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电影院增值税怎么缴税
1.混合经营:为方便消费者,电影院内设小卖部出售休闲食品,“营改增”试点前,按混合销售行为一并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该文件明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因此,在“营改增”试点前,电影院将售票收入、销售货物收入一并按“文化体育业”3%的税率申报营业税是有政策依据的。
而在“营改增”试点后,不再有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视同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规定。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3号)第三条规定,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程序,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电影院按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相关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按17%税率计算增值税,售票收入按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例如,2013年7月,某市环宇影城经当地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8月实现电影票房收入318万元(不含预售电影票收入),出售食品收入58.5万元。本月购进货物(均为不含税价款)中,食品25万元、电影器材8万元和电费7万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月通过认证。8月应缴纳增值税=318÷1.06×6%+58.5÷1.17×17%-(25+7+8)×17%=18+8.5-6.8=19.7(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97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97000。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97000
贷:银行存款197000。
2.预售票收入: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现代部分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其中收讫销售款项,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上述规定强调的是已提供应税服务,才发生纳税义务。影院预收票房收入,尚未提供应税服务,也就不存在增值税销项税的计算,应在提供应税服务完成时确定纳税义务时间。
② 我们公司是放电影的,只卖电影票,在地税交营业税,我想请问下各位高手,公司都要交什么税,税率是多少
看你具体从事的经营项目,如果像你一样服务业就营业税,税率5%-20%不等,如果商品买卖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税率,一般纳税人一般货物17%税率销项减进项后申报缴纳,如果是消费品买卖,要交消费税,具体税率有从价从量不同,其他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还有一些地方税种等
还有所有公司都要按照当期盈利情况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税率25%,高新技术企业15%,小型微利企业20%
这个几句话也说不了那么细,建议你看看企业所得税法,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暂行条例及相应的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③ 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应税货物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税率
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购进应税货物金额(或购进应税劳务收入)*税率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2、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相关税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④ 我单位拟代售电影票,咨询如何进行业务处理,应怎么交税求解。
收到代售的电影票款项时,做会计处理为:借记:现金,贷记:其他应付款。等到支付给影剧院资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现金(实际支付给对方的钱);营业收入(收到钱与支付钱之间的差额)
交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税率为5%)
⑤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销项税计算问题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具体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增值税的销售额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税金不是销售额的组成部分,如果纳税人取得的是价税合计金额,还需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具体公式为: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税率)
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一般均为含税收入,需要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重要疑点归纳】需要作含税与不含税换算的情况归纳:
(1)商业企业零售价
(2)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有这种情况)
(3)价税合并收取的金额
(4)价外费用一般为含税收入
(5)包装物押金一般为含税收入
(6)建筑安装合同上的货物金额(主要涉及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合同)
(二)复习时注意若干种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的特殊计算规则:
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
注意三个概念----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
①折扣销售(商业折扣)符合发票管理规定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销项税额。
折扣销售只限于价格的折扣,对于实物折扣多付出的实物,不按照折扣销售处理,而按照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
②销售折扣(现金折扣)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①一般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减除旧货收购价格;
②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到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税。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能扣除还本支出。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①双方以各自发出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
②双方是否能抵扣进项税还要看能否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是换入不能抵扣进项税的货物等因素。
5.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
①一年以内且未超过企业规定期限,单独核算者,不做销售处理;
②一年以内但超过企业规定期限不再退还的,单独核算者,做销售处理;
③一年以上,一般做销售处理(特殊放宽期限的要经税务机关批准);
④酒类(黄酒、啤酒除外)包装物押金,收到就做销售处理。
6.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提过折旧的固定资产)
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除另有规定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1+4%)×4%/2
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三)视同销售行为的销售额
