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将优质电视综艺节目制成电影搬上大银幕
电视综艺节目的电影化是电视媒介希望通过以一种学习借鉴电影中多元化元素的方式来达到更高的艺术效果,当前众多电视节目极具电影画面感包括色彩、构图、角度、服装造型、配乐等,都出现电影化的趋势,充分体现出电视节目逐渐开始注重借鉴电影的拍摄技巧、剪辑技巧、画面思维以提高自身艺术水准。亦然,电影、电视、网络视频的艺术属性有各自的美学范式,虽然彼此也有共通之处,但是它们在商品属性方面并没有差异,是完全相通的,由于它们的商品属性和艺术属性具有相似性,所以这类艺术能进行媒体间的互串并实施整合性营销[1]。
一、构建故事,电视综艺节目叙事的电影化
在电影中镜头和镜头之间呈现出的情节带我们身临其境的去看一个故事的发展,所以,任何电影都无法缺少叙事线,这是最基本的要素。娱乐节目曾大多以平述为主,而今许多节目尝试突破此种限制,将倒叙、插叙结合起来。许多电视综艺导演利用电影的叙事技巧向观众展示更多元化的节目,有时节目会利用插叙提前抛出结果制造悬念,再通过透露一步步蛛丝马迹还原故事。在节目中还经常利用剪辑技巧先将结果引出,提起了观众观看的欲望,再逐渐慢慢推进节目剧情的发展。这两种方式不仅可以抛一个大的包袱,制造悬念,还可以使节目节奏张弛有度[2]。
二、追求质感,电视综艺节目制作的电影化
在拍摄和剪辑上电视综艺节目都借鉴了很多电影手法,形式多样。电视的镜头语言开始以近景和特写为主,能更好的体现故事的细节和人物的情绪,在电影中导演经常通过对人物的场面调度来还原环境,创造空间感,而今众多电视综艺节目也开始借鉴这种手法,另外,电视综艺节目为了更好的节目效果开始用蒙太奇手法。在后期特效技巧方面,娱乐节目开始加入一些动态字幕、特效音等来增添节目的丰富性,利用不同的处理手法,增加了冲突性和紧张感,达到凸显的效果。
《十二道锋味》是我国一档电视真人秀综艺节目,在十二期节目中,这档节目共在六个国家里面发生了六个精彩的故事,其主要是由谢霆锋担任该节目的设计主厨。搜寻世界各地美食,每一集就像一部微电影,有时还会有脚本,节目组会限定每一期的规则,虽是一个真人秀节目,但每一集都会有很精彩的亲情、友情、爱情的发生,美食中带着一丝人文关怀。据悉,这档真人秀节目其强大的制作团队令人咋舌,节目为了精美的电影视觉效果花了半个多月在澳洲认真的取景,为了能让观众感受到一种看电影的感觉,他们的拍摄团队采用的是香港电影行业的顶尖团队。用霍汶希的话说:“就连打灯的都是香港金像奖专业奖的获得者。这种为节目效果耗费的额外巨资就可以看出来《十二道锋味》制作之精良。节目在整个设计上一改之前厨艺的日常感,整体风格充满着华丽感,就质感而言,愈比以前更胜一筹。节目的这种精美,这种叙事模式,会给新型的综艺节目注入一股新的力量,而媒介之间的这种界限也越来越没以前那么突兀。
《十二道锋味》在节目的视觉效果上,每一集节目都很好地把握灯光、声音、拍摄等技巧,每一个精美的画面都为剧情增添了可看性、叙事性。在后期团队中,他们请的是香港电影行业顶尖剪辑团队,这样大手笔的投资使得节目效果变得更加多样化,专业化。亦然,在通常节目制作中,大多数以近景、特写为主,没有太多的丰富性,但《十二道锋味》中经常采用一个故事结尾另一个故事开头的美剧剪辑手法使镜头变换性更强,通过平拍、仰拍、俯拍等多种手法结合,将节目的元素展现的更丰富,使剧情更具有可看性,这种不符合一般电视节目的剪辑逻辑会使很多观众刚开始不习惯甚至放弃观看,但是这是一种新型的真人秀综艺节目的创新理念,用跳转性剪辑手法会更有一种带入感。亦然,在节目中电影版的光影运用也给观众带来了视觉盛宴。一般节目在拍摄完毕以后会进行一级较色、二级较色,但是更多是为了使颜色更饱满,更好看,增加空间性。但《十二道锋味》在颜色的运用上不仅是后期在调整,在前期拍摄中为了追求短暂的一个特定的场所的光会一次又一次等待并耗费很久。这种画面的光影的处理既具有电影感,也对节目的感情基调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另外,节目对人物造型的设计也十分注重,嘉宾每一期都会有很精致的妆容,华丽的服饰和当下时尚的流行元素的结合会给观众每一次的观看都带来新鲜感、观赏性。
三、媒介互串,电视综艺节目与电影的嫁接
媒介互串本身就是相互串联,相互对立,既是相互借鉴也是相互竞争。目前最热门的便是电影市场开始出现电视综艺节目串门,例如湖南卫视的爸爸去哪儿大电影,这部“电影”虽加入了电影化的元素,实质却为一档为期5天的加长版节目,在这5天里5对父子和众多动物进行了一次奇妙的历险记,在电影中父亲和孩子之间深厚的感情从细节中都完美的体现出来,无论是玩游戏还是衣食住行都可以体现出彼此的爱,这种永恒的感情足以让人落泪。《爸爸去哪儿》电影版虽然是综艺节目的衍生版,但其制作方法仍属于电影类。在电影中最重要的艺术特征是指在特定的多维时空中,以独特的人物设定和视听语言手段,以虚构故事和叙事性为主,再现和反映生活的一种艺术。诚然,在电影类型中也有很多纪录片,以表现真实性为主,但是在手法和本质上电影纪录片和电视综艺真人秀节目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在真人秀节目当中,编导和摄像机会24小时持续跟拍,并且越展现真人秀的真越好,强调的是原生态,虽然编导在成片之前会选择性地挑选素材,但是记录占据了很大的一部分。而电影纪录片是在拍摄之前就有主题、动机,和日常生活的单纯纪实是有区别的,虽是纪录片,但还是具有电影的美感。纪录片是以真实生活为基础,引发人们的思考和反思,是具有一定的艺术感,而这种真人秀节目是以节目效果为主要,通过表现人的真实状态引起观众的观众以此来产生娱乐效应,通过展现真人面对不同状况时的趣味性使可观性更强,两者在本质的用意上就有很大的却别。因此《爸爸去哪儿》电影版在形式上的确是属于电影的范畴,是一部真人秀电影,在京都发布会宣传的时候是以电影的方式宣传的,播出时长95分钟也是符合电影院播放标准的,对于观看方式也不是看节目的方式而是以看电影的方式在宽银幕上相对封闭的空间观看的。在形式和标准上《爸爸去哪儿》节目的确属于电影的范畴,但从内容的展现、拍摄过程和表演的方式来看,电影版和电视综艺真人秀节目的《爸爸去哪儿》是没有本质上的差异的,没有剧本,并且只是将形式和宣传方式进行了升级,换标不换本。因此电视综艺节目和电影的互串打破了曾经的墨守成规,电视综艺节目开始拓展到电影市场,电影媒介开始为电视综艺节目服务,双方既是主人也是客人,电影也因为接受电视综艺节目的到来拓展了市场营销。
