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電影院中錄制視頻現場頻繁,為何「屏攝」這個行為無法禁止
在現實生活中,這種行為幾乎是難以禁止的,只能從道德層面約束,畢竟這無法以嚴格的定罪。
隨著疫情的嚴格管控,讓疫情問題有所回升之後,電影院的院線也漸漸回升,生活中離不開的娛樂節目再次回到了人們的生活視野中,可是之前從來沒有被大家提起的屏攝問題卻一步步浮出水面,很多人認為這種行為是不禮貌更是不道德的。但相反的,有人認為這是很正常的,不過是拍照片,發個短視頻而已,並沒有影響到什麼。其實這個問題早在疫情發生之前就已經爭論不休多年,怎奈何始終沒有取得結果罷了,2021年的元月正是各大明星所出演的電影上映的時候,這件事再次被拿上檯面來說,只能說是這樣的行為在現實生活中越加猖狂,可是也很難阻止。
或許未來有一天,電影法制會有所完善,這樣的行為畢竟不能嚴格的定罪,真正需要的是由自己的素質和道德來約束自己,但是大多數觀眾往往不認為這樣的行為是有所不妥的,可見我國的國民素質還有待提高。
⑵ 電影院攝屏違法
法律分析:電影院攝屏、非法傳播情節嚴重的,屬於侵犯知識產權罪。《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電影局關於嚴厲打擊在影院盜錄影片等侵權違法行為的通知》提到盜錄影片及非法傳播盜版節目是觸犯《刑法》和《著作權法》的嚴重犯罪行為。鼓勵、支持影片版權方依法追究盜錄者及非法傳播盜版節目者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三)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五)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
⑶ 電影結束後拍攝算屏攝嗎
算屏攝。
當所有人都沉浸在黑暗的影廳中,投入地欣賞大銀幕上的影像時,前排觀眾高舉手機拍照、錄像,刺眼的小屏幕瞬間讓人出戲,這種行為也就是大家常說的「屏攝」。
屏攝之後,很多人會把拍攝的照片、視頻上傳至朋友圈或微博,有的是為了表達自己對某個演員的喜愛;有的則是配上影評,表達自己的審美品位;還有的已經成為一種觀影習慣,每逢看片必定要「打卡」炫耀。屏攝不僅僅影響周圍人觀影,也會涉及侵犯電影創作者的版權,在社交網站大量傳播後,還會對沒有走進電影院的觀眾造成「劇透」。
電影屏攝,是指包括錄像、錄音、拍照在內的
⑷ 電影彩蛋算屏攝嗎
算的。
延展資料:影院盜攝,一般是指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屏攝、盜錄的行為。有律師表示,在電影院內拍攝電影正片、彩蛋均屬盜攝。購買電影票並不等於擁有盜攝影片的權利,觀影仍需恪守底線。專家表示,影院盜攝行為會影響觀眾觀影之旅的心情,損害個人信譽,一部影片的上映凝聚著台前幕後眾多工作人員心血,盜攝也是對電影人勞動的不尊重,不利於電影產業版權保護,長遠看更會打擊行業積極性,危害電影產業繁榮、限制更多好電影的誕生。當電影龍標亮起的時候,我們要收好我們的手機
⑸ 在電影院屏攝,動了誰的乳酪
文 | 武怡楠
編輯 | 吳燕雨
在電影院看電影時拍照、錄視頻的觀眾們,可能從來沒想過,自己的行為有一天會被電影圈熱議、甚至抵制。《八佰》《花木蘭》上映後,「屏攝該不該罵」成了影迷圈和多家電影媒體討論的話題;去年北影節,面對屏攝、還有使用了閃光燈的行為,同場有人直接喊話:「傻X別拍了」;而一旦有人屏攝並發到影迷群里,可能會被直接拉黑,「這是影迷圈裡的行規」…
