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秋菊打官司起訴狀
親親 您好 秋菊打官司》後來獲得中國電影金雞獎最佳故事片,威尼斯電影節最佳影片、最佳女演員,法國影評人協會最佳外語片等多項獎項,並於1992年8月31日在人民大會堂舉行首映。憑借《紅高粱》登上影壇的鞏俐,在這一年堪稱勞模,不僅有《秋菊打官司》《菊豆》《大紅燈籠高高掛》《夢醒時分》等四部影片陸續全國公映,還參與拍攝了《霸王別姬》《畫魂》等重量級影片,日後為人熟知的《唐伯虎點秋香》《天山童姥》等商業片亦在洽談中,故而,1992年又被稱為「鞏俐年」。
第49屆威尼斯電影節上,《秋菊打官司》榮獲金獅獎最佳影片,鞏俐榮獲最佳女演員獎
正如靈動、野性的「九兒」有力回應了莫言「鞏俐太漂亮,演不了《紅高粱》」的質疑,起用鞏俐出演《秋菊打官司》同樣是張藝謀力排眾議的結果,事實又一次證明了導演眼光的「老辣」和演員超強的角色塑造能力。在沒有電腦特效輔助,一切依靠演員功力的年代,鞏俐為演繹秋搏顫菊下了笨功夫,戴著假孕肚和當地村民同吃同住同勞動,走的是斯坦尼斯拉夫斯基「體驗派」的路子。
外形上,服飾鄉土還在其次,鞏俐顴骨上的孕斑,腆肚、外八字腳的孕相,只有長年勞作之人才有的走路膝蓋打彎兒、雙臂習慣外張,端著大碗吸溜著吃面條等肢體特徵,都令當地村民以為她原本就是懷了娃的農村媳婦。鞏俐表演的真正厲害之處在於形神兼似,秋菊作為閉塞山村老實巴交家庭出來的農婦,面對「公家人」訴說案情,微低著頭眼神不敢直視對方、邊說話邊搓手,初到大城市因驚異、迷惑而嘴巴微張、眼神遲滯等表演細節,都十分傳神地表達出人物內心。更難能可貴的是,鞏俐在銀幕上硬生生把自己活成了秋菊,以至於通過後者的骨氣、傲氣和內心的矛盾、溫情,我們甚至可以走進秋菊的精神世界。
秋菊(鞏俐 飾)
拍攝《秋菊打官司》時,張、鞏二人因之前的數部影片合作,已培養出非同一般的職業默契和信任感,這對不想自我重復的張藝謀,嘗試採用偷拍隨機取樣結合就地設計的創作方式無疑具有幫助。整部影片只有扮演秋菊、秋菊丈夫、村長和「李公安」的四位職業演員,其餘全是劇組安排或偷拍的當地群眾。鞏俐往往不知道攝影機藏在何處,她在銀幕上要麼混在熙攘的人群中毫不起眼,要麼被別人遮去大半,其他影片常見的人物面部特寫等設計感明顯的鏡頭在這里寥寥可數腔銀啟,反倒為影片增添了一重紀實、質朴的美感和帶有鄉野意味的生命力。
《秋菊打官司》劇照
《秋菊打官司》的劇情很簡單,作為今年熱播的電視劇《幸福到萬家》的1.0版本,整部影片圍繞秋菊的「不服」和鄉、縣、市三級告狀展開。秋菊家掛著的紅艷辣椒和村長家掛著的黃燦玉米形成鮮明的對比,中全景鏡頭中的山間村落亦有一種上世紀九十年代特有的現實主義樸素詩意,影片色彩、構圖都帶有張藝謀早期獨特且濃郁的視覺風格。
《秋菊打官司》劇照
伴隨著秋菊每次蹣跚著腳步和妹子拉一車辣椒出門,「唉,走咧」的陝西地方戲碗碗腔都要一唱三疊。這個多次重復的片段,既如同幕間戲將影片按劇情發展劃分出段落,使觀眾不至於因為告狀情節的類似覺得沉悶,突出了秋菊的「認死理一根筋」,又有一種民間戲曲的古老余韻,此時、此地、此人於此境中忽有一種溫情的悲愴。
《秋菊打官司》劇照
之所以花費筆墨描述以上似乎微不足道的情節轉場,是因為隔了二十年的時光,後來的觀眾可以更加從容地從細微處品味這部影片的經久魅力。類似新聞報道,《秋菊打官司》緊貼時代的電影主題同樣具有「時效性」。影片上映初期,人們急吼吼地討論人情、禮法與法制的矛盾,司法普及,鄉村女性自我覺醒等嚴肅社會議題,而今,我們或許還會伍如追問秋菊為什麼堅持「要個說法」,她的「說法」到底是什麼,但答案顯然已不再是觀看這部電影的唯一重心。