此外,在近几年市场上也出现了很多电影电视化的作品,例如《失恋33天》,这个电影后来拍摄成了电视剧,反响也特别好,但在本质上来说,它是属于电影的。但是在剧本的编导手法上却是电视化,节奏轻松,但出彩的却是人物对白,趣味性较强,它的亮点不在镜头形式、手法上,而是语言的滑稽和逗乐,而电视剧化的电影由于更好的融入了市场,因此也获得了巨大的利润。这样的媒介相串拓展了电影的市场,在商品属性和艺术属性之间,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平衡点。在目前国内电影发展市场中,如果单讲究电影的艺术感、美感,并且国产电影题材样式过于狭窄,创新能力不足,这样会导致观影人数太少,票房以外收入太少会更加导致参与电影的人变少,若是太看重商业电影带来的利润,那么显而易见的,这样的行为将大大降低电影的质量[3]。
当今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新媒体的发展,电视综艺节目的竞争也越来越大,一些新兴的媒体元素开始崛起,在这种多样化的媒体形式中,卫视如果想更好的存在就必须在不同媒体之间互串,电视节目制作人应该勇于创新,不再固步自封,一味保存之前的存在方式,而应不断学习如何从电视电影之间的关系找到更高的价值。电影和电视都是由影像和声音构成的,在存在方式上是没有根本的差距的,只不过由于最初针对的对象、目的不同,制作手段和传播形式不同,使两者逐渐有了差距。但电视综艺节目随着近几年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节目变得制作精良,不再只注重节目效果,为了更加迎合观众的口味,艺术综合效果变得越来越强。试想,当电视节目的制作开始和电影制作的技术手段和传播方式都变得一样,那么究竟谁将脱颖而出?在艺术互溶的大趋势下,电视和电影又将带给我们怎样的惊喜?
参考文献:
[1] 于谦.论影视艺术合流的两个方向[J].电影文学,2014(19).
[2] 高颖.“综艺电影”产生的原因及其发展路径研究[J].中国电影市场,2016(1).
[3] 邵猛.综艺电影“去电影化”问题刍议[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16(8).
㈡ 分析电影艺术与电视艺术的关系论文
分析电影艺术与电视艺术的关系论文
影视艺术是科学技术与艺术创造的结晶。科学与艺术是人类文化大树的两大硕果,也是人类文明的一对美丽的翅膀。两者的结合是真和美的融合,是理智的逻辑思维与情感的、形象的审美思维的沟通。它们交相扶持,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达到理智和情感的美妙结合和升华。
关于电影艺术与电视艺术之间关系的讨论从未间断过,笔者在本文中试图把二者的关系放在影视语言、历史和技术的维度之中,考察技术和媒介演进,并在媒介形式基础上的内同进行了考察,剖析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之间的关系。最后证明电影艺术与电视艺术是同一艺术形式在技术和媒介的作用下的不同发展阶段。
一、 将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的关系放在影视语言的维度考虑
对语言的理解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语言指的是人类自然语言,它是语言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广义语言则指所有具备某种信递功能的符号系统。从这个意义上讲,动物语言、身势语言、形式语言、逻辑语言、计算机语言、影视语言等等,均可视为语言,其种类可谓五花八门、数不胜数。本文的重要概念——影视语言,既不是广义语言,也不属于狭义语言。影视语言是广义语言与狭义语言合二为一的产物,因此兼备两者的特点。由此可见,影视语言是一种综合语言。具体讲,影视语言由画面语言与人物语言两部分组成。画面语言是影视作品受众通过视觉解读的部分,而人物语言则是通过听觉理解的部分。因此,影视语言也可以称为视听语言。如果将一部影视作品看作一个文本,那么,影视语言是由画面文本与言语文本构成的有机整体。画面文本与言语文本又分别由大量子文本组成。画面子文本包括镜头、场景、段落等。而这些画面子文本又由利用各种角度拍摄的景别,即全景、远景、中景、近景、特写等构成。言语子文本则包括与上述画面子文本紧密相连的人物言语。这些子文本中的最小表意单位属于影视语言的“词汇”部分。
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的共同载体视听语言是没有本质的分别的。电影与电视剧,无论是画面语言还是人物语言,他们都是通过记录与表现人物特征或者通过记录故事情节的方式向人们传播一些思想与情感,通过视听语言达到和受众产生共鸣的效果。从这个角度来讲,电影艺术与电视艺术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
二、将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的关系放在影视艺术的历史和技术演进的维度考虑
亨利·布雷切斯还指出:“从技术上说,大众传媒技术越来越靠拢,呈趋同现象。从制作上说,电影、录像、电脑技术间的差异正在消失,从技术角度来区别电影、电视的不同在如今已失去意义。一部价格最便宜的高清晰度电视摄像机事实上就是一台电影摄影机。而我们学生们未来制作电影的方法将极大地依赖于录像和电脑技术。”
《第七艺术宣言》中把电影称为第七艺术,而自贝尔德发明电视以来,电视已愈发被世人认可为第八艺术,于是电视艺术的概念也随之产生并被广泛认可。影视艺术的关系,即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的关系。所谓电影艺术,是以现代科技为手段,从纯粹的视觉艺术演变为视听艺术,以声音和视觉形象为媒介来表现现实生活的人们情感以及视觉奇观等各种内容的一种艺术。而电视艺术,则是以电子技术为传播手段,以声画造型为传播方式,运用艺术的审美思维把握和表现客观世界,通过塑造鲜明的屏幕形象,达到以情感人为目的的屏幕艺术形态。我们可以看到,两种定义都是以媒介不同特征为定义的坐标。如果把这个坐标放在历史的维度中,可以看到二者的差别在消失。