而與業內熱議的情況不同,大部分情況下,許多觀眾並不理解屏攝這個概念,也似乎壓根沒意識到屏攝是需要被「抵制」的一種行為。屏攝,簡單來說,泛指在電影院觀影過程中錄像、拍照或者拍短視頻等行為。在「Sir電影」「3號廳檢票員工」等討論屏攝問題時,高贊評論往往是「 看了這篇,才第一次知道屏攝不對。 」
圖源:Sir電影
那麼,屏攝的邊界在哪裡?屏攝一事,是否有著絕對的對錯呢?屏攝又為什麼會在電影圈引發爭議?屏攝,究竟動了誰的蛋糕?為此, 毒眸 詢問了超過20位身處不同環節的電影人、影迷和觀眾,以下是他們的想法。
劇本策劃 :「屏攝會影響觀影體驗,那些被打擾的人將不良情緒遷怒到影片,從而對影片產生不公平的評價,導致片方口碑受到影響。而且,盜版和院線觀感截然不同,《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上映期間的拉麵動圖就來自屏攝,對電影口碑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導演 :「抵制屏攝,是對包括我在內的創作者的尊重,也能更好地保護創作者。如果創作者的利益受損,影響的是藝術創作,也就影響了整個行業。」
發行1 :「屏攝導致了盜版資源的流出,會影響票房,對影院和片方的危害很大,也會影響我的發行工作。盜版已經發展成為地下產業鏈,有完整的盜攝、上傳、售賣等渠道,對於影片的版權損害很大,特別對有一定體量影片的損失就更大。」
策展人1 :「屏攝的存在沒有很直接影響我的工作,但是這樣行為的出現讓從業人員很泄氣啊,直接的反應了觀影人群的素質。別說屏攝了,從業人員都也在看盜版。」
策展人2 :「屏攝把看電影這件本來可能有點『儀式感』的事情,也變成了類似『打卡、快速消費』的感覺了,類似於打卡網紅地馬上分享到朋友圈。」
攝影系在校生 :「一年前看《我和我的祖國》時,旁邊坐著某位演員的粉絲,這個演員出現的時候,這個粉絲總會開著閃光燈一陣狂拍。搞得我整個人都沒辦法融入到電影里了,電影本身就是另一個世界,需要觀眾全身心地去融入,屏攝讓觀眾和電影之間出現了裂痕,非常非常影響觀影體驗。」
除了反對抵制的聲音之外,也有被訪者的態度顯得比較溫和——
影院經理 :「屏攝始終是很小眾的行為,前兩年炒過一波之後,我朋友圈裡基本看不到曬放映中的大銀幕了,我們影院在日常也很少有這方面投訴。另外,影院也沒有辦法全程監控廳內觀眾的行為,除非有觀眾投訴,現場工作人員會勸止。」
影迷1 :「雖然我身邊沒有屏攝行為,但我也能理解普通觀眾屏攝往往也只是為了發朋友圈。如果是離我比較遠,而且手機比較暗,迅速的拍一張經典畫面我個人是可以忍受的。在不影響觀影的情況下、不涉及傳播盜版的情況下,沒必要裝做聖人批判別人。」
影迷2 :「我覺得抵制屏攝是小題大做,有太多人不怎麼進電影院,發個朋友圈純屬義務宣傳。以與其站在道德制高點審判式的嚴令禁止,不如給市場時間、給觀眾時間,讓他們慢慢的了解電影文化、尊重電影文化。」
發行2 :「如果僅僅是一個小視頻,拍攝者可能只是覺得該影片很好,有 情感 共鳴。如果只是分享電影精彩片段的話,我認為可能對影片有正面效應,在某種程度上還帶動了影片的熱度,是觀眾二次宣傳或口碑宣傳的快速途徑。」
發行3 :「如今即使是偷錄,隨著大家習慣在正規的視頻網站看高清資源,購買槍版資源的人越來越少了。整體來說,屏攝導致的盜版資源對行業的破壞力在下降。」
可以看到,屏攝或許傷害了一些從業者的切身利益, 不同人對屏攝的態度呈現兩極分化。
而屏攝多多少少存在著地區差異,在一些觀影市場相對較為成熟的地區,有關的法規早已實施數十年,不在電影院、演唱會等場合屏攝幾乎成為了當地默認的行為准則。毒眸詢問了常年生活在美國、香港、台灣等地的幾位觀眾,他們都表示,每次觀影時,影院都會在正片之前反復強調禁止屏攝,在一種強力監督的氛圍下,他們幾乎未曾見到屏攝現象。
內地為什麼暫時沒有這種觀影習慣?
