性范圍較小,多數情況下只適用於知名品牌,這是因為受眾需要在相當短暫的時間內准確識別出商品包裝、品牌或產品外型。因此,品牌有較高的知名度和認知度是投入植入式廣告第一道門檻。相對而言,綜藝類節目更有可能利用植入式廣告提高某些導入期產品或新進入品牌的知名度。
植入式廣告不適於深度說服,特別不適合做直接的理性訴求或功能訴求。港產片《難得有情人》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劇中舒淇借用吳大維的阿爾卡特手機與前男友聯系,不巧手機缺電,吳大維便藉此介紹了該手機的優越性能,說道:「因為最近我們公司正在設計這種手機的廣告,所以我比較了解它的功能,可以用普通電池替代鋰電池,換上干電池--行了。」吳大維一邊熟練地講解著,一邊熟練地拆裝著手機電池,這種強行植入被評論為「儼然和電視直銷現場一樣」,這明顯是對劇情的一種破壞,讓觀眾感到生硬和不自然。
同時,一些前衛產品的功能性訴求甚至可能被受眾當作影片的虛構。因此,品牌訴求一般停留在簡單告知與提高特性認知度方面。基於上述原因,廣告主可以考慮在同一檔期發布硬性廣告配合植入式廣告,及時將潛在消費者的「興趣」轉化為「慾望」。
在影視劇或節目中,可供植入廣告的容量有限,過度使用會引起受眾反感。在現實情況下,受眾傾向於把所有說服性訊息都理解為「廣告」,他們對於「廣告」高度敏感,一旦感覺到這是「廣告」,就會條件反射性地把心靈之門關閉,最終影響到對影視劇或節目的態度。
商業效益的過分追求,必然導致植入廣告的泛濫。
植入廣告容易對作品造成的最大傷害是使作品本身主題渙散,又因為這些品牌多與人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很容易喚觀眾醒感官刺激而帶來興奮點,作品中過多互不相關興奮點的突兀存在,必然對作品主線原本思路造成影響,降低作品藝術價值,甚至會喧賓奪主使主題不再明顯,正因如此,植入廣告常常會引起觀眾的反感和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