1895年12月28日,法国鲁米艾尔兄弟在巴黎卡普辛路14号咖啡馆放映成功之后,电影诞生了。1924年,英国人贝尔德发明了最原始的电视机,用电传输了图像。二者之间相差了29年的时间。虽然一直有着电视严重冲击了电影市场的观念,但是他们现在依然沿着不同的轨迹发展着,并行不悖,相得益彰。在时间产生的先后顺序上,电影技术是先于电视技术的。电视的艺术表现形态是基于电影的艺术表现形态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因此说二者是同一门艺术的不同发展阶段。从技术诞生的先后顺序角度来说,电影是影视艺术的低级阶段,电视是影视艺术的高级阶段。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二者的关系也在发生变化。
从传统意义上来说,电影是在电影院里投放的。影院以宽大的屏幕,高保真的音响,黑暗的观影环境的媒介特点营造了一个特殊的环境。观众能在众多观影者的影响和黑暗中达到一种“沉浸”的状态。现在借助于更高科技的3D技术更是将这种媒介特点发挥的淋漓尽致。电影艺术的特点总是依托于电影这种媒介形态的特点。电视艺术由于其屏幕小,音响效果不是那么出色,而且由于观看环境的限制,观众不能达到所谓的“沉浸”状态。媒介特性似乎在遥控着内容。电视剧中播放的很少有奇观异景,大多都是以情节和情感取胜。但是以历史的关照我们也会看到随着技术的进步,电视机作为一种技术进步的产品,正在悄无声息的发生着变化:屏幕越来越大,清晰度越来越高,屏幕正在朝着电影的长宽比例演进。
随着电视的变化,电视所表现的内容正在发生变化。比如在美国,像《太平洋战争》这样的上亿美元的大制作,是作为电视剧形式播放的,它可以作为一个典型的例子。而且现在流行于互联网上的美剧大多都是采用边播边拍的制作方式,而且画面的清晰度与制作手法都是以电影的标准进行的。电视制作人也多是之前从事电影制作的.人,而且投资商不惜花费大量资金拍摄具有电影艺术特点的电视剧以赢得市场利润。因此,在现在技术发达的美国,电视这种媒介形式正在呈现电影艺术的特点。
美国电影理论家亨利·布雷切斯教授在《为电视制作电影:影视趋融最佳案例》一文中指出的那样:“在影视媒体目前演进阶段,我们最好不要把两者看成是相互分离的两种不同技术,而是看成制作、发行结合的实体,在美国和欧洲很多国家,很多从电视接收的节目实际上是由电影业制作的。事实上,所有的电影公司和电视节目制作人和发行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可以以技术为基础,以媒介演进的历史为核心,假设电视的屏幕大小、清晰度等技术指标能达到电影的水准,那么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之间的差别将会消失。也就是说技术锻造的形式基础上的内容也会趋向统一。
三、电影和电视技术层面的趋同也会带来电影和电视艺术层面的趋同
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是依托于各自的媒介形式才呈现出自己的特点的。英尼斯在《帝国的偏向》中对不同形态的媒介具有不同的偏向性,媒介形式所承载的内容形式会影响到一个敌国的兴衰。以此思考,电视技术的发展会带来电影和电视内容的趋向同一。基于等离子或者液晶技术为基础的平板电视生产成本越来越低,普通老百姓对大屏幕电视的消费能力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3D效果的影片已经可以在电视上进行播放,高清晰度的电影同样可以在电视上进行播放。
电影的观赏场景已经脱离了电影院的唯一性。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现代电视制造技术的发展可以满足人们在家观赏电影的要求。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平板电视、平板电脑等等的问世也会改变人们的观影方式。但是这并不代表电影院的消亡,在技术和内容层面或许都被电视赶超的情况下,电影一定会找到新的定位。
;㈢ 如何理电影与电视的关系
共性:电视是延伸的电影
异性:1、电视与电影欣赏形式的不同:
群体性的电影放映场所,固定式的观众观看点,与私密性很强的家庭电视机摆放,非常随意的“个体式”观看,造成了电影的定向性观赏与电视的随机性观赏、电影观赏的确定性与电视观赏的不确定性的不同。
2、电视与电影的评判标准不同:
电视依靠的是收视率来评定成败,节目质量的好坏和在受众中的预期传播效果是否实现的标准,而电影重要是靠票房,叫座率。
3、电视与电影在节奏上的不同:
电视剧画面与电影的差异,就在它的节奏上,一般认为,在蒙太奇的节奏控制上,电视剧要比电影缓慢、平直一些,电视剧尽量减少节奏上的冲突。
4、电影与电视的观赏感觉不同:
随着电视普及率的提高,几乎所有的家庭都拥有电视,电视越来越作为一件“家具”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观看电影可能被视为一种“艺术享受”,然而,收看电视节目,比如观看一部电视剧、新闻、天气预报等等,仅仅是一种随意的“生活享受”而已。
㈣ 为什么电影和电视可以共存呢
首先你要明白的一点的是,先有电影,才有的电视。可以说,电影是电视的前身,犹豫技术的进步带来生活的变化,电视就是技术进步的产物,随着电视的发展,电影也在沿着自己的路发展着,只不过电影的发展之路在大众面前显得那么乏力,因为只有当大家走进电影院才能感受其发展。而电视,现在家家都有电视,所以大家感觉电视更加亲切,但是他们共存是没有什么矛盾的。
况且,随着技术的发展,现在电影也有了3D技术,未来可能还会有4D,5D等,所以从电影发展的角度上看,就是要带给大众一种从电视上找不到的感觉,这可能是电影一直没有退出人们生活舞台的一个重要因素。况且,看电影也是情侣们的重要约会场所之一,不能让热恋中的情侣,背靠背在家中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吧,那是夫妻才能做的事,所以在没有更多的替代场所出现之前,电影院依然会带着电影一直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中,与电视共存。
