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史上最有名的十大罪犯
档案编号 001
如雾般消失的元祖连环杀手--Jack The Ripper
姓名∶不详
外号∶「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
出生日期∶不详
现况∶死亡,具体资料不详
杀人数目:5 人
杀人方法:割喉,接著肢解
犯案地点∶英国伦敦东部白教堂区 (Whitechapel)
杀人时期:1888 年 8 月 31 日至 11 月 9 日
定罪日期∶从未被拘捕
恶行实录:就时间而言,「开膛手杰克」并不是史上第一个连环杀手,在他出现之前已经有连续杀人犯存在过,但他肯定是将「连环杀手」四个字发扬光大的人。
他残忍的虐杀方法令当时的伦敦陷入一片恐慌之中,人人都惧怕他的名号。
其实他的犯案时期并不长,只有短短的 3 个月,但他所带来的震撼却相反一直影响后世的人,除了因为他杀了 5 名 *** ,手法一次比一次残忍外(岩中念「开膛手」并非只是虚衔,第 4 名死者就是被剖开身体,发现时肠脏都挂在肩膊上,最后一名更是面目全非,面孔被剁得再无法辨认,身体器官有些不见了,有些则四散在案发现场),更重要是他曾多次亲笔写信到警署公然挑战警方,甚至送上死者的耳朵、肾脏和凶刀,警方却一直捉不到他,可见他的胆量不轻。
为他再添传奇性的是他在第 5 宗案件后,忽然像人间蒸发般消失,从此再没出现,只留下一个到现在也未解开的问题--他究竟是谁?
档案编号 002
嗜好杀人的史上第一杀人王--Henry Lee Lucas
姓名∶Henry Lee Lucas
出生日期∶1936 年 8 月 23 日
现况∶死亡,在德州 Huntsville 监狱被执行死刑
杀人数目:最少 150 人,自称约 360 至 600 人
杀人方法:没有特定 犯案地点∶遍布全美国各省份,也有可能在欧洲和日本
杀人时期:1960 年至 1983 年 定罪日期∶1983 年
恶行实培历录:要数杀人杀得最多的连环杀手,非 Hernry Lee Lucas 莫属,最少也有 150 人之多,他更自称杀了 360 至 600 人,因为他在被捕前亦经常外游,在欧洲和日本也杀了人,实际的数目并没有记下来,但他的主要捕猎区域还是在家乡美国。
这位传奇的连环杀手杀人的原因,可追朔到他的童年。
他自少就被母亲虐打,其中一次更严重得令他脑部受创。
结果到了他 23 岁的时候,他就把母亲 *** 并刺死以报复,被法庭判入精神病院 40 年,之后获假释外出却死性不改。
直至 1982 年的 10 月,德州警方因为找到一个属於一名失?寡妇的空手袋而展开调查,并曾经调查他,但并没有找到证据证明他是凶手,倒是以他藏有危险武器拘捕他,岂料他到了警署后竟不耐烦地把自己 20 多年的杀人经历一一说出来,包括他有另一名同党 Ottis Toole(他的只性恋情人,据说是他把部分尸体吃掉),杀人原因是对方不愿意和他 *** 。
后来死者数目不断增加,警方曾经认为部分只是他的幻想,但他却能明粗困确指出某些藏尸地点和尸体的状况,令人不得不相信他。
曾经警告过精神病院的心理评估人员不要放他和他会继续杀人的 Henry Lee Lucas,也许最令世人震惊的是他在法庭对自己行为的辩解。
「我喜欢杀人就好像其他人喜欢散步罢了,只是嗜好不同。
如果我需要猎物,我只需到街上去随便找一个。
」
档案编号 003
D.I.Y. 明星连环杀手--Edward Gein
姓名∶Edward Theodore Gein
出生日期∶1906 年 8 月 27 日
现况∶死亡,於 1984 年 7 月 26日於 Mendota 精神复康病院自然死亡
杀人数目∶最少 2 人,实际数位不详,估计该有接近 20 人
杀人方法∶枪杀并肢解剥皮,制成手工艺品
犯案地点∶美国东岸 Plainfield,Wisconsin
杀人时间∶1954 年 12 月 8 日至 1957 年 11 月 16 日
定罪日期∶从未经法庭定罪,但在 1958 年 1 月 6 日被判终生囚禁於国家精神病院。
恶行实录∶连环杀手的经历曲折离奇,确是非常适合作为电影的题材,因此亦经常被搬上大银幕,但多数只是 B 级恐怖电影,能同时成为两部荷裏活一级大作参考物件的连环杀手,就只有 Edward Gein 一人。
他的生平跟希治阁 (Alfred Hitchcock) 在《触目惊心》内对主角 Norman Bates 所描述的非常相似,他和哥哥 Henry 和妈妈 Augusta 住在 Plainfield,Wisconsin 郊外一个非常偏僻的独立平房。
他和哥哥在成长过程中几乎都留在这楝建筑物内,没有朋友和正常的社交圈子,更不知异性为何物,生命中最重要的位置就一直被那位占有欲强、憎恨女性的母亲所占据,形成了他孤僻和不知常理世情的性格。
在他的兄长和母亲相继去世后,他开始显露他潜在变歪了的性格。
他先是把母亲的尸体保留在家中,好像她从未死去。
接著为了满足对女性的欲望而去掘墓起尸,最初只是观看她们或触摸她们,但后来变本加厉,把尸体剥皮并缝制成人偶。
但他第一次亲手把活人杀死,却要等到 1954 年的 12 月 8 日,他把附近酒吧的店主 Mary Hogan 杀死并剥皮。
他的恶行要直至 3 年后才被发现,在警方找寻工具店店主 Bernice Worden 的时候,Bernice 的儿子想起他在案发前曾经来买防雪剂而起疑,结果在他的家中发现了大量恶心的「人类手工制品」,包括用人皮造的灯罩、由人头骨所造的汤碗、头骨床头布置和由 *** 造的皮带等,死者面部的皮肤连头发则成为了面具。
虽然听起来如此令人发指,但他也有值得可怜的地方,因为与世隔绝令他根本连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也毫不知情。
据说后来他重投社会后行为变回正常,更在精神病院内成为一位慈祥的老者!