從儀式上,內地市場對觀影文明還未普及到一定程度 ,很多人既不了解相關規定,也並未意識到屏攝這一行為有何不妥。行業內對屏攝分析的熱鬧,其實並未普及到普通觀眾圈層——
除了許多觀眾對屏攝尚處於一種「無知」的狀態,從觀影心理來看,屏攝還帶有一定的打卡因素。
盡管看完電影後,觀眾可以分享海報進行「打卡」,但《紀錄電影「屏攝」折射的自媒體情緒傳播》一文指出,觀眾的自戀心理,讓他們總情不自禁拍下那些精彩瞬間,以期獲得在自媒體再創作、再傳播的權力。尤其在觀看如《速度與激情》《獅子王》等主打情懷牌的商業大片時,很多觀眾會被激發「到此一游」的攝制心理。
「觀眾們看電影的時候會屏攝,其實是就像我去一個景點,就會跟那個景點的標志物合影,證明我來過這個地方,是一個道理。」一位導演告訴毒眸。
面對從未消失的爭議,屏攝有沒有機會銷聲匿跡、為了減少屏攝又能做些什麼呢?
映前的貼片、宣傳片,或許能在一定程度上潤物細無聲地培養觀眾的自我意識——百麗宮的映前小片就強調了這一點,北影節票夾上也會額外標注不許屏攝的觀影提示。
當然,任何一種文化的改變都不會一蹴而就。 一位電影投資人告訴毒眸:「雖然現在國內舉辦了皇冠、超五等高級別的網球賽事,但想成為網球強國,還需要國內網球觀眾觀賽的整體素質提高,需要長時間積累與沉澱出網球文化。」類似的,國外觀影文化的培養歷經了數十年,我們也還有較為漫長的路要走。
好在,采訪中絕大多數人表示,在經過教育後,大部分人會選擇不再屏攝。一位影迷也告訴毒眸:「屏攝者不是豺狼虎豹,不是大奸大惡,他們只是暫時的無知,經過點撥和告誡,我相信會有更多的人像我一樣,改掉這個壞毛病。」
其實,國內早已針對屏攝行為出台過相關法規:2017年頒布的最新版《著作權法》中,明確定義屏攝是侵權行為;同時,2017年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也指出,屏攝行為發生時,「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而屏攝的存在,也是目前國內觀影市場不成熟的一種體現。
當觀眾逐漸培養起「屏攝很容易打擾到別人,屏攝這個行為本身也不是很有必要」的意識,也就能培養起北大中文系教授戴錦華老師所提過的、對同一場觀眾「獨自觀影」的尊重:「影院是一個公共空間,是唯一一個對號入座、在昏暗的環境下「集體地獨自觀影」。」那時,進電影院將不再是一種單純的消遣,觀眾在同一個黑暗的空間里,虔誠地欣賞電影藝術之美。尊敬的共振,也許在那一刻產生。
未來,當不屏攝成為一種默認的觀影文化時,電影產業的面貌也會更加富有生機。而觀影若形成行為規范,或許也將在某種程度上推動國內市場的下一個未來。
⑹ 電影院可以拍照嗎
不可以。
電影院內錄像、拍照情節嚴重的屬於侵犯知識產權,在電影內拍照錄像也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因為會影響到其他觀影人的感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第三十一條: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電影院應當遵守治安、消防、公共場所衛生等法律、行政法規,維護放映場所的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保障觀眾的安全與健康。任何人不得攜帶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電影院等放映場所,不得非法攜帶槍支、彈葯、管制器具進入電影院等放映場所;發現非法攜帶上述物品的,有關工作人員應當拒絕其進入,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6)電影院屏攝擴展閱讀:
一位影視行業業內人士忿忿不平地表示,懷著到此一游的心態給電影拍照片,是對電影的不尊重。他建議說:「如果出於對影片的喜愛,可以分享影片的官方劇照,而不是屏攝。」「拍攝者或是出於想曬電影中精彩的獨家鏡頭,或是懶於再去尋找官方圖,於是隨手一拍,但這是缺乏對觀影素養的行為。」該業內人士說道。
「在電影院觀影不僅損害電影出版方的利益,拍攝時的閃光燈或者快門聲也會影響觀影體驗。」上海戲劇學院導演系大四的張同學回憶道,每次遇到觀眾「屏攝」的情況,他總會提醒對方不要拍。「大部分『屏攝』的人都不是故意的,他們以為這並沒有違背相關法規。影院里的拍照行為並不是一道是非題,而是一道選擇題。對於觀眾而言,很難確定自己所拍的照片是否會產生劇透,最佳的辦法就是使用官宣圖為電影『應援』。」