最后,正如楼主查的资料一样,电影还是抒发个人情感的重要途径,电影有很多的意义,制作意义,现实意义等,他与电视一样能够表达人们对于生活的认知。电影和电视就好像狮子和老虎,都是王者,只不过涉及领域不同而已。能看到这里的人不容易,所以说声谢谢
㈤ 电影与电视艺术的融合趋势与特点
特点:
1、综合化的交互性。21世纪的影视是明显培伍走向综合化但又具有交没中含互性,综合化指打破彼此界限和独特性,电影、电视、网络的结合,更不必说文学等的结合,使之在跨世纪的当口已经开始模糊界限,传统强调的电影优枯笑势未必就不是电视的优势。
2、交集式电视电影是一种特殊的艺术形式,决定了它要遵循电_钡和电影两种媒介的特点,不仅在表现方式上而且在艺术审美特征上和电视。
㈥ 电影与电视有什么关系
先有电影,后有电视。现在的电影与电视艺术的关系是电影高于电视,表达的思想更为深远,更广。
㈦ 电影和电视共享的艺术语言
即影视艺术语言链橡。
无论是通过银幕成像的电影,还是屏幕显示的电视,它们的画面可大可小,但其画幅的比例却是有一定规格的,有着严格的科学性和统--性。
众所周知,适当比例的长方形被世人公认为是棚行旁最美的“黄金分割”,这大约是5:8或3:5的比例。无论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绘画,还是现代艺术都适用于这-审美原则。而电影和电视画幅矩形通常是采用3:4的比例,期值是带慎1:1.333,基本接近“黄金分割”矩形的1:1.618的比例。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画幅,如宽银幕电影、环形电影等。电视中也有16:9的画幅等。
画格和画帧分别是电影、电视画面的最小构成单位。画格是指由24幅画面组成的一秒钟电影画面的某一幅画面。画帧是指由25幅画面组成的一秒钟电视画面中的某-幅。
镜头,是电影、电视艺术语言中一个常见的元素,从完整的意义上讲它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指摄影或摄像机上用的光学镜头,即有透镜系统组成的光学部件。二是指摄影艺术语言中的每一个镜头,即摄影(像)机从开机到停机时所拍摄的连续画面。它可以是单个的画面,也可是连续的画面。
㈧ 关于文学作品改编的电视剧或者电影做详细分析
文学是由来已久的艺术形式,它有许许多多的内容,而影视作为一种新兴的艺术形式已经在人们生活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并且这两者的联系与未来的发展不容小觑。
当前,文学作品,不论古今中外,改编成影视作品已成了热潮,在不乏好作品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
本文根据两者不同的艺术形式与特点作分析、讨论,并提出一些看法和观点。
文学作品改编成电影电视剧由来已久,无论东西方,在将优秀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艺术的过程中都不乏杰作。
本文围绕文学作品的改编问题展开分析,就影视艺术与文学作品的传播方式、电视作品与文学作品间的联系与异同等进困蚂行剖析,指出影视艺术与文学艺术在存在关联的同时各有特点,若将两者有机地结合,定会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影视艺术出现之前,艺术似乎都是间接呈现给大家的,除了戏剧艺术。
因此,艺术的传播是相当缓慢的。
但是现在,电的发明和科技的日新月异,影视艺术的加入,大大改变了这种局面,自此,造型艺术如绘画建筑、雕塑、戏剧、戏曲等都因此而以各种形式互相结合,及时呈现在观众面前。
语言艺术也不例外,它也开始从虚无缥缈的世界中逐渐被带到了我们的真实世界中了。
艺术也因此体现出了一种多元化的局面。
可以说,今天各种艺术之间相融合的现象的出现是必然的。
当今时代,文学传播已不仅仅是在纸上阅读,同时我们也已经不满足单单文字带来的愉悦了,电影作品带给我们一波又一波的视觉冲击,电视则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
我们不得不承认,纯粹的文字阅读欣赏已经不再占主流地位,尽管近年来我们不断呼吁要重新培养阅读的好习惯,但文学要更好地得到传播与介绍,与此则影视结合似乎是最快最好的出路。
其实,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作品由来已久,从国外来讲,有由《飘》改编的《乱世佳人》,由《简·爱》改编的《简·爱》。
其他诸如《基督山伯爵》、《巴黎圣母院》、《小妇人》等,数不胜数,不论是世界名著还是畅销小说,好莱坞的制片人敏锐地看到了市场的需求量,而改编后的作品也通常比较成功,受到广泛的关注与欢迎。
我国的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作品也不少,如早期的《城南旧事》、《林家铺子》、《红岩》,稍后的《红楼梦》、《水浒传》,等等四大名著,以及近期的作家作品如《红粉》、《红高粱》、《长恨歌》、《笑傲江湖》、《射雕英雄传》等。
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作品的好处是,普及这些古典及现当代的作品,使老百姓通过这些媒介更好地了解作品,在享受审美娱乐的同时也学到知识,提升全民素养。
这一点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在早期都得到很好的体现。
应该说在最近,人们几乎是相当热切地盼望和期待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作品的,可以这样说,自从有了电影和电视这些媒介之后,首先提议将文学作品搬上荧幕以来,这股热潮经久不衰,从有这种形式开始以来,一直到现在,从来没有停息与消沉过。
就目前来看,无论是电视剧还是电影方面,在改编文学作品上,固然制作的严谨是必要的,但我认为还有一个相当关键的地方,就是编剧。
小说有四大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情,只要具备了这些条件,作家们可以发挥的空间很多很大,无论心理描写,抑或时空转换,只要入情入理、引人入胜,观众都愿意买帐。