回复:[转帖]世界十大杀人魔介绍
档案编号 004
不举俄罗斯杀人狂--Andrei Chikatilo
姓名∶Andrei Chikatilo
外号∶「罗斯托屠夫」(The Rostov Ripper)
出生日期∶1936 年 现况∶死亡,於 1994 年 2 月 14 日在狱中被枪毙处决
杀人数目∶最少 53 人
杀人方法∶折磨至死、虐杀并烹尸吃掉
犯案地点∶横跨整个俄罗斯,主要在罗斯托 (Rostor)、莫斯科 (Moscow) 和圣彼得堡 (St. Peter *** urg)
杀人时期:1978 年 12 月至 1992 年 定罪日期∶1992 年 10 月 15 日 有关电影∶《Citizen X》
恶行实录∶Andrei Chikatilo 曾经是一名受人尊敬的老师,在家人眼中更是一个慈祥和蔼的祖父,在邻居眼中则是一个快乐的已婚男人,他是那一种在「可能是连环杀手」的嫌疑名单中排名最低的人,偏偏他正是俄罗斯一连串虐杀和食人案件的元凶。
根据他的妻子 Fayina 在后来所讲,导致他丈夫连环杀人的原因,应该是因为他无法正常地勃起与女性 *** ,他只有在对方死了之后,才能进行性行为。
他最喜欢在巴士站或火车站留连,遇上适合的猎物便跟踪,偶然也在街上找。
物件以离家出走的小孩子和 *** 居多,性别和年龄对他而言也不重要,例如他第一位杀害的就是一个只有 9 岁的女孩,也杀过 20 多岁的男性。
另外他杀人时有一个特点,就是他会把被害者的眼睛除去,因为他害怕死者眼中那份欠缺生命的空洞。
他也喜欢把猎物带到森林裏去,有时甚至先和他们行几哩路才下手。
但比起他令人齿冷的杀人行为,他的被捕过程却相对地平淡得很,只是警行凭不断努力进行侦查,证明他是真凶并拘捕他。
档案编号 005
同性恋食人王--Jeffery Dahmer
姓名∶Jeffery Dahmer
外号∶「密尔沃基怪物」(The Milwaukee Monster)
出生日期∶1960 年 现况∶死亡,在狱中被另一名囚犯所杀
杀人数目∶17 人
杀人方法∶没有特定,但会先奸尸,再烹尸吃掉
犯案地点∶美国东岸密尔沃基 (Milwaukee) 和俄亥俄 (Ohio)
杀人时期:1988 年 1 月至 1991 年 7 月
定罪日期∶1992 年 6 月
恶行实录∶Jeffery Dahmer 可能是犯罪史上最冷血、最令人发指的连环杀手。
他的外表就有如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男孩子,即使你在街上遇见他,你也不会特别注意他,但他却做出如恶魔般的罪行。
本身是同性恋者的他,堪称是《沈默的羔羊》裏食人博士 Hannibal the Cannibal 的真人版本。
他会把他有兴趣的猎物绑架,然后杀害、 *** ,最终吃掉。
和 Andrei Chikatilo 一样,他只有透过奸尸才能获得性满足和 *** ,偶然也会望著犯案的宝丽莱自渎。
在食方面,他也非常讲究,只会选择想吃的部位贮放於雪柜,其馀的全放到他於厨房特制的硫酸池处理掉。
在 10 多件案件当中,他曾经试过先后杀害两兄弟,最恐怖的一次试过把被害者的头盖骨凿开,并灌入水银。
他最终被捕可说是一场意外。
在 1991 年 7 月的晚上,两名警探 Patrolmen Routh 和 Rolf Mueller 在巡逻时遇上一名黑人青年 Tracy Edwards,他告诉警察他附近的一名邻居扬言要剖开他的心并吃掉。
三人一起来到调查事件真伪,起初找错了另一人,但最终也来到 Jeffery Dahmer 的家,并在内发现大量人头和残肢,雪柜裏更有切好的人肉和一个人头!他最终被判有罪并要坐牢 1070 年,在狱中也如电影中的 Hannibal 一样被单独、高度监视下隔离。
但他还是死在狱中,因为另一名在狱中的囚犯声称受上天感召,要杀死他替天行道,他的一生就此完结。
回复:[转帖]世界十大杀人魔介绍
档案编号 006
以杀人连系的一「家」人--Charles Manson and Manson Family
姓名∶Charles Manson
出生日期∶1934 年
现况∶生存,在 San Quentin 监狱终生监禁
杀人数目∶7 人,但他自称杀了 35 人
杀人方法∶虐杀 犯案地点∶美国西岸加州 (California)
杀人时间∶1969 年
定罪日期∶1971 年 3 月 29 日
恶行实录∶在「披头四」(Beatles) 热潮堀起的 60 年代,Charles Manson 和当时很多的青少年一样,极度迷恋披头四的音乐,但是在结他以外,他亦迷上了另外一样非常流行的东西--毒品。
他本身是一名 *** 的儿子,在美国非法出生,年少时已经犯案累累,档案被标明「危险」和「永不可信任」。
在保释外出期间,他曾两度结婚,如一个正常的普通人般组织家庭,但两次婚姻也以失败告终。
不过凶残的杀人组织 Manson Family 并不是真的指一家人,而是一群仰慕他的追随者(多数为年青富有的中产女性)所组成的杀人集团。
到了 1969 年,这个组织已经有 25 个主要会员和 60 个一般党员。
有一天,身为首领的他宣布进行终极计划「Helter Skelter」(披头四其中一张大碟名),发动末日的种族和阶级战争,并扬言只有他的信徒才可以存活下来。
首个受害的单位是著名导演波兰斯基 (Roman Polanski) 的大宅,除了波兰斯基外出拍片避过一劫之外,包括他有身孕的妻子 Sharon Tate 在内的 5 人都被虐杀,接著则是一间超级市场的东主 LaBianca 夫妇。
但这场战争在这裏就停住了,原因是其中一名中坚分子 Susan Atkins 因另一椿谋杀案被拘捕后,不知为何滔滔不绝的把所有罪行招供,恶名昭彰的 Manson Family 就此瓦解。
档案编号 007
优等生杀人王子--Ted Bundy
姓名∶Theodore Robert Bundy
外号∶「校园杀手」(The Campus Killer)
出生日期∶1947 年
现况∶死亡,於 1989 年 1 月 24 日在科罗拉多州 Skarke 监狱被电椅处决
杀人数目∶最少 19 人,但有可能高达 40 人
杀人方法∶绞杀 犯案地点∶遍布全美国各省份
杀人时间∶1974 年 1 月 31 日至 1977 年 2 月 15 日
定罪日期∶1979 年 7 月 24 日
恶行实录∶每个人都应该曾经遇上过一个这样的人物--他品学兼优,样貌英俊,从来不忧心没有约会物件,曾经是男童军,运动方面也十分优秀,之后进入一间著名的大学,同样以优秀的成绩毕业,跟著在 *** 内工作,高薪厚职且社会地位崇高。
Ted Bundy 就是这样的一个模范生,但在他心底的深处,却住了一头恶魔。
他最喜欢潜入校园杀掉女学生,又或者以他的魅力邀请女学生出外游玩,再加以杀害。
最喜欢以「Hi! I am Ted!」向猎物自我介绍的他,自 1974 年 1 月 31 日第一宗案件发生之后,一直没有被警方怀疑,直至 1975 年的夏天他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而被拘捕,整个真相便开始成形。
先是一个险遭他杀害的幸存者 Carol Da Ronch 出庭指证他,被判绑架罪成立的他,之后原本要出席科罗拉多州另一项谋杀指控的他,却忽然逃走,之后一直以不同的身分和样貌四处逃避追捕。
档案编号 008
肥胖的杀人小丑——John Wayne Gacy
姓名∶John Wayne Gacy
外号∶「胖子」(The Fat Man)、「杀人小丑」(Killer Clown)
出生日期∶1942 年 3 月 17 日
现况∶死亡,於 1994 年 5 月 10 日被注射毒针处决
杀人数目∶33 人 杀人方法∶绞杀
犯案地点∶美国东岸芝加哥 (Chicago)
杀人时期:1972 年至 1978 年 12 月
定罪日期∶1980 年 3 月 12 日
恶行实录∶小丑该是令人快乐和引人欢笑的,但遇上由 John Wayne Gacy 所扮演的小丑,你只会惊慌尖叫。
出生於芝加哥的他,以优异的成绩於商学院毕业,之后结了婚并成为了一名出色的销售员。
他非常受所居住的社区的邻居所喜爱,特别是小孩子,因为他会扮演名叫「Pogo」的小丑去娱乐他们。