视同销售行为的销售额要按照如下规定的顺序来确定,不能随意跨越次序: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价公式一: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用这个公式组价的货物不涉及消费税。
组价公式二: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这里的消费税额包括从价计算、从量计算、复合计算的全部消费税税额。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按照消费税一章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成本利润率确定。
⑥ 销项税额的计算及会计处理
1.将自产产品发给职工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视职工所在部门而定)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第6题也要交增值税,但是我觉得缺少条件,应该给出市场销售价格。第5题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缴纳增值税。手续费从应付账款里直接扣除。
我没算,你自己算吧
⑦ 如何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1、增值税是价外税,价税合计(含税价)=价款(不含税价)+增值税
2、增值税税额=价款(不含税价)×增值税税率
3、价税合计(含税价)=价款+价款×增值税税率
不含税价=价税合计÷(1+税率)
下面,我们举个例子说明下增值税13%税率计算公式:
例如:已知含税价100,税率13%,税额计算为:
税额=价税合计÷(1+税率)× 税率=100÷(1+13%)×13%=11.50
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1、依据不含税收入与适用税率,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额=不含税收入乘以适用税率;如果10000元收入为不含税收入,那么税额为:增值税额=10000乘以13%=1300元
2、依据含税收入与适用税率,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额=含税收入除以(1+适用税率)乘以适用税率;如果10000元收入为含税收入,那么税额为:增值税额=10000÷(1+13%)乘以13%=1150.44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⑧ 请问增值税中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应如何理解怎样计算企业应税所得和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生产和流通各环节的增值额(也称附加值)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从实际操作上看,是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从事货物销售以及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款,其余额为纳税人本环节应纳增值税税款。
增值税一般特点:
1.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但间接计算办法;
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
3.价外计税。
我国增值税特点:
1.生产型增值税;
2.以票扣税为主;
3.划分两类纳税人;
4.对劳务划分应税与非应税
一般纳税人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采用当期购进扣税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额税的计算,围绕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销项税额如何计算;二是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方法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公式中税率为13%或17%,而销售额的确定是正确计算销项税额的关键。
1.销售额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即价外收入)——征税时一定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3)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金(价内税)
2.销售额中不包括: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①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二、进项税额的抵扣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分两类:
一类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另一类是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以票抵税 ①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 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计算抵税 ① 外购免税农产品:
进项税额=买价×13%
② 外购运输劳务: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7%
③ 生产企业收购免税废旧物资:
进项税额=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10%
计算抵税是进项税额确定中的难点,必须准确掌握计算抵扣的范围和条件:
1.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计算扣税:
项目 内容
税法规定 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
计算公式 一般情况:进项税额=买价×13%
特殊情况:
收购烟叶金额=收购价款×(1+10%);10%为价外补贴;
应纳烟叶税税额=收购金额×20%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
另外你说的应税所得是指的所得税,与增值税两码事,也就是说企业所得那些是应纳税的,哪些是不能纳税的,有专门的企业所得税法,而且是新修订的
⑨ 服务业(影视拍摄,宣传)增值税的税点是多少
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增值税征收率为3%。
如果你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则现代服务业增值税率为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你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征收率3%计算,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不能抵扣。
根据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指进行专题(特别节目)、专栏、综艺、体育、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电影等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制作的服务。具体包括与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相关的策划、采编、拍摄、录音、音视频文字图片素材制作、场景布置、后期的剪辑、翻译(编译)、字幕制作、片头、片尾、片花制作、特效制作、影片修复、编目和确权等业务活动。
例如:A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影视作品、专题片拍摄和影视后期制作的影视机构。2013年8月1日,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8月,承揽其他电视剧的部分制作取得收入106万元,给外单位修复影片取得收入212万元;同时,受托境外一家公司制作电影片头和片尾,取得收入400万元。已知当月认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万元,并且能正确核算征免税进项税额,那么,A公司8月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4有关规定,向境外单位提供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免征增值税,因此,该公司取得的境外电影制作收入400万元,不缴纳增值税。同时,依据〔2013〕37号文件规定,现代服务业除有形动产租赁以外,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因此,A公司8月应纳增值税为〔(106+212)÷1.06×6%-8〕=10(万元)。
(9)电影院如何算销项税扩展阅读: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中规定: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国家税务总局 -营改增税收政策的通知