但是,电汪扒埋影和电视剧是属于视觉的艺术,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画面,听到许多音响效果,但是,想象的空间是无限的,思维的跳跃不受任何限制,而拍摄需要的却是一个接一个画面的连接,有些在小说里可以用第三人称来叙述的,影视却很难向观众交代。
文学和影视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就已建立起十分密切的联系,但它们毕竟是有独立品格的两回事,小说中人物的语言可以写一整页,心理描写可以是一章甚至一本书,但是剧本要的是动作行为,语言要简洁、生活化。
这中间的转换就看编剧的功力了。
说到编剧,就要谈谈戏剧,我国的戏剧始于元代的杂剧,是说一段唱一段的,很多不容易表达的地方就用旁白的方式来解决,而西方的戏剧最初流行的则是三一律,限制就更大了,所以编剧们刚开始都是从戏剧开始的。
无论是中国的传统戏剧还是西方的戏剧理论,都不能像小说那样篇幅广阔、想象自由,那么,他们在进行影视改编时,就不得不受到限制,不是因为影视的属性与小说不同,就是本身他们的专业局限也决定了改编的难度和风险。
有的导演避免让作家将自己的小说改编成剧本,而是交给别人去改,原因一是作家对自己写的小说总是偏爱,难以取舍;二是在小说中要说的话都说完了,改编时很难有新的发挥。
而就别人来说,这篇小说只是一个模型,提供一些思维的素材,发挥自己的想象,想怎么添就怎么添,删起来也大刀阔斧,一点儿也不心痛。
再来谈谈电视作品与文学作品之间的联系及异同。
文学作品有许多的种类,在此以小说为例展开分析。
我国传统的小说是章回体的形式,其实说白了,就是变异地说故事,讲究布局,注重可听性,并且常在关键时刻收住,将玄机留到下一章再讲,所以章回小说更适合以说书的方式来体现。
与其说是读小说,不如说是听人说小说,所以故事性是有了。
这种传统的谋篇布局方法,固然条理清晰、脉络分明,但是手法单一、流于俗套。
如《三言二拍》、《封神演义》,等等。
但是这一类的小说,却很适合改编后搬上荧屏,因为在听说故事这一点上,章回小说和电视剧相同的属性。
电视剧是一项普及艺术,不论男女老少都可全民参与,而对于文化底蕴的要求并不高。
章回体小说的前身是说唱艺术,同时还有说书的成分在内,本身面向的就是各个阶层的群众,更多的是平民,非文人阶层,即使后期发展,文人参与创作,在最初,小说也是不入流的文学形式。
到今天,文学形式虽不断变更,它却恰恰是最受欢迎、最容易普及和传播的方式,这在本质上与电视艺术不谋而和、殊途同归。
(中国古典小说采用说书场“说—听”的传播方式,适应听众的欣赏趣味而建立起一套特殊的叙事格局,那就是古典小说中贯穿始终的说书人的腔调,拟想中的“说—听”的欣赏格局,以及于此相应的一系列叙事规则……种种叙事格局直接影响于电视剧叙事,构成电视剧叙事在叙事角度,叙事时间和叙事结构方面与传统小说之间清晰而又多样的审美传承关系。
①)也因为这样,我国的古典小说改编成电视作品,相对来说是比较成功的,例如上文提到的《封神演义》、《三言二拍》、《三国演义》、《水浒传》等,故事性强,情节连贯,条理清晰,脉络分明。
所以当这些改编作品一搬上荧屏,就受到广泛的欢迎和好评。
这些都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现象了,后期的观众已经不能仅仅满足于这种比较简单直观的审美了,而编剧和制片人也敏锐地注意到了,所以改编的方向开始转换。
小说的电视剧改编研究是我国电视剧发展过程中研究比较多的一个重要课题。
论文作者能够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进行研究,有效地提高了本课题的研究深度,并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对小说的电视剧改编具有一定的价值,充分体现作者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艺术分为语言艺术、造型艺术、综合艺术,其中综合艺术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戏曲,以及二十世纪新兴的电影与电视艺术。
那么文学当然是属于语言艺术的范畴。
它是通过文字来塑造一系列的形象,传达给读者审美享受的,故而带有更多的想象性。
文学是很奇妙的艺术,读者通过阅读,借助貌似枯燥的文字,得到意想不到的艺术享受。
在这个世界里,思维是可以任意遨游的,换言之,这是一个乌托邦,审美的乌托邦。
文学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因为相比较,其他的艺术,都是由艺术家完成创作后呈现在观众面前,具有自身的存在性,观众只能根据这一艺术现象来进行审美享受及审美评价。
但是文学则不然,首先,作家在创造作品后,通过文字传达给读者,属于一度创作,因为他的作品仅仅是一个个文字,并非具体的形象,然后读者在阅读中理解文字及作家所传达的信息,这些书中描述的人物形象才慢慢在脑海中出现,因此文学是需要读者的二度创作的。
读者虽由人组成,但是文学的读者并非一般的人就能担任,是需要具备一定的鉴赏能力的人群组成的,这就是文字的魅力,正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文学的特殊性造就了它的独特魅力,同样的作品,在不同的读者读来,由于文化背景、人生经验的差异,从而就有了不同的看法和观点。
如《红楼梦》只有一部,曹雪芹呕心沥血也只造就了一个林黛玉,一个贾宝玉,但是每个读者心里却各有自己的林妹妹和宝哥哥。
其实越是间接的表现形式,越能给人带来无穷的想象空间,就造型艺术而言,好的绘画作品固然巧夺天工,但是,它所画的是马就是马,虎就是虎,不论观赏者是什么样的文化背景和欣赏水平,他们所看到的都毫无例外的是同一事物。
戏剧的形象就更不用说了,但是文学艺术则截然不同。
所有的形象都是通过语言来描述的,所以一切都在读者的意象中展开并完成。
这是我对语言艺术的一些理解。
再来说说影视艺术,这是一门新兴产业,起源于十九世纪,但真正的发展是在二十世纪。
我们先来看看电影,电影的起源于1895年的法国,随后传到美国,在好莱坞这片土地上得到最大的发展和传播,在二十世纪达到一个高峰。
中国电影始于1905年,也在四五十年代达到一个高峰。
电影艺术的表现形式是用长镜头和蒙太奇手法,它是用镜头来说话的,因此更多地讲究视觉上的效果,尤其是早期的默片时代。
电影的发明给人类文明一个全新的冲击,我们也因此而进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审美时代。