但是他年青时也曾因为性骚扰男同事和意图 *** 男孩而留下案底,只是他之后一直表现得循规蹈矩,掩饰了他潜在的 *** ,令人一时未能察觉得到。
直至 1978 年 12 月 11 日,一名叫 Robert Piest 的男孩在出外工作面试后一去不返,他当天所约见的建筑营造商正是 John Wayne Gacy。
警方开始针对他来调查,但他对事件一概否认,最终警方决定搜查这位好好先生的大宅。
结果他们并没有找到 Robert Piest,却在一道隐藏门下的地库找到 7 具腐烂了的尸体,那一刻他们才惊觉找到了美国其中一名冷血连环杀手,之后在屋内和后花园再掘起 28 具尸体,包括 Robert Piest 在内的其馀 5 名被害者,则因为家中再没空位而被抛入河中弃尸。
身型肥胖的他,在以瘦为主的连环杀手界确是较为罕见的。
至於杀人的原因,他自称是出於对同性恋的憎恨,但其实被害者中大部分也是异性恋者。
对於这种指控,他并不认同。
「当我 *** 了他们,一切便已足够。
他们要为进行过同性恋的性行为而死!」
档案编号 009
恶魔的首席门徒——Richard Ramirez
姓名∶Richard Ramirez
外号∶「夜间狙击者」(The Night Stalker)、「恶魔的门徒」(Devil's Disciple)
出生日期∶1960 年 2 月 28 日
现况∶生存,在 San Quentin 监狱等候执行死刑
杀人数目∶最少 19 人,真实数目不详
杀人方法∶没有特定
犯案地点∶美国西岸洛杉矶 (Los Angeles) 和三藩市 (San Fransisco)
杀人时期:1984 年 6 月至 1985 年 8 月 31日
定罪日期∶1989 年
恶行简评∶在 1984 年至 1985 年的一年里,洛杉矶和三藩市都被一片恐怖的气氛所笼罩,一切也是因为一名神秘的连环杀手所致。
他喜欢偷偷在晚上潜入别人的家中,然后把成年的男性射杀或扼死,再把女性和小孩暴力 *** 、杀害再肢解,在完事后则下他的标志——一个倒转的五角星,在墙上、在镜子上,甚至在死者身上。
由於他跟其他连环杀手不同,既无特定的杀手方式(射杀、用棒打死、割喉、赤手空拳打死和扼死等都试过),亦非针对某一特别类型的人(被害者年龄由几岁到 70 岁,各行各业都有),毫无线索下令警方对这名无差别杀人犯束手无策,有些市民更相信他有恶魔的超能力。
整件案子的转捩点在於警方找到一辆相信是这个杀手用来载猎物到郊外的车子(他也喜欢把小孩带到郊外再猎杀),并在车上找到属於一名少年积犯——Richard Ramirez 的指纹。
虽然警方立即把他的照片发放给传媒,但这名嚣张凶残、目空一切的杀人狂,却要等到 1985 年 8 月才被捕,当时他正在洛杉矶的郊外,试图把一个女人拉出车外,却被她的丈夫反击阻止,接著更遭围观的人认出他就是那杀人魔,惨被痛殴一顿才交到警方手上。
他到了被判死刑那一刻还维持一贯的自大跋扈,「死刑?好可怕呢!想吓死我吗?人终归一死。
各位迪士尼乐园再见!」
以上是专家评的,第十位我加在如一位我国的杀人狂,白宝山,一共打死打伤15人。
㈡ 古代的十大酷刑有那些
欧洲的......
20.惩治鞋——鞋子常常被结合头手枷(站立时枷住头部和手腕的一种装置)使用的。只要靠脚趾支撑不住身体,鞋跟上的钢针就会刺入脚跟。
19.邪教尖叉——邪教尖叉是一个酷刑装置,一个两头带尖叉的金属棒,由一条皮带固定在颈部,一头插入下颏,另一头直指胸骨。只有伸长颈部,才会减少痛苦,此刑具会造成巨大的痛苦。四个叉点位于下颏和胸骨之间的设计,会让受刑人有足够运动幅度让他的嘴开口招供。
18.浸河——主要用于对妇女,将其浸河内、大桶或池塘内,多用于惩罚骂街妇女和巫婆,浸了一段时间后,给予招供的机会。如果她供述,就被打死。如果她不招供,她就再次被浸河。这一过程通常是反复直受刑者溺毙或放弃此种刑罚,让自己被另一种方法处死(上吊,或烧死(很少用))。
:
17.木靴子——受刑者的腿被置于两块厚木板之间再用绳子束紧。拷问者在绳子间用锤子猛烈地向下打入楔子。每打入一次楔子,楔尖部位的胫骨就被粉碎。该刑罚至少要在腿的上下两侧打入12根楔子。当木靴子拆除后,骨头碎片就像装在一条松垮的袋子里一般。
16.水刑——这是所列欧洲酷刑中唯一一个非中世纪的项目。水刑是二战期间日本战俘警卫队最喜欢的刑罚。如果受刑者是首次受刑,必将用铁丝网和抹布封住他的嘴。然后把水从鼻子里灌进去,受刑者的胃对越来越大,等膨胀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行刑者用脚用力地踹他的胃,胃破裂之后人就死亡了
:
15.猫爪——使用起来很简单,就是慢慢地往下撕肉,很多时候,所有肉都被撕下来,而露着骨头。
14.拉架——看起来就像是:捆紧手脚往相反的方向拉你的身体,直到你的四肢慢慢地从关节连接处脱出来。
13.四马分尸——四马分尸是拉架的更高一级刑罚方式,只用于凶杀犯和那些企图杀害贵族或皇室成员的犯人。囚犯的四个手脚分别被捆绑,由四匹马同时向四个方向拉,瞬间即可分尸。(#在中国有五马分尸)
12.开花梨——根据受刑者的性别将梨在闭合状态下插入肛门或阴道,然后用手摇动使梨开花直到使人感到相当难受。
:11.清洗灵魂——在许多天主教国家,神职人员认为,如果强迫一个灵魂邪恶的人吃下去沸腾的热水或燃烧的煤块或二者都吃,他的腐败的灵魂就能得到清洗。当然,这要在没有因他的罪行而受罚之前进行,一种”温暖的刑罚“,如果你愿意。
10.吊笼——图中的受刑者还是比较幸运的,因为大部分使用吊笼的犯人是完全赤裸地暴露极端寒冷或炎热的环境中。而且多数处吊笼刑罚的犯人通常都是在进行了其他刑罚以后最后才被吊在那里。但要等——很长时间!受刑者留在牢笼中,直到他被吊死或渴死,这可能需要数周时间。
9.碎头机——用碎头机执行死刑通常是这样的:牙齿挤入牙槽内,周边颚骨破碎。然后眼睛从眼窝射出,脑浆从耳朵喷出来。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许多国家仍使用同一版本的碎头机,作为当今的审讯工具。
8.在柱子上火烧——最爱庆姿瞎用于那些被指控犯有亵神罪的巫婆。神职人员认为,焚烧一个巫婆可永久消灭她在有形世界的邪灵,从而消除可能发生的任何进一步对无辜灵魂污染。言之有理。
:7.犹大尖凳——受刑人被悬挂上述金字塔尖状物的上部慢慢降低,塔尖插进裆部。链子的松紧取决于刽子手的心情,他可以控制受刑者的体重是否全部作用于这一个点上。
6.刀凳——刀凳是犹大尖凳的变种。我们相信,该图片没有解释得很清楚。
5.铁娘子(铁处女)——以下1515年8月14日第一次使用铁铁娘子的记录:“伪造的硬币放在里面,门被缓缓关闭,从而尖锐的钢针从几个部位刺入他的胳膊、腿、腹部、胸部、膀胱、大腿跟、眼、肩膀和屁股中,但不足以杀死他,一般犯人会惨叫上几天几夜才死去。
4.审讯椅——不仅有数以百计的微小钉尖让人感到难以坐住,通常还在下面点火将铁椅子烤到一个可怕的烫伤热度。
3.刺刑——这是中世纪在在阿尔及尔,突尼斯,的黎波里和Salee(翻不出来是什么地方)对叛国者标准的处罚形式。不管你是否相信,一旦这根长刺从受刑者的肛门插入,再从他的嘴或誉空咽喉里穿出,受刑者可以这个状态活一天以上,并在烂泥中爬行,供大家观赏。
2.锯刑——锯刑可能代表了人类聪明才智的最黑暗册戚的时刻。其原理是,当受害者倒吊下来,大部分的血液将涌向头部。这在整个过程是最重要的,你看,因为作为行刑者看到的是受害者的裆部。头部的血液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气,这样做的后果最可怕,因为在切到肚脐的位置前,有时锯到上腹部前,犯人的意识都非常清醒,可以避免血流失过快而死。
1.轮刑——好了,最后的也是最危险的。轮刑仅次于吊笼,在中世纪时期的德国是最常见刑罚形式。首先,受刑者(通常是赤裸的),他的四肢分开绑在地上。不过,木制辐条分别对应各主要关节,如手腕,脚踝,膝盖,臀部和肩膀。行刑者用沉重的包铁的轮子打断四肢和关节。但是,这仅仅是恶梦的开始。等四肢的骨骼分别打碎,和血、肉混成绵软状态后,四肢被编到轮子的辐条上,然后正面朝外悬挂展示。痛苦的受刑者将继续保持该状态数日,他或她死后会变成乌鸦和昆虫的大餐。
西方酷刑的前十位......