秋菊幾次上告推動了情節發展,影片敘述的戲劇張力主要源於人物性格與所處文化環境之間的沖突。秋菊討要「說法」的出發點是「面子」和對男人被踢傷影響生育的擔心,村長可以賠錢絕不認錯也是因為「面子」和對自己被羞辱沒有兒子的氣急;秋菊希望司法機構給出的「說法」能夠挽回「面子」,而後者的調解方式只能局限於經濟賠償或依法拘留勢必不能滿足要求,故而秋菊認為村長把醫葯費扔在地上、李公安以村長名義送的點心都不是「說法」。
㈡ 光明縣婦女離婚告狀是什麼電影里情節
《我不是潘金蓮》。
《我不是潘金蓮》的女主角叫李雪蓮,是某地光明縣的一個普通村婦,不到中年的她在村裡算是漂亮女人。
她本來開個農家樂餐館,可是假離婚後,就什麼都不幹了,因為丈夫成了別人的男人,丈夫廠里分的房子成了丈夫和別的女人的婚房。於是走上了離婚告狀之路。
(2)農婦告狀是什麼電影擴展閱讀
《我不是潘金蓮》是由馮小剛執導的電影,范冰冰領銜主演,郭濤、大鵬、張嘉譯、於和偉、張譯、趙立新等聯合主演,該片於2016年9月8日在多倫多電影節上映 。
影片根據劉震雲同名小說改編,講述了一個被丈夫污衊為「潘金蓮」的女人,在十多年的申訴中,堅持不懈為自己討公道的故事 。
劇中情節介紹:
李雪蓮本來只要告前夫一人,因法院院長、縣長、市長均不作為,不想惹麻煩而怒告上訪。每個人都只想著討好上級,下面的事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混就混過去。
李雪蓮在大雨傾盆的雨夜找法院院長,看到的是法院院長、庭長等一幹人馬在請老領導吃吃喝喝,散場後酩酊大醉。老領導離開時交代院長荀正一說「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種紅薯」。
結果法院院長的手下把李雪蓮推倒在地。李雪蓮沖著雨夜裡模糊的法院工作者說「你們天天這么喝醉,能不把案子判錯嗎」
李雪蓮攔縣長的車要告狀,結果縣長說「你的案子太大了,我不能做主,我給你找領導去」,然後就開溜了。李雪蓮跑市政府門口舉著「冤」字坐了三天,市長安排手下去把她弄走,層令下達到警察局,卻把她當成擾亂公共秩序的人拘留了幾天。
李雪蓮狀告北京,人代會上的首長震怒,一幹人紛紛落馬。十年後,新一波的政府幹部怕李雪蓮再上訪保不住烏紗帽,對李雪蓮軟硬兼施甚至派公安警察駐守她家防止她進京。最後以李雪蓮前夫意外身亡而結束了她告狀生涯,一場意外勝過官場處心積慮的謀算,赤裸裸的諷刺。
㈢ 《我不是潘金蓮》:從文學到電影改編得如何
文/玲瓏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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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兩個小孩一個爸爸是銀行一個是建築工人那個電影叫什麼
《念書的孩子2》。
劇情是兩個絕神小孩,一個小孩爸爸判敬是銀行行長,另一個並沖虧是農民工小孩,行長小孩總通過利息的方式借他錢,還教他怎麼撿瓶子賣瓶子。
《念書的孩子2是2013年上映的中國劇情片,由原雅軒執導,李佳奇、原明軒等主演》。該片描寫孩子和動物的友誼:孩子的善良和美好,動物的乖巧和可人。以及因熱愛動物而成為好朋友的城鄉孩子之間的理解和關懷。
㈤ 有一部電影演幾個農民工討工資回家過年的叫什麼
人在囧途1
春節將近,玩具集團老闆李成功(徐崢)回長沙過年,同時飢改在情
《人在囧途》海報(6張)
人曼妮(李曼)的逼迫下,准備過年後跟老婆(左小青)離婚。結果,在機場遇到前往長沙討債的「資深」擠奶工牛耿(王寶強)後,霉運不斷。命運的捉弄,牛耿一路都與李成功不期而遇。兩人路途中囧事不斷,也遭遇了各式各樣的人和千奇百怪的事情,弄得李成功狼狽不堪,高貴形象盪然無存,牛耿卻不以為然樂觀積極。為了能夠回家,二人結伴而行,他們換了各種交通方式奔波在回家的路上,飛機蘆枯,火車,大巴,輪渡,搭貨車,甚至拖拉機。但是兩人還是在荒郊野外度過了大年三十,回首這一路的艱辛,與他們路途中遇到人或事,對兩人人生有了很大觸動。最終,在兩人一路經歷了從陌生人到成為朋友,牛耿的真誠也改變了李成功冷漠的性格,喚起李成功對真情的回歸陪肢洞[2-3] 。