电视艺术则更晚一些,应该说是目前所有的门类中的“小字辈”了,在我国大概开始于二十世纪中期(1958年)。
最早的形式类似于短剧,也有电视小说等。
电视与电影的表现上有相近之处,但又各有不同,电视是小屏幕、大范围普及的传播,它应该说是更侧重于听觉上的效果,更大众性、广泛性。
而观看电影需要一定的场所与设备,对现场的要求更多些,相比之下,电视则不然,它几乎是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的。
所以,接下来要讨论的影视与文学关系,也有不同的观点和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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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运用符号学、叙事学、接受美学、阐释学以及中国古典文论资源,将理论阐释与个案分析相结合,对小说的电视剧改编从一个新的理论视角展开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富有个性的理论见解。
现在,侦探推理小说、惊悚悬念小说、都市财经小说都一一地推出展现给了观众,这中间就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观众的审美能力与欣赏水平已经不断地提高,再沿用以往的叙述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了;二是新型的小说形式其实并非专为拍摄成电视剧而撰写,它们更适合的是案头和枕边阅读,叙述方式不再按照常理出牌,多有倒叙、插叙、时空转换,甚至还有意识流、内心独白、旁白叙述等多种现代描述手法,而这些恰恰是不适合也不容易用电视手法呈现的。
因为当用比较传统和直观的摄像手法来展现作品时,在最起初是能够满足观众的审美需求的,但是人的视觉享受要求是无止境的,并且接触得越多,审美的能力也就不断地得到提高,所以很多时候我们不能小看观众的欣赏水平和能力。
在这一点上文学就体现了它的优越性,因为文字的想象是无边的,也许是早就读过的作品,但是仍然可以再次阅读,并且同样也能得到审美享受。
而电视剧的视觉是固定了的,当然故事情节的曲折生动也可以吸引人,但是视觉的限制很快就让人感觉到不满足,这一点也是由于人的视野是如此的广泛而不受限制决定的。
②“电影和电视的表现形式和小说根本不同,很难拿来比较。
电视的篇幅长,较易发挥;电影则受到更大限制。
再者,阅读小说有一个作者和读者共同使人物形象化的过程,许多人读同一部小说,脑中所出现的男女主角却未必相同,因为在书中的文字之外,又加入了读者自己的经历、个性、情感和喜憎。
你会在心中把书中的男女主角和自己的情人融而为一,而别人的情人肯定和你的不同。
电影和电视却把人物的形象固定了,观众没有自由想象的余地”。
而我国的电视艺术又正处于一个初始阶段,那么这种相对直接简单的摄像画面,久而久之就显得呆板和无趣了。
当然,制片人也注意到了,选用了新型现代的文学作品来改编,而这种现象就更加明显了。
举例来讲,最近内地非常热门的金庸武侠小说的改编,从最初的《笑傲江湖》,几乎是全民运动,不论报刊杂志还是网络媒体,抑或大街小巷的茶余饭后,都相当热切地关注着。
因为金庸小说几乎已经遍布所有有华人的地方,小说包含的东西相当广,地域上,东至桃花岛,南到岭南,西至大理云南,北到 *** ,甚至还有北极风光;文化信息上,更是涉及医学、饮食、琴棋书画、岐黄之术、十八般武艺,读者在阅读的时候,能得到很大的满足,可以说人在家中坐,思绪却在不受限制的时空中遨游。
这样的作品,现在终于得到国内正统文化的认同,并将要搬上荧屏,可以想象,观众的期待值是非常高的,当时最显著的体现就是网络上网友们如浪潮般的一波又一波地掀起讨论,提议角色的人选。
但是当这部作品千呼万唤始出来时,大多数人都感到失望和不满足,小说中细腻的人物内心描写没能展现,主角的人物形象气质严重不符,挑剔的网友们甚至细致到对服饰、配音、场景布置都一一点评,提出的问题专业而犀利,让那些专业的电视工作者都感到很难逃避。
的确,我们已经进入了网络时代,信息的传达是如此快捷,所有的反馈都可以在第一时间里看到,而就在这时,我们才突然发现,我们的观众已经相当成熟了,我们一直反复提倡和要求提高全民素质,已不知不觉中在完成了,而电视工作者们低估了观众的欣赏水平。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电视艺术的水平已经不够先进,我们现在需要担忧的不是提升全民素养,而是电视工作者的专业水平与文化修养了。
但是目前主要的根源就在于此,尽管一系列的金庸小说改编已成鸡肋,观众也已对此几乎完全放弃,但是一部又一部的作品仍在推出,最近重拍的《红楼梦》又掀起热潮,人们纷纷质疑,它能超越87版的经典吗?为什么会这样?难道单单是因为文学作品改编太多,观众欣赏水平提高,眼光也挑剔了?我觉得不尽然,更主要的问题是电视艺术发展到今天,已经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许多弊端,大家忽然都发现,这是一个成名与获得名誉的好路径。
当年的六年出一部《西游记》,三年成就一部《红楼梦》,如今已不复存在了,更多的是几个月的速成品,临时组就的演职员班底,粗制滥造的后期制作。
俗语说得好,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你若想把观众当傻子,最后倒霉的可是你自己。
其实从改编作品上已经可见文化现状的一斑了,现在看似繁荣、人才辈出,各种题材不断涌现,不论是在影视界还是文学界,其实质都是一片浮华与喧嚣,炒作,跟风,什么都有,独独缺的就是沉淀与积累,就艺术而言,不论什么形式,要出好的作品,没有人生的经验与积累,没有反复的推敲与斟酌,怎么可能铸就出传世之作?但是现在,快餐文化、垃圾制作……充斥我们的周围,使我们不得不对电视剧的前途感到担忧,而这种现象又是全社会存在的,要改变,谈何容易。
但至少,我们已经知道它的根源,各个阶层也在不断地呼吁改善电视艺术团体素质。