10.船底拖曳
船底拖曳本是一种针对海盗的酷刑,后来行刑范围不断扩大。受刑者被绑在绳子和滑轮上,在船底来回拉拽:绳子通过船底从右舷拉到左舷,使其受到来自龙骨的摩擦。龙骨深深刺入他们的肉中,此时,对于受刑人来说,淹死也许更好受一些。
9.鼠刑
这种酷刑被称为“鼠刑”和“老鼠刺激”,利用人天生对啮齿动物的恐惧心理,慢慢折磨受刑者。行刑者一番表白之后,将几只老鼠放入一个大桶内,桶内有一个出口,也是老鼠们唯一的逃生之路,行刑者用受刑者的腹部堵住这个口,然后加热大桶以激怒老鼠。
无论方式如何,最终结果都是一样的:饥饿的老鼠在明火刺激下愈加兴奋,只能尝试从唯一的出路逃出去:它们必须咬开受刑者的腹部溜走。一些文学作品中对鼠刑有所描述,比如乔治•奥威尔的《1984》和詹姆斯•乔伊斯的《芬尼根守灵夜》,但历史著作中罕有记载。
8.鳄鱼剪
“鳄鱼剪”同其名称听上去一样令人毛骨悚然:一根两端用铁铸的管子,管子里面是成排的铁钉,行刑者将铁钉加热,放到某些附肢上面。接下来便是惨不忍睹的一幕:行刑者用鳄鱼剪紧紧夹住受害者的生殖器,不紧不慢地来回摩擦,生殖器伤痕累累,此时受刑者早已痛不欲生。他们的下场只有一个——小命不保,只是由于失血多少和感染程度,他们丧命的时间早晚罢了。
7.二人锯
在实施二人锯这种刑罚时,行刑者先将受害者衣服剥光,将他们头朝下吊起来,双臂绑在身后。接着,两个行刑者一边一个,将锯子放在裸体受害者两腿之间,从裆部开始向下锯。身上的鲜血全都流到头上和躯干,受害者早已成了一个血人,刚开始可能还有些意识,到了锯子锯到心脏位置的时候,就是再痛也感觉不到了。
6.碎头器
碎头器这样令人毛骨悚然的酷刑需要借助于同样可怕的工具:将一个铁碗放到受害者的头顶,项圈和下巴板布满大螺丝钉,使受害者无法活动——这便是具有粉碎效用的粉碎机。行刑者将受害者的头部夹在铁碗和板子中间,然后转动螺杆,此刻,一边是行刑者满足的笑声,一边是受害者痛苦的惨叫。金属头箍开始不断施压,受害者的牙齿粉碎,眼珠从眼眶凸出来,不幸的是,他们在断气之前还要承受比这还要痛苦的折磨。
5.铁处女
“铁处女”是一种人形铁框,两面互相用铁链联接,将犯人绑在其间,再把两面合拢,框上许多突出的长钉,就会贯穿钉入受害者身内。钉子尖锐的前端慢慢刺入身体,先是手腕,然后是脚等其它几个部位,接下来是眼睛、肩膀和臀部。看上去虽然很疼,但还不至于立刻要了受刑者的性命。在这期间,他们不停地发出凄惨的叫声,有时连续哀号几天才能死去。
4.钉桩
顾名思义,钉桩差不多就是由热炭加热的铁叉的现实版本,用以将犯人钉死在上面。这不由得让人想起十字架处死犯人的酷刑,不过钉桩没有任何象征意义:行刑者把犯人衣服剥光,钉在一根尖锐的木桩上。这种酷刑虽使犯人的失血最少,但也许是最痛苦的刑罚,他们往往一连几天保持着清醒意识,直至由烈日曝晒至死。
3.“教皇梨”
亦称“痛苦梨、“窒息梨”,或干脆直接称为“梨”,这种手持装置的末端同梨把存在某些相似之处,只不过另一端变成了螺丝柄。与“撒旦”同床共枕过的女人一早醒来,会发现阴道内会有“梨把”,同另一个男人睡过的男同性恋会在肛门发现它的踪影。放入里面后,行刑者会转动手柄打开这个梨形装置,接着,它就像鲜花绽放一样,三个如剃刀般尖锐的“花瓣”慢慢打开,受刑者因极度痛苦而亡。
2.轮刑
在涉及对死刑囚犯进行惩罚的问题上,很少有哪种酷刑如轮刑一般盛行。首先,受刑者的四肢分开绑在地上。行刑者用沉重的包铁轮子打断他们的四肢和关节。等四肢的骨骼分别打碎,和血、肉混成绵软状后,四肢被编到轮子的辐条上,然后推到公共场所示众,他们一边遭受别人的辱骂、羞辱,一边奄奄一息慢慢死去。
1.虫刑
古希腊哲学家普罗塔戈最早将其作为波斯人的刑罚提到过,虫刑也许是对人类最残忍、最疯狂的一种惩罚。如果还有比这更残暴、更可憎的惩罚,我们同样也想知道。行刑者将罪犯面朝上绑到一条船上,之前强迫他们吃下足够多的蜂蜜和牛奶,以引发严重的腹泻。这还不是最糟糕的结果。行刑者接着会在犯人的腹股沟和腋窝等部位涂上蜂蜜,然后将船推入一个发着恶臭的池塘。腹泻物和蜂蜜当然会招来虫子,它们钻进犯人的腔部去啃五脏六腑,并最终开始从肉里面繁殖
然后是中国的......