⑺ 屏攝違法嗎
法律分析:屏攝是屬於違法行為,一般情況下,電影院都會有禁止拍照的提示。如果是偷攝錄像的話,那將會觸犯法律,侵犯電影版權。盜錄影片及非法傳播盜版節目是觸犯《刑法》和《著作權法》的嚴重犯罪行為。鼓勵、支持影片版權方依法追究盜錄者及非法傳播盜版節目者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第三十一條 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一條 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視為作者。
第十六條 使用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匯編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進行出版、演出和製作錄音錄像製品,應當取得該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第四十二條 錄音錄像製作者使用他人作品製作錄音錄像製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制為錄音製品的音樂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
⑻ 看電影的時候拍照犯法嗎
法律分析:不是違法行為,如果只是拍照但是不傳播不以此為盈利目的,不是違法的行為,但是是不文明的行為。並且,如果大量攝屏並傳播是會有涉及版權侵權問題。如果進行屏攝是違法行為,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第三十一條 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⑼ 如果在電影院拍時候製作人員名單算屏攝嗎
在電影院拍時候製作人員名單不算屏攝。隨著疫情的嚴格管控,讓疫情問題有所回升之後,電影院的院線也漸漸回升,生活中離不開的娛樂節目再次回到了人們的生活視野中,可是之前從來沒有被大家提起的屏攝問題卻一步步浮出水面,很多人認為這種行為是不禮貌更是不道德的。
電影院的介紹
是為觀眾放映電影的場所。電影在產生初期,是在咖啡廳、茶館等場所放映的。隨著電影的進步與發展,出現了專門為放映電影而建造的電影院。電影的發展——從無聲到有聲乃至立體聲,從黑白片到彩色片。
從普通銀幕到寬銀幕乃至穹幕、環幕,使電影院的形體、尺寸、比例和聲學技術都發生了很大變化。電影院必須滿足電影放映的工藝要求,得到應有的良好視覺和聽覺效果,電影已經成為人們飯後的論點。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范》正式實施,規定電影院標准英文名為Cinema或Movie Theater。2021年8月,據國家電影局消息,電影全行業要高度重視,繼續認真落實電影放映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指南第三版。
⑽ 乃萬為在電影院拍攝照片道歉,4種行為屬於電影盜攝,你知道是哪些行為嗎
乃萬分享了幾張自己在電影院拍攝的《革命者》照片,引發網友對其盜攝的討論,隨後她將微博刪除。晚上,乃萬發文為引起的爭議道歉,她表示「非常對不起電影製作者們,我是無心的,我確實不知道,並且當時發出來立刻被粉絲提醒就迅速刪除了。」
其實她這個道歉似乎還沒意識到問題所在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將拍攝的照片發送朋友圈,有可能需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如果損害公共利益,或情節嚴重的,還可能被處以罰款、沒收相關材料及工具等。
哪些行為屬於電影盜攝在電影院盜攝,是觀影的幾大惡習之一,錄像、錄音、拍屏等都屬於影院盜攝行為,該舉動還侵犯版權。如今不少電影院在電影開場前都會有「禁止盜攝」等文字提醒。需要普及的是,電影盜攝又稱屏攝,是指一種包括錄像、錄音、拍屏在內的影院盜攝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