其实电视这种新兴艺术,从最初的萌芽到蓬勃发展,中间不可能不出现问题和偏差,重要的是,能够发现、自省,并不断完善改进。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螺旋型的,所以电视艺术也不例外,重要的是在这个浮华的貌似 *** 的实则低回的阶段,能不断总结,发现问题,并改进,接下来的必将是真正的春天。
要解决根本的问题,就要强化电视工作队伍,加大力度肃清不良因素,完善各种制度。
对这支队伍进行高标准要求,提出必要的限制。
文学与影视、戏剧是不同的艺术形式——如何转换,成为再创作者不得不面对的困难。
“张洁老师的《世界上最疼我的人去了》,在书店里被放在‘散文’书架上。
我如何不让这部作品里的力度与情感散落,又让它适合电影的表现形式,是比较艰难的创作。”青年导演马俪文结合自身的创作经历说,“往往与原作贴得比较近的,创作上会比较成功,因为原作已经在一个水准之上。”“小说有的部分情节弱,而电视剧主要靠情节,这就需要改编时填充情节。”导演田沁鑫说,“小说用描写来展示人物心理,而电视剧就得改成用对白或情节展示人物内心;小说用10页来展示环境,电视剧用一个一分钟的镜头就把这些交代清楚了。
处理好两种形式间的关系,是改编中的主要工作。”
文学艺术本是同根同源,莫道是他的繁荣与普及,夺走了我的读者;也莫说是我的艺术质地优越于他的大众性而轻睨他人——不如彼此滋养,成为彼此新的翅膀与能量;不如彼此开掘,滋养同根之树,结出更多更有营养的果实,这是双赢或多赢的合作。
“影视或戏剧可以说是小说的广告,无论是影视的版权,还是小说自身发行量的提高,都提高作者和出版社的经济效益。
同时,在提倡原创性的今天,跨越不同艺术门类的创作,将有助于新元素的诞生。”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电视毕竟是一种普及的娱乐传播工具,它的传播属性可能更强些,那么在艺术性上面就难免存在限制,摄影手法处理也好,音效画质上更是局限,这一点与电影是没办法比较的,因为这两者的属性不同。
所以,有些文学作品适合改编成电视剧,如《水浒传》、《三国演义》,有些则非常不容易。
尽管当前电影市场不够景气,大众反映票价过高,也有更多的人选择在家看电视,但是电影的魅力始终是独特而又常存的。
有人认为,文学和影视是两种不同的艺术,千万不要根据一本书去看一部影片,反之亦然,阅读是不可替代的,文学有可能凭影视扩大影响,但它要冒被扭曲的风险,想品原汁原味,还要读原作,影视只是严肃文学的通俗读本。
让我们来看看作家们对此的看法:“我的原作与剧本改编有很大的分歧,他们改得太匆忙,没有和我认真磋商。
当然改编可以丰富原有的情节,但要看是否符合原著精神。
我的原著精神是对人间真爱的颂扬,相当于‘正剧’,那是作者确立和倡扬的东西,而剧本却改成了悲剧。
悲剧是揭露和撕碎,是失望和破灭。
剧本与原小说完全不同,造成了与目前大多数影视作品的重复和趋同。”⑤好看好读好懂的作品,自然会成为影视改编的热点,但也有许多优秀作品,确实无法改编为影视,即使改了也很难成功。
确实,改编得好不是作家的成绩,改编得不好责任也不在作家,影视其实是对作品用一种解读代替、抹杀千万种不同的解读,从这种意义上讲,文学是活的,影视却是死的。
从一部文学作品到一部影视作品,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其中的方方面面,比如节奏、结构、情调、冲突……也都是改编的重要部分。
每一部具体的作品,可能面临的问题完全不同,有的小说故事冲突强烈、人物精彩、曲折跌宕,也有的小说充斥着情绪、描写,和不知所云的回忆。
其中的诀窍和解决的方法,并非只有所谓单一的解决方法。
文学作品改编为影视,对作家来说应是一件大好事。
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亿万人在看由你的作品演绎成的电影、电视,这与几千、几万读者读你的书,那种影响是无法相比的,作家和导演联姻,小说和影视结缘,会大大促进文学创作。
两者若是相辅相成,必然能相得益彰,共同成就一番。
㈨ 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的共性与差异
共性:电影与电视都是通过视听语言叙事的艺术,很多艺术技术要素是一样的,都要有编剧,导演,演员,摄影,美术,录音,后期等部门相互配合完成创作。
差异:电影与电视的载体不一样,电影通过大屏幕,电视则是小屏幕,所以制作的精良程度不一样,电影往往高于电视。播出时间也不一样,电影通常3小时,电视通常45分钟一集,连续播放数十集到数百集。受众群体也不一样,电视更为普及,更为喜闻乐见,而电影则通常比电视受众面小一些。
㈩ 电影与电视是同一种艺术论文
电影与电视是同一种艺术论文
如果说电影艺术是一种以电影技术为手段,凭借画面和音响为媒介,通过银幕上不断运动的时空来创造形象,再现或表现生活的艺术,基本上能得到人们认同的话。那么,电视艺术是什么,自一开始就有很多歧义。
贝拉·巴拉兹在他的《电影的精神》(1929年)一书中,将电影艺术的三个表现元素,特写镜头、蒙太奇、拍摄角度视为电影艺术的独特特点。
前苏联著名的电影理论家维塔里·日丹则指出:“被人们说成是‘电影的光荣和骄傲’的特写镜头的概念,在文学中也是早已有之的,更不必说绘画、雕塑以至音乐了。”
为此,前苏联的一些有远见卓识的影视理论家们认为电影与电视是同一种艺术。
虽说将电影完全等同电视不甚确切,但从艺术本质和审美的角度看,它们又的确是“同构”的,它们都是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都依据“视觉暂留”原理,并且有相似的音画操作系统。都与现当代的文化思潮、文化形态有关。所以,它们美学理念的基础也应当是基本相同的。
这就好象中国传统的诗文、绘画、书法尽管是不同门类的艺术,但书论、诗论、文论、画论、甚至乐论、舞论等可以互用互证一样,许多美学理论在同一文化背景下是共通的,具有普遍的通约性,有的审美理论和方法几乎关涉到一切中国艺术,不仅对中国传统艺术的发展有着普遍的指导意义,规范着中国传统艺术思维的想象、思绪、感情、直觉,而且对中国影视艺术标举本民族的特性,也有着极大的启示意义,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事实证明,电影所具有的特质,今天的电视的确也都具备。如一般认为电影不同于其他艺术的特殊规定性表现为:
综合性,电影是时间艺术与空间艺术的综合体。它既像时间艺术那样,在时光的流逝中展示画面,构成延续的艺术形象,又像空间艺术那样,在各种不同的环境、地点、画面上叙述事件的发生、发展、展开形象。它吸纳了文学、戏剧、音乐、绘画、雕塑、建筑等多种艺术元素,并使之相互融合,构成一个具有全新特质的有机整体。