(1)剥皮
历史上最爱搞剥皮的人是明太祖。由于他是贫民出身,最恨贪官污吏,一旦被他抓到贪污,下场通常就是剥皮。他即位之初,曾抓到一对父子贪污,震怒之下,下令剥皮。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剥皮实草”则是后来的事,并且有规定,贪污多少两银子以上就处以此刑。
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从这里撕开,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剥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从这里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会有一个从头顶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了土里。
(2)腰斩
电视上的包青天,开铡的时候我们看到的都是把人头塞进去,刀起头落,彷佛中国式的断头台。但是根据历史上的记载,包青天那三把铡刀其实是腰斩用的。也就是一刀下去,就要把人分成两段。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能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大家可以算算看一共要多少时间,而这段时间受刑人又得受多少苦痛。李斯也是被腰斩的。
据说明成祖要求方孝孺执笔草诏,方孝孺执意不肯,明成祖威胁要诛他九族。方孝孺厉声说:“诛我十族也不怕!”明成祖一怒之下,把他的朋友、学生算是第十族,一并诛却,当时株连数千人。
(3)锯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
(4)车裂
即“五马分尸”,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不要以为这没什么,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要花多少时间我不知道,不过恐怕不是几秒钟就可以解决的。而撕开的时候,恐怕是血雨满天。
(5)凌迟
说到凌迟处死,那可就不简单了。以前听人家骂“杀千刀的!”意思就是诅咒这个人给凌迟处死。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早期凌迟一共要割1000刀,由两个刽子手执行,从脚开始割,割下1000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元朝时要求要割到300刀。到明朝时,朱元璋即位后下令要割到3000刀,也就是在割了2999刀时犯人还有气;若未割满这3000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所以刽子手强烈请愿,终以2954刀为限。受此刑最残的人是大太监刘瑾,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更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祯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叛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渔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6)缢首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岳飞父子就是这样子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的。
(7)烹煮
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
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
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
(8)油煎
类似于后来的铁烙铁。方法是先将一口平的铁盘烧热后,将人放在上面,不到片刻时辰,犯人就会被烧焦。
(9)宫刑
在中国的历史上,有关宫刑的东西可以写成一本书。宫刑的历史非常久远,君不见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说宫刑就不得不提到“阉割”。阉割,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睾丸)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然后拿利刃一刀子全部割掉。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这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以前就会有父母因为家境不好,把自己的小孩阉掉,希望可以进宫当宦官。阉下来的东西则要保存好,以后进棺材的时候要一起放进去,才算是全尸。
(10)刖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要出入行走都得靠拐杖。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要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11)卸块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合一,即“大卸八块”。通常先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12)穿刺
人身上有几个地方,扎根小刺就会哭爹喊娘——手指甲缝便是其中之一。俗语说:“十指连心”,被针插进指甲缝会痛得椎心刺骨。穿刺,一般是用针和竹签穿刺指甲。
(13)活埋
公元前212年,一些方士和儒生对秦始皇进行议论、诽谤,于是秦始皇下令追查,共逮捕了460人,全部在咸阳活埋了。这大约是历史上较早的活埋事件。后来,因为活埋省力,速度也快,因此也是战争时对待敌国俘虏常用的手段之一。
活埋,有时候也和凌虐“合并使用”。方法是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头,然后开始凌虐。
(14)服毒
服毒,一般是对待对有身份、有地位或立过功的人——赐死。这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鸩”这种毒药。“鸩”(zhèn)是传说中的鸟,羽毛含有剧毒,只要把羽毛泡在酒里,立成毒酒,入喉即死。也称是“封喉鸟”。“饮鸩止渴”比喻喝毒酒解渴。
其次应该就是砒霜。这种毒药中外皆有使用,以前拿来毒老鼠,当然,要人死也是很好用的。而且据说砒霜没有什么特别的气味,长期少量加在饮食中人注意不到,自然一步步被毒死。
至于小说中所谓“见血封喉”的毒药,应该是影响呼吸系统之类的药,让人没办法呼吸,窒息而死,所以叫“见血封喉”。不过比起这些东西来,现代人用的东西应该是毒多了……至少古人不会用辐射。
(15)灌毒
灌毒是施刑者对犯人先灌一次毒药,然后喂一次解毒药,然后再灌另一种毒药,直到将犯人毒死,目的是使犯人尝遍了死的恐怖和痛苦。
(16)棍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历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这种酷刑还有变形,就是对待淫妇用的“木马”。(满清十大酷刑那部电影里有)也是拿根木桩,从下体插进去,由于木桩在木马上,人又坐在木马上,身体的重量会往下落,木桩便会慢慢穿入,也让人死得很惨。
(17)灌铅
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18)梳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19)断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20)重枷
明代的这一刑法却很特别,戴枷之人必须站立,不准座卧。枷的重量超过常人体重,最重曾经做过300斤的大枷,给犯人戴上后几天就得活活累死。
(21)杖刑
据明史记载,东厂、锦衣卫常用的一项刑罚叫做“杖刑”,特务对于“杖刑”的执行非常有讲究,对一般的犯人行刑官只说“打着问”,意思是不必太重;要求打重一些的,就说“好生打着问”;要求狠狠打,不论死活的就说“好生着实打着问”。一般来说,只要犯人被抓进来,18种刑具都要受过一遍。
还有一种专门用于朝廷上的杖刑叫做“廷杖”。顾名思义就是行刑于“廷”。廷杖的发明权虽然远可推至隋唐,但都没有像明朝一样,成为庙堂的一道特色菜。明代的廷杖始于明太祖鞭死开国元勋永嘉侯朱亮祖。朱亮祖父子作威作福,多为不法,罪有应得,但朱元璋却开了廷杖大臣的先例。后明英宗恢复了廷杖,廷杖就成了明朝殿廷上不可缺少的点缀,直到其灭亡。
历史上被廷杖的大多是一两个人,但在正德十四年,明武宗要南巡,众朝臣上疏反对。武宗大怒,下令把情节严重的下诏狱,其余107人戴着重枷罚跪于午门之外5天。5天之后,就开始廷杖了,一顿棍子下来,当场打死11人。时隔不久,这个纪录就被打破,嘉靖皇帝同时廷杖124人,其中16人当场死亡。上百人被扒下衣服,排在太和殿下,上百根棍子同时起落,一时间声响震天,血肉横飞,那气势,那场面,一定是蔚然大观,很让皇帝赏心悦目、神气十足的。
对女子的(可能和前面的有点重复).....
日本
1.穿胸
这种刑法一般是在战争时候对待敌国女性战犯的.这种刑法不是我们想像的从胸口刺进去,而是用蒂尖的铁棍从侧面穿透胸部,然后挂在木竿上面示众....
2.剖腹
日本古代有女性忍者,执行任务失败被抓之后,一般不让她自杀,而是剥光了衣服放在木板上,然段用尖刀从胸骨中间拮进去,一直划到小腹部,之后内脏都会流出来,惨不忍睹.
3.铜烙
这是一个比较变态的刑法,一般用于通奸的女人.道具是一个铜棍,插在炉子上面,炉子烧热,铜棍就会烤的通红.把女犯人绑在架子上面,然后把阴道对准棍慢慢放进去.....
4、捆绑
日本战国时代,抓到敌国女人之后用一种韧性很好的钢绳捆起来,而且捆的很紧,绳子末端穿一个铁环,然后用一个类似于辘轳的东西拽那个钢绳,最后犯人的骨头都会被勒断。
5、板烧
这个刑法类似于烧烤。即把钢板烧热,然后把犯人剥光放在上面。直到烤熟....(我闻到一股烤肉味……)
6、开颅
把犯人锁在铁箱子里面,只漏出头部。然后用一个大锤子砸下去,后果可想而知。
7、挖胸
把女犯人的胸部用利刃割下喂狗,这个比较变态。(日本人是怎么想的?....)
8、万箭穿身
把犯人绑在一块大木板上,然后就有10几个弓箭手站立旁边。行刑官下令射在哪里,马上就会有如雨点般的弓箭射在犯人的那某个部位。如果遇到变态行刑官的话....
9、砧板拖
中间放一块铁板,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突起的小铁块,一般比较锋利,是铸造时铸的。两匹马拉着犯人在上面来回拖拽——当然犯人要赤身裸体。结果就是...
10、断指
把犯人的10根手指截下,不过不是用刀砍,而是生生拽下来。很多犯人受刑之后都死于剧痛。
11、绞刑
这个刑法有点特殊,不是把人吊起来,而是用绳子缠住犯人脖子,然后有两个人拽两头,直到犯人断气为止。这个刑法还比软人道。(印象中杨贵妃就是这么被处死的吧?)
12、轮×
把女犯人发配到军队里面,长官会让士兵开色戒。开果就是一个女人被xxxx个男人弄,最后死掉.(日本人够绝的……这个就当我没说……)
13、杖腹
把犯人四肢分开,成“大”字型绑住,然后用木棍击打腹部。结果往往是子宫破裂,内脏碎裂,大腿下面好多血....