而當疲憊的李成功回到家時,發現曼妮比他還早到一步,甚至見到了他的妻子,滿懷忐忑的李成功回到家看到停留在牆上未撕去的日歷,看到其樂融融的妻女與老人。鞭炮響起,李成功與妻子深情相擁,我們知道這一年,李成功回家了,不光是身體,還有心靈。
㈥ 秋菊打官司 劇情介紹 結局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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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農民喊yuan告狀是什麼電視劇
電影《天網》 導演: 謝鐵驪 劇情 :80年代初一個偏遠的小縣城裡。縣機關大門不遠處兩老一少三個乞丐引起了新到的縣委書記秦裕民的注意。乞討者名李榮才,是村鐵業社會計,經常反映大隊會計賈仁貴的問題,遭到陷害。針對李的清查開始了,李開始告狀,一告就是二十年,搜睜告得家破人亡。秦馬上對此事進行調查,發現了賈的種種劣跡,立即令其停職檢查。秦頂著壓力終於掌握確鑿的證峙,賈被世槐歲開除黨籍。明乎李的冤案終於得以平反。秦看著李,淚流滿面。
㈧ 推薦些關於民工討債的電影 不是電視劇!!!
《欠我十萬零五千》由「道哥」劉樺、李乃文、楊若兮共同出演、講述民工索賠故事的電影,被譽為是主打「綠色幽默」的喜劇電影。
《美麗新世界》這是一個大城市底層人關於夢想打拚的平凡故事。(電影里伍佰唱的「美麗新世界」還是值得一聽的)
《農民工》電影向人們講述了安徽阜陽農民陳大成帶領眾兄弟背井離鄉,外出打工的曲折經歷。
《泥鰍也是魚》本片講述的是農民公里發生的一個愛情故事。(主角是女性)
都是關於農民公的,但不全是關於農民公討債的,希望你喜歡
㈨ 1983年,農婦拿兩件傳家寶去鑒定卻被沒收,告狀29年!結局如何
今天的故事有點長,聽我慢慢講來。
2005年3月19號,中央電視台《今日說法》欄目,製作了一期以「國寶」為主題的專題普法。期間節目組還公布了諸多大案要案,但其中以一件「唐代國寶案」最引人注目,因為這是一起典型的「民告官」案件!河北省晉州市北張里村村民劉翠釵狀告石家莊市文物管理局,討要二十年前,被文物管理局收走的自家祖傳古董!
時間虧族回到1983年11月11日,此時的河北石家莊已入冬季天氣格外寒冷,農村的街道上行人不多,即便偶爾有兩三個外出的,也紛紛被凜冽的寒風吹的止不住打顫。
可就在下午五點左右,一位農村婦女卻異於常人,她滿頭大汗一邊慢跑一邊微笑,像是急切也像是興奮,絲毫不顧旁人異樣的眼光。
此人就是今天故事的主角劉翠釵,而她的目的地正是當地的文物管理所。
半晌後,劉翠釵終於來到了文管所內,看到這個一路小畝咐跑趕來的婦女,工作人員們都很驚訝,其中一位管事的領導先是為其遞來了一杯熱水,隨後又親切的問道:
「這位大姐,您是找人還是辦事?」
聽到被詢問來意,劉翠釵水都沒來得及喝,拍了拍鼓鼓囊囊的衣物便回答道:
「我是來鑒定寶物的,能幫我找一位厲害一點的專家嗎?」
「專家?哈哈大姐我們這的專家都很厲害,您跟這位同志走就行了。」
說罷,領導就讓一位值班人員將劉翠釵帶去了樓上,找到了一位名叫高英民的文物專家。看到二人推門進屋,正在喝茶的高英民感到十分驚訝,他覺得已經這個時間了,自己馬上就要下班,怎麼還會有人上門。不過轉念一想,能夠卡這個時間前來,必然是想躲著旁人,那麼這件找自己鑒定的寶物很有可能不是俗物。
想到此處,高英民趕忙上前搬來了桌椅,又借口倒水將值班人員支了出去,待到屋內只剩他們兩個,這才向劉翠釵詢問起了寶物的事情。作為一個農村婦女,劉翠釵沒見過世面也不知道該怎樣介紹,於是她便只得一手從懷里拿出寶貝,一邊唯唯諾諾地說道:
「高專家,您給看看,我這祖上傳下來的兩件寶物到底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能值多少錢啊...」
天啊!劉翠釵話音未落,高英民看著對方手中拿出的兩個物件就發出了驚呼。順著高英民的目光看去,一個石制葯碾,一個黑色的陶缽映入眼簾,這兩件文物根本不用細看,只要是行家一打眼就能看出其珍貴程度。
而另一邊的劉翠釵一看專家發出了驚呼,也是頓感驚喜,可還沒等她開口詢問呢,高英民的一番話卻打斷了她:
「這兩件東西應該是真的,但單憑肉眼我也不敢確定,至於價值一時半會也估算不出來,這樣吧我給你打一個收條,你先回家等我消息....」
文物鑒定是需要時間的,高英民就以此為借口,將兩件文物留下,給劉翠釵打了個收條,讓她過兩天再來。劉翠釵不疑有他,拿著收條高高興興地走了。
而高英民卻立刻找來文管所的幾位工作人員,一起去劉翠釵家住的北張里村進行私下調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原來北張里村前些天剛剛發現了一座古代墓葬,根據出土文物判斷應該是唐迅空純中期古墓。
當地文管所的專家已經對古墓進行了發掘,在其中出土了不少的珍貴文物。
而最早發現古墓的,正是劉翠釵的弟弟。而且對於發現這座墓葬的第一發現人,當地政府也是毫不吝嗇的獎勵了對方600元獎金。
難道說,劉翠釵所謂的兩件傳家寶,都是她從古墓中偷拿的嗎?
高英民思量著 :這兩件文物很有可能是當初發現古墓後,劉翠釵私自藏在自家的,而不是她口中的祖上傳下來的!
得出這個結論後,對於該如何處理這兩件文物,高英民心裡已經有了自己的判斷。
那邊拿著收條劉翠釵並未多想,趕忙回家趕上了晚飯,但此時的她哪裡知道,她與傳家寶的這一別就是整整二十多年。
劉翠釵在家等了幾日後,估摸著兩件傳家寶的真偽應該已經鑒定出來了,便拿著收據去找高英民。
高英民見劉翠釵找來,便對她說: 「兩件物品的鑒定結果已經出來了,一件是唐代的,一件大概率是春秋戰國時期的,都是真品。」
得知兩件都是真品,劉翠釵很開心,隨後提出要取回兩件傳家寶。
這時高英民說道:「這兩件物品現在不在我這里,已經轉交給相應的文物管理部門了。」
聽到高英民這樣說,劉翠釵一時間愣住了。
起初她以為,這是高英民不想歸還自己的傳家寶,隨便找的一個理由搪塞自己。
但看到高英民拿出文物管理部門的接收文件後,劉翠釵頓時明白自己家的傳家寶,恐怕真的被高英民交上去了。
劉翠釵又氣又怒,她指著高英民說道:「你憑什麼沒經過我的同意,就把我家的傳家寶交了上去。」
高英民則反駁到:「這根本不是什麼傳家寶,而是你私藏起來的文物,這是屬於國家的。」
「這就是我家的傳家寶,是我爺爺傳給我的」
二人爭執了許久,最後高英民明確表示兩件文物已不在他手裡了,已經交給了相應的文物管理部門。
這時劉翠釵也明白了, 從高英民這里,怕是要不回那兩件傳家寶了。
於是她又去接收傳家寶的文物部門詢問,但文物部門只知道是高英民主動上交的文物,哪裡認識劉翠釵,劉翠釵也拿不出證據證明兩件文物是自己的,自然是被拒之門外。
劉翠釵一時拿不出證據證明那是自家的傳家寶,文體局就以此為借口,拒絕將文物還給她。
劉翠釵懊惱地走了。她對此事不能釋懷,但隨後她家因為古墓的事在當地鄉鎮上出了名,後來還有文物愛好者協會的人找過來,請她入會。當地的共青團也對她通報表揚,號召大家向她學習。
之後的20年時間里,劉翠釵一有時間就會找到文體局或者高英民,索要那兩件文物,但文體局還是堅持原來的看法,不肯將文物還給她。但事情並沒有真正結束,這個農村婦女對這兩件傳家寶,有著超乎想像的執著。
隨著時代的發展,和農村法律意識的增強,劉翠釵漸漸意識到光靠自己來回跑,是不可能將文物要回來的,只有依靠法律才行。
於是,劉翠釵就跟弟弟合計了一下,最後決定在2003年10月26日 將高英民和晉州文體局告上法庭。
2003年10月26日,晉州市初級法院接到了劉翠釵的訴狀,訴狀中劉翠釵寫到:
「1983年11月11日,我拿著我的白石葯具一件和黑色陶缽一件委託高英民鑒定,但不知出於何種原因,鑒定一直未果。待到我向高英民索要時,他卻說被晉州市文體局要走了,而該局也是一樣,以各種理由搪塞我,拒不歸還。」
所以,劉翠釵希望第一被告高英民能夠支付自己三千元的補償金,第二被告晉州市文物局能夠及時歸還兩件文物。
基於以上訴狀,法院方面也是大致了解到了案件的基本情況,不過由於晉州市文物局和初級法院屬於平級,他們不好對平級且同市的單位進行審理,於是他們只得將情況匯報給石家莊中級法院,希望上級能夠判定。
石家莊中級法院得知此情況後十分重視,當即將此案交給了辛集市初級法院,並於2004年正式開庭審理。
辛集法院
開庭當天,原告被告皆出席現場,可讓所有人都沒想到的是,高英民的一席話卻直接將原本一邊倒的輿論反轉了。高英民表示,一切和劉翠釵說的不同,在他看來那兩件文物根本不是劉家的傳家寶,而是當年北張里村唐代古墓中的出土文物!所以說,劉翠釵不僅沒有任何權利申訴,追究下來她才應該成為被告。
說罷隨即高英民又拿出了自己的證據,他表示據文管所的文件顯示,就在1983年11月10日下午,北張里村剛剛發現一座唐代古墓,而根據來訪登記表可見,劉翠釵前往文管所鑒定的時間是在11日下午,僅僅相隔一天。
這么短的時間,劉翠釵家就出現了兩件傳家寶,這未免太過巧合了吧?
不僅如此,接下來高英民還表示,據他當時觀察這兩件文物上還依稀存有泥土,像極了剛剛從古墓中盜掘出來的。
聽聞高英民的話後,在場之人無不發出了「原來如此」的嘆息,因為如果真的像高英民所說,那劉翠釵一家的性質就十分惡劣了,可情況真的如此嗎?
這個尚未可知,劉翠釵吃了沒文化的虧只知道喊冤,因此這起案件也只好暫時休庭,直到2005年1月26日才再度開庭審理。
這次在法庭上,由於做出了充足的准備,劉翠釵就顯得沒那麼被動了,正在雙方律師針對文物究竟是傳家寶還是出土文物爭論不休之際,她直接就拿出了一個關鍵的證據,那就是當年自己爺爺購買這兩件文物的協議。
這張民國二十七年的字據雖然已經泛黃,但上面的內容卻十分清晰,所以法院方面最終也是採納了劉翠釵的說法,認定了這是劉家的傳家寶。
不過即便文物來源能夠確定,可這兩件文物究竟是高英民「搶」來的,還是劉翠釵自願上交卻依舊沒有定論。
對此,高英民直接拿出了一系列證據,他表示就是劉翠釵自願上交的,這里有她當時捐獻的檔案,以及相關單位對她的獎勵憑證。
聽到此處,劉翠釵疑惑極了,她根本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簽署檔案了,但是那些獎勵她還是記得的。劉翠釵稱當年確實有一筆獎金給到了自己,可她知道那是「封口費」,所以直接就當眾捐給了大隊團支部一分錢都沒拿。
這種情況顯然是有利於劉翠釵的,畢竟東西是她的,只要她一口咬定沒捐過,那法院就必然會判她勝訴。然而就在這時,高英民方辯護律師的一番話卻再度扭轉了局勢,他表示1983年劉翠釵「捐獻文物」,直到2003年才選擇上訴,這期間隔了二十年,早就超過了國家規定的兩年訴訟期限,所以就算有什麼證據,她的主張也是無效的。
該律師說得的確屬實,一旦超過了訴訟期限,那麼這類糾紛就會無效。所以在得知這一情況後,辛集市初級法院於2005年2月2日,做出了判劉翠釵敗訴的決定。
這樣的判罰劉翠釵自然無法接受,畢竟這是祖輩傳下來的傳家寶,更是價值數百萬的一筆財富。於是就在當年6月28日,劉翠釵便再度提出了上訴,要求晉州市文物局歸還文物。
專案小組經過長達一年的調查取證,走訪了多個單位,採取了多位證人的證詞後這才終於做出了判決。判決結果如下:
要求高英民以及晉州市文物局在六十日內歸還兩件文物,且必須承擔所有官司的訴訟費用。
這起綿延了近三十年的案件,也就這樣隨著法院維持原判,以劉翠釵最終勝訴隨之落下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