视象性,电影是诉诸视觉为主的视听艺术,镜头、画面是其审美价值的重要条件。镜头、光影、色彩、音响直接构成形象生动的感性形式。电影的编剧、导演、演员等主创人员,本身也都须有强烈的视象意识。
逼真性,既能纪录现实生活中人与物的空间状貌,又能再现事物的声音和色彩。还能表现人的深层心理变化,无意识和梦。尤其是特写镜头更能反映形象的细部特征,正如路易斯·贾内梯在比较《替身演员》和《野孩子》两部影片的镜头时所言:“在大全景镜头中,只有大的运动才能看见,而特写镜头中,眼睛的一闪都能引起我们的注意。”所以,《野孩子》中男孩眼泪流过的距离比《替身演员》里飞行员跳伞降落时所占的空间还要大。
运动性,运动是电影的命脉,电影正是通过不断变换着的画面来表现运动着的人和事件,并在运动中获得时间延续性的叙事功能,通过摄像机的运动(推、拉、摇、移、跟、升、降等多种方式),产生各种不同的景别和角度,层次和空间。
蒙太奇,它是电影最重要的构成方法。即可通过分切,选择和概括,按照特定的创作构思把镜头有机组成一个连续,完整的运动整体,使画面上的直接形象产生连贯,对比、联想、衬托、悬念、象征等作用,深化艺术审美的视觉效果。
群众性,电影是直观艺术,相对其他传统艺术更为通俗,甚至能使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国籍的人都能看懂,电影的商品属性要求盈利,所以必须顾及群众的审美趣味和观赏水平,群众性是电影工业赖以生存的主要条件之一。
技术性,电影自诞生之时起,就是借助现代科技来创造形象的。电影的发展也有赖于高技术的开拓和引进。电子技术,全数字化的HDTV系统正在改变着传统电影的创作,也为电影制作降低成本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这些特性电视都具备,而且也缺一不可。而目前认为电视的特性,如兼容性、多样性、参与性等等,在现代电影中同样也或多或少存在着。如除了银幕上的故事,人物、情节、氛围会深深地打动观众的心,使观众不由自主地与影片中的角色同悲喜,共命运外,观众还会不自觉地设想情节的发展逻辑、戏剧矛盾的合理性,故事应该有个怎样的结尾等等。
《红高粱》上映不久,反响热烈,尤其是张艺谋在国际上得了大奖,评论文章纷至沓来,广大观众也积极参与,“张艺谋神话”首次掀起高潮。赞美的认为《红高粱》“体现了我们的祖辈和民族的神气”,成功地建立起“异于传统中国电影的现代形态”。否定的指责它是以奇异文体来丑化中国人的形象,是为了夺奖,取悦于外国评委,认为是美学上的严重堕落。又有人认为,这是后殖民语境中的“征服”中国的结果。接着《秋菊打官司》和开禁后的《菊豆》、《大红灯笼高高挂》又一次产生轰动效应,形成了“文化转型期”自一开始起,观众、学者和影视创作人员对电影和文化的自觉参与的热闹场面。涉及到的问题也已远远超出了电影本文的界面,如文化语境、弑父与从父、原始情调与边缘化、中国电影的出路和文化格局、娱乐性与艺术性等等。不难看出电影不仅也有参与性,而且这种参与正在影响和改变着人们对生活的理解,对以往习惯性思维的突破。与电视一样,电影美学的发展也离不开文化关怀和文化市场的需要。
当然,也有人认为电影与电视是相异的,如加拿大传播理论家马歇尔·麦克卢汉就是一个有代表性的人物。他认为电影、照片是以高清晰度延伸人的感觉的,可称之为“热媒介”,电视是低清晰度延伸人的.感觉的,应称之为“冷媒介”。但如前所言,高清晰度电视已经出现,HDTV的扫描线数已达1500根以上,而且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这种观点亦已不攻自破。国内也有人为了强调电影与电视的不同,或为了在理论上标识电视艺术的独立,对电视艺术的特点,电视是什么作了种种界说,出发点当然都是好的,但有些定义似乎下得太过匆忙,而又缺乏科学性。
又如,对电视下的定义:“电视是科技发展的产物,是一种技术。” “就本质来说,‘电视’是一种技术的产物,是根据人眼视觉特性以一定的信号形式来传达活动景象的技术。”这样的 定义似乎太武断,太简单化了。
还有人认为“电视艺术是一种即时传真的艺术。”把电视看作一种传真媒介,这当然没错。但电视和电视艺术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如有些一时不能播放的电视剧和复现其他门类的艺术作品等,就不可能都那么“即时”,却反而往往是“过时”的,即过了段时间才会播出的。
就对电视艺术的界定来说,我比较同意张凤铸先生的看法:“电视艺术是电视的派生物,主要指电视屏幕上播出的运用电视艺术手段塑造审美对象(形象)的各类文艺节目。”其前提是“电视和电视艺术是两个概念,两者有联系,又有区别,电视是母体,它包括新闻节目群,又包括艺术节目群,它具有新闻属性,又具有艺术属性。”
但同时还应指出的是,今天,电视不仅仅只是传播工具或一种大众艺术,它已成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一种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而不可或缺。
另外,电视的再现性本身就具有审美效应和审美价值,而至远远超越了亚里斯多德所言之“求知”的界面。屏幕上的强化真实和再现生活具有一种强烈的视觉审美效果,其观照的张力不仅刺激着人们的视听机制,而且也会加深人们对现实生活的理解,引起人们的广泛思考。
而从符号学原理的角度看,电影与电视的本质更是一致。且不说卡西尔的构型理论和苏珊·朗格的“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就是拿麦茨的电影符号学的一般原理作对照,其实也都适用于电视艺术。为此,我们认为共同的质性是影视美学生成和发展的基础。如硬要将二者拆开,既不科学,(电视很难构筑起一整套完全不同于电影的理论和美学体系),也不利于电影和电视的拓展,而且在生产、制作和理论上都必然会出现重复建设叠出的弊端。更难适应高新技术的发展需要跨学科的配合,艺术门类间应相互渗透的必然趋势。只有排除门户之见,消除影与视的人为对立,电影与电视的互动和互补的必要性才会真正得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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