中国......
杖刑 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拶刑 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刑舂 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幽闭 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赐死 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
㈢ 一部老电影 开头就是日本大屠杀剩下白骨如山,有一口井里面有幸存者。九几年看的,当时看了很害怕,忘记
屠城血证
电影《屠城血证》于1987年上映,主要演员为翟乃社、陈道明、雷恪生、沈丹萍、吴莉婕、刘江等;导演罗冠群;影片围绕南京大屠杀的史实展开,将日本侵略者的罪行用电影的方式展示给世人,是中国大陆第一部关于南京大屠杀题材的影片;该片获1988年广播电影电视部1986-1987年优秀影片奖,获1991年日本东京世界和平电影节故事片奖。
㈣ “十恶不赦”之罪都指哪些罪行触犯后会遭到什么惩罚
在古代律法中,罪犯在遇到皇帝大赦时,即裂陪没使是已经被判处死刑者,也通常能够得到赦免,但有一种罪犯却不在赦免之列,那便是犯“十恶”者,而这也是古代最为严重的罪名。《唐律》规定,凡犯十恶者,不适用八议,且为常赦所不原,意思是说就算皇帝也不能用“八议”特权对其进行减轻处罚,且不在大赦之列,而这也是“十恶不赦”之说的来源。
“十恶”作为古代重刑,不仅朝廷对其惩处极为严厉,而且在初唐时期,如果地方州县有人触犯“十恶”,就连主管此地的州刺史也会遭遇到弹劾惩处,可见朝廷对这些犯罪行为的重视程度。
㈤ 中国古代十大罪行是那些
一、谋反。指的是以各种手段企图推翻封建政权的,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二、谋大逆态迟。指毁坏皇帝的宗庙禅唤、陵寝、宫殿的行为。
三、谋叛。指叛国罪。这与谋反有明显的不同,谋叛是叛逃到其它敌对国家。
四、恶逆。指打杀祖父母、父母以及姑、舅、叔等长辈和尊亲。
五、不道。杀不应该处死因的三人以上以帆袭李及肢解人体。
六、大不敬。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七、不孝。指咒骂、控告以及不赡养自己的祖父母、父母。祖、父辈死后亡匿不举哀,丧期嫁娶作乐。
八、不睦。殴打、控告丈夫和大功以上的尊长以及小功尊属。
九、不义。指殴打、杀死长官(一般指州县长官),丈夫死后不举哀并作乐改嫁等。
十、内乱。指与祖父、父亲的妾通奸。
从“十恶”的内容,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它的封建法律的阶级性。因为它绝大多数条款都是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而“十恶不赦”自从《齐律》出现这些条款后一直沿用到宋元明清,因为封建统治阶级把它看成是维护自己统治的重要工具。
㈥ 自由已失,人性未泯!香港电影史上十大监狱题材电影!
香港电影可谓是无所不为,任何题材的电影都敢拍,这也是我们喜欢香港电影的主要原因,尤其在九七之前,那个时代香港电影题材丰富多样,暴力、江湖、情义、堕落、希冀......哪怕是限制级的也毫不避讳,此时期的商业电影已经具备了无孔不入的特点,其中监狱影片也是这个时期香港电影比较成功的产物之一。电影将政府的一些阴暗面和服刑人员贱如猪狗的人权赤裸裸的展示在荧幕上,当时估计也运李只有香港电影敢如此大胆!87年的《监狱风云》横空出世,引发了一系列监狱题材电影的跟风,不过真正算得上经典的也就那么几部,我们就来盘点香港十大监狱题材电影。
第十名:死亡监狱
影片讲述了囚犯决定与Richard拼个你死我活的故事。Richard乃岛上最高的当权者,他深信严厉苛刻管治才能令囚犯驯服,于是对囚犯便如狗一般看待,也为他们改了狗的名字,憨狗、热狗、皮狗、黑狗、肥狗便是他的杰作,他们在岛上过着惨无人道,人狗不分的监狼生涯。面对如斯苛刻的生活,他们对从前的错误早已深咎痛悔,无奈却已踏上此条不能回归之路。一次,人缘甚佳的老者皱皮狗被Richard借故杀死,引来众囚犯积压的怨恨爆发,他们决定与Richard拼个你死我活,一场火爆的大暴动即将爆发。影片反映了服刑人员毫无人权的监狱生活,结局凄凉,以至于整部影片看完,很多人都有一种挥之不去的酸楚感,久久不能平静。
第九名:黑狱断肠歌2之无期徒刑
由梁宏发执导,吴镇宇、何家驹等主演的黑帮动作片。
影片讲述了讲述了狱警与律师的妹妹成为爱侣,却被狱长强奸而自杀。狱长的凶残成性,引起监狱暴动。相对于第仔悄做一集,第二集的格局完全是低成本的制作,场景及卡士念衡都不强劲,全片很大程度是靠吴镇宇的个人魅力支撑。此片的故事十分公式,不外乎是写监狱内囚犯被疟待的遭遇,不过今次特别强调狱警丑恶的一面,除了容锦昌外,全片的狱警都比囚犯更邪恶,而且十分阴险,恐怖非常。全片疟打场面不算太多,但是狱警的罪行如收黑钱和强暴少女等就比疟打暴行更贱更令人发指。反而众多囚犯就比较温和,最恶毒如何家驹等都较有人性,非如《监狱风云》般冷血无情。
第八名:监狱风云之少年犯
是《监狱风云》系列剧情片之一,由郑伟文执导,梁烈唯、雷宇扬、吴瑞廷等领衔主演。
第七名:女子监狱
由林德禄执导的剧情片,郑裕玲、冯宝宝、夏文汐等领衔主演。
影片讲述了何家慧在结婚当天,因错手伤了她未婚夫伟良的债主而被判入狱,在女子监狱中,她虽然认识了白蔷薇、亚琴等不少好朋友,但同时也受到多方面的不公平对待,包括山东婆不断欺压,令她感到身处于人间地狱。她正直不阿,而且善良坚强,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时候,恰逢一次出逃的机会,没料到同仓的琴的儿子也跟在里面。明明可以逃狱的她为了救龙龙折回,又再次受到狱警连同山东婆的欺负,她奋起狂反击,而偏偏在这时她得悉自己怀孕的消息。最后在狱警的长期欺压和监狱中犯人之间的争斗中,阿慧赢得了大家的尊重,最后再一次暴动中,犯人们一起见到了狱政署署长,得到了应有的人权,阿慧也平安地完成了服刑回到了家人的身边。此片大牌云集,影片制作也算中规中矩,不过女人打架终究是抓抓挠挠而已,矛盾都没让人很恐惧的那种。不过夏文汐的角色真可谓是“烈女”一枚,气场强过大姐头啊!
第六名:第一茧
由梁本熙导演,刘德华、吴家丽等主演的黑帮剧情片。
影片中吴家丽在片中挑大梁,电影其实主要是通过讲述回忆的方式展开WINNIE入狱前的生活,狱中的各方势力各怀鬼胎,狱警想要平静,就要拼命镇压冒泡的女囚,却又不得不平衡各方势力。任何小的环境下面都会有小群体,尤其是在监狱这样一个特殊的环境里面。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梦想而拼命,却最终仍不得不从于命运。因为袭警,偷窃入狱的小妹是一个富家女,老爸是一个名气很大的富豪,却一样受到狱警和狱霸的百般折磨,生死未卜;少女玉凤深爱着ROBERT,甘愿为他出生入死,一心想着出狱后和他过上幸福生活,却不知自己只是ROBERT的一颗为老大复仇的棋子,最终就在出狱后的监狱门口惨死于ROBERT的越野车下;大肚女囚也算一个悲情人物,前半生靠卖身过活,后半生就要和将要出生的孩子和丈夫过上正常生活的时候,却阴差阳错惨死狱中;男人婆是狱中一霸,千方百计折磨新人,最终谋划越狱却被摔死。WINNIE最后顶替玉凤受罪,进入了监狱中的“死亡地域”,继续她没遇到玉凤前的孤独生活。这部电影就是把人生遇到的各种困境进行放大,展现人生的诸多无奈。
第五名:火烧岛
由朱延平执导,成龙、刘德华、洪金宝、梁家辉、庹宗华、王羽等领衔主演。
影片有着一个超白金的豪华演员阵容,记得小时候,那时的录像厅老板都会在黑板上写上一个片子的主演,以吸引观众,这个片子的明星都写不下了,但是电影本身剧情漏洞多多,整体粗枝大叶,除了暴力展示之外没有太多的商业亮点,该片主要讲述警官黄伟受命调查一件涉及警员犯罪的案子,为搜集证据,黄伟犯险入狱。火烧岛典狱长治下的监狱充斥着暴力、不公,以及制度化的犯人殴斗。黄伟很快在狱中结识了室友小朱和因思念儿子多次越狱的刘世杰,并经历了帮派人物大林的入狱洗礼。台球选手大锤因误杀帮派大哥之弟钢珠入狱,大林受命向大锤复仇,此事被狱中大哥桂老大调解。黄伟、大锤、钢珠、刘世杰等四人被典狱长吸收进入“清风队”,在执行暗杀任务的过程中,黄伟意外的发现了自己追查多时的幕后真凶。严格意义上来说,此片算不上完全的监狱题材电影,不过片中对监狱里的帮派斗殴以及监狱生活描述的还是不少!
第四名:黑狱断肠歌之砌生猪肉
由邓衍成执导的犯罪片,由梁朝伟、张文慈、林国斌等主演。
影片主要讲述了一名充满正义感的记者程安因为在报纸上揭露警察的贪污行为而被华探张耀祖栽赃藏毒而入狱的故事。片中的“砌生猪肉”是陷害、嫁祸的意思,六十年代的香港警界贪污成风,导致黑狱重重,《正报》记者程安(梁朝伟 饰)撰文揭露警界黑幕,然后被生生陷害入狱,受尽大佬们侮辱,程安凭借正气与知识为犯人声张权利,逐渐获得大佬们尊重,狱中生活有所好转。作为监狱片,影片中所有该有的元素全都具备,还增加了许多酷刑奇观,奇风异俗,有些奇趣。梁朝伟作为知识分子,在狱中受尽苦难和凌辱,后来在狱中融入环境,与人建立起友谊。吴孟达是个监狱通,讲述了狱中种种怪诞行为的来龙去脉。与《监狱风云》不同的是,主人公身陷囹圄之时,没有以暴抗暴,而是进退有据,以智慧取胜。影片比较可看的部分,主要是那些折磨人的酷刑,还有就是大明星梁朝伟的精湛演技。此片算得上真正意义上监狱题材电影中比较上乘之作了,告诉人们在绝境中不一定要靠反抗才能求生存,进退有据,以智慧求生存才是好手段!
第三名:力王
由嘉禾电影有限公司出品的动作片,由蓝乃才执导,樊少皇、樊梅生、大岛由加利领衔主演。
该片在监狱题材电影中比较另类,讲述了力王在监狱中饱受警察的压迫,最终发怒反抗,杀死狱长而逃脱监狱的故事。力王在狱中替潺弱但心地善良的老囚犯老马(曾近荣饰)申张正义,并揭穿了幕后贩毒主脑正是狱长本人,还将罂粟田烧光。于是单眼蛇纠合狱中东南西北四仓之四大天王联合起来陷害对抗力王。这是一部大快人心的电影,同时也是一部灰暗的黑色电影,监狱对人性的残酷折磨,其手段之丑恶怪异,都让人看得目瞪口呆,可是透过黑暗暴力的表象可以注意到它“反抗体制,力争自由”的主题。《力王》血腥暴力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蓝乃才将一幕幕血肉模糊的搏击场面奉献给观众。影片在最大限度上挑战了观众视觉和心理的承受极限,虽然该片可以化为动作片的范畴,但影片所具备的重口味杀戮场景和超越现实的武打设计,是完全可以看做邪典电影的仙风道骨。本片在营造割肉绞筋、开膛破肚和脑浆涂地的血腥效果上一板一眼的照搬原著漫画,如此极端的影像在20世纪90年代香港影坛独树一帜,这也使得影片成为港片历史上自实行“电影分级”之后第一部因过度暴力而被列为三级的影片。
第二名:监狱风云2逃犯
由林岭东执导,周润发、徐锦江、陈松勇等领衔主演的剧情片。
影片是《监狱风云1》的续集,主要讲述了因误杀妻子而被捕入狱钟天正和狱中两大帮派及狱队长的恩怨故事。钟天正(周润发饰)因误杀妻子而被捕入狱,在第一集中由于和管教(张耀扬 饰)的冲突,被延长刑期。狱中分为两大帮,大陆帮以大圈龙(陈松勇)为首,以树立威势与香港帮时有冲突。鬼欲收买大圈龙不果,故对龙怀恨在心。年初一正当庆祝之际,香港帮与大陆帮突起混乱,鬼派狱警镇压。鬼欲利用犯人骷髅头殴打正泄愤,过程中骷髅头错杀另一囚犯,鬼于是教唆他诬害龙,在如此含冤不白下龙毅然逃狱。另方面,鬼又指使骷髅头散播谣言,谓正出卖龙,大陆帮于是誓要对付正,正为自救被迫逃亡。正往孤儿院欲接良仔一起离港,可惜事败,被送回监房。鬼遂藉此借刀杀人,调正往大陆帮监仓内,危急存亡中,正只好借放火逃出仓外。两帮犯人怨恨更深,一场大打斗随即展开,一番越狱风雨后,阿正最终还是回到监狱,但这个却为自己懂事的儿子阿良感到高兴,并称儿子为“良哥”。续集虽然仍以监仓,囚犯为发展的主题,但在导与编的刻意安排下,打斗的背后仍渗透着一段令人难忘的友情,正如玛莉亚所唱:“人生于世上有几个知己,多少友谊能长存……”
第一名:监狱风云
由林岭东执导,周润发、梁家辉、张耀扬等人主演的剧情片。
影片讲述了监狱中的犯人、黑帮以及典狱长之间的恩怨情仇。中国监狱黑幕电影中以林岭东导演的本片最为著名,这部影片也被后来的效仿者视为其开山鼻祖。本片以写实手法对监狱的聚焦,成为了《监狱风云》这部电影最为出色的着点所在,在那乍看平静的监狱生活下所暗藏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电影将一个微缩版的江湖社会在这囚禁之地呼之欲出,于此中不仅用残酷的黑暗将社会阴暗面以深刻的揭露,更值得一提的是,周润发与梁家辉饰演的阿正与阿耀,他们在狱中的桃园之谊,则如同划破黑暗的一缕微光,带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侠义,为人感受到希望与正义的光芒。 监狱本是一个法制空间,虽有种种关于监狱生活的耸人听闻,但是主流媒体对于监狱法制形象的正面塑造一直左右着受众的视点。而在林岭东的电影世界里,港英当局的监狱成了一个充斥着压榨的法外王国,林岭东不仅向观众展现了这个人所少知的王国,而且赋予了它真实的质感,令受众在愤怒中观看,握着拳头离场。本片不但能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对人性善恶美丑的剖析和社会阴暗面的揭露往往也更具深刻性。影片中周润发与梁家辉精彩演绎的震撼程度不差暴力版肖申克,张耀扬饰演的杀手雄更是令人不寒而栗,难以忘记。
结语:由于监狱是一个特殊的环境,以监狱为背景创作的影视作品的也相对比较局限,但是其特殊性和极端性使得这里的矛盾冲突更为集中和强烈,它们或反映监狱生活的残酷,或剖析人性的善恶美丑,或揭露社会的阴暗面,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警示人们好好珍惜眼下的生活,不要行差踏错,遇事别冲动,生活中谨记“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这才是监狱题材电影所要传达的真正主旨!
㈦ 电影《731》讲述了什么故事
电影《731》讲述了1933年以来3000多名祖国同胞惨遭迫害的故事。
电影《731》是一部反战主题电影,聚焦二战时期七三一部队的罪行,电影由赵林山执导,刘恒编剧,张家辉主演,聚焦二战时期日军七三一部队的罪行,讲述1933年以来3000多名祖国同胞惨遭迫害的故事。其他演员还包括海一天、贾冰等,该片将在侵华日军七三一细菌部队安达特别试验场遗址进行外景拍摄。
电影《731》主要刻画从1933年以来尘封了84年之久的3000多名祖国同胞、国际同胞惨遭迫害的故事。用大量的珍贵的镜头还原历史,表明历史是真实客观存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忘记。
(7)明清十大罪行电影扩展阅读
电影的其他有关信息
导演赵林山曾表示,电影《731》不拉民族仇恨,以主讲人性关怀为主要观影诉求,通过人性自我救赎的呈现,增强时代观影人群的“强国情绪”。王俊凯将特别出演电影《731》,录制VCR宣传。
张家辉自曝收到剧本后仅七天便确定合作意向,从接触项目至签约项目全程线上进行。他还表示收到剧本后第一件事就是留长发、蓄须、减重,只为了能够更加接近电影中即将饰演的角色。当聊到吴镇宇直播提到“过气艺人朋友”名单中有自己时,张家辉笑称“我看到直播后觉得吴镇宇不是我的朋友”。
㈧ 一生必看10部反贪电影
一生必看10部反贪电影有:
1、《黑钱》
本片讲述的是由郑昊饰演的公务员李宾和好友陈启及刚走出监狱的老胡之间发生的故事。此片的目的是想通过讲述不同人面对金钱的故事,向社会传达积极向上的力量,带给观众正能量,获得心灵上前进的动力。
㈨ “十大酷刑”都有哪些形式为啥在其前冠以“满清”二字
刑罚,是对犯罪分子施加肉体损伤、毁坏或限制的诸种手段的总称,是用来震慑和打击犯罪分子的有效手段。自有人类社会以来,特别是私有制、阶级、国家形成后,刑罚与人类可谓如影随形。自夏朝起,每个朝代都非常重视刑律的制定。史书记载,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吕刑》等。近代程树德辑有《九朝律考》,系统的整理了传世文献中记载的古代中国历代制定的法律条文。自20世纪七十年代以来,考古工作者在今湖北云梦睡虎地、湖北江陵张家山等地,分别发掘了秦、汉墓葬,发现了书写秦律、汉律的竹简,使我们对秦汉时期的刑法、刑罚,有了更为充分、直观的认识。
这二种刑罚,常用于赐死贵族官僚后妃等,以保全其尸首,让罪犯体面尊严地死去。
插针是刑讯逼供时使用的一种行刑方式。顾名思义,就是在指甲和肉之间,插入竹刺或铁(钢)针。
秦汉以后,最残酷的死刑行刑方式,可能非凌迟莫属。古籍中亦谓之支解、磔,民间俗称千刀万剐。其大概出现于五代时期。辽代时,被正式列入刑法法典。(参见《辽史·刑法志》)明朝以前,凌迟主要用于处罚犯有十恶不赦罪行的囚犯,如谋反、大逆等。明清时,子女儿媳打骂父母或公婆、儿杀父、妻杀夫,都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之刑。明朝被凌迟处死者,有明武宗时专擅朝政的宦官刘瑾,被碎割3357刀;明朝崇祯年间,翰林院庶吉士郑曼,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抗清民族英雄袁崇焕也因崇祯误中反间计,被凌迟处死。不明真相的北京市民,还争食其肉以泄愤。
㈩ 依大明律,采孩童生枝者,凌迟是什么电影
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其财产断付于死者之家。其妻,其子虽等同居家口虽不知情,亦流二千里安置,知情为从者斩”——《大明律》
图片
或许很多人都没有听过这个罪行——采生折割。但这是一桩令许多人都不能释怀的罪行,也是最为残酷,诡吊的一个罪行。而今在我们的社会之中,抹掉了这一项单独的罪名,但在某些偏僻地区也许还存在着。
也许大家或多或少的,也见到过这些被“采生折割”的人。比如在大街上,见到一个残缺不全的乞讨孩童,或是面目皆毁,或是奇形怪状的残疾之人。而这些人,就有一部分是被采生折割之人。
图片
采生折割最开始叫做“采生”,与巫蛊之术有关。那时候以治病为名义,将人杀害之后肢解其尸体,并立即采其生魂,用以祭鬼。在《唐律》之中就有专门惩治采生之人灵魂的条例,但却未曾全盘禁止。
元朝时期有法律明文禁止此事,但却无济于事。后发展到了宋明时期,就更加残忍了。他们已经变为了直接活人肢解,来祭祀鬼神。而到明中期之时,又由残酷化为了吊诡。
这时期名词已经化为了“采生折割”,就是为了取出人的耳目脏腑之类的东西。将儿童的手脚绑住,用重物击打后脑致死,再用尖刀剖开肚皮,取其脏腑,折割其肢体,向神献祭。
图片
很像是邪教,实际上也就是邪教。当年采生折割之隐前旦罪行风靡,逼的明朝律法用重典惩罚,作为更邪恶的罪行来处置。但这行为还是没有消失,一直延续到清朝时期。
大家也许都听过一句话叫做“吃什么补什么”。而当时的采生折割不仅混合了那些吊诡的巫蛊之术,甚至还有一些庸医将其混进了中医理论之中。比如“以形补形,以人补人”等二傻子才信的理论,甚至流毒至今。
以至于清朝时期专门悔手在《大清律例》中增加了一条对于“采生折割”罪行的补充释文:
“更有或剜人脏腑,或孕妇胞胎,或室女元红之类,以供邪术之用,皆为采生折割”。
图片
后竟有一些已经没了伦常,没了心智的江湖烂人在这找到了一个发财的办法。就是抓住正常的,健康的人,用“采生折割”之法将她们变成奇形怪状的残疾人,造成各种你从未见过的模样。然后放在大街上,利用众人的同情心,做乞讨敛财的工具。
这是古代黑暗江湖中传了千年的龌龊勾当,其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并且他们还创造出了种种令正常人变得奇形怪状的办法,比如袁枚的《子不语》之中就有记载过一种。
即有人抓来孩童,先用药将孩童的皮肤致以腐烂脱落。后再将狗毛烧成灰,和着特质的药物给孩童喂下,等待着孩童长出狗毛和狗尾。其成功率极低,一个犬状儿童的背后,不知是多少孩童的生命。
还有那种将一成年男子和一孩童的皮肉粘合在一起的,是为“连体人”,还有种种不一样的。当然这样的事情不仅是中国有,国外也有很多。比如雨果就在他的小说《笑面人》中,讲述了《儿童贩子》这样的一个故事。
图片
而国外的中世纪很流行“畸形秀”这样的一种马戏团,大家感兴趣的可以去查阅一下。里面大多都是各种异于常人的畸形残疾人,除了少部分天生的残疾,大部分都是人为变成这样的。
“采生折割”手段残忍至极,人性沦丧道德缺失。面对利益灶扰,不知这些人的底线到底在哪里。而封建王朝已经成为了过去,采生折割者也随着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少。但拐卖者,虐待者依旧有许多。大家觉得这样的人,到底应该要怎样判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